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视域下重庆主城公租房社区治理
张丽娜
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随着公租房居民的大量人住,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提升和社区秩序的不断优化都直接影响着社会群体对公租房政策的满意程度。公租房较传统的城市社区有其特殊之处,由于公租房社区居民由具有不同背景、职业和收入的人群组成,导致居委会在实行传统的社区治理时治理效能难以充分发挥。
一、重庆公租房社区的现状
从全国各省市公租房建设情况来看,重庆公租房建设具有体量大、空间相对聚集的特点。重庆市主城区规划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将集聚150万左右的中低收入人群,占主城区常住城镇人口的20%以上。截至2017年,重庆市公租房累计竣工投用56.6万套,分配使用54.3万套,130万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住有所居”。重庆市主城区现有金凤佳园、九龙西苑、城西家园、樵坪人家、空港乐园、学府悦园、康居西城、民安华福、半岛逸景·乐园、两江名居、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城南家园、美丽阳光家园、云篆山水等15个公租房项目,从已入住的公租房小区来看,小区规划居住人口最高达6.5万人,最低为4.2万人。
二、共享视域下重庆主城公租房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共享发展理念的背景下,现阶段公租房发展存在居住偏远,公共管理、文化、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租户参与社区管理较少,租户和买家对公共治理权益存在短期和长期取舍矛盾,社区事务与治理权力不相匹配,社区治理方式不规范等问题,亟待改进完善。
(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
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各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但重庆市公租房小区在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交通、市政、教育、卫生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上没有完全做到同步建设、同期使用,社区居民入住后,现有服务场所无法满足需求。根据落实的社区用房面积来看,平均100户居民仅有11.9平方米,远低于国家提出的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要求。
(二)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仍然存在
公租房社区管理纵向涉及从市到区、到街道的各级政府以及村社,横向涉及建设业主、市公租房局以及民政、卫生、教育、社保、公安、市政等众多层级不一的机构,职责和权限缺乏明确划分。从具体参与公租房社区管理的机构看,除居委会外,主要还有警务室、房管中心等派驻机构和物业公司等社会机构。由于部门条块分割,目前没有一个信息整合平台,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多家单位都有管理服务的职责,但对于具体事务的处理又由于职责不明确而相互推诿。目前已成立的社区管理委员会职责不完善,仅突出协调职能,约束力度有限,对社区管理实质作用不大。
(三)社区人员配备不足
在目前公租房居委会成员仅5~9人的限制下,很难满足人口规模大、管理任务繁重的公租房社区管理需求。个别公租房小区采取由就近街道管辖,在公租房小区设立社区居委会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及服务。公租房小区人口规模甚至大于街道原有人口规模,而管理机构设立、经费及人员配备采用的却是社区标准,很难支撑其社会管理及服务的需求。例如,目前公租房社区工作者平均每人服务管理居民800余户、1800余人,远高于全重庆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均服务管理居民280余户、860余人的水平。
(四)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方式未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由于现有政策限制,社会管理与服务办法沿用一般城市社区管理办法,难以适应公租房社区居民人户分离人口多的情况。如人户分离人口的社保、低保、计生等服务管理依然要户籍地提供服务管理。同时从人口已大规模人住的小区来看,服务设施是按照所划分社区进行配套的,即一个小区有几个社区就配几处社区用房,有的小区居委会、房管中心、物业公司等分布零散。如此,一方面加大配套工作量,不能发挥出人口集中居住情况下管理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不方便居民办事。同时,卫生服务站、警务室等按照社区标准配套,无法满足达到街道规模的小区人口的服务需求。
三、共享视域下城市公租房社区治理对策建议
在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城市公租房社区治理必须多维度思考、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才能产生综合效应,而且重点要从观念上进行引导、基础上进行配套、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因此,必须学习公租房小区成功的管理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社区回归自治本位、规范社区决策监督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保障制度等社区治理措施。
(一)完善公共配套功能
不断完善公租房周边交通、教育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增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幸福感,真正让保障家庭实现“从住得上到住得好”的转变。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根据公租房人口规模足量配齐公交、学校、卫生院、银行等社区公共服務设施。遵循“财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公租房社区的服务设施标准与其他城市社区应保持一致。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应向街道看齐。目前,重庆公租房小区人口规模往往接近或超过一个街道,而且环境相对封闭。集中资源建设规模较大、服务标准较高的街道级服务平台和设施,不但可以使设施的规模效益最大化,还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配套设施设备”六统一的方式组织建设社区用房和场地。三是大力引进配套机构。大力引进、组建各种专业机构,如心理治疗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
(二)保障公租房社区管理经费
以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参考,以确保公租房社区管理实际需要为前提,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公租房社区管理的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公租房社区市、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高质量实施公租房社区管理提供充足保障。一是建立公租房房屋管理补贴制度。公租房限于保障房性质,无法进行市场化运营,房屋管理亏损是必然存在的。政府需要清楚认识到这一事实,及早对公租房管理进行经费测算,建立相应的财政补贴制度。二是开拓社区建设管理资金其他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公租房社区公益事业,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加大福利、体育彩票筹集的公益金对公租房社区服务设施和活动的资助,并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探索建立社区经费筹资机制。三是设立社区专项扶贫基金。通过政府投入一定引导资金,吸纳社会慈善福利机构资金,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捐赠,共同设立社区专项扶贫基金,专门用于社区成员救助帮扶。
(三)建设好公租房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
由房屋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包括人住资格审核、配租、租赁管理、修缮、退出管理等功能在内的公租房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是建立公租房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由人口管理部门牵头,依托公租房人住登记程序,以公租房人住家庭为单位,根据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管理需要采集人住人口信息,同时,调取人住人口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已掌握的人口信息,共同形成公租房人口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集人口、房屋管理信息于一体的“人房合一”联动管理信息平台。公租房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虽各自独立,但两个系统都有一个共同的不变量(即公租房房屋号)和一个变量(即居住人身份证号)。三是整合各方信息,建立联动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人房管理合一,为人口的社会管理和公租房房屋管理提供支撑。
(四)改进公租房管理体制
设立以公租房小区为主体的街道办事处。对规模特别大,如达到6~7万人,处于尚未设立街道区域的公租房小区,以公租房小区为主体设立街道办事处;对位于人口规模较小街道的公租房小区,可不再新设街道办事处,原街道办事处应转变工作重心,以公租房小区为中心开展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涉及公租房社区管理的各类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驻公租房小区的单位、居委会代表、物业公司等成立街道(镇)公租房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企业、住戶委员会、房管机构“多位一体”民主协商管理模式。
(五)不断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
新时代要探索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才能让公租房居民享受新时代的社区公共服务。一是在公租房小区设立公共户。可借鉴上海做法,探索实施以居住地为立足点的属地化管理模式,推进人户分离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此促进人员管理与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公共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就业服务、民政优抚、居家养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咨询与服务、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均等化。二是推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建立“企业订单+居家就业”模式,组织居民发展手工制品产业;通过政府补贴,提供公益性商铺,如爱心报亭、爱心摊位等。三是促进群众文化生活常态化。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居委会通过一定的扶持措施将广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固化下来、常态化开展,形成社区的品牌特色文化活动,打造以全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凝聚人心的社区文化产品。
责任编辑:张波
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随着公租房居民的大量人住,社区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社区公共服务的质量提升和社区秩序的不断优化都直接影响着社会群体对公租房政策的满意程度。公租房较传统的城市社区有其特殊之处,由于公租房社区居民由具有不同背景、职业和收入的人群组成,导致居委会在实行传统的社区治理时治理效能难以充分发挥。
一、重庆公租房社区的现状
从全国各省市公租房建设情况来看,重庆公租房建设具有体量大、空间相对聚集的特点。重庆市主城区规划建设3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将集聚150万左右的中低收入人群,占主城区常住城镇人口的20%以上。截至2017年,重庆市公租房累计竣工投用56.6万套,分配使用54.3万套,130万住房困难群体实现“住有所居”。重庆市主城区现有金凤佳园、九龙西苑、城西家园、樵坪人家、空港乐园、学府悦园、康居西城、民安华福、半岛逸景·乐园、两江名居、民心佳园、康庄美地、城南家园、美丽阳光家园、云篆山水等15个公租房项目,从已入住的公租房小区来看,小区规划居住人口最高达6.5万人,最低为4.2万人。
二、共享视域下重庆主城公租房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共享发展理念的背景下,现阶段公租房发展存在居住偏远,公共管理、文化、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租户参与社区管理较少,租户和买家对公共治理权益存在短期和长期取舍矛盾,社区事务与治理权力不相匹配,社区治理方式不规范等问题,亟待改进完善。
(一)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
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应纳入各级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但重庆市公租房小区在社区组织工作服务用房和交通、市政、教育、卫生等公益性服务设施配套上没有完全做到同步建设、同期使用,社区居民入住后,现有服务场所无法满足需求。根据落实的社区用房面积来看,平均100户居民仅有11.9平方米,远低于国家提出的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的要求。
(二)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仍然存在
公租房社区管理纵向涉及从市到区、到街道的各级政府以及村社,横向涉及建设业主、市公租房局以及民政、卫生、教育、社保、公安、市政等众多层级不一的机构,职责和权限缺乏明确划分。从具体参与公租房社区管理的机构看,除居委会外,主要还有警务室、房管中心等派驻机构和物业公司等社会机构。由于部门条块分割,目前没有一个信息整合平台,多头管理的现象比较突出,多家单位都有管理服务的职责,但对于具体事务的处理又由于职责不明确而相互推诿。目前已成立的社区管理委员会职责不完善,仅突出协调职能,约束力度有限,对社区管理实质作用不大。
(三)社区人员配备不足
在目前公租房居委会成员仅5~9人的限制下,很难满足人口规模大、管理任务繁重的公租房社区管理需求。个别公租房小区采取由就近街道管辖,在公租房小区设立社区居委会的方式进行社会管理及服务。公租房小区人口规模甚至大于街道原有人口规模,而管理机构设立、经费及人员配备采用的却是社区标准,很难支撑其社会管理及服务的需求。例如,目前公租房社区工作者平均每人服务管理居民800余户、1800余人,远高于全重庆市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均服务管理居民280余户、860余人的水平。
(四)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方式未实现规模化、集约化
由于现有政策限制,社会管理与服务办法沿用一般城市社区管理办法,难以适应公租房社区居民人户分离人口多的情况。如人户分离人口的社保、低保、计生等服务管理依然要户籍地提供服务管理。同时从人口已大规模人住的小区来看,服务设施是按照所划分社区进行配套的,即一个小区有几个社区就配几处社区用房,有的小区居委会、房管中心、物业公司等分布零散。如此,一方面加大配套工作量,不能发挥出人口集中居住情况下管理的规模效益;另一方面不方便居民办事。同时,卫生服务站、警务室等按照社区标准配套,无法满足达到街道规模的小区人口的服务需求。
三、共享视域下城市公租房社区治理对策建议
在共享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城市公租房社区治理必须多维度思考、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才能产生综合效应,而且重点要从观念上进行引导、基础上进行配套、体制机制上进行改革。因此,必须学习公租房小区成功的管理模式,完善配套设施、增加公共资源、建立健全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社区回归自治本位、规范社区决策监督机制、完善社区治理保障制度等社区治理措施。
(一)完善公共配套功能
不断完善公租房周边交通、教育等配套设施,进一步增强公租房保障家庭的幸福感,真正让保障家庭实现“从住得上到住得好”的转变。一是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标准,根据公租房人口规模足量配齐公交、学校、卫生院、银行等社区公共服務设施。遵循“财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公租房社区的服务设施标准与其他城市社区应保持一致。二是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应向街道看齐。目前,重庆公租房小区人口规模往往接近或超过一个街道,而且环境相对封闭。集中资源建设规模较大、服务标准较高的街道级服务平台和设施,不但可以使设施的规模效益最大化,还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标识、统一建设、统一配套设施设备”六统一的方式组织建设社区用房和场地。三是大力引进配套机构。大力引进、组建各种专业机构,如心理治疗机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等。
(二)保障公租房社区管理经费
以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文件规定为参考,以确保公租房社区管理实际需要为前提,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研究公租房社区管理的经费保障标准,建立公租房社区市、区政府公共财政投入机制,为高质量实施公租房社区管理提供充足保障。一是建立公租房房屋管理补贴制度。公租房限于保障房性质,无法进行市场化运营,房屋管理亏损是必然存在的。政府需要清楚认识到这一事实,及早对公租房管理进行经费测算,建立相应的财政补贴制度。二是开拓社区建设管理资金其他来源渠道。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资兴办公租房社区公益事业,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加大福利、体育彩票筹集的公益金对公租房社区服务设施和活动的资助,并形成长效投入机制。同时,探索建立社区经费筹资机制。三是设立社区专项扶贫基金。通过政府投入一定引导资金,吸纳社会慈善福利机构资金,鼓励社会单位及个人捐赠,共同设立社区专项扶贫基金,专门用于社区成员救助帮扶。
(三)建设好公租房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
由房屋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包括人住资格审核、配租、租赁管理、修缮、退出管理等功能在内的公租房房屋信息化管理平台。一是建立公租房人口管理信息系统。由人口管理部门牵头,依托公租房人住登记程序,以公租房人住家庭为单位,根据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的管理需要采集人住人口信息,同时,调取人住人口户籍所在地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已掌握的人口信息,共同形成公租房人口信息数据库。二是建立集人口、房屋管理信息于一体的“人房合一”联动管理信息平台。公租房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口管理信息系统虽各自独立,但两个系统都有一个共同的不变量(即公租房房屋号)和一个变量(即居住人身份证号)。三是整合各方信息,建立联动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人房管理合一,为人口的社会管理和公租房房屋管理提供支撑。
(四)改进公租房管理体制
设立以公租房小区为主体的街道办事处。对规模特别大,如达到6~7万人,处于尚未设立街道区域的公租房小区,以公租房小区为主体设立街道办事处;对位于人口规模较小街道的公租房小区,可不再新设街道办事处,原街道办事处应转变工作重心,以公租房小区为中心开展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牵头,涉及公租房社区管理的各类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驻公租房小区的单位、居委会代表、物业公司等成立街道(镇)公租房社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物业企业、住戶委员会、房管机构“多位一体”民主协商管理模式。
(五)不断创新社区管理和服务
新时代要探索创新社区服务模式,才能让公租房居民享受新时代的社区公共服务。一是在公租房小区设立公共户。可借鉴上海做法,探索实施以居住地为立足点的属地化管理模式,推进人户分离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此促进人员管理与产业、基础设施以及公共资源的协调可持续发展,重点推进就业服务、民政优抚、居家养老、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计划生育咨询与服务、义务教育等方面的均等化。二是推进社区就业岗位开发。建立“企业订单+居家就业”模式,组织居民发展手工制品产业;通过政府补贴,提供公益性商铺,如爱心报亭、爱心摊位等。三是促进群众文化生活常态化。政府相关部门及街道、居委会通过一定的扶持措施将广受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固化下来、常态化开展,形成社区的品牌特色文化活动,打造以全社区居民为对象的凝聚人心的社区文化产品。
责任编辑: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