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四种形态” 忠诚履行职责
闫鹏宇
摘 要:“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理论创新和改进方向,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坚持党的领导、弘扬清风正气、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关键词:“四种形态”;从严治党;国企
1 统一认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四种形态”的提出,旨在治党,准确把握理解其要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前提。讲政治,是首要之义。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顾大局,是应有之义。“四种形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菩萨心肠正“歪树”、治“病树”,以霹雳手段拔“烂树”,净化维护“树木”,保护整个“森林”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挺纪在前,是最终之义。“四种形态”是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背景下提出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将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在高标准与守底线之间。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正风反腐举措的理论归纳。“四种形态”是党的历史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整体把握,注重系统性。作为完整的逻辑体系,有哲学思考,又有辩证方法论,体现了党中央在正风反腐上的总体考量。层次归纳,注重递进性。每一种形态都各有侧重,同时,其内在联系呈现层次性、递进性,每一层的成效都会影响和促进下一层状态的践行。边界清晰,体现目的性。“四种形态”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第一种形态的预防效果,让后三种形态依次发挥作用,形成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最终实现第一种形态所追求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明确责任担当的有力抓手。“四种形态”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抓住关键,落实责任主体。“四种形态”要求党委、纪委同为责任主体,在其具体内容中,党委担当“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推进党的纪律建设。转变思路,主动履职尽责。责任主体需要跟上思路,转变方式。既要求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上主动担当,也需要纪委深化“三转”,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有所作为。主体间不缺位、不越位,链条环环相扣。担当责任,发挥带头作用。第一责任人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实践“四种形态”。领导干部既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工作更要抓廉政,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露头就打”,体现“严管就是厚爱”,还要真心践行,对待错误,“闻过则喜”,对待处分,真心悔过,真正践行党员的党性和修养。
2 弥深弥笃,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以学促用,研究“四种形态”。“思之弥深、行之弥笃”。要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学习。通过集体经常学、上下带动学、领导讲学、部门领学,紧密联系已有的案件实例、检查经验和计划开展的任务,针对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研究思考,在实践中深化认识。二是加强调研。组织力量开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调研,总结主要做法,分析问题原因,为更好的实践提出最佳实施方案。
深化“三转”,运用“四种形态”。一是把更多精力放在第一种形态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导监督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还运用谈话、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武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教育。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特别是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对“可以谈”、“优先谈”的,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主谈,开展谈话函询。总结经验,出台谈话函询管理办法,对有关事宜加以规范。二是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立足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特色,把“盯违纪”作为工作重心,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对象,将“三个时间节点”作为主要时期,注重审查效率,坚持严查快办,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恰当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处理等方式,扎紧党纪笼子。
形成合力,深化“四种形态”。一是上下联动。强化纪委的双重领导。领导监督纪律审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的力度,加强作风监督。定期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带动下级纪委跟上来,督促下级党委履职。推动专项巡查全覆盖。用党的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两把尺子,对相关部门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二是左右联手。落细落实党委、纪委责任清单,构建大监督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层层传递的“两个责任”体系,通过实施会议通报、线索互通共享、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报告反馈、党建绩效评价和问责常态化等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多部门联合协作、基层紧跟的工作格局。
3 再进一步,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思想指引,形成贯彻落实良好氛围。沿着“四种形态”确立的思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领导讲党课等多种学习形式,通过报纸刊物、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学习宣传,力戒重惩处、轻教育,甘当“好人”,只是纪委一家事等错误思想倾向,多角度深入调研,注重理解其内在逻辑和理论体系,督促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贯彻落实氛围。
问题导引,积极实践创新举措。在企业,党组织要关注经营发展,研究企业党建规律特性,紧盯问题,做好监督“探头”,既要善于“捕风捉影”,敏锐发现问题,又要全面了解企业状况、干部信息和群众建议,为企业和党员干部号脉把关、治病救人。对党员的小问题、苗头性问题,党组织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要立足日常,了解分析实际情况,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充分发挥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作用,保证党内生活正常化。针对程度不同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落实不力,问责不力的问题,要强化纪律审查,注重“形态”转化,对各类程度较轻的要敢于亮剑,对“少数”、“极极少数”等几类严重违纪的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利用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主动交待。认真领会贯彻《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标准指导,提高精准执纪能力。一是要推动监督執纪信息化。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的科学分类方法,利用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的信息化水平,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式推进,以发现解决一个个具体的问题带动全局,推动信息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要明确执纪标准。在操作层面,对发现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最大公约数”归纳总结,探讨制定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工作办法,增加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提高纪委“精准执纪”能力。三要注重考核评价。建立科学、有效考评机制,对照具体工作办法,既要用量化指标把关考核,注重流程程序,更要灵活运用原则性指标,突出工作实效,以考评形成约束,倒逼“四种形态”目标和要求的实现。
摘 要:“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的理论创新和改进方向,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在坚持党的领导、弘扬清风正气、维护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关键词:“四种形态”;从严治党;国企
1 统一认识,准确把握“四种形态”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选择。“四种形态”的提出,旨在治党,准确把握理解其要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前提。讲政治,是首要之义。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和腐败水火不容,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体现了从严治党的规律,抓住了管党治党的根本。顾大局,是应有之义。“四种形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菩萨心肠正“歪树”、治“病树”,以霹雳手段拔“烂树”,净化维护“树木”,保护整个“森林”健康,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挺纪在前,是最终之义。“四种形态”是在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的背景下提出的。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将党员日常行为规范在高标准与守底线之间。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正风反腐举措的理论归纳。“四种形态”是党的历史上的重大理论创新。整体把握,注重系统性。作为完整的逻辑体系,有哲学思考,又有辩证方法论,体现了党中央在正风反腐上的总体考量。层次归纳,注重递进性。每一种形态都各有侧重,同时,其内在联系呈现层次性、递进性,每一层的成效都会影响和促进下一层状态的践行。边界清晰,体现目的性。“四种形态”目的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握第一种形态的预防效果,让后三种形态依次发挥作用,形成震慑,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最终实现第一种形态所追求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明确责任担当的有力抓手。“四种形态”是“两个责任”在纪律建设中的具体体现。抓住关键,落实责任主体。“四种形态”要求党委、纪委同为责任主体,在其具体内容中,党委担当“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推进党的纪律建设。转变思路,主动履职尽责。责任主体需要跟上思路,转变方式。既要求党委在净化党内关系上主动担当,也需要纪委深化“三转”,积极转变监督执纪方式,有所作为。主体间不缺位、不越位,链条环环相扣。担当责任,发挥带头作用。第一责任人要坚守责任担当,认真研究实践“四种形态”。领导干部既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工作更要抓廉政,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露头就打”,体现“严管就是厚爱”,还要真心践行,对待错误,“闻过则喜”,对待处分,真心悔过,真正践行党员的党性和修养。
2 弥深弥笃,正确运用“四种形态”
以学促用,研究“四种形态”。“思之弥深、行之弥笃”。要坚持把“四种形态”作为政治和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一是加强学习。通过集体经常学、上下带动学、领导讲学、部门领学,紧密联系已有的案件实例、检查经验和计划开展的任务,针对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深入研究思考,在实践中深化认识。二是加强调研。组织力量开展“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调研,总结主要做法,分析问题原因,为更好的实践提出最佳实施方案。
深化“三转”,运用“四种形态”。一是把更多精力放在第一种形态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指导监督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还运用谈话、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多种武器,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教育。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特别是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和一般性问题。对“可以谈”、“优先谈”的,由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主谈,开展谈话函询。总结经验,出台谈话函询管理办法,对有关事宜加以规范。二是不放松后三种形态,始终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要立足党章赋予的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特色,把“盯违纪”作为工作重心,将“三类人”作为主要对象,将“三个时间节点”作为主要时期,注重审查效率,坚持严查快办,集中精力查清主要违纪事实,恰当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处理等方式,扎紧党纪笼子。
形成合力,深化“四种形态”。一是上下联动。强化纪委的双重领导。领导监督纪律审查工作,加强督查、督办的力度,加强作风监督。定期向同级党委、上级纪委汇报工作情况,带动下级纪委跟上来,督促下级党委履职。推动专项巡查全覆盖。用党的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两把尺子,对相关部门单位的经营管理和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二是左右联手。落细落实党委、纪委责任清单,构建大监督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层层传递的“两个责任”体系,通过实施会议通报、线索互通共享、纪律教育齐抓共管、执行纪律处分联动、报告反馈、党建绩效评价和问责常态化等机制,初步形成了党委主导、书记主责、纪委监督、多部门联合协作、基层紧跟的工作格局。
3 再进一步,积极实践“四种形态”
思想指引,形成贯彻落实良好氛围。沿着“四种形态”确立的思路,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领导讲党课等多种学习形式,通过报纸刊物、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学习宣传,力戒重惩处、轻教育,甘当“好人”,只是纪委一家事等错误思想倾向,多角度深入调研,注重理解其内在逻辑和理论体系,督促各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贯彻落实氛围。
问题导引,积极实践创新举措。在企业,党组织要关注经营发展,研究企业党建规律特性,紧盯问题,做好监督“探头”,既要善于“捕风捉影”,敏锐发现问题,又要全面了解企业状况、干部信息和群众建议,为企业和党员干部号脉把关、治病救人。对党员的小问题、苗头性问题,党组织作用不明显等问题,要立足日常,了解分析实际情况,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充分发挥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作用,保证党内生活正常化。针对程度不同的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落实不力,问责不力的问题,要强化纪律审查,注重“形态”转化,对各类程度较轻的要敢于亮剑,对“少数”、“极极少数”等几类严重违纪的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利用思想政治工作,推动主动交待。认真领会贯彻《问责条例》,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标准指导,提高精准执纪能力。一是要推动监督執纪信息化。完善问题线索处置的科学分类方法,利用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监督执纪的信息化水平,对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式推进,以发现解决一个个具体的问题带动全局,推动信息化、制度化建设。二是要明确执纪标准。在操作层面,对发现处理的问题线索进行“最大公约数”归纳总结,探讨制定实践“四种形态”的具体工作办法,增加监督执纪方式与违纪违规行为的适配度,提高纪委“精准执纪”能力。三要注重考核评价。建立科学、有效考评机制,对照具体工作办法,既要用量化指标把关考核,注重流程程序,更要灵活运用原则性指标,突出工作实效,以考评形成约束,倒逼“四种形态”目标和要求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