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生态农民培育问题研究
摘 要:生态农民培育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核心内容,农民生态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规划和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应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理念,构建生态系统平衡有序、生态文明高度发展的乡村发展新格局。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生态农民,即培育具有自觉生态意识、系统生态知识、理性生态行为和生态伦理道德的知行意情统一的新型职业农民。
关 键 词: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农民;生态教育;新型职业农民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9-0065-09
收稿日期:2018-06-11
作者简介:仇竹妮(1973-),女,山东乳山人,长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吉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公民精神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与社会治理创新、思想政治教育。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2016年度高校示范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如何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JDSZK089;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莱斯的生态观与吉林省美丽乡村建设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8B109。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2]因此,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生态农民,因为农民生态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美丽乡村建设的成效。换言之,培育生态农民,不仅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农民是主体。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民整体居住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完善,但与上述变化相比,广大农民的精神生活水平还有待提高,如文化程度偏低,文化素养尤其是生态文化素养严重缺失,等等。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主持召开农村改革座谈会时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强、美、富”,不仅是指物质层面,还包括精神层面。2018年6月2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在6月2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强调:“设立‘中国农民丰收节,有助于宣传展示农耕文化的悠久厚重,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有机融合,增强文化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由此看来,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既要铸形,注重外在美,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更要塑魂,重视内在美,构筑可以寄托现代人田园乡愁的精神家园。而农民是塑魂工程的关键因素,只有提高农民自身素质,才能有效解决“三农”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因此,培育生态农民,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重点与核心。
一、生态农民的科学内涵
生态农民这一概念是伴随着生态问题的频发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需要而提出的。顾名思义,生态农民是指具有自觉的生态意识、系统的生态知识、理性的生态行为和生态伦理道德的知行意情统一的新型职业农民。在现实生活中,农民既是农村生态污染和破坏的受害者,又是农村生态污染和破坏的加害者,因此,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必须正确定位农民在生态环境建设中的双重角色,促使其进行角色转换,由传统农民成长为生态农民,并扮演好在农村生态治理中的主体角色,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传统农民与生态农民的区别在于,传统农民的生态意识淡薄,生态观念存在误区,生态责任感不强,生产和生活方式都具有非生态性。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生态农民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重含义:
(一)生态农民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良好生态环境的建设者
农民与农村生态环境休戚相关,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牵制。农民是农村生态建设的主体,农民开展的农业生产活动及其日常生活行为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正面或负面影响,而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民赖以生存和谋求发展的家园,农村生态环境良好与否直接影响着农民的生活质量以及农业生产发展。目前,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农民参与不足的现象,生态环境建设基本是“等靠要”“上面指示、下面执行”。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成了政府单边行动,就是因为农民没有充分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没有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应该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农民角色转变为突破口,立足农民自身特点,调动其积极性,引导其充分发挥农村生态建设主体的作用,探索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生态环境建设模式,推动农村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建设美丽乡村。
(二)生态农民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生态产业的经营者
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离不开农民自身的发展。早在2013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解决好人的问题,通过富裕农民、提高农民、扶持农民,让农业经营有效益,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在2017年3月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四川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術、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也作出了明确部署。这不仅为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也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具体要求,而生态农民就是响应生态文明号召和适应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但目前,一些农村地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农耕观念根深蒂固,涸泽而渔的不可持续生产方式依然存在,大部分农民对发展生态农业持观望、怀疑态度。虽然有不少农村地区以生产合作社的方式发展生态产业,但是合作范围仅限于亲朋好友、邻里之间,合作空间和生产规模都很有限,发展生态产业在广大农村尚未形成规模。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必须走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发展生态产业;农民必须实现生态转型,做一个懂得生态产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换言之,只有让农民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产业经营者,在绿色农业生产中唱主角,才能切实推动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
(三)生态农民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生态保护的监督者
目前,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还是以政府监管为主,当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作为环保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的地方政府,为了取得政绩,往往将经济增长置于生态环境保护之上,罔顾农民的生态利益。此外,一些生产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也不会主动承担生态保护责任,因为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这样,就会增加生产成本,减少商品利润。在经济利益的诱惑下,有些生产企业往往以提供就业机会为由,转移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注意力,或者通过隐瞒生产污染状况的方式逃避环保监管处罚。面对地方政府的忽视和生产企业的漠视,农民必须发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作用,自觉维护生态权利,监督生产企业的非生态行为,要求地方政府对污染环境的生产企业予以严查严管,保护好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生态农民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中良好生态环境的共享者
一段时期以来,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生态安全是以广大农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为代价的。城市的发展占用了农村大量的生态资源,不仅影响了农民对生态资源的利用,也在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生存发展权。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讲话中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其中就包含了生态环境优美和生态资源良好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要求。特别是在我国强调城乡一体化的发展阶段,地方政府不仅要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贫富差距,还要加大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使广大农民与城市居民一同呼吸新鲜的空气,共享碧海蓝天带来的身心愉悦。同时,从权利和义务对等的角度看,农民既然是守护美丽乡村生态环境的责任人,也理应成为良好生态环境的受益者和共享者。
二、阻碍生态农民培育的现实因素
生态农民培育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农村基层政府建立生态教育长效机制。从目前来看,生态农民培育还只停留在理论层面,欠发达地区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农村还未自觉地开展生态教育,仍存在许多阻碍生态农民培育的现实因素,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民自身素质不高影响了生态农民培育
农民自身素质不高是影响生态农民培育的主观因素或主体性因素,主要包括农民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素质。一是一些农民的思想观念陈旧,固守传统农业生产生活方式;安贫认命、求稳怕乱,缺乏更高的生活追求和长远的发展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反冒进的平均主义思想仍然存在,个别人怀有仇富心理,排挤先进典型,不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如发生在农村的鱼池、养殖场投毒事件。另外,有些农民往往依照血缘、亲缘和地缘关系来处理社会人际关系,如在村委会选举时,按照亲疏远近投票。个别农村地区还存在宗族势力膨胀,集结成小团伙和小群体,偏袒维护宗族利益的现象。这些因素势必会阻碍生态农民培育的进程和效果。二是农民的文化素质偏低。在西方发达国家,受过大学教育及良好的職业教育的农民占比很大,而我国农民的文化层次普遍较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基础教育虽然有了长足发展,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地农村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农民文化程度差异仍然很大。从农民的受教育情况看,平均文化程度为初中文化,远远落后于城镇人口的平均受教育水平。这与我国建设人才大国和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相去甚远,难以满足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三是农民的科技素质有待提升。科技素质主要指农民掌握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情况。目前,我国农民的现代科技素质远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建设要求。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农业生产技术主要靠祖辈身教口授进行传授和推广,大部分农民没有受过系统、正规的农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缺乏现代科技知识和基本技能。此外,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增多,现在留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大多是留守老人和妇女,这些农业从业者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严重影响了现代农业科学知识和技能的推广及应用。另外,一些农村存在陈规陋习,也阻碍了农民科技素质的提升。四是农民缺乏经营管理素质。经营管理素质主要指农民从事农产品营销、适应农产品市场运作和管理农村经济社会的能力。发展生态农业,需要农民具备较高的经营管理素质、良好的市场意识以及信息接受和反馈的能力,能够较为准确地分析市场供求信息,拓展经营渠道,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市场观念淡薄,市场主体意识欠缺,市场参与度不高,因而缺乏创新精神和拓宽市场发展的内在动力。据农业部统计,我国农民合作组织虽然涉及领域比较宽泛,但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依然处于不活跃状态,大多数农业经济行为是以血亲为单位进行经营活动,其管理理念与方式存在很多弊端,这不仅会给农村生态产业链的形成与发展带来很大的阻力,也会影响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
(二)政府行政非生态化、城乡二元社会结构阻碍了生态农民培育
过去,我国基层政府的政绩考核都是以经济指标为重点,为此,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往往无视可持续发展观,一味地追求经济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只顾在任期间的短期利益,而忽视农村的长远发展和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甚至是不惜牺牲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利益。另外,我国城乡二元的社会结构源自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这种社会结构使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农村贫困问题日渐突出,为了眼前的利益,一些农民也不顾及环境保护。与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相对应的生态治理也呈现二元状态,表现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长期被忽视,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缺失,环保机构及环保设施不健全,甚至一些农村地区根本没有设置环保机构,加之环保经费投入不足,环保人员短缺,等等,在一定程度上也不利于生态农民培育。
(三)经济欠发达限制了生态农民培育
生态农民培育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只有解决资金问题,建立生态教育长效机制,才能使生态农民培育落到实处,而欠发达的经济发展状况必然限制生态农民培育。从生态环境建设角度来看,农村经济欠发达主要表现为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和经济发展格局不合理。
农村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生产力相对落后、经济处于低水平发展状况下的农民对大自然的依赖性很强,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大量开发现有的环境资源以维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而受损的自然环境不利于经济发展,农民因而陷入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的循环之中,导致经济发展始终处于低水平状态。农村经济发展格局不合理主要是指传统粗放式的农业生产方式带来的低效率、低产出和不可持续化。我国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村土地市场的活力,但由于大部分农村耕地零散化,不利于集中管理,因而农业产业化经营尚未形成规模,农业科学技术未能有效推动农业发展,喷洒农药、使用化肥等非生态化耕作手段以及非生态化的生产生活方式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未能得到有效处理,造成大量江河湖海溪塘被污染。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仅河北、天津两地的生活类纳污坑塘就达806个,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其中养殖类纳污坑塘数量为559个,以畜禽养殖废水排放为主。还有一些农村地区采取圈地式开发的方式,导致了土地资源浪费和耕地荒漠化。高投入、高排放的粗放型发展格局加剧了农村自然环境恶化程度,既限制了生态农民培育,也严重影响了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进程。
三、生态农民培育的主要内容及其路径
生态农民坚持生态中心主义,秉持生态伦理道德观念,有着强烈的生态责任感,倡导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三重和谐,走的是一条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振兴道路,谋求的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互利共赢的社会发展道路。因此,生态农民培育,归根结底在于依据农民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生态教育。生态教育是指在生态伦理观的指导下,以传授生态知识和技能,培养具有高度生态责任感和健全生态人格,坚持绿色可持续生产和生活的生态公民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性活动。生态教育的终极目的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达到地球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建设美丽地球。
生态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生态教育是指在大中小学校以及幼儿园针对在校学生以一门课程或专题讲座的形式开展的生态知识普及教育。而广义的生态教育不仅仅包含狭义的生态教育,还包括在社会上针对不同阶层和不同文化层次的公民开展的生态知识普及教育和生态技能培训活动。本文所说的生态教育就是基于广义生态教育的研究视角,针对农村从业劳动者所进行的生态知识普及和生态技能培训活动,这其中既包括没有脱离具体农业生产和生活的农民,也包括其他社会阶层中从事农业生产劳动的从业者,但是后者所占比例较小。也就是说,生态教育主要是面向“不离乡土”“离乡不离土”和“离土不离乡”这三类农民展开的。其中,对前两种类型的农民要注重生产和生活两方面的生态教育,而对后者的生态教育则侧重于生活方面。
农村生态教育对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是由农民内部的阶层分化所决定的。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职业结构的变迁,许多农民解除了自身对土地的依附关系,不再固守土地,而是打破固有的传统身份纷纷转型,从事建筑业、餐饮业以及物流运输、休闲旅游等高端服务行业。农民阶层内部已逐渐形成了“农业劳动者、农民工、雇工、农民知识分子、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主、乡镇或集体企业管理者、农村社会管理者等八大阶层。”[3]这八大阶层中的农业劳动者是农业生产的直接从业者,属于“不离乡土”这一类,而其它七个阶层中均有部分农民不离乡或不离土,也在农村生态农民培育的范围之内。
以生态农民培育为目标的农村生态教育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分别是增强生态意识、普及生态知识、培育生态伦理道德、加强生态法制教育和注重农业生产生态化指导。生态农民培育活动是在农业生产和生活实践中逐渐展开的,其形式主要有宣传教育、定期培训、榜样示范和家人影响等。
(一)增强生态意识
生态意识是“公民从人与生态环境整体优化的角度来理解社会存在与发展的基本观念,是公民尊重自然的伦理意识,也是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价值意识。”[4]农民缺乏生态意识是农村生态问题频发的根源。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5]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6]目前,我国农民缺乏生态意识主要表现为生态价值意识有误、生态责任意识欠缺、生态审美意识淡薄、生态忧患意识缺失、生态消费意识扭曲、生态道德意识未自我内化和生态科学意识严重不足等。因此,美丽乡村建设首先应该培育和强化农民的生态意识。
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政府要重视农民生态素质养成,将农民生态意识教育纳入终生教育体系,通过开展尊重自然生态的尊重教育和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教育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实现生态意识教育全民化和社会化。二是基于真善美人格塑造的需要,增强农民的生态科学意识、生态伦理意识和生态审美意识,让农民用生态科学理性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按照美的尺度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自觉承担起保护自然的义务,以维护生态系统的动态平衡。三是培养农民的生态消费意识,包括节约资源,杜绝无序开发、野蛮开发和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倡导合理需求和理性消费,杜绝超前消费、炫耀性消费、面子消费等异化消费现象;引导农民将需求的满足投入到精神文化创造与体验中,消除以追求奢华的物质消费获得精神快乐的心理。
(二)普及生态知识
同城市居民的文化素质相比,农民的文化水平整体偏低,生态知识更为缺乏,因此,农村生态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普及生态知识,开展不同层次和内容的生态知识教育。一是开展日常生活环保基础知识教育。包括节水节电节约能源与资源、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禁止在公众场合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生活垃圾和随意丢弃生产生活废弃物、随意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禁止乱砍滥伐等不可持续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还要在农村倡导绿色消费方式,引导广大农民摒弃非生态化的生活方式,走绿色可持续的乡村发展道路。二是进行专业化的生态农业知识教育。一些农民由于缺少专业化的生态农业知识,生产观念陈旧,生产方式落后,依然沿袭非生态化的生产方式,过量使用农药、化肥,导致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另外,农民科技知识欠缺,對沼气生产和利用技术、生物防治技术、立体种养技术等生态技术知识的认知度不够,也大大地限制了其发展生态农业的能力。换言之,传统农业的非生态化发展导致了农村产业经济发展滞缓,农村生产力落后,发展效能低。因此,对农民进行专业化的生态农业知识教育迫在眉睫。
(三)培育生态伦理道德
加强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是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现实需要。农民是自然资源的主要消费者和利用者,增强农民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要求。生态伦理道德建设要求农民从保护和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高度来思考和对待自然环境,把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地规范对待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即不是掠夺性地攫取自然资源,而是建设性地开发自然资源;不是以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而是立足于自然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谋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是放任自己的欲望和行为,无端地、奢侈地消耗自然资源,而是用理性控制自己的各种非理性的、破壞性的实践活动,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进而积极地投身到改善自然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的社会实践中去,切实履行好作为生态保护主体的职责。
培育生态伦理道德,就是要让农民认识到人与自然都是生命主体,平等地享有生存与发展的权利。要以尊重自然为前提,按照公平原则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社会伦理学中的公平原则是指社会成员在进行利益分配时无偏私,一视同仁,而生态伦理学所提倡的社会公平并不是对人类已有伦理思想的简单重复,而是在新的理论视角中作出的全新解释。生态伦理学视域下的公平观内在地包含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同位公平。主张人类与自然界地位公平,要求人类必须有意识地控制自己的实践行动,将利用和改造自然界的规模和程度控制在合理的可控范围之内,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保持生物物种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二是坚持代内公平。代内的利益公平指的是当代人在利用自然资源、满足自身利益方面要体现机会平等,成果共享。也就是说,不同国家和地区平等地享有生态利益,同一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社会群体之间要公平分配生态利益,杜绝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嫁生态危机,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嫁生态灾难。三是坚持代际公平。主张当代人与后代人都公平地享有地球资源和生态环境,将地球上的有限资源在不同代际之间进行合理分配。为了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当代人有责任也有义务在自己发展的同时为子孙后代的发展保护好环境资源,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条件。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农村生态伦理道德建设的基本内容应该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人与自然界及其物种都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员,都具有平等的权利,每一个生命个体的权利都要受到尊重。二是世界是由人类和其他生命形式共同构成的生命统一体,世界因此呈现丰富多彩的物种多样性,对于自然系统的多样性特点,人类有义务维护其完整统一。三是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要秉持可持续发展理念,不能破坏自然界的完整性和多样性。四是保护人类以及其他生命形式的权利是人类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就自己对自然的行为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负责,应平等分享地球生态资源,以保护丰富多彩和富有生命力的世界。生态伦理道德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农村生态伦理道德建设的重点应当是培育具有生态伦理精神的农民,将社会系统的善恶观、良心说、正义论和权利义务关系推广至自然生态系统,形成新的生态价值理念。
(四)加强生态法制教育
生态法制教育是对生态伦理道德建设的有力补充。只有具备一定的生态法律知识,了解国家和地区的生态政策和环保规则,农民才能明确什么行为是触犯生态法律法规和生态政策制度的行为,并自觉地约束自己不去侵害生态环境,做守法公民;只有掌握一定的生态法律知识,农民才能知道什么行为是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是对自身生态权益的侵犯,并自觉地同危害社会环境、侵犯他人生态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开展农村生态法制教育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一是舆论宣传,这是影响农村生态法制教育的关键因素。农村基层政府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一切社会力量,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新媒体等宣传媒介,利用橱窗、板报、标语等多种手段,向农民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制度以及生态法律知识。二是利用农村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等培训方式,定期开展面向全体农民的生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如利用夜校、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各种农村培训机构、微信微博等宣传教育平台,免费送生态法律知识下乡。三是以农村中小学教育为突破口,开展间接教育。农村基层政府应当把学校作为培训基地,开展广泛的环保宣传和生态实践活动。通过对农村中小学生进行生态法制教育,普及生态法律法规,提高中小学生的生态法律素质,进而让这些学生将所学知识带回家庭,影响和教育自己的父母、邻里和亲朋好友。学校还可以组织学生参加环保活动,通过他们形成生态法制教育的氛围,并自觉成为生态环境监督员和生态法律义务宣传员,这样,才能使生态法制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注重农业生产生态化指导
培育生态农民,还要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生态化指导,即倡导循环经济,发展绿色农业,建设农业生态产业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只注重物质财富的增长,忽视生态环境保护,把自然界仅仅看作维系人类生存发展的索取和消费对象,忽视自然界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农村基层政府应该引导农民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降低农药、化肥等农用化学品的用量,发展农业生态产业链,建立资源节约、生态良好的农业生产模式。同时,还要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指导农民制定系统的生态农业发展规划,积极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以生态农业示范村建设为契机,宣介发展绿色农业的先进经验,协调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实施降解农药残留工程和生产废弃物处理利用工程等措施,推广废弃物回收利用技术、生物防治技术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型等技术,培育农民的绿色科技技能,从而扩大生态农业发展规模,促进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产业链构建,推动农业发展模式向现代化和集约化转变。
总之,生态农民培育是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前提条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生态农民培育是系统工程,需要农村基层政府引导农民从传统型走向生态型。可以说,农民能否实现由传统农民向生态农民的质的转变,对于建设美丽乡村和振兴乡村经济具有决定性作用,对于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參考文献】
[1][5]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R].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C].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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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仇竹妮.控制与服从的辩证法——威廉·莱斯生态批判理论研究[M].人民出版社,2016.255.
(责任编辑:高 静)
Abstract:According to the overall planning of the rural revitalization strategy and the inherent requirements of the road of Civilization development with productive development,rich life and good ecology,the beautiful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 in the new epoch should adhere to the new concep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constructing a new pattern of rural development with balanced and orderly ecosystem and high development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The key is to cultivate ecological farmers,that is,the modern new farmers with unity of knowledge,practice,conciousness and emotion,also with conscious ecological consciousness,systematic ecological knowledge,rational ecological behavior,complete ecological personality and noble ecological morality.The cultivation of ecological farmers is the co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in the new epoch,because the ecological quality of farmers directly affects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the construction of beautiful countryside.
Key words:new era;beautiful countryside construction;ecological farmers;ecological education;new professional farm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