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政工工作解决员工难题的建议方式
崔伟
中图分类号:D4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6-135-01
摘 要 政工作为现代企业的关键部分,其在起到维护员工基本权益作用的同时,还可以协调员工与企业的关系,凝聚员工向心力,为個人与企业的共同发展奠定基础。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企业政工工作解决员工难题方式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希望可以为相关人员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 企业政工 员工难题 解决方式
企业政工的主要工作是为企业员工做好正确的思想道德建设,确保企业拥有良好的思想意识。企业政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是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根基,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前提。
一、政工人员的职能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不断改革和发展,所有市场主体都必须切实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国企政工人员的职能也应该随着市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政工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这就需要政工人员从小处做起,从细节做起。政工人员具有宣传、普教、协调、督促等工作特色,要充分利用工作优势开展工作,传递企业的整体价值观,实现以人为本的综合治理。
二、企业员工难题分析
(一)经济状况难题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仍在初步发展时期,从我国国有企业目前的员工发展状况来看,多数企业员工在工作技能和收入水平都得到了较高速度提升,然而在现在住房价位高、消费水平高、医疗支出高的环境下,仍有部分员工在日常生活中处于经济困难中。因此产生对企业有所不满的负面情绪,在面对这种难题,企业如果仍采用精神压迫、无视员工心理的改革方式,其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职业前景难题
这种难题普遍存在于我国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尤其随着员工工作经验、技术水平、相关知识技能的提升,寻找更好的工作职位、更高水平的收入以及更大的上升空间是广大员工不断积极争取的目标和前进方向。然而在部分企业中,没有把员工的思政教育工作方针和职业发展前景相联系,也没有将员工与企业的发展前景相融合。倘若企业在开展思政教育工作时,忽视对员工职业发展前景难题的规范与防御,这类难题就会变得更为普遍和严峻,不仅会使员工对企业的未来丧失信心,对目前所处的职业失去热情,对自身产生怀疑,还可能使员工的负面情绪过多,从而做出错误的选择,对企业的的未来前景也会造成不良影响。
三、企业政工工作解决员工难题的建议方式
(一)切实发挥政工在维护社会稳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首先是发挥好“组织”作用。其中,企业中的政工是政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要充分利用政工中的思政工作来巩固优势。政工是群众的“俱乐部”,在公会中能够及时了解到企业职工的心里所想、工作顾虑和生活中所遇到的问题,因此,政工具有良好的组织优势性,另外,政工还是作为职工方处理矛盾,以防冲突的重要调和场所。越在经济高速发展的道路上,越是要加强政工的组织建设,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其次是发挥好“民主”作用。政工在日常处理职工与企业间的利益矛盾时要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担当起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角色,从而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二)充分维护职工的权益
企业做到以人为本,充分维护职工的个人权益,对条件较为贫困的职工加大扶持力度,对职工的扶持是企业政工的主要工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内容,急职工所忧、想职工所虑、解职工所难、谋职工所求,尽可能地帮助贫困职工。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更要从多方面来帮助,在职工本人的就业方面以及职工家庭生活方面,用心尽力地帮助下岗人员实现再就业是企业政工工作人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岗前培训、就业信息提供,最大程度地解决下岗员工的再就业问题。
(三)关注员工需求
首先,政工要要求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职工大会,听取员工的心声,履行政工组织的责任和义务;其次,要定期加强与员工开展交流,广泛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意见,肯定以及完善企业发展政策和目标;最后,要关注员工的文化需求、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在满足员工物质需求的同时,丰富其文化生活。
(四)加强职工培训
首先,政工要采取多元化的培训方式,构建具有较强系统性和针对性的培训体系,例如对员工开展岗位培训,提升其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对员工开展职业素养教育,提升其道德水平和职业素质;其次,政工需要加大培训的人力和资金投入,为员工创设良好培训氛围,保证其以乐观积极的态度对待培训活动;最后,政工需要与企业进行协商,将员工培训与工薪待遇和职位晋升相挂钩,激发员工参与培训的热情和积极性。
四、结语
总而言之,政工作为联系职工与企业的桥梁,其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因此,基层工作需要加强民主管理工作创新,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分析,并且采取合理的方式探究工作创新新方式和新途径,发挥政工的作用和职能,为员工与企业的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陈相敏.发挥政工职能在构建和谐企业中的作用[J].现代企业,2018(12):66.
[2]徐晓娜.如何发挥政工人员作用助力企业发展[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10):179+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