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股权激励的有关现实问题的探讨
洪姝惠
摘要:市场经济推动企业管理方式不断优化,管理技术也精益求精,目前,在公司股份分散化的趋势引领下,股权激励机制在各个公司开始广为推行,其好处是以这种方式来制约和激励经理人的行为。任何一种形式最初执行阶段都难免會出现一些问题,股权激励计划也是如此,文章探究实施股权激励以来在实施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并对如何有效的推进股权激励提出相应的策略。
关键词:股权激励;现实问题;策略研究
一、股权激励的概念
股权激励最初源于美国,当时只是作为美国一些公司的一种变通的手段,主要用来应对高税率,后来股权激励制度逐渐演变成约束高管和激励的一种方式,从股东和企业长期发展的角度为公司提升价值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而被推广执行的。在一定意义上讲,股权激励指公司对执行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高管等上层进行的长期性激励制度,这种激励制度是通过发行的股票或其他股权性权益的方式给予的。实际上就是让经营者获得公司的持股权,能够享受股权给他带来的一定的权利——作为公司股东之一,能够参与公司的任何决策;其次是可以带给他一定的经济效益——分享公司的经营利润,当然公司的风险也需要一并承担,这样一来经营者就会以公司长期发展目标而着想进而恪守职责。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制度上的创新,受到机关政府和企业界的广泛重视,因为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激励方法,不仅仅是对治理层的工作起着激励作用,更促进了业主和运营商之间关系的协调,使其具有成为公司主人的思想意识,因为其联系着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人员的酬劳,更加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在西方发达国家,股权激励已经广泛应用到各大企业公司,在实践过程中得到了证明,这确实是一种比较有效的企业激励机制。因此,近年来股权激励制度也逐渐成为我国经济论坛中共同的热门话题。我国目前的股权激励制度的兴起,对一些公司的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推进作用,但是任何事情都会存在着利弊,纵观国外的大公司——世通公司出现的关于股权激励的弊案,使人们对股权激励制度的可行性产生了怀疑,究其原因,激励方案欠缺,不全面具体,致使实施过程中出现纰漏,国家针对此事,做了大量的研究及问题剖析,认为股权激励是一种可行性的奖励机制,并为不断改善与制约弊端问题的出现研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实施股权激励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是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的,主要作用是用来规范我国上市公司建立并实施的股权激励机制。另外在《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国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这两个文件中也提出了一定的规范股权激励的意见。这些管理制度及政策的出台都是为了健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但是目前不成熟的中国资本市场导致各个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现实问题。
(一)公司内部的管理问题
1.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度问题
“三权分立”制度是我国一些公司在治理结构上通常采用的管理方式,三权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这三种权利分别属于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或执行董事。虽然公司具有合理的制度,但实际上掌控权在内部控制人手中, 在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内部具有控制权的是公司的实际执行者。这种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在我国较为突出,内部人通过控制董事会的方式来操纵股东大会,公司的董事会不能代表个体股东的意志、董事会中董事主要是内部人,这一形式致使国资委履行大股东和董事会的职能步履艰难,董事会上决定股权激励薪酬时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在真正行使起来难度极大,也就是说在这样的背景下,表面上公司日常管理者的薪酬是董事会决定的,这只是经营者蒙蔽外界的一种方式,实际上的决策权在自己手中。股权激励的决策受“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必然会出现一些漏洞和问题。诸如:公司中小股东甚至大股东的自身利益都受到损害,损害特别严重的就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 不健全的绩效考核体系
(1)公司内部不全面财务指标体系中很少涉及非财务指标,常常采用净资产收益率和净利润增长率这种标准来考核公司业绩。(2)我国存在一种社会现象,评价一个企业的价值,只要看该企业上市的股价就可以武断的做出评定。我国的资本市场制度的欠缺,使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有机可乘,这种现象比较严重。因此,用股价来评价公司业绩的方法有很大缺欠,股票价格的变化根本不可能正确的反映公司实际的业绩状况。比如有的公司实质上业绩一直在呈上升趋势,可是股价却呈下降趋势,还有一种相反的情况也会存在。这种情况根本无法具体评价企业的正常经营绩效,经营者的业绩更无法真实的体现, 公司的利益就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损害。
(二)外部环境的影响
1. 不完善的经理人市场问题
我国刚刚兴起的经理人市场还不够完善,因一些非经济因素的困扰制约着股权激励约束效应的正常发挥。在我国的一些民营企业或私企中这部分高管多数是属于自己家人,也有经熟人的介绍来担任的。真正的面向市场选拔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在一些大公司里也没有具体运行实施。由政府或行政主管来任命国有企业目前的经理人的情况普遍存在。
2. 有效的资本市场的缺乏
目前最占优势的股权激励制度真正意义上的实施还需要依赖完善的资本市场。然而在我国的资本市场管理上的薄弱力量,不能全面正确的掌握着企业中的重要信息,致使一些公司中股价与业绩不相符的现象频频发生,因一些人的操作股价中也不乏投机性的因素存在,波动较大的股价会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的影响。监管会的监管不力,就产生了激励效果根本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更是大大降低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力实施。
3. 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美国相关法律中规定,股票期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激励股票期权,另一类是非法定股票期权,而我国对此却没有明确的划分。在我国,关于股票期权征税政策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就是目前我国税收政策对于当前各种股权激励计划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无法适应。其次,我国的股票期权不分持有时间的长短,统一税率。我国目前现行的税法中也没有明确规定,股票期权发生的支出是否按工资性支出来处理,能否可以在税前进行抵扣。
三、完善股权激励的对策
上市公司要想使股权激励行之有效的应用在公司内部,首先就应制定相应的措施来解决目前实施股权激励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完善,国家也需要相关部门调动人力资源从多方面着手,创造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使股权激励发挥最大的有效性。
(一)从公司微观层面来说
1.要想股权激励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完善的经理人市场势在必行。首先需要改变的是传统的任命方式,公司要因地制宜的建立健全、公平、客观、公正的选拨制度,公司只有拥有一套完善的考核评价体制,才会对所有来应聘的经理人员的经营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作出客观、合理的评价,从而选拨优秀管理人才并确定其相应报酬。
2.只有在保持董事会的独立性的基础上才可以更好的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这可以采取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的方法。公司还需要加强的就是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充分的监督作用才能使股权激励持有公平、公正性。另外,公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将会更有利于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绩效评价标准的科学性在公司里作为一个度量的尺度为股权激励机制的实施提供了很大的方便,需要引入非财务指标来综合评价企业的业绩来弥补现行的绩效评价体系中的不足之处。
(二)从政府宏观层面来说
要提高公司上市的门槛,只有严格把好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素质的质量关。《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股票期权授予和行权信息还有公司中的高管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公司必须在一定时期向股東公布。详细薪酬项目及数量金额等必须向股东和证监会报告,与股票期权计划相关的任何交易必须向证监会申报,并公开披露。
四、结语
围绕市场经济发展的战略,公司采取合理的方式方法来确定股权激励方案,做到将股权激励与公司的发展宏观结合,不断完善调整激励的目标,使利益实现最大化,真正起到激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作用,这样就会调动激励对象工作的积极性,使之更好地服务于企业,使企业的发展更加迅猛。
参考文献:
[1]林建秀.税收对经理人股票期权激励效应的影响[J].税务与经济,2011(03).
[2]肖晓月.浅析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现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会计师,2016(03).
[3]陈其安,李红强,徐礼等.股权激励、银行债务约束、控制权私利与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者过度投资行为[J].系统管理学报,2013(05).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