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驻省办”需严防其“换马甲”
江德斌
据报载,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并对驻外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进行精简整合。有关驻省会办事机构的问题在中央巡视组去年对江苏的巡视中便曾被发现。去年,多省也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对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调查摸底的通知。截至目前,已有部分地方先行撤销驻省会办事机构。
“驻省办”跟民众熟悉的“驻京办”类似,都是地方政府所设置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接待领导、招商引资、拦截上访、沟通信息、宣传推广等多种任务。在过去,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在如今市场经济制度逐步完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成为共识之后,“驻京办”、“驻省办”就失去了存在意义,反而因滋养许多弊病,遭到公众和舆论的批责,确实到了需要予以清退的地步。
“驻京办”和“驻省办”都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有着浓厚的时代烙印,其存在的根源是行政资源分配不平衡,地方政府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向上级申请相关资源,申报各种项目,沟通联络关系和交流信息。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交通条件改善,信息交流日益便捷,大力推行简政放权,行政权力也逐步被限制,资源分配趋于透明,“跑部钱进”的意义越来越小,“驻京办”和“驻省办”也就面临边缘化的危机。
事实上,许多“驻京办”和“驻省办”承担的职责,都逐步被弱化或替代,而且,这种外地派出机构长期维系的成本很高,办公费用、人员工资、接待费用等等,都是一笔大数目。因此,除了地方政府拨款之外,许多“驻京办”和“驻省办”都利用自身优势,开办各种经营项目筹集费用,诸如开办酒店、餐馆、销售土特产等,亦成为一大特色。但是,这种模式缺乏约束和监管,容易滋生腐败交易,成为利益勾兑的温床,类似黑幕时有被曝光,亦令“驻京办”和“驻省办”堕入舆论批责的漩涡。
前几年,中央正式发文要求清理“驻京办”,在规定期限内,除了保留部分合乎规定的“驻京办”之外,其余的都要予以清退,掀起了一阵轰轰烈烈的清退行动。大部分地方的“驻京办”都在规定期限内清理掉了,但也有部分“驻京办”换了个“马甲”,以其他名义继续悄然潜伏着,依旧行使着“驻京办”的功能,且更加隐秘而难以察觉。因此,需要吸取清理“驻京办”的教训,对“驻省办”的清理要严把关口,防范其重蹈旧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