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汉字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
尹贝贝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文字,是我国应用最广泛的文字,是我国特有的传统艺术形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不同的发展阶段。从早期的图画文字,黄帝时期的仓颉造字到商代的甲骨文、金文,秦汉时的小篆、古隶再到隋唐的楷书,宋元的行草和明清木版活字印刷,直到现在我们常用的宋体、黑体、楷体、隶书等,汉字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和演变,仍兴盛不衰。甲骨文是写或刻在龟甲或动物骨骸之上的文字。金文是镌刻在青铜器皿上的铭文。篆书则分为大篆和小篆,是汉字书写发展的重要阶段。隶书的“破圆为方”确立了汉字以水平垂直线条为基本元素的方形结构。草书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沿袭了多种古文字变化而成,是书写者审美心绪的流动。楷书笔画端庄、大气、厚重,是书写汉字的典范,一直沿用至今。行书是介于楷书与草书之间运笔自由的一种书写体。
我国近代著名书法家沈尹默先生曾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不是诗,却有诗歌的意境,不是舞蹈,却有舞蹈的节奏,引人欣赏,心畅神怡。”著名美学家宗白华先生曾说:“中国书法是一种艺术,能表现人格,创造意境,和其他艺术一样,尤接近于音乐的、舞蹈的、建筑的抽象美(和绘画雕塑的具象美相对)。”书法不仅体现了艺术的共性,也具备了自己独特的审美特征。它作为艺术的一般表现形式,像绘画一样,追求形神兼备,气韵生动;像音乐一样,具有不同的节奏和韵律;像舞蹈一样,千姿百态、酣嬉淋漓;像建筑一样,具有多样的形体和造型结构。而书法又区别于其他艺术门类,以一种特殊的形式存在着。绘画是通过形体和色彩的形式体现,书法则是通过较为抽象的线条形式体现;音乐是通过听觉形式在时间上的体现,书法则是通过视觉形式在空间上的体现;舞蹈是通过舞台作为载体以“动”的形式体现,书法则是通过画面为载体以“静”的形式体现;建筑是通过立体的三维空间形式体现,书法则是通过平面的二维空间形式体现。不但如此,书法艺术作为建立在中国汉字基础上的艺术,它通过汉字的笔画、形体、结构等载体,在一定程度上表达了人们的情感和思想意识。
所以,汉字书法艺术可以从三方面归纳其审美特征:
一、造型性
书法艺术的基础来源于汉字。最初的汉字是以象形文字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象形主要是通过视觉会意的方式表达,因此,书法艺术的产生一开始便具有了造型艺术的特点。随着文字的不断发展,在象形的基础上又出现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等方面的文字,使汉字象形的意义逐渐减弱,符号的意义则日益增强。尽管如此,汉字以点线交错排列的造字基本方式始终没有改变。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是利用了汉字的结构特点,通过点线变化和组合来进行书写的美的造型艺术。这一特点对后来的文字晋升为艺术家族的一员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因此,汉字先天的“以形表意”的属性使得汉字具有了生动活泼的造型性特征。随着汉字的演变,早期的象形特征已被后来的抽象化特征所取代。但是,汉字的“以形表意”的属性没有改变。因而我们说汉字是具象与抽象奇妙的结合,而书法正是以这一奇妙的文字为媒介,展示人的主观世界和对真善美的追求。
唐代著名画家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表示,书法和绘画在仓颉时代是“书画同体而未分”的。“无以见其形,故有画。无以传其意,故有书。”因为看见了一个事物,很想告诉没有见过的人它是什么样子的,就画了一幅画;因为想传达心意,就有了文字。“书画同源”是中国书法与绘画常识性的术语,文字与图画同出一个源流。张彦远认为,书法与绘画“同体而未分”,“同体”是因为两者都建立在“象形”的基础上。书法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是把书法看作一幅精美的画来构思和创作的。毫无疑问,这同样决定了书法艺术具有图画一般的造型性。比如唐代著名书法家颜真卿的楷书《多宝塔》,就像一幅厚重博大、圆润饱满、宽阔平和的画;而他的《祭侄文稿》是为悼念在战乱中为国家捐躯的侄子颜季明而作,悲愤之情借助笔墨线条宣泄出来,用笔之间情如潮涌。作品中楷书、行书、草书交替错杂,字体忽大忽小忽缓忽急,变化莫测,涂改无数,整个书法作品就像一幅悲壮、伤逝的画,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二、抽象性
唐代张怀瓘在《书议》中认为,汉字书法艺术具有“无声之音,无形之象”。中国书法艺术是有声语言的符号,读之有声,是带抽象性质的形象。书法艺术形象构成的最基本的元素是点和线,它通过对比、均衡、节奏、韵律作为其主要的形式美法则。在书法作品中,作者通过点线的交叠、排列、组合的构成方式来体现书法的形式美法则。书法与绘画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像绘画一样去具象地描绘某一个场景、某一件事物,而是通过极强的抽象性去表达。著名美学家李泽厚认为:“中国书法的线条结构的秘密正在于它把象形的图画模拟,逐渐变为纯粹化了的抽象的线条和结构。”如中国历代书法家在对“点”的书写和表达时也各有千秋,有时如高峰坠石,有时珠圆玉润,有时又活泼如蚪,但并不是如画般描绘其景,而是通过墨迹让人感受这一“点”中的速度、力量、重量、质感、意境。看书法作品时我们往往透过一个“一”字便能够感受到作者迥异的性格或心情,有的细瘦如花茎,有的厚重如阵云;有的柔情似水,有的刚硬似铁,使我们在抽象的感觉里领悟笔法的层次变化,领悟作者的心境。
因此,书法艺术的抽象性,决定了它在反映客观事物的形态美方面,比其他具体描绘某种现实事物的艺术更具有概括性和普遍性,也更容易引发人们对某些事物、情感的共鸣。可以说,书法艺术是具体中的抽象,抽象中的具体。
三、表情性
汉字书法艺术在表现形态上不但凝结着书法家的思想情感,还反映着作者的品格和情趣,是一种表情的审美艺术。任何一幅书法艺术作品都透露出某一时期的文化和历史的积淀,是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产物。因此,了解作品的创作背景,弄清楚作品中所包含的特有的文化内涵和作者的人格修养、审美情趣、创作心境和目的等,对于领悟作者的创作意图,正确把握作品的情调大有益处。
有表情的艺术才有生命,而艺术的表情又是千姿百态的。一幅传世经典的佳作势必倾注着书法家的情感意识及审美情趣。比如,东晋王羲之的行书,如同人在月下闲庭信步,行笔悠闲洒脱,不急不徐,从容淡定。但在《丧乱帖》中却处处透漏出他的追思、伤痛和悲哀之情。书写时先行后草,时行时草,轻重缓疾极富变化,可见其感情由压抑至激越澎湃的剧烈变化。他把汉字转换成了线条的律动,转换成心情的节奏,转换成审美的符号。初唐时期的欧阳询,一生历经了多次惊险残酷的政治变革,人生的遭遇使他的书法逐渐形成“规矩方圆,横平竖直”,常常透露出一种紧张严谨、一丝不苟的理性。他书写线条上所呈现的“劲、险”,都如临深渊般;而他书法艺术风格上的“刻、厉”,也都处处呈现出一种小心翼翼的工整规矩。而宋徽宗的“瘦金体”则有种帝国殉亡的美,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不藏锋、不妥协、宁为玉碎,在整个帝国殉亡的边缘,依然能书写下“翩翩逐晚风”的美丽诗句。
徐悲鸿先生在《积玉桥字》题跋中说:“中国书法造端象形,与画同源,故有美观。演进而简,其性不失。厥后变成抽象之体,遂有如音乐之美。点画使转,几同金石铿锵。人同此心,会心千古。”林语堂先生曾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灵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所以说,书法是一个时代美学的最集中的表现。它就像一座瑰丽的宝库,你会在这里获得无穷的美感。
(作者单位:河南省财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