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文法讲话
国语文法讲话许世瑛著。共14章。本书深受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 (以下简称 《要略》) 的影响,在研究方法上遵循的也是吕氏提倡的比较法。如第一至九章,第十三、十四章,都是根据《要略》上卷“词句论”而编写的;也抽出 《要略》下卷 “表达论”中复句的内容,改定成第十至十二章。目的是“以为教材,便于教学”。作者对 《要略》的特色认识不足,只是注意词句的组织结构的解释,仅仅教学生学点语法能看懂书而已,而没有将 《要略》的全部特色表现出来。但较之《要略》,本书也有自己的特点: ❶对于 《要略》的 “词句论”,取舍有方,编排得当,方便教学。 ❷语法体系上,《要略》把词组分为以名词为主体词的和以动词与形容词为主体词的两类,本书则把以动词与形容词为主体词的看作“词结”,词组仅有一类;因此,判断简句和繁句的标准也就与 《要略》不同:本书把以动词和形容词作主体词的句群看作繁句,而《要略》却认为是简句。 ❸认为用在动词头上的“所”字不是称代词或关系词,而是词头,“所爱”之类是“带词头”的衍声复词。 ❹认为 “舆其” 的 “舆” 本为动词,“其”本为指称词,后来演变为词尾,“舆其”则成为带“其”字词尾的衍声复词。 ❺认为“於”字原本是个动词,因此把《要略》未能解说的“寡人於国”看成是“组合式词结”。 ❻ 对于 “故为之文以志”中的“之”。《要略》释作关切补词,本书则认为是加词,应译为 “所以我写了这篇文章做纪念。”认为“如果照吕氏的说法,要译为 ‘所以我替它写了这篇文章做纪念’,那就错了!”1954年由台湾开明书店出版; 1968年修订重版;至1977年已印刷13次。参见“许世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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