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述评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1年、2002年到2011年期间两度快速发展,在2012年以来研究内容大幅拓展。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的学者是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主力军。这部分研究的推进,与现实中社会救助问题的发生发展密切相关,体现了研究者对现实的关怀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目前,研究者主要在当代一些群体的救助措施及其救助过程,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理念、成效与经验以及社会救助制度与扶贫等相关制度的衔接等方面取得不少学术成果。但现有成果也在学术成果分布、研究视角、研究方法、资料运用等方面存在不足。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史;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18)06-0031-08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与社会面向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P13-14)其目标群体包括自然性弱势群体(灾民)、生理性弱势群体(孤老残幼)和社会性弱势群体(社会贫困户)。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社会救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无论人类社会处于哪个发展阶段,自然灾害的发生、先天生物性因素的差异都是不可避免的,人类社会的相对贫困都是存在的。社会救助的永恒价值就决定了研究社会救助问题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在中国渐趋兴盛,社会救助问题在中国日益凸显,学术界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学术界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持续升温,取得了较多学术成果。这些成果涉及当代中国各个历史时段的社会救助,涵盖了当代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的许多方面。
本文拟对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状况予以梳理,以为日后中国社会救助学术研究视野的拓展与水平的提升尽绵薄之力。
一、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历程与成效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可以发现,20世纪80年代初,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思想解放和现实社会生活中各种禁锢的解除,社会史研究在中国勃然兴起,社会救助史的文章开始出现。之后,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1年、2002年到2011年期间两度快速发展,在2012年以来内容大幅拓展。总的来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到2001年期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出现了第一次快速发展。
在中国知网搜索“社会救济”“社会救助”“救灾”等有关社会救助的文章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关于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文章数量只有个位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该类文章数量突增到三位数,而且每年以上百篇的速度递增。进一步了解发现,这些文章绝大多数是对现行政策的简单介绍、解读以及对现行工作的总结与回顾,少数是针对现实社会救助问题的较深入的对策性研究。作者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学学者居多,发表刊物以民政、社会工作以及财政等领域的居多。
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市场化改革在全国铺开,下岗失业问题随之产生。为了保障下岗失业者的生活,1996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率先颁布《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建立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全国各地陆续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了推动这一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和进一步完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有关学者开始解读和研究中外社会救助制度,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并汲取经验教训,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也由此快速升温并保持了热度。
第二阶段,2002年到2011年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再度提速。
这一时期,从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后,研究者一般都将社会救助对象称为“弱势群体”。以“弱势群体”为主题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关于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的文章在2001年有137篇,2002年一跃达到620篇,2005年又翻一番达到1363篇,2007年达到这段时间的峰值2031篇。从中也可以看出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发展的轨迹,因为研究成果有三分之一与改革开放以来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相关。再以“社会救助”为主题在中国知网搜索相关文章,得出的结论大致相仿。
仔细爬梳发现,这些文章除了对现行政策予以介绍、解读以及针对现实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性研究外,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灾害救助、失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一般贫困户救助等困难群体救助问题的研究迅速增多。研究者除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学学者之外,政治学、管理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学者都开始涉猎这方面研究,发表刊物的领域亦得到大大拓展。
研究者对社会救助问题的关注是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的。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凸显,因此有了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弱势群体”一词的出现。该词反映了当时基本生活困难群体存在的现实,也触及人民的安全感、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弱势群体大量存在的问题,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等。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构成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四个新途径;明确了民生优先,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為民思路。可见,此时期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快速发展的背后是社会的变迁。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再度拓展。
到了2012年,经过近20年的建设,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渐成体系。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颁行,使中国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救助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效,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研究人员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在原有基础上,渐趋深入,除了对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外,还进一步探讨社会救助制度的优化、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随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展开,研究人员又把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拓展到“精准扶贫”的视域下,加强了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结合以及社会救助减贫效应的研究。搜索中国知网可以发现,2015年以来,每年发表的以社会救助与扶贫结合为主题的文章,比2012—2014年年均增加2倍,比2012年以前年均增加10—20倍。
(二)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成果
第一,一些有关社会救助的文件汇编、年鉴、民政志等相继出版。
一是专门的资料汇编出版了不少。有全国性的,如民政部法规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规汇编(1949.10—1993.12)》(华夏出版社,1993年),《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规汇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编《中国社会救助工作年鉴(2004—2009)》(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等;有地方性的,如鄂州市民政局编《鄂州市社会救助文件汇编1997—2008》(内部资料,2009年)等,搜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于社会救助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统计资料。二是各省、市、县相继出版了民政志。如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民政志》(第63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各市,如邯郸的《邯郸市民政志》(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以及各县民政志,对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作了较为翔实的记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三是相关的资料汇编与统计资料数量很多。如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编《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等,這些既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又是进一步研究的工具书资料。
第二,出版了许多学术著作。涉及社会救助问题的各种研究成果已有100多种,其中专门以社会救助为研究对象的论著有50多种。这些研究成果涉及的学科,按照教育部学科分类,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如孙绍骋的《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洪大用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杨桂红、张肖虎的《城镇贫困与社会救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行红芳的《社会支持、污名与需求满足——艾滋孤儿救助形式的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赵朝峰的《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历史经验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5年),高冬梅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研究(1949—1956)》(人民出版社,2009年),等等。
第三,发表了一大批论文。专门的研究论文有500余篇。一是历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以论文集形式出版。如杨立雄、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回顾与展望》(首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林闽钢、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与创新》(第二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王治坤、林闽钢主编《中国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与理论探索》(人民出版社,2015年)等。二是期刊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如刘喜堂的《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王思斌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之发展》(《文史哲》,2007年第1期),赵朝峰的《简评建国初期的救灾渡荒工作》(《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4期),姚小伟的《唐山大地震后伤员的救治与安置研究》(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李国强的《汶川科技抗震救灾的实践和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李光田的《试论建国初期失业工人的救济与安置》(《北京党史》,1993年第2期),李静的《从生活救助到就业支持——优势视角下残疾人福利的实现路径》(《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郑功成的《抗灾救灾:新中国60年的经验与教训》(《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刘春怡的《转型期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刘欣的《功能整合与发展转型:精准扶贫视阈下的农村社会救助研究》(《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等。
审视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史发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的学者是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主力军,为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这方面研究的推进,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学、社会史的复兴相关,更与现实中社会救助问题的发生发展以及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现实需求有关,体现了该问题研究者对现实的关怀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二、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动态
从笔者掌握的文献来看,在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中,研究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对一些群体救助措施及其救助过程的考察
一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6年)灾民、乞丐、妓女以及失业者等群体社会救助的措施及其实施过程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如较早的灾民救助研究者李立志认为,对灾民的救助是以积极救助政策为主,消极救助政策与积极救助政策交互实行的。积极的救助政策包括鼓励发展农业以提高防灾救荒能力,兴修水利以抵御自然灾害等,消极的救助政策包括赈济、调粟、蠲缓等。[2](P210-218)之后有若干研究者认同这些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挖掘了不少新资料。关于对乞丐、妓女的改造与救助,较早的研究是关于上海妓女的改造[3](P23-28),之后出现了对许多城市这方面问题的研究成果,如有的研究者探讨了天津改造妓女的四部曲。[4]有的学者还考察了当时各城市救助乞丐的过程,如一些学者考察了北京对乞丐采取收容处理、思想教育、劳动改造、移民生产等救助措施的实施情况。[5]对于失业救助,国内学界基本上根据当时中央提出的“以以工代赈为主,而以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还乡生产、发给救济金为补充办法”的方针加以阐释,并对其成效予以肯定。[6]
二是对1957年到1978年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这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救灾方面。如有的学者考察了1959年到1961年唐山地区的救灾渡荒工作,[7]有的学者考察了1959年到1961年中国省级行政部门对灾荒的反应和救助情况,[8]有的学者探讨了1959年到1961年中央与地方救灾中“报告—批转个案—指导全局”的互动关系和信息反馈系统。[9]还有研究者考察了邢台地震救灾中抢救生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救灾物资配送、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各个阶段的抗震救灾情况。[10]有的研究者还探讨了唐山地震后抢救伤员与医疗援唐、伤员的外转与接收、伤员的治疗与护理、药械的供应与保障、治愈伤员的安置和保障等问题。[11]但关于唐山赈灾的研究回忆性文章多,研究性文章少。
三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的研究。例如,有的研究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救灾工作予以研究,认为救灾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沿袭了传统救灾体制,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改革,确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现代救灾工作模式。[12]有的学者研究并总结了目前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的四种模式:家庭寄养、中心集中培训、多部门协作模式,学校半集中供养模式,社区关爱、家庭寄养模式,建立模拟家庭集中救助安置模式等。[13](P38-60)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社会救助实践的文章不少,但介绍性的偏多。
(二)关于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
一是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全时段的考察。有的研究者考察了当代中国的救灾制度,通过考察救灾体制、救灾政策、救灾物资流动、救灾环境等,认为当代中国救灾制度成效巨大。[14](P262-300)有的研究者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认为我国的社会救助发展经历了由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到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15]有的学者分四个时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救助,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前期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认为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銜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向现代社会救助的历史性跨越。[16](P11-47)
二是分阶段的研究。其一,是对1949年到1956年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如有的学者提出对这时期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应该予以认可,认为当时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模式基本上是通过社会动员等方式,调动人民积极性、创造性以“补救物质匮乏”的积极救助。[17](P61-99)其二,是对集体化时期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这方面成果不少,但主要是对五保制度的考察。如有的学者研究了1957年到1978年间的五保制度,认为集体经济时代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为主)两种方式。当时分散供养的情况是,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照顾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保障他们相当于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从公益金中补助款物;对生活自理困难者,安排专人照顾其生活。五保制度对于解决农村鳏寡孤独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18]其他研究者基本持相同观点。其三,是对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1世纪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成果最多。如有的学者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变化背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情的动态变化促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与创新,这些国情包括国力的提升、各阶层利益失衡的状态、社会对公平正义和共享的呼唤、民生诉求的升级等。[19]有的学者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过程,这方面成果很多,有影响的也不少[20](P79-197),如有的学者提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分两个阶段,1993—1996年的探索阶段和1997—1999年的全面实施阶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社会救济(1978—1994年)、税费改革前的农村社会救济(1994—2002年)和税费改革后的农村社会救助(2003—2006年);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零星救助期、制度空窗期、制度探索期和制度建设期。[16]有的学者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运行进行了研究,包括全国各地的救助对象与标准、资金来源、实施步骤、监督管理与评价机制等,[21](P79-88)这方面成果大都是根据中央有关社会救助条例对现实中制度运行的具体审视。不少研究者从多种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新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建设和运行进行了研究。其中,既有专著,又有论文(包括会议论文、期刊论文和硕博士论文),如洪大用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张新生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米勇生、李学举的《社会救助》(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林闽钢、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与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王红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苏州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吕静的《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分析及其完善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贾汇亮、黄崴的《教育弱势群体救助:制度安排与保障体系》(《中国教育学刊》,2006年第4期)等。
(三)对社会救助理念的探讨
社会救助理念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灵魂。社会救助制度变迁、创新与社会救助理念的变化密切相关。因此,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变迁,学者们也关注到社会救助理念的变化,如有的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救助理念经历了从改革前的政府恩赐到改革后的国民权利的转变,这种转变是传统救助制度向现代救助转化的最显著标志。[22]这种认识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可。有的学者研究了我国社会救助的伦理意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伦理精神从传统的慈善和人道主义根本转变为对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的诉求。[23](P68-85)有的学者研究了我国社会救助的立法理念,认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应该遵循国家与社会责任并重理念、城乡一体化理念、输血与造血同步理念、常规与应急措施相结合理念、救助与保险相协调理念、实体法与程序法配套理念。[24](P57-68)
(四)对社会救助成效的评价与经验的研究
对社会救助绩效与意义的总结。对于1949—1956年社会救助的评价,学者们一般认为,尽管当时的社会救助存在救助标准低等问题,但新中国成立初期短短几年,就基本解决了旧中国几十年没能解决的失业问题,上百年未能解决的吸毒问题以及存在了上千年的娼妓问题。灾民和生理性弱势群体也得到了妥善的救助与安置,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增强了民众特别是受助者对新政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1对于1957—1978年间的社会救助,学者们大都肯定了当时邢台、唐山等地区地震灾害的救助工作,肯定了“文革”前的五保救助工作。对于1959—1961年间的社会救助,有的学者通过考察1959—1961年唐山地区的救灾渡荒工作,认为虽说救灾有些迟缓,但成绩是主要的,加之后期唐山地区各级政府的积极领导与高度重视,救灾渡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7]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1959—1961年的救灾工作效果甚微。大部分省份都对灾荒作出了实际的反应,即在省内加大返销粮的发放数量。但是,这种反应和救助一方面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不够及时。[8]这种观点的认同者更多。对于“文革”期间的社会救助,研究者一般都认为遭遇了挫折。[16]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救助,研究者充分肯定了其成效,如有的认为取得了伟大成就;[16]有的认为中国的社会救助已经实现了整体转型,一个面向全民的、开放性的综合救助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公共投入的力度、惠及民生的广度前所未有,制度层面已实现应救尽救,成就巨大。[22]当然,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研究者也明确指出,如有的认为存在制度缺失、立法滞后,体制障碍、机制陈旧、运行状态不理想,配套落后、职能紊乱等问题。[22]有的研究者认为,农村社会救助存在医疗和教育救助实施的基础不足、生活救助覆盖面不足、救助理念不当、组织管理混乱等问题。[25](P85-91)
对新中国社会救助的经验,有的研究者认为,经济是基础,党和政府的领导和调控是前提,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法治化是关键,在全社会培育自强自立、团结互助、扶弱济贫、公平正义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道德观体系是解决和防范该问题的重要条件。[17]有的研究者在此基础上又总结了以下经验:要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托底兜底功能,要适应社会变化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根据中国实际循序渐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26](P311-329)等等。
(五)对社会救助制度与相关制度衔接或关系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当今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衔接方面。例如,有的学者认为,作为我国反贫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既有逻辑同构的联系,又有碎片分化的区别。因此,将两者进行政策衔接、促成政策整合从而形成制度合力,发挥“大国社会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积极作用势在必行。[27]又如,有的学者认为精准扶贫可与社会救助协同发展。这体现在:可以将相关精准扶贫项目增列为社会救助项目,适时拓展社会救助的内容,提高救助水平,促使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也可借助社会救助制度的普遍实施,增强精准扶贫对相关风险的应对。[28]
三、对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评析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当代社会救助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
第一,从目前研究成果的分布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研究成果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最多。而“文革”前十年与“文革”时期的相关成果很少。究其原因,首先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是两个社会变革与转型时期,也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创新时期,社会救助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相对大得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社会救助是保障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保障民生与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的对策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自然要多。况且,这两个时期的资料无论是档案资料还是网络资源都很丰富,为研究提供了必要条件。而对于“文革”前十年与“文革”时期,一般认为社会救助仅扮演“补漏拾遗”作用,且研究资料难觅,所以研究者涉足较少。事实上,这两个时期有很多问题非常值得研究,而且資料也不少,如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救助有很大的支持作用;当时的防灾减灾(当时叫备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除了“文革”时期个别年份外,当时的农村集体组织认真对待五保户和一般贫困户的救助,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以后应该加强研究的。
第二,从研究的视角看,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的研究多从实践的视角,对救助措施、过程(步骤)以及经验进行研究;对改革开放时期的研究多从制度的视角,对策性、前瞻性研究较多。这与当时社会救助事业本身的开展情况有关,新中国成立初期注重运动式的实践,改革开放时期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这也与研究者群体有关,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历史学学者居多,研究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学学者居多,这种研究侧重更符合其特长。但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也需要从制度视角考量,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也需要从实践角度审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实践效果的实证研究,相对来说成果太少,无论是出于现实关怀还是学术追求,都应该大力加强。
第三,从研究的方法看,目前学界对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大都重视研究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许多学者将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方法拿来运用,收到了很好的研究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现有的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的研究成果,不少成果沿袭传统的史学方法和解释框架,多是线性梳理与介绍,评说不多,研究性有待提高。有的甚至如美国学者周锡瑞所说“分析术语和思维方式和当时的历史文献十分接近”[29],更极少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就使得研究成果视角单一,观点老化,深入分析不够,创新严重不足。有的虽然借鉴了社会学、政治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的方法,但因为对相关学科的方法深入了解不够,方法与内容难以融为一体。
另外,总的来看,对当代中国各个时期社会救助问题,各学科的研究者都更倾向于宏观的整体性研究,微观的个案研究少得多。少有的个案中,一些个案缺乏地域特色,仅仅是以地方资料诠释党和政府关于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制度等,对政策、制度本身在不同场景下如何运行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特别是救助对象的生活和生产等有何影响,都缺乏具体探究。一些个案研究对有关亲历者口述材料的搜集和利用不足,研究水平也有待提高。有些个案研究没有把个案放在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中去考量,分析其与民生建设、经济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变迁的关联;也没有将此个案与彼个案进行比较,以求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而反映社会救助制度和事业的多维面相,结果,个案研究陷入就事论事的肤浅阐释。这些方面也是有待提高的。
第四,从学术价值上看,目前的研究成果梳理清楚了当代社会救助制度和事业的发展脉络,考察清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成就,探讨明白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发展过程、各项救助制度的内涵以及规范,并对一些制度效果进行了考察,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这都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重复性的研究也不少。一些成果看起来极为相似。这就使得许多成果的学术价值大打折扣。
第五,从研究的社会救助的各具体层面看,目前对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实践以及经验的研究较多,对社会救助目标对象的身心需求,对党、政府和民众的社会救助思想,对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研究较少。而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很值得进一步探讨。就社会救助对象的身心需求而言,对其多方面了解并合理把握是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条件;就社会救助思想而言,在社会救助的研究中尤为重要,因为正是社会救助思想,特别是执政党和政府领导集体的社会救助思想,决定了社会救助的地位、社会救助政策的选择以及社会救助实践的开展和成效;就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而言,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子系统,如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作用研究不够,仅仅是在社会救助自身范围内就事论事,对社会救助的研究视野就不能拓展,深度也不能加强。另外,无论社会救助哪个层面都还有若干专题需要研究。如社会救助制度层面,就有运行机制、工作人员队伍、救助机构以及受助者心理等问题的研究力度不足,而这些都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六,从研究所用资料看,中央和省级资料利用得较多,县级以下资料利用得较少。需进一步加强资料特别是县级以下资料的收集、挖掘与运用。事实上,目前许多县有关单位特别是档案馆保留着较为完整的社会救助档案,还有一些民间慈善组织也有相关的资料留存,研究者可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另外,应该大量搜集口述资料,如对社会救助对象、负责社会救助的各级工作人员、组织管理者甚至志愿者等进行访谈,搜集一些“活资料”并加以运用,可以印证和弥补档案文献资料的不足,使我们更全面、细致地反映当代社会救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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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史;研究述评
中图分类号:D63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5729(2018)06-0031-08
社会救助是指政府与社会面向贫困人口与不幸者组成的社会脆弱群体提供款物接济和扶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1](P13-14)其目标群体包括自然性弱势群体(灾民)、生理性弱势群体(孤老残幼)和社会性弱势群体(社会贫困户)。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社会救助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无论人类社会处于哪个发展阶段,自然灾害的发生、先天生物性因素的差异都是不可避免的,人类社会的相对贫困都是存在的。社会救助的永恒价值就决定了研究社会救助问题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史研究在中国渐趋兴盛,社会救助问题在中国日益凸显,学术界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创新,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重视,学术界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持续升温,取得了较多学术成果。这些成果涉及当代中国各个历史时段的社会救助,涵盖了当代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的许多方面。
本文拟对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状况予以梳理,以为日后中国社会救助学术研究视野的拓展与水平的提升尽绵薄之力。
一、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历程与成效
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可以发现,20世纪80年代初,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思想解放和现实社会生活中各种禁锢的解除,社会史研究在中国勃然兴起,社会救助史的文章开始出现。之后,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1年、2002年到2011年期间两度快速发展,在2012年以来内容大幅拓展。总的来看,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取得了可喜成绩。
(一)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到2001年期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出现了第一次快速发展。
在中国知网搜索“社会救济”“社会救助”“救灾”等有关社会救助的文章可以发现,改革开放初期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前,特别是20世纪80年代,关于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文章数量只有个位数。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该类文章数量突增到三位数,而且每年以上百篇的速度递增。进一步了解发现,这些文章绝大多数是对现行政策的简单介绍、解读以及对现行工作的总结与回顾,少数是针对现实社会救助问题的较深入的对策性研究。作者以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和社会学学者居多,发表刊物以民政、社会工作以及财政等领域的居多。
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密切相关。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市场化改革在全国铺开,下岗失业问题随之产生。为了保障下岗失业者的生活,1996年11月,上海市人民政府率先颁布《上海市社会救助办法》,建立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之后,全国各地陆续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了推动这一新型社会救助制度的落实和进一步完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有关学者开始解读和研究中外社会救助制度,以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并汲取经验教训,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也由此快速升温并保持了热度。
第二阶段,2002年到2011年间,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再度提速。
这一时期,从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后,研究者一般都将社会救助对象称为“弱势群体”。以“弱势群体”为主题在中国知网上搜索,关于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的文章在2001年有137篇,2002年一跃达到620篇,2005年又翻一番达到1363篇,2007年达到这段时间的峰值2031篇。从中也可以看出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发展的轨迹,因为研究成果有三分之一与改革开放以来弱势群体社会救助问题相关。再以“社会救助”为主题在中国知网搜索相关文章,得出的结论大致相仿。
仔细爬梳发现,这些文章除了对现行政策予以介绍、解读以及针对现实社会救助制度的对策性研究外,新中国成立后各个时期的灾害救助、失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以及一般贫困户救助等困难群体救助问题的研究迅速增多。研究者除了民政系统工作人员、社会学学者之外,政治学、管理学、历史学等方面的学者都开始涉猎这方面研究,发表刊物的领域亦得到大大拓展。
研究者对社会救助问题的关注是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的。21世纪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和贫富差距的拉大,社会弱势群体问题凸显,因此有了200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弱势群体”一词的出现。该词反映了当时基本生活困难群体存在的现实,也触及人民的安全感、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解决弱势群体大量存在的问题,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等。2007年,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并将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构成四位一体总体布局;提出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四个新途径;明确了民生优先,人民共享改革开放发展成果的為民思路。可见,此时期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快速发展的背后是社会的变迁。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再度拓展。
到了2012年,经过近20年的建设,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渐成体系。2014年,《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颁行,使中国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实现了规范化、法制化,社会救助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效,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研究人员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在原有基础上,渐趋深入,除了对低保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外,还进一步探讨社会救助制度的优化、社会救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问题。随着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精准扶贫”重要思想的提出和精准脱贫攻坚战的展开,研究人员又把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拓展到“精准扶贫”的视域下,加强了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的结合以及社会救助减贫效应的研究。搜索中国知网可以发现,2015年以来,每年发表的以社会救助与扶贫结合为主题的文章,比2012—2014年年均增加2倍,比2012年以前年均增加10—20倍。
(二)改革开放以来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成果
第一,一些有关社会救助的文件汇编、年鉴、民政志等相继出版。
一是专门的资料汇编出版了不少。有全国性的,如民政部法规办公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规汇编(1949.10—1993.12)》(华夏出版社,1993年),《新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法规汇编》(中国社会出版社,2003年),民政部社会救助司编《中国社会救助工作年鉴(2004—2009)》(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年)等;有地方性的,如鄂州市民政局编《鄂州市社会救助文件汇编1997—2008》(内部资料,2009年)等,搜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和地方关于社会救助方面的重要文件和统计资料。二是各省、市、县相继出版了民政志。如河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河北省志·民政志》(第63卷)(河北人民出版社,2010年),各市,如邯郸的《邯郸市民政志》(河北教育出版社,1989年),以及各县民政志,对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作了较为翔实的记载,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三是相关的资料汇编与统计资料数量很多。如国家统计局社会统计司编《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等,這些既是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又是进一步研究的工具书资料。
第二,出版了许多学术著作。涉及社会救助问题的各种研究成果已有100多种,其中专门以社会救助为研究对象的论著有50多种。这些研究成果涉及的学科,按照教育部学科分类,有马克思主义、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如孙绍骋的《中国救灾制度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洪大用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杨桂红、张肖虎的《城镇贫困与社会救助》(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行红芳的《社会支持、污名与需求满足——艾滋孤儿救助形式的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赵朝峰的《当代中国社会救助事业的历史经验研究》(中山大学出版社,2015年),高冬梅的《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共产党社会救助思想与实践研究(1949—1956)》(人民出版社,2009年),等等。
第三,发表了一大批论文。专门的研究论文有500余篇。一是历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以论文集形式出版。如杨立雄、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回顾与展望》(首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林闽钢、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与创新》(第二届中国社会救助研讨会论文集)(人民出版社,2012年),王治坤、林闽钢主编《中国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与理论探索》(人民出版社,2015年)等。二是期刊论文和硕士博士论文。如刘喜堂的《建国60年来我国社会救助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王思斌的《转型中的中国社会救助制度之发展》(《文史哲》,2007年第1期),赵朝峰的《简评建国初期的救灾渡荒工作》(《中共党史研究》,2000年第4期),姚小伟的《唐山大地震后伤员的救治与安置研究》(河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论文),李国强的《汶川科技抗震救灾的实践和思考》(《江西社会科学》,2008年第9期),李光田的《试论建国初期失业工人的救济与安置》(《北京党史》,1993年第2期),李静的《从生活救助到就业支持——优势视角下残疾人福利的实现路径》(《南京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郑功成的《抗灾救灾:新中国60年的经验与教训》(《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刘春怡的《转型期我国城市贫困人口的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吉林大学2011年博士论文),刘欣的《功能整合与发展转型:精准扶贫视阈下的农村社会救助研究》(《贵州社会科学》,2016年第10期)等。
审视改革开放以来新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史发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学科的学者是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主力军,为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作出了很大贡献。这方面研究的推进,与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学、社会史的复兴相关,更与现实中社会救助问题的发生发展以及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的现实需求有关,体现了该问题研究者对现实的关怀和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二、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问题研究动态
从笔者掌握的文献来看,在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中,研究者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对一些群体救助措施及其救助过程的考察
一是对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56年)灾民、乞丐、妓女以及失业者等群体社会救助的措施及其实施过程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颇多。如较早的灾民救助研究者李立志认为,对灾民的救助是以积极救助政策为主,消极救助政策与积极救助政策交互实行的。积极的救助政策包括鼓励发展农业以提高防灾救荒能力,兴修水利以抵御自然灾害等,消极的救助政策包括赈济、调粟、蠲缓等。[2](P210-218)之后有若干研究者认同这些观点,并在此基础上挖掘了不少新资料。关于对乞丐、妓女的改造与救助,较早的研究是关于上海妓女的改造[3](P23-28),之后出现了对许多城市这方面问题的研究成果,如有的研究者探讨了天津改造妓女的四部曲。[4]有的学者还考察了当时各城市救助乞丐的过程,如一些学者考察了北京对乞丐采取收容处理、思想教育、劳动改造、移民生产等救助措施的实施情况。[5]对于失业救助,国内学界基本上根据当时中央提出的“以以工代赈为主,而以生产自救、转业训练、还乡生产、发给救济金为补充办法”的方针加以阐释,并对其成效予以肯定。[6]
二是对1957年到1978年中国社会救助的研究。这时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救灾方面。如有的学者考察了1959年到1961年唐山地区的救灾渡荒工作,[7]有的学者考察了1959年到1961年中国省级行政部门对灾荒的反应和救助情况,[8]有的学者探讨了1959年到1961年中央与地方救灾中“报告—批转个案—指导全局”的互动关系和信息反馈系统。[9]还有研究者考察了邢台地震救灾中抢救生命、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救灾物资配送、恢复生产及灾后重建各个阶段的抗震救灾情况。[10]有的研究者还探讨了唐山地震后抢救伤员与医疗援唐、伤员的外转与接收、伤员的治疗与护理、药械的供应与保障、治愈伤员的安置和保障等问题。[11]但关于唐山赈灾的研究回忆性文章多,研究性文章少。
三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的研究。例如,有的研究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救灾工作予以研究,认为救灾工作在20世纪80年代沿袭了传统救灾体制,80年代末90年代初才开始改革,确立了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现代救灾工作模式。[12]有的学者研究并总结了目前艾滋病致孤儿童救助安置的四种模式:家庭寄养、中心集中培训、多部门协作模式,学校半集中供养模式,社区关爱、家庭寄养模式,建立模拟家庭集中救助安置模式等。[13](P38-60)改革开放以来关于社会救助实践的文章不少,但介绍性的偏多。
(二)关于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
一是对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全时段的考察。有的研究者考察了当代中国的救灾制度,通过考察救灾体制、救灾政策、救灾物资流动、救灾环境等,认为当代中国救灾制度成效巨大。[14](P262-300)有的研究者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发展历程与制度变迁,认为我国的社会救助发展经历了由早期的临时性紧急生活救助,发展到以农村为主、城乡分野的定期定量救助,再到改革开放以后以城乡低保为核心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15]有的学者分四个时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社会救助,分别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计划经济时期、改革开放前期和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时期,认为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与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銜接配套、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实现了传统社会救济向现代社会救助的历史性跨越。[16](P11-47)
二是分阶段的研究。其一,是对1949年到1956年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很少,如有的学者提出对这时期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应该予以认可,认为当时中国社会救助制度模式基本上是通过社会动员等方式,调动人民积极性、创造性以“补救物质匮乏”的积极救助。[17](P61-99)其二,是对集体化时期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这方面成果不少,但主要是对五保制度的考察。如有的学者研究了1957年到1978年间的五保制度,认为集体经济时代五保供养制度是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为主)两种方式。当时分散供养的情况是,对有一定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照顾其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保障他们相当于一般群众的生活水平;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从公益金中补助款物;对生活自理困难者,安排专人照顾其生活。五保制度对于解决农村鳏寡孤独残疾人的生活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18]其他研究者基本持相同观点。其三,是对改革开放后特别是21世纪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研究,成果最多。如有的学者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变化背景,认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国情的动态变化促使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与创新,这些国情包括国力的提升、各阶层利益失衡的状态、社会对公平正义和共享的呼唤、民生诉求的升级等。[19]有的学者梳理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创新的过程,这方面成果很多,有影响的也不少[20](P79-197),如有的学者提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过程分两个阶段,1993—1996年的探索阶段和1997—1999年的全面实施阶段;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探索与实践分为三个阶段,改革开放初期的农村社会救济(1978—1994年)、税费改革前的农村社会救济(1994—2002年)和税费改革后的农村社会救助(2003—2006年);我国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包括零星救助期、制度空窗期、制度探索期和制度建设期。[16]有的学者对社会救助制度的运行进行了研究,包括全国各地的救助对象与标准、资金来源、实施步骤、监督管理与评价机制等,[21](P79-88)这方面成果大都是根据中央有关社会救助条例对现实中制度运行的具体审视。不少研究者从多种角度对改革开放以来不同阶段的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新五保、特困人员供养、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制度建设和运行进行了研究。其中,既有专著,又有论文(包括会议论文、期刊论文和硕博士论文),如洪大用的《转型时期中国社会救助》(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张新生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研究》(经济科学出版社,2013年),米勇生、李学举的《社会救助》(中国社会出版社,2009年),林闽钢、刘喜堂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完善与创新》(人民出版社,2012年),王红红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制度研究》(苏州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吕静的《我国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分析及其完善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2年博士论文),贾汇亮、黄崴的《教育弱势群体救助:制度安排与保障体系》(《中国教育学刊》,2006年第4期)等。
(三)对社会救助理念的探讨
社会救助理念是社会救助制度的灵魂。社会救助制度变迁、创新与社会救助理念的变化密切相关。因此,随着社会救助制度的变迁,学者们也关注到社会救助理念的变化,如有的学者认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社会救助理念经历了从改革前的政府恩赐到改革后的国民权利的转变,这种转变是传统救助制度向现代救助转化的最显著标志。[22]这种认识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可。有的学者研究了我国社会救助的伦理意蕴,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救助的伦理精神从传统的慈善和人道主义根本转变为对公民权利和社会正义的诉求。[23](P68-85)有的学者研究了我国社会救助的立法理念,认为我国社会救助立法应该遵循国家与社会责任并重理念、城乡一体化理念、输血与造血同步理念、常规与应急措施相结合理念、救助与保险相协调理念、实体法与程序法配套理念。[24](P57-68)
(四)对社会救助成效的评价与经验的研究
对社会救助绩效与意义的总结。对于1949—1956年社会救助的评价,学者们一般认为,尽管当时的社会救助存在救助标准低等问题,但新中国成立初期短短几年,就基本解决了旧中国几十年没能解决的失业问题,上百年未能解决的吸毒问题以及存在了上千年的娼妓问题。灾民和生理性弱势群体也得到了妥善的救助与安置,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效,增强了民众特别是受助者对新政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保障了社会的稳定,为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以及社会的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1对于1957—1978年间的社会救助,学者们大都肯定了当时邢台、唐山等地区地震灾害的救助工作,肯定了“文革”前的五保救助工作。对于1959—1961年间的社会救助,有的学者通过考察1959—1961年唐山地区的救灾渡荒工作,认为虽说救灾有些迟缓,但成绩是主要的,加之后期唐山地区各级政府的积极领导与高度重视,救灾渡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7]当然,也有一些学者认为1959—1961年的救灾工作效果甚微。大部分省份都对灾荒作出了实际的反应,即在省内加大返销粮的发放数量。但是,这种反应和救助一方面十分有限,另一方面不够及时。[8]这种观点的认同者更多。对于“文革”期间的社会救助,研究者一般都认为遭遇了挫折。[16]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救助,研究者充分肯定了其成效,如有的认为取得了伟大成就;[16]有的认为中国的社会救助已经实现了整体转型,一个面向全民的、开放性的综合救助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公共投入的力度、惠及民生的广度前所未有,制度层面已实现应救尽救,成就巨大。[22]当然,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存在的问题,研究者也明确指出,如有的认为存在制度缺失、立法滞后,体制障碍、机制陈旧、运行状态不理想,配套落后、职能紊乱等问题。[22]有的研究者认为,农村社会救助存在医疗和教育救助实施的基础不足、生活救助覆盖面不足、救助理念不当、组织管理混乱等问题。[25](P85-91)
对新中国社会救助的经验,有的研究者认为,经济是基础,党和政府的领导和调控是前提,加强制度建设、实现法治化是关键,在全社会培育自强自立、团结互助、扶弱济贫、公平正义等积极向上的价值观、道德观体系是解决和防范该问题的重要条件。[17]有的研究者在此基础上又总结了以下经验:要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的托底兜底功能,要适应社会变化多渠道筹措资金,要根据中国实际循序渐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26](P311-329)等等。
(五)对社会救助制度与相关制度衔接或关系的研究
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当今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的衔接方面。例如,有的学者认为,作为我国反贫困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精准扶贫与社会救助既有逻辑同构的联系,又有碎片分化的区别。因此,将两者进行政策衔接、促成政策整合从而形成制度合力,发挥“大国社会保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积极作用势在必行。[27]又如,有的学者认为精准扶贫可与社会救助协同发展。这体现在:可以将相关精准扶贫项目增列为社会救助项目,适时拓展社会救助的内容,提高救助水平,促使社会救助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也可借助社会救助制度的普遍实施,增强精准扶贫对相关风险的应对。[28]
三、对改革开放以来
当代中国社会救助研究的评析
综上所述,改革开放以来当代社会救助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也反映出一些问题:
第一,从目前研究成果的分布看,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的研究成果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成果最多。而“文革”前十年与“文革”时期的相关成果很少。究其原因,首先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和改革开放时期是两个社会变革与转型时期,也是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与创新时期,社会救助在社会变迁中的作用相对大得多。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社会救助是保障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保障民生与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推动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的对策性研究和前瞻性研究自然要多。况且,这两个时期的资料无论是档案资料还是网络资源都很丰富,为研究提供了必要条件。而对于“文革”前十年与“文革”时期,一般认为社会救助仅扮演“补漏拾遗”作用,且研究资料难觅,所以研究者涉足较少。事实上,这两个时期有很多问题非常值得研究,而且資料也不少,如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救助有很大的支持作用;当时的防灾减灾(当时叫备荒)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除了“文革”时期个别年份外,当时的农村集体组织认真对待五保户和一般贫困户的救助,等等。这些都是我们以后应该加强研究的。
第二,从研究的视角看,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的研究多从实践的视角,对救助措施、过程(步骤)以及经验进行研究;对改革开放时期的研究多从制度的视角,对策性、前瞻性研究较多。这与当时社会救助事业本身的开展情况有关,新中国成立初期注重运动式的实践,改革开放时期注重制度建设与创新。这也与研究者群体有关,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历史学学者居多,研究改革开放后的社会学学者居多,这种研究侧重更符合其特长。但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也需要从制度视角考量,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也需要从实践角度审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的实践效果的实证研究,相对来说成果太少,无论是出于现实关怀还是学术追求,都应该大力加强。
第三,从研究的方法看,目前学界对社会救助问题的研究,大都重视研究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许多学者将政治学、历史学、社会学和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方法拿来运用,收到了很好的研究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现有的关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救助的研究成果,不少成果沿袭传统的史学方法和解释框架,多是线性梳理与介绍,评说不多,研究性有待提高。有的甚至如美国学者周锡瑞所说“分析术语和思维方式和当时的历史文献十分接近”[29],更极少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方法。这就使得研究成果视角单一,观点老化,深入分析不够,创新严重不足。有的虽然借鉴了社会学、政治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等学科的方法,但因为对相关学科的方法深入了解不够,方法与内容难以融为一体。
另外,总的来看,对当代中国各个时期社会救助问题,各学科的研究者都更倾向于宏观的整体性研究,微观的个案研究少得多。少有的个案中,一些个案缺乏地域特色,仅仅是以地方资料诠释党和政府关于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制度等,对政策、制度本身在不同场景下如何运行以及对当地经济社会、特别是救助对象的生活和生产等有何影响,都缺乏具体探究。一些个案研究对有关亲历者口述材料的搜集和利用不足,研究水平也有待提高。有些个案研究没有把个案放在历史背景和社会变迁中去考量,分析其与民生建设、经济社会环境以及社会变迁的关联;也没有将此个案与彼个案进行比较,以求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而反映社会救助制度和事业的多维面相,结果,个案研究陷入就事论事的肤浅阐释。这些方面也是有待提高的。
第四,从学术价值上看,目前的研究成果梳理清楚了当代社会救助制度和事业的发展脉络,考察清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成就,探讨明白了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的发展过程、各项救助制度的内涵以及规范,并对一些制度效果进行了考察,还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对策和建议。这都是应该充分肯定的。但是,重复性的研究也不少。一些成果看起来极为相似。这就使得许多成果的学术价值大打折扣。
第五,从研究的社会救助的各具体层面看,目前对社会救助政策、制度、实践以及经验的研究较多,对社会救助目标对象的身心需求,对党、政府和民众的社会救助思想,对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之间的关系研究较少。而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很值得进一步探讨。就社会救助对象的身心需求而言,对其多方面了解并合理把握是制定完善社会救助政策的重要条件;就社会救助思想而言,在社会救助的研究中尤为重要,因为正是社会救助思想,特别是执政党和政府领导集体的社会救助思想,决定了社会救助的地位、社会救助政策的选择以及社会救助实践的开展和成效;就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关系而言,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子系统,如果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相互作用研究不够,仅仅是在社会救助自身范围内就事论事,对社会救助的研究视野就不能拓展,深度也不能加强。另外,无论社会救助哪个层面都还有若干专题需要研究。如社会救助制度层面,就有运行机制、工作人员队伍、救助机构以及受助者心理等问题的研究力度不足,而这些都具有不容忽视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第六,从研究所用资料看,中央和省级资料利用得较多,县级以下资料利用得较少。需进一步加强资料特别是县级以下资料的收集、挖掘与运用。事实上,目前许多县有关单位特别是档案馆保留着较为完整的社会救助档案,还有一些民间慈善组织也有相关的资料留存,研究者可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另外,应该大量搜集口述资料,如对社会救助对象、负责社会救助的各级工作人员、组织管理者甚至志愿者等进行访谈,搜集一些“活资料”并加以运用,可以印证和弥补档案文献资料的不足,使我们更全面、细致地反映当代社会救助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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