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改
劳改láogǎi劳动改造的简称。依照我国法律,对依法判处刑罚的并有劳动能力的犯罪分子所采取的实行强制劳动、使其在劳动中改造成为新人的政策。 判处
判处科处 强迫的劳动:劳役 劳动改造:劳改 管制劳教:管教 拘捕管教:收教 判处抵罪:论抵 分别判处:部判 分判 (判决处于某种刑罚:判处) 劳改láo gǎi劳动改造的简称。1957年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至于那些劳改犯,石家庄那个学校闹事的领袖人物,北京那个要杀几千几万人的大学生,就更不用说了。我们一定要把他们消化掉,要把地主、资本家改造成为劳动者,这也是一条战略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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