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孙胜伟
目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型和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建立区域金融安全的预警机制,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密切监测区域金融机构交叉性金融工具和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而准确地评估辖区金融稳定状况,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世界银行曾经有一项研究指出,金融危机几乎没有被准确地预测。但是这并不表明所有对于金融危机的预测都是没有意义的,金融风险可以通过一系列指标率先暴露或反映出来,金融危机的出现常常以经济金融指标值的恶化为先兆。可以说,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是金融危机的报警器,一个国家或地区金融风险的防御能力主要取决于是否具有一套正确反映金融体系健康与稳定的金融风险预警系统。
一、国外金融风险管理的技术与方法
在过去30年中,随着国际金融管制的放松以及资产证券化的趋势,金融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金融市场的波动越来越频繁,幅度越来越大。金融风险管理理论已经成为金融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和研究方向,吸引了大批的数学、物理学专业人才参与到金融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和应用中去,金融风险管理已经从过去定性的分析发展到运用先进数学模型进行定量的分析和研究,并广泛用于金融风险管理。现代金融风险管理方法和种类繁多,大致可以分为定量方法和定性方法两大类。
二、我国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践与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现有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实践
1.股份制商业银行“骆驼”(CAMELS)评级体系。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2月推出《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暂行)》,其风险评级体系主要参考了国际通行的“骆驼”(CAMELS)评级框架。该体系主要是对银行经营要素的综合评价,包括资本充足状况评价、资产安全状况评价、管理状况评价、盈利状况评价、流动性状况评价和市场风险敏感性状况评价以及在此基础上加权汇总后的总体评价。
2.国有商业银行采用“三类七项”指标评价体系。参照国际大银行的先进经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制改革后,要在经营绩效(总资产净回报率、股本净回报率、成本收入比)、资产质量、审慎经营(资本充足率、大额风险集中度、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等主要方面,达到并保持国际排名前100家大银行中等以上的水平。
3.金融部门评估规划(FSAP)。金融部门评估规划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于1999年5月联合推出的,以此加强对成员国金融部门脆弱性的评估和监测,减少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国务院已于2001年批准我国在3~5年内参加FSAP,即最晚2006年参加。自评是正式参加FSAP的第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于2003年7月牵头组织跨部门小组,开始对中国进行首次金融稳定自我评估,进行了银行业的“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目的是通过分析宏观经济变量的变动可能对金融体系稳健性带来的影响,评估金融部门的风险和潜在脆弱性。
4.分级预警。2005年,银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风险预警操作指引(试行)》,启动了商业银行分级预警机制。风险预警等级包括正常、蓝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信号。风险预警对象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及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资独资及中外合资银行。
5.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2005年,国内最大的本土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推出了“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该体系是根据国际评级惯例结合中国本土资本市场现状,对中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进行评级的首个上市公司治理评级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几年的探索,我国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初具规模,我国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尤其是在机构上市和市场开放的双重推动下,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制度框架、技术方法相比于20世纪90年代都有了实质性的发展。然而,在实践中,风险管理却经常让我们感到困惑甚至矛盾。这些困惑一方面来自于现代风险管理技术和制度本身,另一方面来自作为这些技术和制度基础的现代风险理念。在种种困惑之下,我国金融业界出现这样的现象,“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和“建设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如同当年的革命口号一样叫得很响亮,但对其具体内容和有效性却缺乏统一的认识,甚至在实践中存在否定风险管理作用的说法,例如,发展和规范(风险管理)是矛盾的,风险管理只是应对监管机构和战略投资者要求的“花瓶”,而现有的风险预警系统还存在如下不足:
1.股份制商业银行风险评级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一是它只限于股份制商业银行,而把国有独资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排除在外。这样就使得商业银行风险评级成为二元结构,一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即11家已经上市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112家城市商业银行成为风险评级对象,接受监管当局的风险评级监管,而国有商业银行则免于评级和监管。二是银行信用评级方法相对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目前,我国银行信用评级主要偏重于简单的财务定量化,风险揭示严重不足,银行信用评级普遍采用“打分法”。这一评级方法存在着以下明显的缺陷:第一,评级的基础是过去的财务数据,而不是对未来偿债能力的预测;第二,缺乏对现金流量的分析和预测;第三,行业分析和研究明显不足。
2.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是测试主要采用单一因素敏感性分析法,即假设其他因素不变,只考虑单一因素影响。由于宏观经济要素的变化往往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单一因素分析的结果对监管和银行风险管理的实践意义有一定的局限性。二是测试所选择的冲击情景没有宏观经济计量模型的支持。三是监管信息系统建设落后,目前尚无涵盖监管各个层面、宏微观相结合的金融预警指标系统,不能支持对金融风险状况的深入分析和评估,缺乏市场风险监测指标等。
3.尚未建立网络化的监管信息系统。一是目前我国监管部门各自建立一套信息体系,不仅耗资巨大而且重复建设,信息的利用率低,没有可供监管人员随时调阅和分析监管数据的监管信息处理平台。二是提前发现并及时处置金融风险是其最薄弱环节。尤其是在及时处置方面,很多时候受资金、政策及其他方面的制约而无法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已相当严重的问题久拖难决,这严重制约了监管当局及时发现金融体系中所存在的问题。
4.现有的指标体系在早期预警方面不够完善。我国的金融监管信息体系主要侧重于对市场总体概况的描述和对市场运行若干重要方面的分类统计,对风险监测和预警的支持作用比较有限,远未达到“巴塞尔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所提出的“准确、有意义、及时且具有透明度”的标准。一是我国的预警指标体系缺乏层次性。在总分行体制下监管当局没有针对不同层次采取不同的预警指标。二是预警指标适用性差。预警指标中的所有资本项目如资本充足率、单个贷款比例等都不适用于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三是选取指标不够全面。指标侧重于流动风险、资本风险和信贷风险,忽视了利率风险和管理风险。而对于信贷风险只侧重贷款质量的衡量,忽视了贷款结构和盈利性的衡量。
三、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探讨
(一)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设计应遵循的原则
从其评价对象看,它涉及到银行、证券、保险等所有金融机构,科学地对其评价需具备会计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宏观经济学、金融风险管理学和数学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金融风险是通过评价指标来反映,而评价指标的设置又必须服从于金融风险运动变化的特殊规律性,指标选择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评价的结果。我们认为,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清晰的层次结构,由局部到整体,由复杂到简明,在科学分析和定量计算的基础上,形成对区域金融风险状况的直观结论。指标体系设计是否科学,直接关系到评价工作的质量和能否准确反映区域金融风险状况。
2.可行性原则。在设计区域金融风险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尽可能选择有代表性的主要指标,在考虑相对的系统性和完整性的同时,可行性尤为重要,既要防止面面俱到,指标过于繁杂,又要防止过于简单,难以反映区域金融风险的全貌。要保证区域金融风险评价指标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指标数据搜集的及时性。
3.可比性原则。区域金融风险评价指标的设置要便于评价指标进行纵向比较和横向比较,也就是说既可用以进行序时比较分析,也可用来进行不同区域金融机构之间的比较分析。所谓纵向可比,即与历史数字可比,区域金融风险评价指标应相对稳定;所谓横向可比,即不同的区域之间金融风险状况可比。
4.完备性原则。从整体出发,多角度、全方位地反映区域金融风险水平,包括空间完备性和时间完备性。空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要成系统,应包括区域金融风险的主要方面;时间完备性是指评价指标体系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不仅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反映出区域金融风险运行现状,更要反映出区域金融风险运行态势。
5.发展原则。一切金融风险都是不断运动和变化的,因此,设计风险指标时,应该从风险源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其动态趋势上加以研究和反映,并结合时间及空间的变化和环境条件的变化来进行研究和反映,探求区域金融风险源发展变化的规律。
6.借鉴和创新原则。在金融风险管理指标评价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坚持在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背景和市场环境,实现创新和突破。要从客观实际出发,经过系统的分析和科学的抽象后设计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使预警指标客观反映区域金融风险状况。
7.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如果对指标都逐一量化,缺乏科学依据,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必须充分结合定性分析。但最终评价结果应形成一个明确的量化结果,以排除定性分析中主观因素或其他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二)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
1.指标体系。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各种类型的金融风险广泛存在。即便是在同一类型风险下,不同行业(银、证、保)、同一行业不同金融机构有着不同的风险压力,由此决定了区域金融风险管理指标评价体系必须是由若干个核心指标集合构成,而每个核心指标又可层层分解为更多细化的子指标。
2.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中指标权重的确定。在以上建立的风险预警指标评价体系中,金融风险权重的科学确定是另一难点。在通常的评判模型中,对于权重的确定完全采用凭经验、靠感觉主观为各个指标赋予一定百分比权重的方式。但对于数十项评价指标,若要简单为每一个指标直观地确定一个较为准确的权重,其难度可想而知。而且,由于每个人对各个指标重要性判断的差异,也直接导致了这种主观赋予权重的方法科学性极差。为避免这种单纯主观赋予权重的方法的误用,我们运用AHP方法来判定风险管理指标的权重。
3.金融风险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价基准。运用以上建立的金融风险管理指标评价体系进行风险评估和预警,我们必须计算出各金融风险指标的具体分值。这一计算过程必须从最后一层(第五层或第四层的单项指标)开始,逆向往上推算。但难点在于,不同的风险类别(有的风险可以量化如市场风险,有的风险难以量化如操作风险)的特性决定了对其评分的基准是不同的。为此,我们参照国际经验,设定了以下评分基准:
一是对于难以量化的风险指标(除市场风险外的所有指标),为避免定性判断带来的误差风险,我们拟采用专家评分的方式,并对每一项细化的指标给出具体的评分依据和评分细则;然后对专家打分进行简单平均,计算出难以量化的各风险指标的分值。二是对于可以量化的风险指标(如市场风险指标),我们运用VaR方法进行测算,得出风险的绝对数值。三是对专家打分给出各项风险指标分值和用VaR计算出定量指标的分值,运用AHP方法,由第五层即指标层(三级)开始逆向进行层层加权平均,得出指标层(二级)、指标层(一级)、准则层、目标层的风险评价指标。其中:指标层(一级)即类别风险指标分值反映各类经营风险的风险状态,准则层的风险集成评价指标分值反映集团层面和子公司层面的风险状态,目标层的风险集成评价指标分值反映金融控股集团系统的整体风险状态。四是根据金融风险集成评价指标分值,确定考核对象所处的风险状态,看其处于哪一风险区域(风险正常区域、风险防范区域、风险警戒区域、风险危险区域、风险失控区域)。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阙值),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五是发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信号。预警就是利用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完成指标的筛选、修正和处理,以确定各指标运行状态,汇总求值得出综合评分,按照定的风险阙值,最后划分警度。我们把预警指标划分为:无警、轻警、中警、重警和巨警五个等级。如果在风险正常区域和风险防范区域内,那么将此结论以风险报告的形式及时传递到各金融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如果金融风险处于风险警戒或失控区域,那么应及时制定风险预警报告,向金融机构发出预警信号。六是优缺点分析及基本结论。此评价体系的优点是主观判断与客观定量方法相结合,评估过程简单易行,评估结果意义明确。其主要缺点是需要合理设定各个指标的预警界限,合理设置各个指标重要性的权值,在实际工作中比较困难。另外,外部风险的评价指标选择和处理难度较大,指标的选取没有现成的理论依据,而且在每一类的众多指标中既可能存在共线性和统计意义上与金融风险不敏感的问题,也可能存在指标筛选过程遗漏重要指标的问题。此外,由于现行的制度安排,央行不具备监管职能,也就没有充分的动机去获取详细的信息,从而容易导致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职能时更依赖银监会对银行困境的判断而不是自身的判断,导致央行行使最后贷款人角色时效能降低,错过最佳时机,从而形成救助风险。尽管模型分析存在一些缺陷,但利用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领域,正如美联储副主席福格森所言:“精巧的计量模型,再加上良好的判断,最终出台的决策质量将大大提高。”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