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不安全不能让谣言说了算
徐兴利++黄家伟
品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引发人们对食品的恐慌、不安全感,也给企业、行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加重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大米是塑料做的?
以“塑料大米”为例,从2011年至今,“塑料大米”的说法一直没有停歇。据了解,2016年,尼日利亚海关查获102袋50公斤装的“塑料大米”。2016年12月30日,尼日利亚官方公布了沸沸扬扬的“塑料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大米并非塑料所制,是因为霉变不能食用。
另外,一段关于“塑料大米”制作过程的视频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后来一位塑料行业人士看过该视频后表示,这根本不是在制造塑料大米,而是一个最基本的塑料造粒过程。
面条中洗出胶?
无独有偶,近日,网络上被广泛传播的一段“面条被水洗后出现一团‘胶”的视频引起人们的关注。
后经相关专家论证得出结论,面条中加的“胶”并非胶水或工业胶,而是食用胶,学名增稠剂,也叫做可溶性膳食纤维。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在面条中使用增稠剂合法合规。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魏益民教授表示,小麦面粉通过和面、醒面、压延、切面、干燥、切割、包装等工艺过程,制成挂面后,面粉的组成成分一般没有发生变化,面筋依然存在。一般来说,挂面中的湿面筋含量越高,应该是质量越好。
“著名北方小吃凉皮就是通过洗面筋的方法制作出来,南方人以米饭为主食,大多对面粉成分缺乏了解,更不知道面筋是什么东西,所以看到面制品泡在水里一段时间之后出现不溶于水的胶状物质,就误以为是食用胶,其实这是谣言。”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协会理事长杨代明表示。
玫瑰花茶竟用硫磺熏?
“市面上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过”。此传言一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有关专家解读。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硫磺允许用于熏蒸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食糖、魔芋粉等食品类别。被硫磺熏蒸过的食品,允许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上述允许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从100mg/kg到900mg/kg不等。
玫瑰花茶属于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类,按照规定该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硫磺进行熏蒸。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为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使用。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硫本身是自然界的元素之一,玫瑰花作为食品也有可能有一定来自于自
身或者环境的二氧化硫残留本底,因此需要结合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定是否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增补本中规定:除11种中藥材(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工艺上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外,其他未经熏蒸但考虑到本底存在的中药材及饮片,其二氧化硫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150mg/kg。FAO/WHO也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为药材,应符合150mg/kg这一限量标准。此外,玫瑰花作为食品虽然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带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GH/T1091-2014标准,其中规定:玫瑰花作为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100 mg/kg。目前,玫瑰花作为代用茶还没有统一国家标准来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食品中无论使用硫磺还是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体通过食用含有残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摄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
从生产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干玫瑰花,会造成颜色漂白而变浅,并有二氧化硫的气味,后期还要除味、加香。这样造假成本会增加很多。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用硫磺熏玫瑰花,则应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处理。二氧化硫若摄入过量,就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会引起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活力,影响对钙的吸收。
有专家建议,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有必要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正常途径进行申报。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2760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并在标签中规范标识。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需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使用未允许在生产的食品类别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准备安全性评估和工艺必要性的资料,按照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这里提醒大家,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不要过分追求产品的外观特性,应理性购买食品。
品谣言”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引发人们对食品的恐慌、不安全感,也给企业、行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加重了相关部门的监管工作。
大米是塑料做的?
以“塑料大米”为例,从2011年至今,“塑料大米”的说法一直没有停歇。据了解,2016年,尼日利亚海关查获102袋50公斤装的“塑料大米”。2016年12月30日,尼日利亚官方公布了沸沸扬扬的“塑料大米”事件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些大米并非塑料所制,是因为霉变不能食用。
另外,一段关于“塑料大米”制作过程的视频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后来一位塑料行业人士看过该视频后表示,这根本不是在制造塑料大米,而是一个最基本的塑料造粒过程。
面条中洗出胶?
无独有偶,近日,网络上被广泛传播的一段“面条被水洗后出现一团‘胶”的视频引起人们的关注。
后经相关专家论证得出结论,面条中加的“胶”并非胶水或工业胶,而是食用胶,学名增稠剂,也叫做可溶性膳食纤维。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在面条中使用增稠剂合法合规。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中国农业科学院魏益民教授表示,小麦面粉通过和面、醒面、压延、切面、干燥、切割、包装等工艺过程,制成挂面后,面粉的组成成分一般没有发生变化,面筋依然存在。一般来说,挂面中的湿面筋含量越高,应该是质量越好。
“著名北方小吃凉皮就是通过洗面筋的方法制作出来,南方人以米饭为主食,大多对面粉成分缺乏了解,更不知道面筋是什么东西,所以看到面制品泡在水里一段时间之后出现不溶于水的胶状物质,就误以为是食用胶,其实这是谣言。”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技术协会理事长杨代明表示。
玫瑰花茶竟用硫磺熏?
“市面上用来泡茶的干玫瑰花,有八成被硫磺熏过”。此传言一出,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为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7年第3期《食品安全风险解析》,组织有关专家解读。
按照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的规定,硫磺允许用于熏蒸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经表面处理的鲜食用菌和藻类、食糖、魔芋粉等食品类别。被硫磺熏蒸过的食品,允许有一定的二氧化硫残留,上述允许熏蒸的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残留量从100mg/kg到900mg/kg不等。
玫瑰花茶属于GB2760食品分类系统中的茶制品(包括调味茶和代用茶)类,按照规定该类产品中不允许使用硫磺进行熏蒸。用硫磺熏蒸玫瑰花的行为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违法使用。但同时也要考虑到硫本身是自然界的元素之一,玫瑰花作为食品也有可能有一定来自于自
身或者环境的二氧化硫残留本底,因此需要结合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定是否有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增补本中规定:除11种中藥材(山药、牛膝、粉葛、天冬、天麻、甘遂、天花粉、白及、白芍、白术、党参)工艺上必须用二氧化硫熏蒸的,其残留量不得超过400mg/kg外,其他未经熏蒸但考虑到本底存在的中药材及饮片,其二氧化硫残留量规定不得超过150mg/kg。FAO/WHO也规定“草药及香料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150mg/kg”,因此,玫瑰花如作为药材,应符合150mg/kg这一限量标准。此外,玫瑰花作为食品虽然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使用硫磺熏蒸,但是由于玫瑰花存在本底带入二氧化硫的因素,行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代用茶》 GH/T1091-2014标准,其中规定:玫瑰花作为代用茶,其二氧化硫含量应不超过100 mg/kg。目前,玫瑰花作为代用茶还没有统一国家标准来限定二氧化硫的含量。
食品中无论使用硫磺还是亚硫酸盐类作为食品添加剂,最终都会以残留二氧化硫的形式存在于食品中,人体通过食用含有残留二氧化硫的食品而摄入二氧化硫。二氧化硫进入体内后生成亚硫酸盐,并由组织细胞中的亚硫酸氧化酶将其氧化为硫酸盐,通过正常解毒后最终由尿排出体外,因此少量的二氧化硫进入机体可以认为是安全无害的。
从生产的角度,使用硫磺熏干玫瑰花,会造成颜色漂白而变浅,并有二氧化硫的气味,后期还要除味、加香。这样造假成本会增加很多。如果有证据证实确实用硫磺熏玫瑰花,则应按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处理。二氧化硫若摄入过量,就会破坏消化道和呼吸道,使器官的黏膜受损,并产生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则会引起慢性中毒,破坏人体内酶活力,影响对钙的吸收。
有专家建议,食品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法规,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有必要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应按照正常途径进行申报。食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GB2760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并在标签中规范标识。若企业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确需使用没有批准的食品添加剂或使用未允许在生产的食品类别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申报与受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准备安全性评估和工艺必要性的资料,按照程序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在这里提醒大家,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不要过分追求产品的外观特性,应理性购买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