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璧微瑕
【摘 要】在教学过程中,笔者发现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译注存在一些不妥之处,或错译、或硬译,或当译不译,或忽视直译,这几方面影响了学生对古文的理解,甚至误导,极不利于古文教学。
【关键词】语文教材 文言文 译注 语文教学
学好文言文不仅是因为了高考,更因为他肩负着继承优秀文化传统,了解古典文化的重任。多年来,我在教学第一线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深感教材的重要性,“以教材为准”已成为老师和同学的共识,因此我觉得教材应精益求精。在此,我想以教材中几则注释为例,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错译
高中语文第一册《触龙说赵太后》一文中:“入而徐趋”,课本注释为“【徐趋】徐步,徐行。意思是一步一步向前慢走。徐,慢;趋,向前行走。”课本注释“趋”为“向前行走”,这个解释我觉得有些欠妥,翻开《古汉语字典》,其解释为“小步快走,表示恭敬”。这个词条下举的例子,是《战国策·赵策四》中:“入而徐趋,至而自谢”。恰好是《触龙说赵太后》一文中的这句话。从速度上来说,古代的“步”才是今天的“走”,“趋”是快走或小跑。有人要问:“趋”若是“小步快走”的意思,“徐”若是“慢”的意思,“徐趋”两者放在一起不就矛盾了吗?其实不然,课文中写触龙年老,病足,想按礼节小步快跑而不能,正是这一动作,既表示了触龙对赵太后的尊敬,又显得滑稽可笑,既能消除赵太后心中的怒气,又能缓解当时的紧张气氛,为下一步触龙进谏劝说赵太后起到了铺垫作用。《教师教学用书》中的译文“触龙做出快步走的姿势,慢慢地挪动着双脚”是符合语境的,也是很贴切、很精当的。
第四册《祭十二郎文》一文中,“然后惟其所愿”,注家意见颇不相同。《教师教学用书》译为:“这样办了,才算了却我的心愿。”课本注为:“指让奴婢们按他们的意愿或去或留。”课本译注有些不符合文意。因为:第一,“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是承接上文“彼有食可守,以待终丧,则待终丧而取以来;如不能守以终丧,则遂取以来”的。在“汝之孤与汝之乳母”“不能守以终丧,遂取以来”的情况下,“其余奴婢”则要“并令守汝丧”,否则岂不是无人“守以终丧”了吗?况且奴婢的去留,并不是韩愈祭文着眼点所在,祭文全篇是“吾”与“汝”(十二郎)的交谈,横插一句,看似对奴婢去留也有交代,一丝不紊,却减弱了祭文的感染力,更不符合韩愈此时心境、此文语气;第二,承第一个原因,对奴婢来说“守以终丧”就算职责已尽,就可以选择去或留,何必非要等到改葬之后呢(据文意可知“然后”是改葬之后)?“然后惟其所愿”就应该是紧接在“其余奴婢,并令守汝丧”而不是“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之后。第三,“吾力能改葬,终葬汝于先人之兆”,由“力”和“终”可知这是将来完成时;而守丧之时有限,子为父守丧不过三年。上文说“以待终丧”,假如迟迟不能改葬,“终丧”已过,那么其余奴婢要等到何年何月?且无食可守,谁来供给食物?正因为“葬汝于先人之兆”需要财力物力以及由此而需的时间,做成之后才算了却韩愈的心愿。所以,我觉得《教师教学用书》的译法更为合理。
二、硬译
第一册《勾践灭吴》一文中,“孰是君也,而可无死乎?”课本的注释为“谁有恩惠像这个国君呀,可以不为他效死吗?”“孰是君也”译作“谁有恩惠像这个国君呀”很生硬、别扭,这句话主语是“谁”,谓语是“像”,“有恩惠”动宾结构作状语,岂不少见?《教师教学用书》的相应译文为:“谁像我们的国君这样体恤百姓呀……”或者我认为更直观的译文为:“谁(像)这个国君(如此体恤百姓呀)……”把“是”直译为“这”,更有助于同学接受,译文也更明确。
第三册《登泰山记》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今所经中岭及山巅崖限当道者,世皆谓之天门云”,课本对这句话中“崖限当道者”的解释是“崖壁挡在路上的”。从语境分析,若“崖壁”真的“挡在路上”,姚鼐还能登上去吗?从释义角度,逐字翻译,“限”似乎没有翻译出来。从语法上分析,整句话译为“现在所经过的从中岭到山顶中的那些崖壁挡在路上的,世人称它为天门”,这符合语法习惯吗?应是“挡在路上的崖壁”,世人称它为“天门”。由此看来,课本的注释“限”字没有译出来,“定语后置”也没有体现出来,“限”究竟需要译还是不需要译呢?《古汉语常用字字典》“限”字的第四条注释是“门槛”,所以我认为“崖限当道者”正确的注释应为“像门槛一样挡在这条路上的山崖”。
三、当注不注
当注不注:第四册《赤壁赋》一文中有这样一句话:“盖将自其变者而观之,则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这句话课本的注释为:“如果从那变动的一面看,那么天地间万事万物(时刻在变动),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停止。”通过翻译可以看出难解的“曾”译为“连……都……”,那么“以”呢,作为重要的虚词,它该做何解释呢?若按“停止”讲,那么“以”应为“已”,而《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以”的义项这样注释:“通‘已,已经”。可以看出“以”通“已”,只当“已经”讲,把“以”解释为“停止”,找不到依据。若按语法结构还可以理解为“能”的后面省略了谓语“停止”,而“以”放在“一瞬”前,也可以把它当作介词。到底“以”当什么讲,为什么课本不给明确的注释呢?当注不注的例子还有,如第四册《促织》一文中,“如被冰雪”中的“被”,第五册《齐桓晋文之事》中“若无罪而就死地”“的“若”等等,都应该明确注释。
四、忽视直译
第四册李密的《陈情表》一文中“生孩六月,慈父见背”,课文中注释“见背”为“婉指长辈去世”。显然这是意译,那么直译该如何译呢?“背”,背离、离开。“见”指“应是放在动词前,表示对自己怎么样(《古汉语字典》)”。这个义项现在有熟语“见教”、“见谅”,所以这里的“见”可以引申为“我”,这句话直译为“慈爱的父亲离开我”。
再如第四册《滕王阁序》一文中,“请洒潘江,各倾陆海云尔”的译文为:“请各位竭尽文才,写出好作品”,这又是意译,虽然下面有补注,我认为也应该先直译,《教师教学用书》的译文为:“请各位像潘岳、陆机那样,展现如江如海的文才吧。”这样译要比课本的注释直观明了,易于同学接受。
高考考纲在考查文言文翻译这一要点方面,明确要求“直译为主,意译为辅”,所以我们的课本注释也应该以直译为主,力争做到能直译就字字落实,若直译表述不够顺畅,完美,在直译的基础上再意译。
以上是我个人的浅薄之见。古文博大精深,其精髓、其旨趣,一时理解有偏差也在所难免。撰写此文并非鸡蛋里挑骨头,亦非无限放大译注当中的不妥之处。旨在总结在教学过程中遇到的困惑,力求完善教材,更有助于教学。分析不到之处,或不当之处,敬请各位同仁批评指正。
★作者简介:赵东梅,河北省抚宁县第二中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