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与喜
悲与喜悲痛与喜悦在作品的内容、情调、气氛、色彩诸方面的对立统一规律。悲与喜是人类情感的两种相互对立、相互依存的表现形态。在文学作品中,两者之 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表现在: 含悲的事物与含喜的事物相互对比,相互衬托,悲喜相照,悲因喜的存在而愈悲,喜因悲的衬托而益喜,如姚雪垠《李自成》第二卷将宫女陈顺娟刺血写经、隆福寺小和尚慧静被迫自焚,与周皇后喜庆寿筵穿插叙写,造成悲与喜的尖锐对立,使之相互映托; 悲的因素与喜的因素共存于同一个体之中,且悲且喜,悲喜共存,如周皇后之母丁夫人被恩准入宫,母女相逢于庆筵之日,却又不得畅述情思,只能施以君臣大礼,洒泪而别,喜中含悲,悲中有喜。 运用悲与喜的艺术辩证法进行创作,可以在大悲与大喜的对照之中,揭示和开掘作品的深刻内涵,展示人物性格的复杂性和多面性,强化作品的感情色彩,获得震撼心魄的艺术效果。在写作中,须有意识地加大悲喜的内在含量,使两者对照鲜明,避免一般化的泛泛的对比; 须注意选择最能表现悲与喜的具体场景和细节,予以细致描绘和刻划,并创造出特定的氛围和环境,以构成活生生的悲与喜的生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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