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合关系
加合关系“联合关系”的一种。指两件事情之间的联合具有比较紧密的关系。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 “加合关系是联合关系的加强。这儿虽然仍旧没有时间、因果、比较等特殊关系。可是显然有 ‘有甲事,又有乙事’的意思。表示这个关系,最常用的是‘又’ 字。”如: “他是老大哥,又现当着村长,还能说不管?”“初到那里,人地又生疏,钱又不凑手”。也有用 “连……带……”表示的,如: “连数落带发作的就哭闹成一处”。加合关系分两类: ❶ 顺同性加合,如 : “既醉且饱”“既盲且聋”“既笨且懒”。 ❷对待性加合,如: “既欲其生,又欲其死”。
加合关系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术语。指联合关系中联系比较紧密的一种。是联合关系的加强。其间虽无时间、因果、比较等特殊关系,但显然含有“有甲事,又有乙事”的意思。常用有连系作用的副词“又”或“连……带……”等表示连系作用。如《论语·八佾》:“尽美矣,又尽善也。”《红楼梦》第四十五回:“又坐了更,又解了闷。”《儿女英雄传》第三十八回:“连答贴儿带那把子花儿都接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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