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邬汉文 铁建荣
大荔县古称同州,地处关中平原东部黄河、渭河、洛河三河交汇处,有三河明珠之称。全县农业灌溉条件十分优越,是传统的农业大县。近年来,全县先后建成了粮、棉、油、渔、秦川牛五大国家商品基地,以1008(黄花菜、红枣、西瓜、花生)等特产著称的农产品久负盛名,享誉省内外。近些年来,随着全县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化和地方名优特产品的深度开发,大棚瓜、果、蔬菜、鲜食冬枣、带把肘子等特产,市场知名度愈来愈高,已成为大荔享誉全国的“名片”。大荔县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枣乡”、“全国优质果品基地重点县”和“黄土高原夏秋蔬菜重点基地县”。“东有寿光,西有大荔”,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有关中粮仓、全国冬枣第一县、西部设施农业第一县、现代农业看大荔之美誉。大荔县已成为中国西部最大的温室优质瓜果、蔬菜产区。
近两年来,大荔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这一目标,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建设西部现代农业示范高地、全力打响“现代农业看大荔”品牌的关键环节,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为契机,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主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100%,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优质安全品牌占到80%,农产品监测抽检实现全覆盖,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近多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今年5月,被陕西省政府命名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
强化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为确保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开展,自去年5月份起,大荔县分阶段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和推进会,下发了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了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农业、经发、公安、财政、林业、水务、市场监管(工商、食药监管、质监)、粮食、环保、广电等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负责创建各项具体日常工作。
与此同时,县政府还把创建工作纳入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绩效考核评价范围,并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工作职责。县财政每年列支200余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抽检、执法检查、科普宣传及“三品一标”认证企业或合作社的奖励等,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年度增长,保障了监管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
依法监管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以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商品收储、运输主体等为重点,大力开展生产经营条件质量安全审查,依法建立和落实了生产记录、进货查验,产品自检、质量承诺、一对一监管、“黑名单”等多项制度。定期组织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牢固树立企业法人为农产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全县纳入监管的农产品企业(合作社)400余家、畜禽养殖户200余家,经营主体建档率、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同时,全面落实畜禽屠宰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派驻专业检疫人员驻场监督指导屠宰企业建立并认真落实进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监测等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达到100%。
加强源头治理
做到监管有效有力
不断加强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全面推进农药经营主体备案登记、进货查验、进销台账、索证索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与实名购买等制度,严格实施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全县771家农资门店(其中,中低毒定点经营门店168家、高毒27家)、29家兽药门店的农业投入品100%纳入信息平台管理。以“荔民模式”为示范,全面推行农资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积极开展农资经营示范门店创建,持续加大高效低毒农兽药推广力度,推动实现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到基地。建立了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发现、依法惩处违法经营行为。2015年,共检查农(兽)药门店98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56人次、执法车辆165辆次,立案查处农(兽)药案件3起,当场处罚350起,查处各类违法经营农(兽)药产品850公斤。同时,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技术指导,广泛宣传农兽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和要求,积极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引导生产者安全合理用药用肥。
健全监管体系
扎实推进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按照“完善县级、强化镇级、健全村级(基地)”的要求,在全县建立起了县、镇(街道)、村(基地)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化”管理,有效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无盲区。县上成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作为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常设机构,牵头负责农业生产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职能。目前,县实验室项目建设全部完成,招聘对口专业技术人员2名,检测工作已正常开展。镇(街道)上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开展日常巡查、速测和指导服务等工作,共确定监管人员59名,并为首批5个镇配备了速测仪器和设备。各村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站,由村组干部、信息员、食品安全监管员兼任协管员。生产基地确定了内检员14名,对基地开展巡查和自查。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及时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等信息。2015年,共定期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4203个,合格率达100%。
强化专项整治
不断加大执法监管工作力度
围绕粮、果、畜、菜、渔等县域特点主导产业,不断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2015年,县政府组织在冬枣主产镇村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以“规范管理技术、生产绿色产品、保护冬枣品牌、促进群众致富”为主题的“大荔冬枣质量安全百村百日行”活动,期间共出动巡查检测车辆180余次,抽调人员240人次,查处违法犯罪案件9起,处理销售纠纷40多起,检测样品305个,合格率为100%。同时,为加强对全县肉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广大群众吃上“安全肉”,2015年初,县食安委组织县农业、公安、食药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以“打击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为主题的“惊雷”行动,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20余次、执法人员61人次,查处3户肉铺经营的无检疫检验证明的猪肉42.5公斤,销毁病害猪肉100公斤,取缔私屠滥宰窝点1家,立案查处1起,涉案肉品价值0.256万元。同时,建立健全了线索发现和通报、举报奖励等机制,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积极性。2015年,共接到举报50余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推进“三品一标”认证
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
在有效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治理的基础上,以“三品一标”认证为抓手,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不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的培训、指导和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科学合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按照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做大荔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自觉践行者。培育壮大涉农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按照统一品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的模式,发展适度规模的标准化种养基地,推动实现特色主导产业的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和产业化发展。同时,加强证后监管和标识管理,健全补贴奖励和退出机制,持续推进农产品生产基地稳定发展。2010年,全县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整县环评。2015年,由大荔县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联合起草的冬枣生产国家标准通过审定,标准转化率、入户率达到100%。截至目前,全县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6个,面积8.5万亩;绿色认证6个,面积30.54万亩;有机认证9个,面积3700亩;认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4个(大荔冬枣、高石脆瓜、大荔花生、大荔西瓜),沙苑红萝卜、沙底辣椒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已通过省级现场核查和品质鉴评;建成市级以上标准化养殖场20个;建成标准化池塘2万亩,创建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个,认证无公害水产品5个、产量4224吨;注册了“秦苑”黄花菜、“高石”脆瓜等30多个品牌;“大荔冬枣”、“常春藤”鸡蛋、“沙底”辣椒、“绿苑”红枣等荣获陕西省著名商标。大荔黄花菜、大荔冬枣申报注册为国家区域公用品牌证明商标;“大荔冬枣”跻身“2015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榜百强”,品牌价值达33.44亿元。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
确保农产品质量实现全程监控
2015年,大荔县与西安承信网络公司合作建立了大荔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陕西省优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网实现了链接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起了一套记录完整、标准规范、全程监管、三位一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模式,并从全县范围内筛选了大荔县文岭科技育苗有限公司、陕西尊天农业有限公司、大荔县羌白远信果业专业合作社、大荔县绿源农庄冬枣专业合作社等8家企业(合作社)做为追溯平台试点。在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上,企业(合作社)通过“企业平台”,录入各自的企业简介、产品展示、生产记录、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标准、安全承诺等信息;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通过“监管平台”,初步审核农事生产记录,检查是否有高毒、禁用农药,生产安全间隔期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审核通过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地采取样品,产品检测合格后授权企业打印“大荔县农产品二维码”,粘贴在包装盒(产品)上上市销售;消费者则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直接获取该产品的所有相关信息,真正做到了“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确保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广泛宣传培训
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一方面,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科技赶集、印发宣传技术资料等多种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科学、理性地看待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自我防范、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全社会共同监督、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建立培训制度,制定培训计划,不断加大对县、镇(街道)、村(基地)监管人员与监测人员以及“三品一标”管理人员与获证单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基层监管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2015年,共开展各类宣传培训50余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读本1万余本、宣传资料6万余份,极大地提升了全县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农产品质量的安全意识,为争取年内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