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自治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严丽红
摘 要:区域经济及县域经济在印江得到极大的发展,主体经济不断增多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充分的发展。根据铜市农委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印江县农牧科技局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对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印江自治县;农民合作社;调查报告
1 印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况
截止2015年年底全县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32个,从业总人数达到2万余人,注册资金10.81亿元。全县4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运转较好的有191个,正常运转的有143个,只挂牌和因市场因素、人员变动、产业调整等未运转的有98个。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为促进印江县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态势。
(一)从合作社的行业分类来看,种、养、服务类占主导,其中种植类290个,占67.1%(茶叶类152个、食用菌36个、其他102个);养殖类88个,占20.3%;农机类14个,占3.24%;服务类40个,占9.25%。
(二)从合作社发展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专业大户领办型。由种养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种养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社+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服务环节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 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标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调优了农业产业结构。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做大、做强本地传统、优勢和特色产业,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印江县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信息服务,指导农民调整种养品种,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提高了农业生产标准。印江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中,采用统一品种引进、统一购入生产资料、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包装销售的模式,既促进了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另外,对一些符合地方特色、具有市场前景,单个农户无法做大做强的产业,在农户组成合作社后,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引导,逐步形成了名、特、优农产品优势产业的区域化布局。
(三)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生产能否与大市场成功对接,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领“小生产”进入“大市场”,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对规范成员行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强大的组织支撑作用。
(四)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发展。通过大力组建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升了印江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初步实现了农业规模化发展,生产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促进了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建筑、经商、餐饮、加工、旅游等服务行业,加快了印江县第二、三产业发展步伐。
3 主要做法
(一)围绕主导产业,在加快合作社发展上求突破。一是围绕传统产业抓发展。依托生猪、蔬菜等印江县传统的种养殖产业,在扩大规模、健全生产组织体系,延伸产业链,实施现代改造,寻求突破发展基础上,引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围绕特色产业抓发展。以梵净山翠峰茶、梵净山绿茶、肉牛养殖、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品牌文化创新,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与延展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档次,把塑造精品作为生产经营的战略目标,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在合作社规范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合作社制订完善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规范分配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重点规范成员登记与出资,成员账户与财务管理、盈余积累与权益分配、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等制度。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协调金融机构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信用评估体系,为有条件的合作社每年提供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
4 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制约着自身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注册资金不实,存在纠纷隐患。比较突出的是,合作社大多注册资金没有进行验资,如果此类情况一旦出现纠纷,尤其出现偿还银行借贷纠纷,势必将引起诉讼风险。
(二)发展规模小,质量不高。大多数合作社只是停留在种植、养殖以及传统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由于合作社产品商标注册的较少,谈不上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专业合作社间缺乏有效的联合,合作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大多数是各自为政,缺乏联合,造成不必要的低级竞争。如茶叶专业合作社,由于全县没有统一品牌,造成所有的专业合作社都要申请QS证、原产地标识、有机认证等重复资质,这种局面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政策资源,增加了组织成本、人力成本,这是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
(四)内部运作机制还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尽管目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因组建时间较短,大多都还没有走上正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另外,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合作社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
5 发展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自治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健全完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做到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具体包括: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财政扶持补助,每年县财政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金融支持,全县农村金融部门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扶持,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
(三)发展与规范并举,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当前重点要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会计制度;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利益分配制度。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健康规范发展。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搞好变更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坚持原则,明确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克丽,王国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J].民营科技,2012(9):207.
[2]金媛.关于阜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J].经济,2016(6):00057.
摘 要:区域经济及县域经济在印江得到极大的发展,主体经济不断增多尤其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充分的发展。根据铜市农委办[2016]10号文件要求,印江县农牧科技局组织人员积极开展对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关键词:印江自治县;农民合作社;调查报告
1 印江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况
截止2015年年底全县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432个,从业总人数达到2万余人,注册资金10.81亿元。全县43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运转较好的有191个,正常运转的有143个,只挂牌和因市场因素、人员变动、产业调整等未运转的有98个。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规范,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提升,为促进印江县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农民专业合作社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态势。
(一)从合作社的行业分类来看,种、养、服务类占主导,其中种植类290个,占67.1%(茶叶类152个、食用菌36个、其他102个);养殖类88个,占20.3%;农机类14个,占3.24%;服务类40个,占9.25%。
(二)从合作社发展形式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专业大户领办型。由种养大户牵头发起,以“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是依托种养的管理经验及资金、技术、销售等优势进行带动。二是村集体组织牵头型。即由村集体组织发起,以“村集体组织+合作社+农户”为运行模式,其特点利用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围绕本村的传统主导产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带领农民致富奔小康。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公司)牵头发起,以“公司+合作社+基地”为运作模式,其特点是充分利用企业(公司)的优势,在连接基地和市场的服务环节上,发挥合作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 发展成效
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对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生产标准,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调优了农业产业结构。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做大、做强本地传统、优勢和特色产业,实现了农村资金、技术、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使印江县农村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同时,合作社通过为农民进行购销、信息服务,指导农民调整种养品种,有力地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二)提高了农业生产标准。印江县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运营中,采用统一品种引进、统一购入生产资料、统一生产管理、统一包装销售的模式,既促进了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又降低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和市场风险。另外,对一些符合地方特色、具有市场前景,单个农户无法做大做强的产业,在农户组成合作社后,通过合作社的示范引导,逐步形成了名、特、优农产品优势产业的区域化布局。
(三)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生产能否与大市场成功对接,直接影响着农民收入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印江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较好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带领“小生产”进入“大市场”,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同时,对规范成员行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价格、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等方面,都起到了强大的组织支撑作用。
(四)促进了农村经济持续发展。通过大力组建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升了印江县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初步实现了农业规模化发展,生产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促进了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事建筑、经商、餐饮、加工、旅游等服务行业,加快了印江县第二、三产业发展步伐。
3 主要做法
(一)围绕主导产业,在加快合作社发展上求突破。一是围绕传统产业抓发展。依托生猪、蔬菜等印江县传统的种养殖产业,在扩大规模、健全生产组织体系,延伸产业链,实施现代改造,寻求突破发展基础上,引导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围绕特色产业抓发展。以梵净山翠峰茶、梵净山绿茶、肉牛养殖、食用菌等特色产业为基础,以品牌文化创新,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与延展产品科技含量,提高产品的档次,把塑造精品作为生产经营的战略目标,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在合作社规范建设上下功夫。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指导合作社制订完善章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制度,规范分配制度,规范内部管理,重点规范成员登记与出资,成员账户与财务管理、盈余积累与权益分配、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等制度。二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政策的同时,协调金融机构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门信用评估体系,为有条件的合作社每年提供一定比例的信贷资金,解决合作组织发展的资金问题。
4 存在的问题
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不同程度地制约着自身发展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注册资金不实,存在纠纷隐患。比较突出的是,合作社大多注册资金没有进行验资,如果此类情况一旦出现纠纷,尤其出现偿还银行借贷纠纷,势必将引起诉讼风险。
(二)发展规模小,质量不高。大多数合作社只是停留在种植、养殖以及传统销售的层面上,而真正能进行深加工、精加工等,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的很少。由于合作社产品商标注册的较少,谈不上品牌的市场知名度,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力不强。
(三)专业合作社间缺乏有效的联合,合作理念尚未深入人心。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不少,但大多数是各自为政,缺乏联合,造成不必要的低级竞争。如茶叶专业合作社,由于全县没有统一品牌,造成所有的专业合作社都要申请QS证、原产地标识、有机认证等重复资质,这种局面一定程度上浪费了政策资源,增加了组织成本、人力成本,这是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之一。
(四)内部运作机制还不规范,制度不完善。尽管目前大部分专业合作社制定了章程,但因组建时间较短,大多都还没有走上正轨。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仍然存在管理与监督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民主决策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另外,合作社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部分合作社的二次返利比例较小;有的合作社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
5 发展建议
(一)进一步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自治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小组要适时召开会议,研究和及时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健全完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做到紧密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落实政策。具体包括:产业政策倾斜,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实施。财政扶持补助,每年县财政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金融支持,全县农村金融部门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实际,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贷款扶持,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季节性和临时性的资金需要。
(三)发展与规范并举,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当前重点要完善三项制度:一是完善会计制度;二是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利益分配制度。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壮大,健康规范发展。要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搞好变更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健全管理机构;制定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坚持原则,明确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王克丽,王国友.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调研报告[J].民营科技,2012(9):207.
[2]金媛.关于阜康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J].经济,2016(6):0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