枇杷树:一个不容忽视的意象
摘要:《项脊轩志》文末的那株枇杷树在教学中历来被人忽视,其究竟是何人所植以及择取与书写这一意象到底有何深层意蕴。探清这些问题,有助于更深刻地理解文章主旨。
关键词:《项脊轩志》;枇杷树;意象
《项脊轩志》是明代杰出散文家归有光的名篇,现被多版高中语文教材收录。此文共有六段,分“正文”(前四段)与“补记”(后两段)。学界已有考证,前者大约是作者18岁时所作,后者大约是13年后,也就是作者31岁后所续。此文末尾写道:“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并将之单独成段。教参和大量教辅都将这一段译作“庭院中有一株枇杷树,是我妻子去世那年亲手种植的,现在已经像伞盖一样高高耸立了”。这种翻译不能详知的是:这株枇杷树到底是谁种植的?“枇杷树”这一意象的择取与书写到底有何深层意蕴?
一、枇杷树究竟是何人所植
就界内已有论述来看,普遍认为这株枇杷树是归妻魏氏所植。阐述依据集中在以下三个视角:语法结构视角、文本语境视角、传统文化视角。
首先,基于语法学角度的分析。从古汉语语法结构入手,“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这句话的断句不明确。可以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也可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从字面意思来看,枇杷树无论是作者本人所植还是其妻所植,都能解释的通。然而有人从作者行文用语中发现“作者在记述‘我的言行时,都是用‘余作为第一人称代词的,不应该单单在此改用‘吾。否则叙述就与全文不一致,因此可以认为这个句子的主语就是‘吾妻。”[1]但是“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也可能是省略了主语“余”与介词“于”,即“(余)/(于)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或“(于)吾妻死之年/(余)所手植也”。将枇杷树理解为是妻子栽种的,无非认为该句应是“吾妻 /死之年/所手植也”。这样的话,作为时间状语的“死之年”与作为谓语的“所手植也”就共用一个主语“吾妻”。古人文章一句话一般不会重复主语,既然是妻子栽种,完全可以说“吾妻/死之年/所植也”,理应没必要再强调“手植”二字,即“亲手种植”之意。况且作者为文历来求精求简,由此文也可窥一二,故而不必要之语概不会用之,更何况是在只有寥寥数语的收尾段落。
其次,基于语境学角度的分析。从文章的创作背景、文化环境等因素来看,作者曾在《请书敕命事略》中写到:“有光自叹,生平于世无所得意,独有两妻之贤,此亦释家所谓随意眷属也。”不难看出作者对妻子用情甚笃。从语篇环境,即上下文来看,有人指出文中补记的两段基本是叙述亡妻在项脊轩中的往事的。[2]故而从情感聚焦与流向上来看,最后一段自然也应是追忆亡妻的,故认定枇杷树是妻子栽植。这难免有些臆断。作者在简单修葺完“百年老屋”,使其不漏雨、有阳光、四面明亮后,“又杂植兰桂竹木于庭”,于是乎连破旧的栏杆仿佛也因这些花草树木增添光彩了。将“兰”“桂”“竹”种植在刚修葺完的书房庭院中,可见作者是爱花之人。再从种植的这些花木的隐喻意义来看,兰花象征典雅高洁的幽居隐士,如屈原的“气如兰兮长不改,心若兰兮终不移”;桂花象征荣华富贵、誉满天下,正如“寒窗书剑十年苦,指望蟾宫折桂枝”,祈求考取功名,仕途得志;竹子象征人品清逸、气节高尚,正如苏轼曰:“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可以说作者栽种的这些花草,在文学史上自古就被意象化了,其隐喻意义无不是古代文人骚客所追求的人生境界,可见作者更是识花、懂花之人。故而庭院中的枇杷树没有理由不是作者自己栽植。
最后,基于传统文化角度的分析。有人认为“从枇杷树本身的寓意来看,枇杷树结果成双成对比喻夫妻和美,果实味甜喻爱情甜蜜。妻子为什么常常到轩中?妻子为什么对小妹说南阁子?我想项脊轩的生活一定给了妻子美满幸福的感受,所以用亲手种下的枇杷树来寄托美好情感。”[1]再由“吾妻死,室坏不修”,可见作者连修葺自己爱轩的时间和心情都没有了,又怎会去种植一颗无关痛痒的枇杷树呢?然而我们要知道古代在庭院中植树是很讲究风水的,何况是在作者最喜爱的“项脊轩”的庭院中植树,这绝不是件随性可为的事情。再加上“项脊轩”及其庭院空间狭小,本就种有兰桂竹了,贤惠恭顺的妻子真的会擅作主张再去种植这么大株枇杷树吗?更何况作者与其妻伉俪情深,根本不可能让身体虚弱的妻子去刨土开垦种植枇杷的。所以种植枇杷一事,既不可能是妻子擅作主张,也不可能是作者知晓而让妻子为之,只有可能是作者自己栽植。
二、意象择取:到底有何深层意蕴
基于前文论述,我们完全有理由认为枇杷树是作者本人所植。但这一意象的择取与书写到底有何深层意蕴?抒情、言志亦或为其它?
(一) 寄显伉俪情深
作者在《请敕命事略》中说:“先妻少长富贵之家,及来归,甘澹泊,亲自操作。时节归宁外家,以有光门第之旧,而先妻未尝自言,……事舅及继姑孝敬,闺门内外大小之人,无不得其欢。”且在作者科场失意、家道中落时,妻子魏氏始终不离不弃,没有半句抱怨,反过来还安慰与鼓励作者:“吾自观君,殆非今世人,丈夫当自立,何忧目前贫困乎?”忠贞之情溢于言表。以致“有光自叹,生平于世无所得意,独有两妻之贤(魏氏与王氏),此亦释家所谓随意眷属也。”这种矢志不渝的伉俪深情从文中“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或凭几学书”、“吾妻归宁,述诸小妹语曰:‘闻姊家有阁子,且何谓阁子也”等句子也可窥一二,琴瑟调和,不言自明。
“其后六年,吾妻死,”可知两人从新婚燕尔到天人永隔只有短短六年时间,本是携手并进共创美好生活之际,爱妻却“忽遘危疾”,怎一个“痛”字了得!时隔十多年,现翻及旧稿,万千回忆顿时涌现脑海,便作了“补记”,以此表达作者对妻子的深深怀念之情。而择取与书写自己当年亲手栽植的枇杷树,一来表达亡妻已逝时间之久,当年亲手播下的枇杷种子,现已“亭亭如盖矣”。过去轩中欢声笑语、举案齐眉,而今轩中空荡荡的独留自己。二是亡妻的音容相貌、摇曳身姿仿佛还在眼前,但却被自己的“久卧病无聊”拉回到当下,心里回想与现实的空间交错将内心的悲苦推向了高潮,从而折射出一种物是人非、伊人不在的伤感之情。
(二) 祈福贤妻康愈
作者在《祭外姑文》中言道:“昔吾亡妻,能孝于吾父母,友于吾女兄弟,知夫人之能教也。粗食之养,未尝不甘,知夫人之俭也;婢仆之御,未尝有疾言厉色,知夫人之仁也。”有教养,又节俭,还仁慈,可见作者对原配魏氏是相当敬服与欣慰的,娶妻当如是也。也可想象出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是如何情深契露、比翼双飞,一派融融泄泄的欢愉场面。然而好景不长,二人的婚姻生活只有短短的六年时间,魏氏于“癸巳(嘉靖十二年)之岁,秋冬之交,忽遘危疾,气息掇掇,犹日念母,扶而归宁。”作者在《亡儿甑孙圹志》中还说生产儿子时,“先妻时已病”,而“秋冬之交”根据古代二十四节气中的立秋、立冬的时间结点来看大约是10月左右。也就是说妻子身体一直不太乐观,再加上十月怀胎的艰辛以及古代医学并不理想,分娩后的身体更是每况愈下,以致芳华早逝,无力回天。
枇杷在古时候是被称为“备四时之气”的佳果,历来被视为高贵、美好、吉祥、永恒的象征。并且其还有“治肺气,润五脏,下气,止呕逆,并渴疾”等功效,常用于治愈咽干口渴、胃气不足、肺热咳嗽、久咳痰多乃至咳血等病症。又因枇杷树对气候、水文、土壤等环境有很高要求,所以自古多盛产于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而作者恰好生长于江苏南方小城昆山市,所以对于从小可能就见惯枇杷的归有光来说,枇杷的药用价值应是了然于胸的。故而在妻子怀孕初期,也就是三四月左右,作者播下一粒饱含希望的种子,祈盼妻子身体安康,也象征着夫妻情深恒久远。遥想着等到花开结果后可以时常摘下硕大而又甘甜的枇杷果剥给妻子品尝。
(三)希冀人丁兴旺
古时大户庭院中一般都有种树习惯,既能够美化环境又能增添文化气息。一般种植桂(音谐贵、折桂之意)、桔(音谐吉)、枣(早得贵子)、石榴及枇杷(皆是多子象征)等树。从前文可知种植枇杷树的时间恰好是妻子怀孕初期,再加上原配魏氏头胎为归家生的是个女儿(名二二),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封建保守社会中,可想其在家族之中的境遇。而枇杷多核,攒聚结果,有多子意寓,加之归有光对妻子用情之深,所以从这一角度来说,作者种植枇杷树还可能是祈求妻子为归家攒聚人气、早日得子的。
有人说:“衡量一个家族的标志,无非有两点:一是家族是否有人做官,一是人丁是否兴旺。”[3]作者曾在纪念亡母周氏的《先妣事略》一文中记述:“孺人卒,母何孺人亦卒。周氏家有羊狗之疴。舅母卒;四姨归顾氏,又卒,死三十人而定;惟外祖与二舅存。”其母亡于正德八年,即1513年,此时作者已8岁,从小就对生死无常、命由天定的道理有着深刻的感触与体验。再加如今“诸父异爨,内外多置小门墙,往往而是,东犬西吠,客逾庖而宴,鸡栖于厅。庭中始为篱,已为墙,凡再变矣。”一幅“树倒猢狲散”的真实写照。这些无疑会让年轻的归有光明白若想家族振兴,必须从子孙人丁抓起,只有将他们团结起来,才有可能一改家族式微、人情冷漠之景象。
(四)盼求金榜题名
枇杷的果实是金黄色的,隐喻金榜题名。故当果实成熟时,也正是作者“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时。那么归有光为什么会这般奢求科举及第呢?
正文开头介绍“项脊轩”是“百年老屋”,再根据文中“此吾祖太常公宣德年间执此以朝”以及作者写作“正文”的时间可知,这百年大约是指明初(1426年)宣德年间到明末(1566年)嘉靖年间,而这段时间也恰好是明代由盛转衰期。虽然高度化的中央集权制度开始松解,但八股取士制度却发展到了巅峰。可以说封建时代诸多特征早已深深烙印在归有光及其家人的心里。年轻的归有光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登科宏愿,还有家族复兴的希望寄托。当然刻苦勤奋、踌躇满志的归有光也确信自己“生来必有用”,现实却并非如此。作者14岁应童子试,19岁考中秀才,而后五次应乡试不第,直到35岁时才中举人。而后又是七次进京会试,皆未及第,直到60岁时才中三甲进士,忝任浙江湖州府长兴县令。而一个小小的县令又怎能实现祖母“执笏以朝”的愿望,况且其妻于五年后就与世长辞了。其宦海仕途可谓满眼疮痍、一路荆棘!再根据《明史》卷287《文苑传(三)》记载,归有光35岁中举人后迁居嘉定安亭江上,授徒讲学,不复回故里。故“补记”定是作者31岁至35岁之间所作。而这时的归有光正是科场失意、人生无奈之期。故而手植枇杷,一是祈求自己早日高中,二是希冀枇杷成荫,给这寂寥冷清的庭院带来些许生机吧。
总之,无论这株枇杷是谁所植,其现都已“亭亭如盖”了,对于正在静默回忆、思绪万千的归有光来说,此时眼前太有画面感了。正如有人深情评赏的那样:“这个美丽的抒情镜头安排在作品结尾,宛如风雨过后天空出现的一道彩虹,又如日落时涂抹在天际的一片晚霞,是这般明丽、隽永,给人以无穷的兴味。”[4]
参考文献:
[1]李伟玲.关于《项脊轩志》中一处细节的思考[J].中学语文,2016,(3).
[2]何永生,刘传艳.追忆似水年华——《项脊轩志》别解[J].中学语文,2008,(21).
[3]陈祝华.经典常读常新——《项脊轩志》文本意义新解[J].名作欣赏,2012,(24).
[4]罗祖学.人“亭亭”,树“亭亭”,枇杷寄深情——《项脊轩志》结尾赏析[J].语文世界,2011,(6).
作者简介:刘飞(1990—),男,山东省邹平县魏桥中学语文教师,研究方向为语文课程与语文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