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关于精准科学选拔任用干部的思考

    裘静

    中图分类号:C933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6-177-02

    摘 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好干部选用起来,需要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新时期我们要结合干部工作实际,认真思考,把精准科学选拔任用干部作为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任务,建立和形成科学规范,操作易行的选拔任用机制。为提高选拔任用质量和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制度保证。

    关键词 十九大 精准科学 选拔任用

    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突出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的具体要求,以从严管理干部和选准用好干部为出发点,从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层面,考核内容和模式,监督及选拔任用实践操作等方面,突出精准科学进行积极思考和探索,以适应和契合新时期选拔任用干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趋势。

    一、干部选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待完善

    首先,在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方面,对国家最新的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理解不到位,未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干部工作的特点,脱离单位长期发展规划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制度更新不及时,制定出来的文件相对宏观,执行起来缺乏可操作性,不能准确把握。

    其次,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存在,进出渠道不畅通,退出机制尚不健全等问题,阻碍了能干事,想干事的优秀人才晋升通道和干事热情,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效果。

    (二)干部考核标准和方式缺乏科学性和针对性

    根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部分考察内容抽象概念化,这些软指标在执行考察过程中,考核组人员不可避免的带有诸多的主观性,考核内容模式化,存在走过场现象。考察多采用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流程化的形式,很难量化考评和科学判定。同时,考察干部往往是提拔任用前临时性集中考察,短期内对干部各方面的考察不够深入、全面,不能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全面准确的考察依据,考核评价不能保证其客观、科学性。另外考核标准相对笼统,模糊,没有区分具体岗位职责和对人选特定能力的要求,考察人选缺乏针对性,不利于发掘和选用优秀合适的干部人才,很难保证人岗匹配,导致选拔任用的干部难以胜任现任职务。

    (三)选拔任用程序执行不规范

    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规定程序执行不到位,存在跳程序、颠倒程序、擅自简化程序。比如缺少酝酿推荐,直接内定人选,考察走过场,程序表面化,民主推荐简单以票取人,民主测评和谈话存在凭印象打分评判等情况。形成制度和执行两张皮的现象,与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背道而驰。

    (四)干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目前干部选任监督工作的执行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相对模糊,责任分配不明确,缺乏干部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干部监督管理的范畴不明确,监督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组织部门在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的基本方法主要采取提醒,函询,谈话,诫勉,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专项督查等。与纪检部门及其他执法部门相比,监督的手段和力度相对软化,具体操作中还存在着形式简单,程序不严谨,执行不到位等情况。其次,干部监督工作人力资源投入不足,监督工作很难有效执行,推进缓慢,效果不理想。另外,由于内部监督制的限制,职工参与监督并未达到理想的深度和广度。

    二、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精准科学性的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制度,优化选人用人机制

    十九大以来,中央相继修订出台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文件和制度,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进一步明确了选人用人导向和原则。我们要根据新的政策法规,按照党中央对新形势下选拔任用机制的新要求,对照梳理,查漏补缺,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出适用、配套的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细则,并加以完善,持续优化,指导和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党的各级组织在分析研判,动议,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通过制度选人,要制度管人,形成科学规范的长效发展机制。

    其次,进一步完善干部退出机制,在制度上明确“下”的条件,“下”的情形,细化“下”的规则。要对干部不作为的表现具体研究,梳理并列出准确,清晰,有针对性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既要定性,更要定量。建立“下”的保障机制。对退出的干部要实施严管和关爱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加强这部分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后续管理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加强思想疏导,使干部放下包袱,轻松上阵,快速找准位置重新投入新的工作岗位,在新的岗位上发挥重要作用。

    (二)严格考察程序,量化考核标准,创新干部考核方式方法

    在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基础上,以岗位职责和需求为出发点,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激励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来制定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内容,强化分类考核,制定差异化考核指标,并逐步细化量化标准,突出个性化、专业化,近距离,多角度,深入全面考察干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组织部门肩负着选准用好干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的重要职责。考察干部过程中,要兼顾干部的优势特长、专业能力及综合素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同时积极执行”凡提四必”体制,贯彻落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在人才选拔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上“双签字”制度。与业务部门建立经常性的沟通机制,深入一线,了解和考察干部的工作成效。

    注重日常考核,强化跟踪管理。按照新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必须认识到日常考核的重要性,强化分类考核,通过工作调研,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党建考核,述职述廉等渠道,掌握干部日常表现。加强跟踪管理,通过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巡视巡查等方式,深入干部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立体式考察干部,可以建立干部日常跟踪考察实施办法。在民主推荐环节中,扩大群众参与率,并形成制度文件,明确参与比例要求,确保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畅通有效。考察谈话中,了解干部素质能力优势的同时,多了解人选存在的问题,客观全面考察干部情况。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反馈制度,在年度和重大人事调整专项会上总结通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

    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绩效,评先选优,干部晋升等直接挂钩,引导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结果处理三个环节,加大抽查核实力度,把核实结果和干部核实过程中的态度认识等作为识别干部是否对党忠诚的一个重要依据。

    (三)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力度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的力度,可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责任主体、关键环节、潜在风险等都处于严格监督之下。进一步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结合干部任前事项报告,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及巡视巡查的形式,开展监督工作,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督“防护网”,以增强干部监督制度的执行刚度和权威性。根据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实施细则,加大查处力度,以制度形式明确要求。

    组织部门设立干部监督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对执行程序及各环节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发挥好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群众反馈的问题逐一核实。加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处理工作,及时提醒干部,体现组织关爱。

    增强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监督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采用会议、专题培训、案例警示,利用多媒体,网络等灵活的方式,加大宣传。深入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使干部消除顧虑和抵触情绪,思想和行动上主动接受组织的考察和监督,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

    三、结语

    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更加完善,要求更加具体,标准日趋量化,执行更加科学规范。作为组织部门责任更加重大,应紧密联系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思考,不断改进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精准科学选拔任用干部,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增强干部工作的归属感,工作活力,提升选拔任用工作的计划性,主动性,科学性。

    参考文献:

    [1]乔朝英.提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水平[J].党建研究,2017.

    [2]张敏.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J].党员生活,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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