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涉外经济合同的拟制法
外贸涉外经济合同的拟制法是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买方与卖方)根据双方接受的国际贸易惯例或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自愿按照一定条件进行贸易活动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这种合同既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对双方产生了约束力,任何一方不能单方面修改合同内容或不履行自己承诺的义务,否则将承担违反合同的法律责任。 制定外贸涉外经济合同的写作要求: ❶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签订合同双方国家的政策、法令、法规,否则无效。 ❷合同规定的条款,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每一条款都不应引起歧义,以避免发生履行时和理解上的偏差。 ❸合同上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违反合同的处理办法,必须明确、具体、毫不含糊,以利于双方承担各自的责任,避免纠纷的拖延和不决。 ❹合同用词要确切,标点正确,数字精确,一经签订,不能随意涂改。必须修改补充时,应经双方同意,并在修改处由双方签章,否则无效。 ❺已签订的合同,一般由签约双方各执一份(正本),另一分(副本)报送上级部门备案。 外贸涉外经济合同的种类一般有: ❶商品买卖合同。 ❷代理合同。 ❸经销合同。 ❹包销合同。 ❺加工合同。 ❻补偿贸易合同等。 外贸涉外经济合同的内容: ❶标题。要明确写明属于什么性质的合同。 ❷正文。先要写明订立合同双方的名称和订立合同的依据或目的。再写明协议条件,如:品名、规格、订单号码、单价、数量、交货条件、发票、保险条件、确认、运送条件、违约责任等。 ❸署名、日期和地点。应写订立合同各方的全称,注明签约的年、月、日和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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