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摘 要: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湖北省交通运输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这一改革将对第三产业的税负产生重大影响。文章以物流企业为例,分析了改革前后企业税率和税负的变化。

    关键词:增值税;改革;物流

    一、引言

    我国现行商品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两个最为重要的税种。其中,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则主要覆盖了第三产业提供的大部分劳务行为。这一始于1994年的税制安排,适应了当时的经济体制和税收管理能力。然而,增值税相对狭窄的征税范围造成增值税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之间商品和劳务交易往来的双重征税,这完全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转型,因此,全面推进增值税改革迫在眉睫。2011年1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其中,自2012年12月1日起,在湖北省交通运输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

    二、湖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

    1.改革前后税率比较。新税改实施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从原先的3%、5%调整为增值税率:交通运输业为11%,现代服务业为6%。而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计税方法,其税率从5%降为3%或持平。 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是按照差额纳税,在税率提升的同时若计税基础不变或上升,即意味着税负增加;若计税基础减少到足以弥补税率上升,则企业税负降低或没有增加。那么计税基础究竟可以降低多少,取决于物流企业的进项税额。

    2.物流企业营业税与增值税税率转换。物流企业营业税税率转换增值税税率的公式为: r=(t*25.58%)/(1-t*25.58%)

    其中,r为营业税税率,t为增值税税率,25.58%为2011年税收价格效应系数。

    假设t=11%,则r=2.89%;假设t=6%,则r=1.56%。可以看出,在25.58%的税收价格效应系数条件下,无论改革后采取11%还是6%的增值税税率,企业的税收负担都会低于改革之前的3%和5%营业税税率,达到了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但是25.58%的税收价格效应系数对于具体的企业还应具体的分析。

    3.实例分析。研究表明,物流企业成本中可以抵扣增值税的部分占全部成本的比例为20%-40%之间,物流企业平均增值率为8%。以下按照8%的增值率进行具体的实例分析。

    (1)A物流企业:改革后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1%且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20%。

    假设某A物流企业(自开票),业务自营,营改增后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从事物流业务增值率为8%,某月营业收入为100万元,当月取得的进项发票全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20%,税率为17%。

    ①改革前A为营业税纳税人,税率为3%,则当期应纳营业税额为100万×3%=3万。

    ②改革后A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1+11%)×11%=9.91万。

    ③当期成本为100万÷(1+11%)÷(1+8%)=83.41万。

    ④能够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3.41×20%×17%=2.84万。

    ⑤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9.91万-2.84万=7.07万。

    改革后应缴纳的增值税为7.07万元,远大于改革前应缴纳的营业税3万元。

    (2)B物流企业:改革后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税率为6%且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20%。

    按照A企业相同的方法计算,改革后B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为2.69万元,略低于改革前的营业税3万元。

    (3)C物流企业:改革后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税率为11%且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40%。

    按照A企业相同的方法计算,改革后C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23万元,大于改革前应缴纳的营业税3万元。

    (4)D物流企业:改革后为一般纳税人企业,适用的税率为6%且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40%。

    按照A企业相同的方法计算,改革后D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为-0.28万元,当期有未抵扣完的增值税,远低于改革前的营业税3万元。

    (5)E物流企业:改革后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假设某代开票纳税人E物流企业,业务自营,改革后成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某月营业收入为10万,改革前E的营业税税率为3%,则当期应纳营业税额为10万×3%=0.3万;改革后E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由于增值税为价外税,则当期应纳增值税额为10万÷(1+3%)×3%=0.291万。

    若上述E物流企业营业收入10万元中,有5万元应支付给其他承运方,由于不能抵减或抵扣,其纳税金额不变,改革前为0.3万;改革后为0.291万。

    三、结语

    根据分析可以看出,在增值率为8%的情况下,11%的增值税税率对于物流企业来说偏高,不论改革后物流企业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占全部成本的20%还是40%,改革后企业缴纳的增值税金额都高于改革前企业缴纳的营业税金额;若实行6%的增值税税率,则降低了物流企业的税负。

    然而,营改增个别行业试点不能简单地理解是增加还是降低税负,税负的变化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分析企业全部的涉税项目中与税改有关的内容,进行详细测算,才能得出最后结论。

    参考文献:

    [1]赵泽海.我国物流业税收问题研究[J].财税金融,2011(6):10-11.

    [2]刘钦.关于增值税改革的影响与成效分析[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2):13-15.

    [3]苏强.对物流业改征增值税的思考[J].税务研究,2011(11):33-35.

    [4]蔡昌.对增值税“扩围”问题的探讨[J].税务研究,2010(5):23-24.

    作者简介:喻辉(1981.10- )女,湖北襄阳人,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讲师,硕士学位研究方向:财务预警

相关文章!
  • 融资融券对日历效应的影响:来

    王璐摘 要:过去的研究表明,中国股市的运行效率受到政府监管与干预并存在非对称交易的现象。2010年3月31日,中国股票市场实行了融资融券

  • 在中国当农民的韩国女婿

    徐敏他是出生在韩国的孔子嫡传第79代后人;他在西安成立农业科技公司,着力推广生物科技;他赢得了中国女人的爱情,成为中国的女婿;他回

  •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对盈余管理

    金玉娜柏晓峰摘 要:按照形成原因——作用机理——解决机制的路径,对抑制盈余管理有效途径的实证研究表明:机会主义偏误和技术性错误是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