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语法研究汉语语法学史研究的内容之一。孔颖达在《五经正义》中认为:“句义联字而言,……然‘字’之所用,或全取以别义,‘关关雎鸠’之类也;或假辞以为助,者、乎、而、只、且之类也。”柳宗元在《复杜温夫书》中把表示语气的虚词叫作助字,又就助字的用途将助字分疑辞、决辞两类。认为:“但见生用助辞不当律令,……所谓乎、欤、耶、哉、夫者,疑辞也;矣、耳、焉、也者,决辞也。”此外,孔颖达不仅进一步发挥了刘勰的观点,而且首次提出了“语法”这一名称。他在《春秋左传正义》中说:“服意‘相从’,使员从其言也。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独使员从己语,不得谓 ‘相从’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