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依法理财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杨风强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的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修正案,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背景下,依法理财越来越成为各级财政的首要目标,而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基石,距离依法理财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一、财政立法还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
缺少统领全局的财政基本法,现在的单行财政立法虽然多,但不系统、不全面,许多领域还无法可依。基层财政更多的是执行文件、制度类的规范,缺少法律的硬性规定,导致履行财政职能时缺少有力的法律依据,影响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发挥,弱化了财政职能。二、财政立法层次低,导致有法难依
现有的与财政有关的立法只有少数几部如《预算法》、《会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属于法律层次,其他的大多数财政立法属于部门立法。由于部门立法的层次低,约束性和权威性都远远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打折扣,导致有法难依。三、法制观念淡薄
一是社会上受传统观念影响,有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淡薄。由于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者注重权力,轻视法律造成“权大于法”的现实,给国人留下的轻视法律的习惯看法,人们解决问题总是先通过人际关系,借助权力实现目的,自然而然地产生不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二是些财政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不高,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对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掌握不够,不能很好的胜任现代财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四、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缺少对依法理财的有力支撑
现在的乡镇财政多数是受地方政府和财政局的双重管理,人员的任用、管理、考核等受地方政府管理,财政业务受财政局指导。这就决定了乡镇财政干部既要参与财务资金管理,又要处理地方政府的非财政事务,如:党建、扶贫、维稳、环保等事务。这样一来,一方面从事财政业务的时间难以保证,财政业务的质量会受影响;另一方面,人财物受地方政府管理,鄉镇财政干部在依法理财上就缺少底气,无法更好的坚持财政法规。五、财政决策等财政行为不规范,不民主
财政决策权往往集中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由少数领导个人来决策,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支出的随意性也较大。另一方面,乡镇的话语权较小,受各方面的支配和限制较多,弱化了预算的刚性,影响了《预算法》的执行。六、财政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
乡镇财政的监督主要是人大、纪委、以及审计监督,乡镇人大、纪委受地方党委的领导,监督职能相对弱化。上级审计监督多数是专项审计,大多属于事后监督,监督相对滞后。缺少对财政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刚性预算以及财政日常工作的有效及时监督。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对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财政立法层次,完善财政立法体系
一是建议尽快制定财政基本法,提升财政法律层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财政的定位、职责、目标。二是配套完善相关财政法规,使财政法规覆盖财政活动全过程,让财政活动全部有法可依,有法可遵循。
二、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做到严格财政执法
一是乡镇法制建设还不够,多数财政所还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距离依法理财,建立现代财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此要积极探索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建议参照国地税等部门的垂直管理模式,将财政干部的管理权上移,收归上级财政局,对乡镇实行人员派驻制或者轮换制,对重点岗位建立轮岗制,将财政干部从乡镇其他非财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职财政工作,既能增强乡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力度,又能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二是用法律或法规明确乡镇财政干部的职能和责任,明确哪些必须为哪些不能为,使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为乡镇干部依法理财确立刚性的法律依据,既能约束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又能为依法理财法律提供支撑,对财政干部起到保护作用,进一步调动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外部监督,财政部门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将人大、纪委、审计等监督从被动监督到主动汇报接受监督。规范财政决策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从事后监督为主,变为事前、事中全覆盖。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以建设规范化财政为载体,制定统一规范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规避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规范管理,严格预算刚性原则,建立标准化的乡镇预算管控机制,形成按制度管钱、管事、管权、管人的具体办法,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入到工作流程中。四是实行阳光财政。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打造“阳光财政”,是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打造“阳光财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药,推行“阳光预算”、“阳光收付”、“阳光采购”等措施,将财政活动全过程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的进展。
四、加强培训,打造高素质依法理财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财政业务技能培训,以培训、考试、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让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依法理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三是建立积极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考核制度,培养积极进取的优秀财政干部人才。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财政所)
1997年9月召开的中共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的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宪法修正案,再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背景下,依法理财越来越成为各级财政的首要目标,而乡镇财政作为国家财政的基石,距离依法理财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存在很多问题。一、财政立法还不健全,导致无法可依
缺少统领全局的财政基本法,现在的单行财政立法虽然多,但不系统、不全面,许多领域还无法可依。基层财政更多的是执行文件、制度类的规范,缺少法律的硬性规定,导致履行财政职能时缺少有力的法律依据,影响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发挥,弱化了财政职能。二、财政立法层次低,导致有法难依
现有的与财政有关的立法只有少数几部如《预算法》、《会计法》、《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属于法律层次,其他的大多数财政立法属于部门立法。由于部门立法的层次低,约束性和权威性都远远不够,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打折扣,导致有法难依。三、法制观念淡薄
一是社会上受传统观念影响,有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观念淡薄。由于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者注重权力,轻视法律造成“权大于法”的现实,给国人留下的轻视法律的习惯看法,人们解决问题总是先通过人际关系,借助权力实现目的,自然而然地产生不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二是些财政干部职工业务水平不高,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认识不够、重视不够,对相关财政法律法规掌握不够,不能很好的胜任现代财政依法理财的要求。四、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缺少对依法理财的有力支撑
现在的乡镇财政多数是受地方政府和财政局的双重管理,人员的任用、管理、考核等受地方政府管理,财政业务受财政局指导。这就决定了乡镇财政干部既要参与财务资金管理,又要处理地方政府的非财政事务,如:党建、扶贫、维稳、环保等事务。这样一来,一方面从事财政业务的时间难以保证,财政业务的质量会受影响;另一方面,人财物受地方政府管理,鄉镇财政干部在依法理财上就缺少底气,无法更好的坚持财政法规。五、财政决策等财政行为不规范,不民主
财政决策权往往集中在本部门或本单位,由少数领导个人来决策,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支出的随意性也较大。另一方面,乡镇的话语权较小,受各方面的支配和限制较多,弱化了预算的刚性,影响了《预算法》的执行。六、财政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善
乡镇财政的监督主要是人大、纪委、以及审计监督,乡镇人大、纪委受地方党委的领导,监督职能相对弱化。上级审计监督多数是专项审计,大多属于事后监督,监督相对滞后。缺少对财政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刚性预算以及财政日常工作的有效及时监督。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对乡镇财政依法理财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财政立法层次,完善财政立法体系
一是建议尽快制定财政基本法,提升财政法律层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财政的定位、职责、目标。二是配套完善相关财政法规,使财政法规覆盖财政活动全过程,让财政活动全部有法可依,有法可遵循。
二、理顺财政管理体制,做到严格财政执法
一是乡镇法制建设还不够,多数财政所还习惯于传统的管理模式,距离依法理财,建立现代财政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此要积极探索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建议参照国地税等部门的垂直管理模式,将财政干部的管理权上移,收归上级财政局,对乡镇实行人员派驻制或者轮换制,对重点岗位建立轮岗制,将财政干部从乡镇其他非财政事务中解脱出来,专职财政工作,既能增强乡镇财政干部依法理财的力度,又能提高财政工作水平。二是用法律或法规明确乡镇财政干部的职能和责任,明确哪些必须为哪些不能为,使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为乡镇干部依法理财确立刚性的法律依据,既能约束财政干部的理财行为,又能为依法理财法律提供支撑,对财政干部起到保护作用,进一步调动乡镇财政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外部监督,财政部门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将人大、纪委、审计等监督从被动监督到主动汇报接受监督。规范财政决策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从事后监督为主,变为事前、事中全覆盖。二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内控机制。以建设规范化财政为载体,制定统一规范的乡镇财政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全过程监管机制,规避财政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规范管理,严格预算刚性原则,建立标准化的乡镇预算管控机制,形成按制度管钱、管事、管权、管人的具体办法,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融入到工作流程中。四是实行阳光财政。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打造“阳光财政”,是防止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的有效措施。打造“阳光财政”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良药,推行“阳光预算”、“阳光收付”、“阳光采购”等措施,将财政活动全过程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理财的进展。
四、加强培训,打造高素质依法理财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加强财政业务技能培训,以培训、考试、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财政干部业务素质;二是大力开展法治教育,提高法制意识,让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掌握依法理财的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三是建立积极有效的考核管理机制,建立能上能下、奖优罚劣的考核制度,培养积极进取的优秀财政干部人才。
(作者单位: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花官镇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