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①
赵艳杰
[摘 要] 高职师范类专业是高职高专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除了“高等性”“职业性”等高职教育的基本特点之外,“师范性”是培养目标中规定岗位的特殊要求。无论是高职教育的核心理念还是教师职业的岗位特点,都要求师范类专业的实践教学及其评价的规范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提供实操层面的建议。
[关 键 词] 高职;师范类;实践教学;评价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8)04-0066-02
我国职业教育办学的核心理念是“以服务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以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人才培养模式”。随着高职教育的蓬勃发展,实践教学成了高职教育的重点研究领域。通过知网的“学术趋势搜索”发现,高职“实践教学评价”的学术关注度逐年提升,逐渐成为热门的研究问题。
一、目前学者对高职实践教学评价的研究
(一)教学评价存在的问题。
从现有资料来看,学者对高职院校或各类高职专业的实践教学评价过程或结果进行调研,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学者都有一些共同的看法,问题主要集中在评价内容不全、评价主体单一、评价方法单一、评价结果缺乏反馈等方面。
(二)评价体系的构建
对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研究,大部分学者认为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应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内容、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5个方面,并指出要基于不同专业、课程的实践特点构建不同的考核标准。
(三)评价指标的构建
评价指标的确立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重点。杨芳(2011)应用CIPP评价模式构建了包含背景评价、投入评价、过程评价与成果评价四个一级指标和34个二级指标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并探讨了实践过程的阶段性考核以及考核方法的多元化;陈宝春(2011)则选取实践教学理念、实践教学课时、实践教学途径、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效果五个一级指标,同时制订了若干二级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
(四)实践教学评价方法的使用。
目前,国内学者对实践教学评价方法的使用主要有两种,即层次分析法和模糊评价法。崔剑生(2010)采用基于熵的模糊综合评价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对旅游管理专业实践教学进行评价;王海燕(2015)以管理专业为例采用AHP方法确定评价指标权重并进行排序;张运波(2013)采用模糊层次综合分析法确定实践教学各指标各因素向量权重,并最终做出评价反馈及修订。
从上述文献分析看,我国学者对高职院校实践教学评价方面的研究较为深入,然而其中的一些问题还需要深入地研究。如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评价结果对教师实践教学效率的影响,高职院校针对不同专业、课程的实践特点构建不同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等方面。
师范类专业(主要指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以下统称师范类专业)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旨是培养专科层次小学、幼儿园合格师资。与本科小学、学前教育专业相比,更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专业技能的培养。同时,由于高职教育的“工学结合、理实结合”特点以及师范类专业的“師范性”和“学术性”特点,对其实践教学及其评价提出了独特的要求。本文就高职高专师范类专业的实践教育评价体系作出探讨。
二、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的内涵
高职院校的实践教学质量评价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层面是指学生学习一门课程的学习效果评价,即根据学习任务与工作任务有机结合的原则和职业技术标准,通过在实践中完成工作任务的程度来建立学习水平的质量评价标准。广义层面上是指针对学生完成学业后适应企业工作环境的能力,完成工作的水平评价,通过毕业生的社会认可度等建立综合评价标准。随着“工学结合、理实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高职教育理念的持续推进和深入落实,上述广义与狭义内涵在当今的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中均占据一定的比例。
三、构建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的原则
教育评价要体现促进学生、教师、教学发展为目的。这既是现代教育观的体现,也是现代教育改革的要求。要改变传统教育中教育评价的“甄别”“选拔”的狭隘的教育评价功能,使评价活动真正发挥学生发展、教师进步、教学改进的作用。
(二)以提高素质为目的的原则
要实现学历教育与素质养成相结合,就必须重视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评价不仅要强调学生的专业能力,也要重视学生方法能力和社会能力,将结果与过程有机结合,注重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
(三)以培养能力为主原则
直接对应社会生产相关的某类岗位,是培养学生特定的职业技术与职业技能,要求必须开设适应一定职业领域要求的课程。所以,职业院校的实践课程评价,需树立以能力评价为核心的教育质量观,专业实践教学评价应基于“以能力为本位”,突出能力考核,特别是侧重对学生将专业知识用于解决师范类专业教学中具体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实际动手能力的考核。
(四)多元性和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评价指实践活动中教师可将评价标准和方法告知学生,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根据评价标准考查学生的学习成果与表现;(2)学生参与评价,学生自评或互评,还可以以团队为单位参加评价,体现团队作用和协作精神;(3)企业与现场导师评价,现场教学和顶岗实习、工学结合训练等由企业导师参与评价;(4)社会评价,鼓励学生参与社会技能鉴定和考证,缩短学生与职场的距离,使学生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特定职业岗位的要求,增强社会适应能力。
(五)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
教学评价要能较为确切地将职业能力、综合素养客观地呈现出来,要有一定的效度和信度(评价虽然不是测验,但是必须可靠和有效)。同时,评价也要简明、可量化、易操作,且要标准、规范、合理。
四、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
要厘清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首先要明晰高职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体系。
(一)明确实践教学
根據我国《小学教育专业标准》(试行,2011年12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2011年12月)的培养目标要求,小学(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小学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针对教师岗位的特点,要针对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细化职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各方面的小目标。同时,体现适应社会需求、以就业为目标、以应用为主旨、产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要求。
(二)理清实践教学内容和实践教学条件体系
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的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模块、校内实训模块、竞赛活动模块、课外见习、实习模块以及顶岗实习等五个模块。教学条件体系包括师资队伍、校内实习实训硬件条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及校内外实践教学管理等。
(三)构建实践教学评价体系
建立与小学、幼儿园教师素质、能力相匹配的高职师范类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注重科学性、实用性、针对性和可行性。在评价方式上,提倡过程式评价和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强调准教师的自我评价、自我反思。在评价主体上强调多元、全方位评价。在评价内容上,除了评价准教师个人的知识、技能、师德修养等内容,还要对其创新能力、反思能力、学习能力进行评价。
(四)完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
包括制度、体制机制的建立等管理是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高职师范类专业的实践教学管理包括师资、校内实践教学管理与督导、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的管理。具体做法是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管理手段和评价方式等,如下图所示。
在此基础上,构建高职小学学前教育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框架基础上,结合课堂教学、校内实训、竞赛活动、课外见习、实习以及顶岗实习等模块开展具体评价和实施方法的阐述,构建职业院校小学教育专业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及实施办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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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于四海.高职初等小学教育专业(专科)课程设置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松原职业技术学院为例[J].内蒙古教育(职教版),2012(9).
[3]赵静,高迎冬,李杰.高职实践教学及评价体系的研究探讨[J].经济研究导刊,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