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 提升长江航运治理能力
唐冠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发展走到今天,发展和改革高度融合,发展前进一步就需要改革前进一步,改革不断前进也能为发展提供强劲动力。为了有效推进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长航局充分发挥区域协调机制在统筹协调推动长江航运发展中的特殊作用,不断完善长江航运治理体系,不断提升长江航运现代治理能力,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2016年,交通运输部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作出了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长航局认真抓好落实,为全面落实“五个统一”新机制的要求,更好发挥长航局系统单位的整体合力,建立了区域联席会议制度。
一是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2016年4月,部党组决定并实施的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其主要目标就是实现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全面提升长江航运依法行政的管理能力、长江航运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长江航运行业发展的引领能力、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服务能力和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推动能力。要实现这个目标,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是贯彻落实部党组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促进长江航运管理新体制、新机制高效运转的重要方法和途径,所以必须要从深化改革的高度认识和理解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是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的的迫切需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国家一项重大发展战略。加快长江航运发展,使黄金水道发挥“黄金作用”,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支撑。统筹长航局系统各区域单位的力量、整合资源,切实落实日常工作协调、专项工作统筹、突发事件联动、党群工作管理、对外沟通协调等职能,是服务长江经济带战略的迫切需要。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要解决好一条线统一管理的问题,也要解决好同一区域的合力问题,一条线要牵起来,各地区的一个个“拳头”也要握起来,也就是既要发挥“条条”的专业优势,也要发挥“块块”的整体优势,从而实现对长江航运的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
三是提升长航局在管理长江航运事务中地位和作用的必然需要。长江航运管理的一个主要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情况复杂,管理难度大。多年来,长航局积极统筹系统各单位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在一定历史阶段基本适应了长江航运生产力与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建立区域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目的是要做到一个大局、一个整体、一个政令、一个步调、一个形象,从而更好地适应和服务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加快完善区域联席会议制度
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实现长江航运统一政令、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执法、统一管理,着力推进长江航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区域联席会议是其中的重要任务,必须要牢牢把握,紧紧抓住。
(一)区域联席会议的基本要求。
区域联席会议的性质和定位。区域联席会议是长航局下设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实体单位,不单独核定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不刻制印章。如需发文,可以牵头单位名义、使用牵头单位印章,也可由相关成员单位联合行文。区域联席会议受长航局委托,在一定范围内代表长航局行使有关职能。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区域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必须要安排具体人员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牵头单位,牵头单位的办公室主任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并且要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其他成员单位也要明确一名同志为联络员,加强与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区域联席会议既要履行好长航局赋予的相关业务职能,还要统筹抓好本地的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群团等工作,努力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区域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区域联动协调机制运行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协调在平常,体现在关键。一要抓好日常工作协调。各单位要加强内部沟通联系,定期组织召开区域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统筹处理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事务,促进单位间的相互协作与发展。二要抓好专项工作统筹。区域联席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按照上级部署,由牵头单位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检查、综合执法、综合演练和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配合地方政府和涉水部门组织开展水上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三要抓好突发事件联动。这是联席会议需要开展的重中之重的工作,也是部党组提出建立区域联动协调机制的重要原因之一。各区域牵头单位要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本区域内水上重大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安全等事件的处置,配合上级、地方政府部署的突发事件的统筹联动工作等。四要抓好党群管理工作。各区域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主要负责管理、协调、指导、帮助各成员单位抓好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创先推优活动。五要抓好对外沟通协调。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党组织、港航管理部门、港航企业、涉水单位等方面的工作联系与对接协调,了解掌握当地辖区水运发展动态,及时传递相关信息。
(三)正确处理好区域联席会议中的几个关系。
在区域联席会议中,要坚持正确的方法论,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处理好上下级、左右兄弟单位之间、内外部之间的关系,既确保改革有效推进,又确保机制有序运行。一要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各区域成员单位分别属于各自的专业系统,都有相应的上级,人、财、物以及日常业务工作自然接受上级的领导,牵头单位与其他成员单位不属于上下级隶属关系。但就區域联席会议而言,在一定意义上、一定范围内,各成员单位又受牵头单位的指挥、协调。牵头单位是由长航局指定、受长航局委托,各成员单位要做到服从指挥、服从协调。二要处理好左右兄弟单位之间的关系。在同一区域内,各成员单位要妥善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特别是牵头单位要发挥好“领头雁”的作用,在重大事件、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调动指挥区域内各条线的资源,做到合理分工、强化协作、综合施策,增强综合管理的效能。三要处理好内部与外部之间的关系。建立区域联席会议,是长航局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凝聚各方共识、推动与沿江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地市合作共赢的重要手段,也是长航局工作部署能够真正落地的重要抓手。要积极练好内功、加强内部协调与联动的同时,大力抓好与外部的协作关系,积极发挥区域联系会议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积极发挥区域联席会议的重要作用
建立区域联动协调机制是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提升长江航运治理能力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发挥系统整体合力。
要进一步增强党性,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部党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发挥区域联席会议的积极作用。既要发挥好长航局系统“一体化管理、一条龙服务”的整体优势,又要发挥好各单位的专业优势,真正做到思想上融合、工作上融入、感情上融洽。一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深化长江航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部党组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必须要绝对服从,坚决执行,这是检验每一位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二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全面实施国家战略是我们共同的使命和担当任,要把建立健全区域联席会议放在长江航运发展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坚决破除单位间“山头”思想和“本位主义”倾向。三要不断增强协作意识。区域联席会议的运转,离不开各单位间的团结协作。千万不能各敲各的锣、各吹各的号。系统各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为合力推进长江航运发展和服务国家战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区域联席会议的工作规则已经制定,明确了各项职责任务,初步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并提出了有关要求。各单位要服从统一领导、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一要细化职责。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部党组改革文件精神,按照长航局区域工作协调机制的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本区域联席会议的主要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履行好长航局赋予的各项职责。二要强化联系。设立区域联席会议,明确牵头单位,赋予相关职能,强化其统筹协调作用,旨在发挥区域单位整体合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三要加强评估。在推动区域联席会议工作的同时,要进行评估,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机制顺畅运行。
区域联席会议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一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的工作制度。尽快出台《长航局区域联席会议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议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对外沟通联系制度、应急联动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配套制度,实现区域联席会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二要强化考核问责。长航局将加强对区域联席会议工作的监督考核,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相关人员给予重点培养和提拔重用;对协调不畅、执行不力,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牵头人,长航局将责成有关单位予以撤换等处理;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长航局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确保机制作用充分发挥。
面对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面对港航企业、沿江地方政府的迫切需求,我们在很多方面还需要继续加强。一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增强服务能力,需要我们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要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設、廉政建设。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加快航道治理、船艇装备建造、科技成果应用等;要在基础设施、船艇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快资源整合与共享。三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要创新区域联席会议工作的方式方法,创新服务的理念。要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断提升服务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增强谋划决策能力、破解难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切实发挥好区域联席会议在长江航运发展中的特殊作用。
(本文作者系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