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点词
地点词指表示动作的处所的词。杨伯峻《文言文法》:“地位词表示动作的处所的,叫做地点。这类词如果是多音词或者短语,多半在句子的前面”,如 “东市买骏马,西市买鞍鞯,南市买辔头,北市买长鞭”“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 ‘东市’ ‘西市’等是双音词,‘五步之内’是短语,所以这类状语都在句首”。又如:“舜勤民事而野死,冥勤官事而水死,稷勤百谷而山死”,“ ‘野死’ ‘水死’ ‘山死’ 也可以作 ‘死于野’ ‘死于水’ ‘死于山’,所以地点词若用 ‘于’ 字介出,一般又放在动词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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