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下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探析
万兆
摘 要:2012年起,以资管业务为基础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迅速发展,理财业务呈几何式增长。在银行理财业务迅猛发展的同时,监管套利、刚性兑付、期限错配、多层嵌套等问题凸显,从而蕴藏了较大的金融风险。2018年上半年国务院正式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给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带来了许多的变数。本文针对在资管新规这一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应该如何发展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资管新规 ?银行个人理财业务 ?发展探析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资管新规的作用具有双面性,它既是一次发展的机遇,也是一项艰巨的挑战。只有深入探索目前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灵活操作,采取针对性措施才能确保理财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资管新规下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问题
(一)理财业务规模遭遇强烈冲击
在资管新规推出之前,理财产品一直凭借“风险低、收益稳、兼具一定流动性”的产品优势开拓理财市场,广大投资者习惯了非净值化的资产运作方式并对之青眼有加。但是当资管新规推出后,金融机必须打破刚性兑付,也就意味着保本理财将不复存在。据可靠数据统计,我国的保本理财规模占全部理财产品的三分之一。由于投资者接受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还需要一定的适应时间,同时保本理财产品的退出将促使这部分客户在没有适应净值型理财产品之前重新选择其他投资工具,从而导致理财业务的大规模缩水。2017年《中国银行理财市场报告》显示,2017年底金融理财产品规模与年初相比出现了3.4万亿元的回落,降幅超过50%。
(二)净值化管理落实难度大
新规明确规定我国金融机构经营资产管理业务应一概采用净值化管理模式,即金融产品定价需依据公允市价,使金融产品的收益与风险能在价格上得到体现。目前商业银行理财业务中有占比接近90%的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都与“剛性兑付”有所关联,在新规的指导下这些产品将向净值型大规模转化。另一方面,多数客户对净值化理财产品的反响并不热烈,这是由于以往的银行虽然发行的是利用摊余成本法估计价值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但是在实际理财过程中仍然会给与客户一定的预期收益提示。净值化的实行使得投资者,即银行客户一时难以改变固有的风险规避心态,如此一来客户在选择理财产品时仍旧倾向于保本保收益的传统产品,而对同样具备保本保收益特质的净值型产品缺乏兴趣。净值化还会造成理财产品估值失准,以公允市价预估理财产品价值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由于对投资对象的分类及定位不够细致,很容易降低部分理财产品公允市价估值的准确性,此种情形下,银行只能继续使用以往的成本摊余计价法,不能切实执行新规。因此,要将净值化管理落实到银行理财业务中是一项难度较大的任务。
二、在资管新规下银行理财业务的相关对策
(一)加强对理财产品的创新
在资管新规的大背景下,要想持续推动银行理财业务的良性发展,需要对现有理财产品进行创新。一是参照结构性存款的基础理念,设计出既符合监管要求又能满足客户保本金融需求的理财产品。二是丰富现有理财产品的种类,逐步建立覆盖不同资产类别、不同期限、不同风险偏好、不同起购金融的产品,以此满足不同需求的客户。三是调低理财产品的门槛,下调起售金额,让理财产品覆盖更多的大众客户。四是打造爆款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国内理财市场产品同质化严重,金融机构之间陷入了无休止的恶性竞争。纵观全球领先的资管机构, 每一家机构都有自己的王牌资产类别。如摩根大通在主题化投资管理领域一枝独秀, PIMCO被称为全球的“债券之王”, Vanguard的低成本ETF基金获得股神巴菲特的力荐。因此, 商业银行可在完善产品体系的基础上, 深耕自身优势领域, 打造爆款产品抢占市场份额, 建立自身品牌效应。
(二)通过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方式实现资产管理业务与传统商业银行表内存贷业务的分离
摩根大通及瑞根等享誉国际的知名银行已率先实践了这种方法并大获成功。子公司可以和本行的其他各部门通力配合, 结合各业务部门的优势,做到取长补短,使现金管理、信托、不动产及按揭贷款等银行业务能够互相促进、互相带动,增强银行的综合运营能力,以此满足社会上不断增长的各种金融消费需求,实现资金源源不断的净流入,致力于将年复合增长率提升到5%左右。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专业性, 又有助于资管业务和银行其他主营业务的风险隔离,防止发生系统性风险。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成功的典型促进我国理财业务向国际接轨。
(三)强化资管产品久期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提高理财产品久期管理的管理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从而有效控制期限错配的风险。就一般情况而言,银行在资金端紧张时很大可能会采用期限错配的方式来吸入资金,以此实现资金来源的短期化及使用的长期化,从而解除资产端危机。中小型银行尤其热衷于使用这种解决办法。一旦在借新还旧的任意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就可能导致资金链断裂。基于此,金融机构应积极创新技术,以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式制定资产管理期限,提高对资管产品实行久期管理的水平。
(四)加强投资者教育
资管新规要求打破刚性兑付,投资者自负盈亏,但多年来投资者形成的保本保收益的惯性思维在短时间内难以改变,这就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加强对投资者教育,促进投资者思维观念的转变,增强其净值化意识,坦然面对并接受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增强投资者的心理承受能力。
(五)加强理财人员专业培训工作
新规中对银行个人理财服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即“由单一服务向多元客户服务体系转变”,这一目标的实现要求理财服务人员具备更高的工作素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负责理财的专业人员数量少,且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极度缺乏对证券、投资、保险等领域的知识都有所涉猎的综合型理财人才。绝大多数银行理财人员只能为客户提供基础的理财服务,使业务无法向纵深方向长远地开展下去,这极大地限制了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基于此,商业银行应加强理财人员专业培训工作,将员工培训中的表现及最终考试成绩纳入基础管理考核,并将之作为员工绩效工资发放的标准;鼓励员工通过继续教育考取AFP、CFP、CFA等专业证书,并对成功取得证书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并报销培训费用。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资管新规的落地对我国银行业理财业务有较大的冲击,但同时也蕴含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只要银行业金融机构能够充分认识到自身理财业务所存在的问题,通过理财产品创新、成立资产管理子公司、加强投资者教育等措施,在资产新规的监管下,银行业理财业务一定会进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参考文献:
[1]胡波. 基于内部审计视角下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的分析[J]. 经贸实践, 2017(24):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