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北首岭仰韶聚落布局的初步观察
袁红
北首岭遗址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区北部金陵河西岸的台地上,中心区域面积大约25000多平方米,是一处内涵丰富、布局规整、保存相对较好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聚落遗址。宝鸡北首岭遗址是建国初发掘的一处重要的新石器仰韶聚落遗址。由于北首岭遗址保存相对较好,对仰韶文化在黄河中游陕甘交界区域发展状况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中科院考古所先后于1958年到1960年、1977年至1978年间对该遗址进行了两个阶段的科学发掘。遗址的发掘情况表明,北首岭遗址的堆积分为上、中、下三层;其上层文化属于仰韶晚期(前4080年~前3790年),中层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前4840年~前3790年),下层属于我国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遗存,(前5150年~前5020年)大约距今7100年。
由于发掘者发掘原则以及建筑占压、自然或人为损毁等因素的制约,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晚期北首岭聚落的状况,那么北首岭聚落早期、中期的情况应该是什么样的情形呢?本文依据发掘报告,结合相关考古资料对北首岭仰韶聚落布局的演变过程做简单讨论,以就正于同好。
一、北首岭仰韶聚落的地理环境
宝鸡位于关中平原西端,南部紧邻横亘东西的秦岭北坡浅山地带,北部是广阔的渭北黄土台塬,渭河自西而东贯穿全境,市区就分布在在渭河两岸狭长的河谷平原上。发源于陇山南麓的金陵河呈西北东南流向,与东西流向的渭河形成45度夹角,切割渭北黄土台塬后在市区东北部汇入渭河。这样在金陵河入渭口的西边就形成了一个地势高亢,相对平坦的夹角地带,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就坐落在这个夹角稍偏北的位置。
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所处位置南距渭河大约两公里,是渭河北岸的第二级阶地,西边紧靠高出遗址200米左右的陵塬,东部是和遗址有30米左右高差的金陵河河床。遗址南北长约300米,东西宽约200米,总面积约达60000平方米。
由于金陵河的流向和切割作用,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整体呈北高南低状,南北高差有2- 3米左右。遗址北部相对平坦并成缓坡状向南倾斜,西部是陵塬的自然延伸,东部是金陵河切割形成的断崖。现场观察北首岭仰韶聚落遗址的地形,北、西、东三面稍高,中间和南面较低。
气候、植被、河流径流量等直接影响先民聚落形成的因素,可以间接从北首岭遗址出土的动植物遗存中得到答案。北首岭遗址发掘出土的动物遗骸经鉴定有兽类、鸟类、鱼类、龟鳖类和软体动物等五大类21种,主要有中华竹鼠、中华鼢鼠、猕猴、家犬、狗獾、貉、狐、棕熊、野猪、家猪、马鹿、麝、獐、麅、短角牛、家鸡、鳖、多鳞铲颌鱼、中华圆田螺、海产榧螺、蚌等。史前北方森林草原环境正是这些动物所栖息生存所必须的,7000年前的北首岭地区理应就是这种气候温暖湿润、植被覆盖良好、河水径流量充沛的森林草原环境。
北首岭遗址是一处滨河遗址,鱼、蚌、螺、鳖等水生动物以及主要在河滨捕食鱼类及小动物的貉的遗骸都有发现。值得注意的是像獐、竹鼠等现在本地已经基本绝迹,大多只出现在长江中下游和南方省份的动物在北首岭都有不少的发现。现代獐常生活在河岸芦苇丛、山边林地以及沼泽等环境里,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中下游。竹鼠主要以竹根、竹的地下茎为食物,现代主要分布在南方各地。综合看来新石器时代的宝鸡地区气候温润,降雨充沛,河流水量远比现在大得多,而丰沛的降雨和温润的气候条件使这里的植被茂密,分布有大面积的森林和草场,给尚处在原始农业时期的先民们提供了充足的食物来源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正是北首岭近水依塬的优越自然条件吸引了史前先民选择在此聚居,并从前仰韶时期2一直延续到仰韶文化晚期,形成了一处稳定的、布局规整、有较大规模的先民聚落。
二、北首岭仰韶聚落晚期的布局
中科院考古所在上世紀五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对北首岭遗址进行了两个阶段的发掘,把北首岭遗址分为六个区块(见附图),其中Ⅰ区位于遗址北部,发掘面积1300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房址22座、窖穴17个;Ⅱ区位于遗址西部,发掘面积249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房址10座、窖穴23个、灶坑1个、陶窑2座、瓮棺墓1座;Ⅲ区位于遗址中间,发掘面积223平方米,没有发现仰韶文化房屋建筑遗迹,只有深不同的四层路土和窖穴10个、瓮棺墓1座;Ⅳ区位于遗址的东部,发掘面积108平方米,发现仰韶房址1座、窖穴12个、灶坑1个、墓葬40座;Ⅴ区位于遗址的南部,发掘面积1136平方米,发现仰韶文化房址17座、窖穴4个、陶窑1座;Ⅵ区位于遗址的的东南部,发掘面积1711平方米,发现仰韶墓葬409座、窖穴10个、水沟1道。
其中按分区属于仰韶晚期也就是报告所说的上层遗存主要有:
Ⅰ区。房址:房址全部属于仰韶晚期3,共22座。此区内的房址基本上都是半地穴式的方形或长方形,均有灶坑、柱洞以及突出于屋外的窄长门道,居住面大多用草泥或料礓石浆抹平。房屋的朝向除去F22、F29、F30屋门向东南,F28屋门向东及因未发掘完而不清楚的F26、F37外,其余16座房址屋门朝向都是向南。区内房屋密集,各个房址之间有叠压打破现象存在,但是没有出现姜寨那种很明显的小房子围绕大房子4的状况。窖穴:本区共发现窖穴17个,其中属于晚期的有12个,多为有阶袋形坑,也有椭圆形和长方形坑出现。窖穴之间同样存在着互相打破的现象。墓葬:本区发现仰韶墓葬2座:M421、M428,但具体情况不明。
Ⅱ区。房址:房址全部为仰韶晚期4,共10座,房屋形制和Ⅰ区基本一致。房屋朝向除77F7、78F1不明外,其它8座房址屋门朝东。在本区发现了北首岭遗址最大的房址77 F3。77 F3为正方型半地穴式,面积达88.26平方米,门向朝东。窖穴:发现晚期窖穴3个,相对于本区23个窖穴的总量,晚期窖穴数量明显较少。墓葬:在区内发现有晚期墓葬78M21一座。陶窑在本区发现2个,但都不属晚期 。
Ⅲ区。房址: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时期的房址。墓葬:有瓮棺葬1座M429。窖穴:没有发现有属于仰韶晚期的灰坑。道路:发现有仰韶晚期的路土两层,长度分别为南北长100米,东西长60米。
Ⅳ区。房址: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晚期的房址。窖穴: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晚期的窖穴。墓葬:无晚期墓葬。
Ⅴ区。房址:发现房址17座全部属仰韶晚期5。在这17座晚期房址中F2、F3屋门朝向东北,F6屋门朝向西,F5、F9、F13、F16因没有完全发掘而朝向不明,其余的10座房屋门均朝向西北。在本区也发现了一座形状近似正方形的所谓大房子F14,面积85.5平方米,门向西北。窖穴: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晚期的窖穴。发现陶窑一座,但情况不明。
Ⅵ区。房址: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晚期的房址。窖穴: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晚期的窖穴。发现陶窑一座,但情况不明。墓葬:该区域晚期墓葬6最为集中,共发现118座,是北首岭遗址最大的墓葬区。墓葬形制有土坑墓和瓮棺葬两种。土坑墓多为仰身直肢葬,墓向西北。瓮棺葬大多骨殖零乱,葬式不清。
从上述晚期的遗存情况看:位于遗址北部的Ⅰ区房屋密集,相互之间叠压打破现象普遍,房址门道除个别外均朝向南,应该是遗址区晚期最集中的居住地。遗址西部的Ⅱ区由于有建筑占压,发现分布有两座分属中期、早期的陶窑和一定数量的房址,而这些房屋都面向东方,所以本区在晚期可能依然是主要的陶器烧造区及烧陶者的居住区。与Ⅱ区间隔大约60米的Ⅳ区由于太过靠近金陵河西岸断崖,有崩塌危险,晚期的先民可能出于避险的考虑没有再在此处居住。遗址南部偏东的位置是Ⅴ区,与北部的Ⅰ区相距约100米左右,是晚期另一个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并且这些房屋大都朝向西北。Ⅰ区、Ⅱ区、Ⅳ区、Ⅴ区所围成的中间区域就是Ⅲ区,但在Ⅲ区除了晚期的道路遗迹和一座情况不明的瓮棺葬之外,既无房址,又无墓葬,成为一片面积较大的空阔地。Ⅵ区在晚期显然是氏族公共墓地,因为在这里集中着数量最多的晚期墓葬。
这样我们看到的晚期的北首岭仰韶聚落应该就是一个以Ⅲ区、Ⅳ区为公共活动广场,Ⅰ区、Ⅴ区为主要居住区,Ⅱ区为陶器烧造区,外围的Ⅵ区为公共墓地,各功能区以广场为中心,呈弧形的向心布局。很显然,这种尚处在耕种农业原始阶段的聚落布局总是让人们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因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星罗棋布般分布在关中平原的广大乡村的格局也是大抵如此。
三、北首岭仰韶聚落中期的状况
由于发掘者发掘原则的限制,北首岭仰韶聚落中期的状况不是很清楚,但在1977至1978年度的第二阶段发掘中,发现了属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的遗存,在这里我们依然按发掘分区简单列举如下,试图从中管窥到一些北首嶺仰韶聚落中期的布局情况。
Ⅰ区。房址:所发现都是晚期房址,没有中期房址。墓葬:仅有的两座墓葬中M421情况不明,M428可以归入仰韶中期。窖穴:发现有中期窖穴5个,分别是H5、H6、H7、H9、H18,其中 H9是袋形窖穴,平底,周壁修整平齐,出土有石块、兽骨、红烧土块等,并且同时期的 H5、H6 、H18间有打破关系。
Ⅱ区。房址:因为本区有建筑占压,所以没有发现属于仰韶中期的房址。墓葬:仰韶墓葬只发现M430、78M21两座,其中一座应为瓮棺葬,但情况不明。窖穴:发现中期窖穴78H3、78H5- 16共13个,其中78H9、78H10、78H11间有打破关系:属中期灰坑的78H12、78H13、78H16就分别打破了属早期灰坑的78H17、78H19、78H23。陶窑:发现有中期陶窑1座Y3。Y3陶窑圆形窑室,长2.6米,宽1.4米,平面做葫芦形,窑口向东南。陶窑周围有为烧制陶器时来回走动所铺设的料礓石路面。
另外在本区(坑位图中应在Ⅵ区)78T3内发现有属仰韶中期的水沟一道。水沟口部宽0.7米,深0.5米,直线形从西北斜向东南。沟底小于沟口,沟壁略斜,修整平齐,出土有中期的残陶片。
Ⅲ区。房址:没有发现属于仰韶时期的房址。墓葬:没有发现属于仰韶中期的墓葬。窖穴:发现有中期窖穴7个,分别为H31、H32、77H2、77H3、77H 4、77H 6.、77H 7,其中同一文化层的77H2、77H 7间有打破关系。
道路:属仰韶中期的路土有两层,第一层路土距地表2.5米,厚10厘米,路面覆有料礓石末和红烧土渣;第二层路土距地表3米左右,厚10厘米,表面铺有一层红烧土碎粒。两层路土表面平整坚硬,可能经过长期践踏。
Ⅳ区。房址:在本区发现了唯一的一座中期房址77F5。墓葬:本区中期墓葬最为集中,在已发掘的40座仰韶墓葬中,属仰韶中期的墓葬就有33座。这些墓葬中,部分墓葬和早期墓之间存在者叠压打破关系。窖穴:没有发现中期窖穴。
Ⅴ区。房址:没有中期房址。窖穴:没有中期窖穴墓葬:发现有中期墓葬M8、78M12两座。陶窑:发现有陶窑一座,但具体情况不清。
Ⅵ区。房址:没有发现仰韶时期房址。窖穴:没有中期窖穴。墓葬:本区有北首岭遗址最大的墓葬群,共发现仰韶时期墓葬404座,除去不能分期的205座外,中期墓有78座。这78座中期墓也普遍存在叠压打破晚期墓的现象。水沟:本区发现有属于中期的S形水沟一道。水沟距地表2.1米,宽0.5到0.7米,深0.6米,呈东北西南流向,沟底有於土。
从北首岭遗址仰韶中期的遗存来看,相对于晚期最主要的变化在于对Ⅳ区的利用。在北首岭遗址两处比较集中的墓葬群中共有中期墓葬120座,其中Ⅳ区有33座,虽然数量上不及Ⅵ区的78座,但在Ⅳ区没有晚期墓的发现,33座中期墓是单独存在的。这种状况似乎可以说明Ⅳ区在进入中期的开始阶段后,是作为氏族公共墓地来利用的,后来可能由于河岸土崖的坍塌,先民们为避险就放弃了这块墓地,转而在更南端的Ⅵ区开辟了新的公共墓地,并且这处墓地在晚期也得到沿用,成为北首岭遗址最大的墓葬区。
由于发掘原则的原因,北首岭遗址中期的房址仅在1977-1978年度有意识的补充发掘时,仅在Ⅳ区发现了唯一的一座77F5。所以77F5这个中期房址的孤例,尚不足以成为讨论中期聚落居住情况的证据。值得注意的是属于北首岭中期的窖穴,在晚期的主要居住区Ⅰ区、晚期的陶器烧造区Ⅱ区以及晚期的中心广场Ⅲ区都有数量不等的发现,另外在Ⅱ区还有中期陶窑,在Ⅲ区有中期道路遗迹,在Ⅵ区有两条分别为西北东南走向和东北西南走向的水沟,所以北首岭仰韶聚落在中期时可能已经基本确立了以Ⅲ区为公共活动广场,北部的Ⅰ区是居住区,广场西部的Ⅱ区是陶器烧造区,Ⅳ区是初始的公共墓地,由于河岸崩塌的原因,Ⅵ区成为中期先民后来的公共墓地。在中期时,晚期广场南部的Ⅴ区尚未利用。
在进入中期后,北首岭仰韶聚落各个区域以广场为中心布局的轮廓已经初步形成。
四、北首岭聚落早期的基本情况
和中期的状况相似,北首岭仰韶聚落早期的遗存很有限,大多是在1977- 1978年度进行的第二阶段补充发掘时发现的。
Ⅰ区。房址:发掘原则的原因没有发现早期的房址。墓葬:发现有仰韶时期墓葬两座,但没有早期墓葬。窖穴:没有发现早期窖穴。
Ⅱ区。房址:没有早期房址发现。墓葬:没有发现早期墓葬。窖穴:发现有早期窖穴7个,分别是77H17、77H18、77H19、77H20、77H21、77H22、77H23。陶窑:发现有早期陶窑78Y1一座。
Ⅲ区。房址:没有发现早期房址。墓葬:没有发现早期墓葬。窖穴:发现有早期窖穴3个,分别是77H5、77H8、77H9。
Ⅳ区。房址:没有发现早期房址。窖穴:本区发现的12个仰韶时期窖穴中有11个属于早期,分别是77H1、77H10、77H11、77H12、77H13、78H30、78H31、78H32、78H33、78H34、78H35。墓葬:本区是北首岭遗址墓葬比较集中的地方,所发现的40座仰韶墓葬中有早期墓葬7座7,分别是77M9、77M10、77M12、77M13、77M14、77M18、77M19.。这些早期墓葬往往被中期墓葬所叠压打破,中期的77M1叠压打破属早期的77M10、77M14、77M18;中期的77M2叠压打破同属中期的77M11和早期的77M12、77M13;中期的77M3叠压打破早期的77M10;中期的77M4叠压打破早期的77M9;中期的77M7叠压早期的77M13打破早期的77M14;中期的77M8打破早期的77M9;中期的77M11打破早期的77M12;中期的77M16叠压打破早期的77M10,打破也属中期的77M20;中期的77M17打破早期的77M10;中期的77M21打破早期的77M10和中期的77M17。
Ⅴ区。房址:没有发现早期房址。墓葬:没有发现早期墓葬。窖穴:本区所发现的仰韶时期的5个窖穴全部属早期窖穴,分别是78H25、78H26、78H27、78H28、78H29。本区发现有仰韶时期陶窑一座,但具体情况不明。
Ⅵ区。房址:没有发现早期房址。墓葬:没有发现早期墓葬。窖穴:在本区发现的10个仰韶窖穴中,早期的数量占到9个,分别是H21、H22、H23、H24、H25、H26、H27、H28、H29。这些窖穴当中存在相互打破的现象,比如H26被同时期的H23、H25所打破,H24打破H29,H25打破H27等。
北首嶺遗址早期的遗存主要有Ⅳ区发现的7座墓葬和分布在除了Ⅰ区外其它区域里数量不同的早期窖穴35个。这7座早期墓被中期文化层的墓葬叠压打破的现象非常明显,一定程度上说明Ⅳ区作为早期的墓地在进入中期后继续被当作氏族的公共墓地使用。从35座早期的窖穴的分布情况看:在没有发现晚期和中期窖穴,仅有晚期房址的Ⅴ区却存在着5个早期窖穴;Ⅲ区在中期、晚期作为公共活动区域,发现有3个早期窖穴和7个中期窖穴,数量上明显要少于同时期的其它区域,这种数量分布上多寡不均的现象,是否也说明了Ⅲ区在早期仍可能是一片公共活动的区域;Ⅱ区由于有早期陶窑和早期窖穴的同时存在,所以依然可以推断这里是早期先民们的陶器烧造区。北首岭遗址早期的房址由于发掘原则的原因没有发现,但早期窖穴却在除Ⅰ区外的其它五个区域都有数量不等的分布,并且从数量上看以Ⅳ区和Ⅵ区最多,共20个。根据半坡、姜寨等其它仰韶遗址的发掘情况看,窖穴一般都分布在居住地附近,那么我们是否同样可以推断北首岭聚落的先民在早期时可能主要居住在遗址南部的Ⅳ区、Ⅴ区和Ⅵ区呢?
如此看来北首岭早期聚落的布局应该主要集中在遗址的南部片区,Ⅳ区可能先是作为居住区,后来废弃成为氏族墓地,并在进入中期后继续沿用为墓地。相距仅15米左右的Ⅴ区和Ⅵ区可能是早期比较集中的居住区,但这片居住区在进入中期后,逐步废弃成为氏族中期、晚期的最集中的公共墓地。Ⅱ区是在中晚期继续沿用的陶器烧造区。晚期最集中的居住区Ⅰ区在早期并没有成为先民建造房屋的首选地,并和相对空阔的Ⅲ区一起成为聚落的公共活动区域。
讨论和小结
本文不参与对争议最大的北首岭下层文化属性的讨论,只是依据北首岭仰韶遗址发掘报告所提供的有限的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进行梳理和简单分析,以期探寻北首岭仰韶聚落布局形成过程的脉络。我们初步认为北首岭仰韶聚落的形成是一个不断变化调整的渐进过程,并且这个过程可能受到许多因素,尤其是环境因素方面的影响,比如早期先民选择居住在遗址的南部,大概和南部低平的地形以及为躲避冬季河谷地带寒冷的西北风有关;再比如中期墓地由Ⅳ区转移到Ⅵ区,可能与河岸的崩塌有关等等。
早期的北首岭先民们最初在遗址的东南部建立了自己的居住区,西部的Ⅱ区是他们的陶器烧造区,与Ⅱ区相距60米左右的Ⅳ区从起始的居住区逐步变为氏族墓地,Ⅲ区和Ⅰ区这片空地是他们公共活动的场所。在进入中期后先民们把主要居住区建到了北端的Ⅰ区,Ⅱ区继续沿用早期的功能是他们的陶器烧造区,Ⅳ区一开始像早期一样作为墓地使用,后来就把氏族墓地建在了更靠南的Ⅵ区,这样以Ⅲ区、Ⅴ区为中心的聚落轮廓就初步形成了。到了晚期,Ⅰ区成为主要居住区,Ⅱ区沿用中期、早期的功能,继续作为陶器烧造区,早中期都没有利用的Ⅴ区成为新辟的居住区,中期的氏族墓地Ⅵ区继续沿用成为规模更大的公共墓地。这样,一个和著名的西安半坡8、临潼姜寨9等仰韶遗址极为相似的,以公共活动广场为中心,居住区、陶器烧造区、墓葬区等向心布局的仰韶晚期聚落在7000年前的宝鸡北首岭形成了。
注释
1、除注明者外均引自《宝鸡北首岭》,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文物出版社,1983年。
2、吴耀利:《北首岭下层遗存的复原研究》《考古与文物》1996年第4期。该文称北首岭下层即本文的早期为前仰韶文化。
3、5、6、7、严文明:《北首岭史前遗存剖析》,《仰韶文化研究》,1989年,文物出版社。严先生认为北首岭发掘报告中大多数的晚期房址应为中期或中期后段;晚期墓葬也应归入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亦即北首岭中期;7座早期墓葬中只有3座可以确认为早期,其它4座也属中期遗存,吴耀利在其《北首岭下层遗存的复原研究》一文中也持此观点。
4、9、陕西省考古研究所等:《姜寨》,文物出版社,1988年。
8、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陕西省西安半坡博物馆:《西安半坡》,文物出版社,196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