描写文
描写文以描写、叙述为主要表达方式描绘人物、事件、景物、具有较强造型性的文章。[美]希尔《修辞学原理》一书所划分的四种文章体裁之一。英文作“descrip-tion”。因中国译者的理解与翻译时间不同,有“记述文” (夏丐尊、叶圣陶 《开明国文讲义》)、“记事文” (龙伯纯《文字发凡》)、“记载文” (陈望道《作文法讲义》)、“描写文” (陈介白 《修辞学》、曹冕《修辞学》) 等多种概念。陈介白《修辞学》:“描写文主在将人和物的状态、性质、效用等,依照作者所目见、耳闻或想象的情形描写出来。此类文章以传记、行状、游记为主。”曹冕 《修辞学》:“描写文:吾人心中所有具象的事物之印象,以文字为媒介而再现之,使他人感受我之印象,修辞学上谓之描写。”当代中国写作学界多已将其归入记叙文 一类,不再成为 一种独立的文章体裁,然亦有少数学者认为“‘描写文’这个概念更能够准确地揭示事物的内涵” (李景隆《应用文体写作概要》 1978),仍将其看作文章体裁的基本类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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