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网民对保障性住房制度意见的调查分析
许静+仲利娟+张丽青+李飞飞+郑寒星
一、背景
保障居民的住房是各国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民生问题。保障性住房的实质是政府利用国家和社会的力量,通过行政手段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适当住房,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类型。2013 年1月1日起,郑州市全面推行实施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机制。目前,河南省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已基本实现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向中低收入家庭的覆盖,公租房已经成为了河南省大力发展的保障房类型。
本文主要针对需要保障性住房人群进行调查,通过调查网民对保障性住房制度及相关政策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河南省在保障性住房制度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二、对象与方法
一是调查目的与内容:了解市民对保障性住房制度的认知与意见,具体包括对保障性住房知晓情况,使用希望,对其建设、分配对象及监督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的意见。二是调查对象与方法:在网上发放调查问卷500份,调查郑州、洛阳、开封三市网民,返回479份,其中11份无效问卷,468份有效问卷。三是数据分析方法:对数据进行描述性分析。
三、结果
(一)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
本部分调查了6个问题:1.性别:男性占42.31%;女性占57.69%。2.年龄:18~30岁占50%;31~40岁占30%;41~50岁占20%。3.受教育程度: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56.92%;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占35.38%。4.居住情况:租住的人占80.77%。5.现在从事的生产活动:间或进城打工的人占19.23%;业余做小生意的人占19.23%;其他占50%。6.目前月均收入:800~1500元的占46.15%;1501~2000元的占30.76%。
(二)被调查者对保障性住房知晓情况
本部分调查了5个问题:1.了解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途径:26.92%的人通过政府或村委的公示、宣传知晓;26.92%的人通过报纸、收音机、电视、互联网等大众媒体知晓;30.77%的人不知道有这个政策,做此问卷才得知。2.是否知道居住城市有保障性住房:61.54%的人知道保障性住房,但不知道具体地点;30.77%的人不知道有没有保障性住房。3.最为重要保障性住房类型:46.15%的人认为廉租房最重要;53.85%的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最重要。4.最好的保障性住房补贴方式:42.30%的人认为实物配租最好;26.92%的人认为廉租家庭贷款购房,政府通过租金补贴的方式帮助廉租家庭偿还部分贷款最好。5.自己、亲戚、朋友或其他认识的人中是否有正在租住保障性住房:3.85%的人选择自己在租住;3.85%的人选择亲戚在租住;19.23%的人有朋友在租住。
(三)调查对象对保障性房使用希望的情况
本部分调查了8个问题:1.最实用的保障性住房户型结构:57.69%的人选择三室一厅;23.08%的人选择一室一厅。2.租金的缴费方式:50%的人选择月付;26.92%的人选择季度付。3.有能力支付的月付金额:65.38%的人选择100~300元;23.08%的人选择300~500元。4.房租占家庭每月总支出的比例:46.15%的人选择10%以下;38.46%的人选择10%~30%。5.从申请到获得保障性住房的等候时间:73.08%的人选择一年至两年;19.23%的人选择将近一年。6.申请过程中最麻烦的事情:64.95%的人选择申请困难;26.92%的人选择从申请到居住时间长。7.现住保障性住房所在的地理位置是否满意:61.53%的人选择不满意;38.46%的人选择满意。8.不满意的原因:73.08%的人选择“地处偏远,交通费支出陡然增大,教育实施不配套,购物场所不足”;46.15%的人选择“医疗设施不配套”;38.46%的人选择“居住环境较差,污染严重”;34.46%的人选择“治安较差”。
(四)调查对象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对象及监督情况的意见
本部分调查了6个问题:1.保障性住房应该集中还是分散建设:61.53%的人选择“集中建成保障性住房小区,便于集中管理”;38.46%的人选择“分散建在各居民区中,以免形成新的贫民窟”。2.保障性住房的选址:73.08%的人选择“建在近郊”。3.保障性住房制度的适用对象范围:80.77%的人选择“本市贫困居民”;53.85%的人选择“孤寡独居老年人”;53.85%的人选择“拆迁地区特困者”;30.77%的人选择“非本市户籍常住居民”;76.92%的人选择“刚工作的大学生”;57.69%的人选择“外来务工人员”。4.应该免除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对象:65.38%的人选择“生活困难为低保户的人”;23.93%的人选择“单亲家庭”。5.免除的房租的缴费:80.77%的人选择“政府缴纳”。6.参加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监督方式:42.31%的人选择通过发布对账单的方式来参加;19.23%的人选择通过发奖励物的方式来参加;15.38%的人选择通过开上年度情况介绍会的方式来参加;15.38%的人选择通过其他方式来参加。
(五)被调查者对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问题的意见
本部分调查了5个问题:1.申请保障性住房最困难的是:80.76%的人认为可用的保障性住房数量太少,即使够条件也住不上;61.53%的人认为在于政府人员工作不给力。2.50%的人认为保障性住房政策对解决经济困难人群住房问题有一定的帮助,仍需要加强政策扶持;42.30%的人认为杯水车薪,极少数人才能享受到此政策。3.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最需要改进方面:73.07%的人认为应该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69.23%的人认为应该加大资金投入;50%的人认为多建房,扩大实物补贴范围;53.85%的人认为应该健全相关政府问责机制;61.45%的人认为应该公示资源,避免特权现象。4.这一制度推广实施的方式:69.23%的人认为应鼓励全民参与来推广。5.政府不能及时收回保障性住房的原因:50%的人认为政府没有及时更新住户的真实家庭情况;38.46%的人认为住户为了继续享受低廉的租金,会隐瞒自己的真实家庭情况。
四、讨论与分析
(一)网民主要是三个城市的中青年群体
调查数据显示,18~40岁的人占80%,大专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占56.92%,以租住房屋为主的占80.77%,收入以800~2000元为主(76.91%)。由此可以看出,此次调查的网民主要是三个城市的中青年群体。
(二)政府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保障性住房制度及其政策的了解比较有限
数据显示, 53.84%的人对保障性住房的认识来源于政府或村委的公示、宣传和在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上了解的,另有30.77%的人是通过做此次调查问卷才获知的,此前不知道本地有保障性住房保障制度占30.77%。可见,河南省对于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宣传力度不够,可能是因为没有足够的房源,申请门栏过高导致不能在全省广泛宣传。
(三)被调查者对保障性住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政策和制度变化不太了解,没能有效利用该制度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
数据显示,本次调查对象租住房屋的人占80.77%,自已有能力支付保障性住房的月付租金主要集中在100~300元(65.38%)和300~500元(23.08%),希望房租占家庭每月总支出的比例主要集中在10%以下(46.15%)和10~30%(38.46%),但仅有3.85%的人在租住保障性住房,可见目前能利用保障性住房的人很少。
数据显示无人选择公租房,仍有26.92%的人认为政府通过租金补贴的方式帮助廉租家庭偿还部分购房贷款最好,并有53.85%的人认为经济适用房最为重要,这表明他们不了解由于经济适用房从理论到实践都存在诸多问题, 郑州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已经实行“三房合一”,逐步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 所以,尽管变化的政策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阶层的住房问题,但由于对其变化缺乏了解,鲜见有人选择利用公租房制度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四)申请保障性住房不容易,使大家对利用此政策丧失信心
对于申请过程中最麻烦的事情是“申请保障性住房困难”(64.95%);从申请到获得保障性住房等候的时间是“一年至两年”(73.08%)。申请保障性住房困难的原因认为是“可用的保障性住房数量太少,即使够条件也住不上”(80.76%)以及“政府人员工作不给力”(61.53%)。因此,有50%的人认为保障性住房政策对解决经济困难人群住房问题有一定的帮助,仍需要加强政策扶持,但是另外也有42.30%的人认为杯水车薪,极少数人才能享受到此政策,可以看出申请保障性住房不易,易使大家对此利用此政策丧失信心。
(五)被调查者倾向实物配租,希望保障性住房户型是三室一厅和一室一厅;月付或季付房租
由于在城内租到廉价的房屋不容易,有42.30%的人认为实物配租最好;而且由于来务工的多为中青年,其家庭状况和工资发放水平和方式决定了他们青睐三室一厅(57.69%)和一室一厅(23.08%),以及月付(50%)或季付(26.92%)房租。。
(六)大部分被调查者希望保障性住房集中建在近郊;对其现处地理位置不满意的居多,原因多样
73.08%的人选择保障性住房“建在近郊”,61.53%的人选择“集中建成保障性住房小区,便于集中管理”,有61.53%的人对于其现所在的地理位置选择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包括:“地处偏远,交通费支出陡然增大,教育实施不配套,购物场所不足”(73.08%);“医疗设施不配套”(46.15%);“居住环境较差,污染严重”(38.46%);“治安较差”(34.46%),因此,多种原因导致大家对其不满。
(七)被调查者倾向对困难的低保户和单亲家庭实施房租免除,费用由当地政府出
对于应该免除保障性住房租金的人,有65.38%的人选择“生活困难为低保户的人”,有23.93%的人选择“单亲家庭”;80.77%的人对于免除的房租缴费选择“政府应替他们缴纳”。
(八)被调查者希望参加保障性住房制度监督的方式多种多样
对于参加保障性住房制度监督的方式,42.31%的人选择通过发布对账单的方式来参加,19.23%的人选择通过发奖励物的方式来参加保障性住房制度的监督,15.38%的人选择通过开上年度情况介绍会的方式来参加,15.38%的人选择通过其他方式来参加,因此,可见大家倾向监督方式多样化。
(九)被调查者认为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需要鼓励全民参与,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加大资金投入,公示资源,避免特权,健全相关政府问责机制
由于大多数的人(88.46%)认为政府不能及时收回保障性住房分配给需要的保障对象,因此,他们认为应鼓励全民参与这一制度实施(69.23%),同时应该出台专门的相关法律(73.07%),加大资金投入,多建房,扩大实物补贴范围(69.23%),公示资源,避免特权(61.45%),并健全相关政府问责机制(53.85%)。
【本文受河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河南省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研究”(2012-ZD-068)、河南省第八批重点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建设经费以及河南中医学院博士基金(BSJJ2010-18)经费支持】
(作者单位:河南中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