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旅游开发对目的地文化的消极影响及对策分析
雷艳
现代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带动了经济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看似拥有极积极正面的价值,实则对旅游目的地文化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如果无视旅游对目的地的消极作用,就有可能为此付出沉重代价。那么旅游开发对目的地文化会产生怎样的消极影响?面对这些影响,我们需要怎样的对策呢?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深入发展,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担当起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旅游影响研究是旅游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旅游经济影响得到人们普遍关注的同时,旅游的社会文化影响,特别是旅游对目的地的文化的消极影响也逐步成为一个热点问题。
一、旅游发展对目的地文化的消极影响
(一)当地文化被不正当地商品化
传统的民间习俗和庆典活动都是在特定的时间或特定的地点,按照传统习俗的方式举行的,有其独特的内容。但是,随着旅游业的开发,很多民间习俗或庆典活动逐渐被商品化。为了迎合与取悦旅游者,随时都被搬上“舞台”,改变时间、地点、程序、方式或者内容。这些习俗或活动虽然被保留下来,但在很大程度上已失去了其传统的意义和价值,可悲可叹。比如现下,有些寺庙与导游沆瀣一气,宣传所谓的发财香、智慧香、长寿香,把原本单纯的烧香复杂化、贵族化,诱导人们成套购香、重复购香、高价购香,以此牟取暴利,致使景区中的寺院焚香成灾,空气恶化。这样不仅改变了宗教的本色,还败坏了旅游目的地的风气。还有,为了满足旅游者对纪念品的需要,当地工艺品大量生产,很多粗制滥造的产品充斥于市,这些产品实际上已不能表现传统的风格和制造技艺,使得当地文化的形象和价值受到损害和贬低。
(二)地方文化的独特性逐渐消失
文化的独特性与地理环境的封闭性紧密相连,而旅游的开发却与当地的可进入性息息相关。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地理的封闭性被打破,旅游地文化的独特性也必然会受到冲击。“旅游一旦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面貌便会发生急剧的改变,从衣着、建筑到生活方式都迅速地与外来者趋同”;大同小异的“竹竿舞”从海南的黎族跳到云南的傣族,从贵州的苗族跳到广西的侗族,被人笑称为少数民族民俗风情舞蹈表演的“跳竹竿”现象;另外,与10年前相比,现在丽江城区和坝区,讲本民族语言的人越来越少,从小就直接单一的教小孩学说汉语已成为风气,约70%的当地居民尤其是年轻人已不再说纳西语,这无意中忽略了本土语言文明的传承,甚至可能导致本土语言文明的消逝。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少数名族文明的沦丧,是一种中华文明局部残损的莫大悲哀。这些是对当地文化的一种侵蚀,长此以往,旅游地的独特文化将被同化,神秘性的特点逐渐减弱,对旅游者的吸引力也就随之下降。
(三)干扰旅游目的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任何旅游目的地的承载能力都是有限的,随着外来旅游者和商人的人数的增多,导致当地居民生活空间相对缩小,从而影响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侵害了当地居民的利益,使其产生了排外情绪,居民对旅游者的态度从起初的友好热情转为不满甚至怨恨,从而造成旅游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关系紧张,甚至发生冲突,这种影响还可能造成当地居民的外迁。三年前的游客可以任意走进漓江古城的任何一座小院子,欣赏主人的园艺,跟主人攀谈,而现在居民对这样的交往已经不感兴趣,很多人家为了安全和不被打扰的需要,改变了长期以来形成的“白天不关门”的习惯,用禁闭的大门把自己和外界隔开。丽江古城70%以上的店铺或客栈,都被外地生意人租赁经营。尽管外来人员的涌入给丽江社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冲淡了古城那种极具特色的传统文化氛围。这些身着纳西族服装的外地商客操着各式各样的口音吆喝着,竞相招揽游客,毫无民族特色的外来商品则摆满了古城街巷。古城居民祥和恬静的传统生活方式也因此受到了严重冲击,而导致原住居民不愿在古城内生活,带着留恋与无奈迁出了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屋。尤其是近几年来,为了配合所谓的旅游开发而迫使当地居民不得不“别寻相宜的住处”,迁离自己住所。
(四)影响接待地文化的健康发展
旅游活动中,旅游者不可避免会将之前的生活方式带到旅游目的地。特别是在国际旅游方面,旅游者来自世界各地,他们具有不同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和生活方式,其中一些消极的影响也会传播和渗透,对接待地文化产生不良的影响。当地居民,尤其是青少年在生活方式上盲目模仿外来游客,继而发展到有意识的追求,从而使赌博、贪污受贿、犯罪等不良的社会现象增多,影响社会秩序的安定。
(五)文物古迹被不同程度的破坏
旅游活动的开展本身就会对文物古迹带来或轻或重的破坏:一类是旅游开发和保护不当造成的损坏,另一类是由旅游者造成的破坏。首先,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将废纸和果皮等垃圾随处丢弃,这种行为直接或间接的导致了文物古迹的破坏;其次,部分游客文化素质低,缺乏审美及保护意识,对文物古迹随手乱涂乱画,处处留名纪念,直接对旅游资源造成了破坏;再次,旅游开发和保护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甚至因为管理不力或者片面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出现了污染文物古迹历史风貌的建筑,出现了文物古迹被破坏或者被改造得面目全非。
二、消除旅游发展对目的地文化消极影响的对策
旅游目的地文化作为旅游的重要资源,在旅游开发中应走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之路,其开发利用的着眼点应该放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提高人们保护旅游目的地文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1.加强对游客的行为管理
在旅游景区,必须制定一系列的行为规范来引导和约束游客的行为,而且这些制定的行为规范一定要落实到位,彻底实施,并通过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来达到引导和教育游客的目的,让游客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被制止的,哪些是行为是可行的,让他们有保护当地文化的意识。这些行为规范可以通过在景区张贴有关标语,发放《游客须知》、广播、露天大屏幕电视、网络上旅游景区主页须知栏等方式传播给游客。
2.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
旅游从业人员特别是导游对游客起到带头作用,通过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引导他们发挥对游客的监督、引导和制约作用。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要主动指导游客的行为,并给他们提出一定的建议,让游客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文明性,争取纠正游客的思想观念。
3.加强对当地居民的教育
相关机构要让当地居民明白,异地文化对旅游地文化的冲击是客观存在的现实,旅游地居民要正确对待异地文化,在弘扬传统民族文化的同时,接纳和吸收异地文化中优秀的东西,充实和丰富自己的文化内涵,并从意识上,行动上,制度上来抵制各种消极影响。对当地居民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让人们明白,一个地区的文化,除了极少数陋习之外,文化没有优劣好坏之分,只有个性不同,文化的交流、碰撞不可避免,在与外来文化的接触交流中,不能一味的吸收和模仿外来文化,也不能完全封闭自己,而是选择性地吸收外来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完善与创造原本属于本地区的文化。通过宣传教育,培养人们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突出独特性原则
突出特色是指尽量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奇”的思路,开发出独具特色的民俗旅游产品,这种独特性包括民族特色、历史特色和地方特色。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特色民俗,像傣族有泼水节、彝族火把节、汉族春节等等。中国有56个民族,民族民间节日大约有1700多个,这正是中国民俗文化享誉世界及发展民俗旅游的优势所在,坚持发展民族特色,突出民族个性,是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基本方向。不同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和经济背景形成了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应该在保持民族文化原生态的基础上,挖掘民族特色。总之,要充分认识到有特色才有吸引力,有特色才有竞争力的道理。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我们应该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让人们明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地区在其发展的过程中,有些东西可以创造,但以往的历史及其遗迹还有传统文化不能再创造,他们一旦被破坏、污染、侵蚀,就可能面临退化和消亡,就难以恢复;所以我们需要加强保护,只有这样,才能保留住旅游地独特的民俗风情,继续造福子孙后代。为此,杜绝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应该坚持民俗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就是在满足当代旅游者和旅游地居民的各种需求的同时,保持和增进未来发展机会,其实质就是要求旅游与自然、社会、文化和人类的生存环境成为一个整体。
(四)加强对旅游地文化的保护,完善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当地旅游文化资源保护的政策,建立健全各种旅游法规,建立旅游市场检查监督队伍和旅游法律服务机构,对不符合实情的宣传进行干预,对歪曲旅游地文化现象加以控制,以保证具有魅力的旅游目的地文化真正得以弘扬和保护。
(五)培养、引进旅游专业人才
目前,旅游市场存在规划不科学,开发模式单一,雷同现象严重,服务质量低等诸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培养一大批专家队伍,运用各学科的知识方法,对旅游目的地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
(六)当地居民积极参与
提倡当地居民积极参与到旅游业中来,让当地居民了解旅游业,参与决策并从旅游业得到好处,争取他们对旅游规划的支持,加强他们对政府、规划者以及旅游经营商的信任,以便更好的认识旅游开发所带来的影响及应该采取的对策,从而达到减弱消极影响,增强积极影响的目的。在制定旅游规划时,必须树立“居民第一,游客第二”的思想,充分考虑目的地居民的期望,让他们能对未来本地区旅游开发发表意见并尽量做到尊重和采纳他们的意见。
三、总结
旅游对目的地文化的影响是双面的,它在给目的地带来消极影响的同时,也在积极影响着当地人的生活,以及影响当地文化的开发。本文在前人学者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保护旅游地特色文化,充分利用当地文化开发旅游项目,让当地文化资源更好为旅游服务,以期实现人类和文化、人类与环境、旅游与自然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