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航运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李春然
摘 要: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对于西部以及重庆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陆路运输并不十分发达的西部城市,水运显现出更加重要的地位与作用。本以巫山县为例,介绍航运发展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部分应对措施,探讨了以线成面建设覆盖全市的航运运输网络,最终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
关键词:巫山 管理 要素 安全
巫山水运概况
巫山县地方水域共13条支小河流总计220公里;由鳊鱼溪——大溪河,长江干线55公里。巫山县是国家5A级旅游城市,其主要景点在大宁河段小三峡、神女溪等,来往船只主要由货船、客船及旅游船组成。2014年巫山县货物运输总量480843T,其中货物到达量132249T,货物发送量348594T;旅客运输总量718096人次,其中客运到达量346190人次,客运发送量371906人次。
巫山县辖区航运面临的问题与措施
1、航道及通航安全
2014年长江枯水期间,三峡库区水位大幅度下降,大宁河作为巫山县最重要的航运通道之一,其通航安全问题亦随着水位变化愈趋严重。首先,水位下降导致航道变窄,可利用的安全通航宽度减小,船舶互会时形成的紧迫局面,安全系数降低,夜航时航标指示灯误差较大,部分浮标甚至成为严重的碍航物。其次,大宁河即将实现夜间通航,其航道的复杂性降低了通航安全系数。此外,碍航浮标的取消使用使其所指示的较为危险的区域成为盲区。再次,航道养护及航标维护极其消耗人力物力,且缺乏高级技术指导。
可行性措施:海事部门及时针对库区及辖区水位变化发布航行通告或警告,通过网络、VHF、文件等形式等发送给船舶、运输企业、港口码头、各涉水乡镇等,必要时可先对航道进行航行测试再行发布通告或警告。同时,协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力度,严格控制船舶吃水,控制渔船等作业船作业时限,港口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码头、渡口等作业区进行严格监管,制定临时应对措施,以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
航道及航标养护方面,首先需要政府财政支持,用以调动人力物力。其次,对航标性能做定期测试,以确保其发挥应该的作用:同时,引进相关技术及技术人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财政支出。再次,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运输企业管理
多数中小航运企业缺乏系统、完整的安全管理制度,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承担高风险,甚至危及人身与财产的安全生产隐患。个别企业不负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现象仍时有出现,企业专项费用投入、使用和绩效考核不明确,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风险源、登记、监控和管理不规范,隐患排查不彻底等。
可行性措施:加强企业资质管理,要求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由专人对其合法性及可行性进行审核,提出合理性建议和意见;而后在执行过程中对其监督指导,定期测评;要求企业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系统理论知识及管理技能,完善档案管理,以便于总结经验。海事部门应将“四客一危”航运企业列为重点监督对象,对于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行过停航、停业整顿的水运企业的检查必须100%覆盖,对于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企业,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3、港口管理
港口码头是人员货物周转密集区域,所以对其技术要求、设备要求以及管理力度要求都比较高。管理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继续深化危险货物码头专项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作业申报制度,清理整顿非法建设和经营码头。二是推进客运、危化品、集装箱和滚装码头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和使用,配合公安部门严查易燃易爆等危化品进港上船。三是加强港口特种设备检查,配合质检部门整改港口码头范围内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对码头装卸设施设备老旧,技术条件差的,督促业主加强更换、维修和保养;客运码头工作区域实现全程监控,启动X光机、金属探测仪等安保设施。四是配合地方政府开展对渔船、渔业辅助船舶非法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的整治。对影响港口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实行停业整改和挂牌督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拒不执行整改决定的,对码头经营单位实施停业整顿,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4、水上安全监督
水上安全监督主要是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水上交通运输是由人、船、环境和管理等要素组成的一个系统, 同时又是一个动态变化的系统, 因为这四种要素随船舶航行会发生变化。当这四种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存在不安全状态时, 由于一种要素的单独作用或几种要素的相互作用, 就会诱发事故隐患, 进而引发水上交通事故。
4.1人员要素
在事故中, 人员因素往往是触发因素, 其中船员又是最主要的因素。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统计,所有的海难事故中约有80%是由于人为错误造成的。船员的身体状况、知识水平包括对专业知识、航行规则、有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和理解等、驾驶技能包括判断能力、应变能力、操作能力等、思想意识包括职业道德安全意识、工作态度、责任心等以及驾引经验等, 都直接影响船员的行为, 对事故起决定性作用。其它的人员如引航员、管理人员、码头工人等, 也会在履行各自职责时出现差错或过失, 在某些事故中成为事故发生的因素。
4.2船舶要素
船舶要素有时会成为事故的主要因素, 特别是船舶倾覆或沉没的事故, 以及在船舶失控的情况下发生的事故。船的因素可以大致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物理固定因素,包括船体的材质结构、主机以及设备性能;另一部分则是技术性可变化因素,它决定于船舶载货状态是否符合浮性及稳性要求,以及对船舶的全面维护及养修工作,以保持船舶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
4.3环境要素
除不可抗力外, 环境因素很少成为事故的主导因素, 但常常是人为错误的诱导因素。特别是触礁、搁浅、自沉和触损事故, 由于船员对环境估计不足, 加之操作不当, 而引发事故。环境因素分为自然环境和通航环境, 自然环境包括气象风、雪、雨、雾, 水文条件流速、流态、涨水、退水,;航道条件航道宽度、深度、曲率半径、水下障碍物、助航标志等;通航环境包括通航密度、交通秩序、靠锚泊条件、桥梁及架空电缆高度、背景灯光、港口设施的状况、安全信息等。
4.4管理要素
管理要素不是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 但通常是事故深层次的原因, 为达到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的目的, 就应从管理的角度来剖析事故的原因。管理要素主要包含船舶管理、船公司管理、
运管部门管理、海事机构管理以及其他部门的管埋。
由此可见,每一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人+船+环境+管理”四要素决定的,只要其中任何一要素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预防事故的发生可以从解决事故发生“四要素”着手,建立健全“人+船+环境+管理”的安全系统,并从系统中找出所有潜在危险性,予以识别、分析和研究,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防患于未然。
总结
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仍以重庆为根本,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力求形成覆盖全市的航运经济网络。如若如此,那么首先必须以区县为基本点,各区县根据各自辖区水域的实际情况,在上级部门监督指导下,先各自发展自己的航运事业,在实践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形成系统的管理模式;其次就是与主城区航运中心两点连成一线,根据主城区至区县水域的实际情况,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区县相关部门协助,共同建设两点成线的连接段水运事业;再次,有交叉的相关区县之间协同合作,共同建设无中心点的“两点一线”,最终形成覆盖全市的航运经济网络。
参考文献:
[1]充分发挥黄金水道作用 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07-07-09
[2]重庆市港航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行动“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渝港航发〔2010〕29号)
[3]赵佳妮.水上交通事故预测方法比较研究.大连海事大学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2006.03
[4]徐开金.长江海事局.浅谈水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水路运输文摘 2003.07
[5]姜希镇.水上交通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方法.中国水运 2007.11
[6] 高尚利.广东东莞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的成因及对策 珠江水运 2005.07
[7]潇雨.海上船舶交通事故成因及预防.中国水运.2006.09
[8]许天慈.长江水上交通事故多发原因及对策探讨.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安监部
(作者单位:重庆市巫山县航务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