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提升探论
摘 要:脱贫攻坚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其政治功能提出了新要求,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制约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提升的主要因素是思想、路径、机制三方面的障碍。要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应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互动逻辑出发,立足双方结合共同面临的具体问题,着力加强耦合共识机制建设、动力机制培育、技术支持建设以及保障体系建设。
关 键 词:党组织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耦合效应
中图分类号:D26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7)03-0054-10
收稿日期:2016-10-03
作者简介:龚晨(1979—),男,湖南祁阳人,中共贺州市委党校助理研究员,法学硕士,研究方向为党建、公共管理。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扶贫攻坚”改成“脱贫攻坚”,并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出发,对脱贫攻坚任务作出部署,确定“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1]这表明了党中央对贫困治理的坚定决心,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强调,切实加强党的领导,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政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越是进行脱贫攻坚战,越是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在推进脱贫攻坚行动中,如何发挥党的建设这个重要法宝的“定海神针”的突出作用,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为脱贫攻坚的优势;如何将脱贫攻坚这一富有时代特征的行动融入到党的建设中来,使党的建设内容与时代音符同节拍、与时代旋律相和谐,更贴近生活、更接近现实、更靠近群众,这是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紧密结合,实现彼此和谐、双促互赢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课题。积极探索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机制,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贫困地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都极具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的
二维内在机理
就概念而言,耦合最初是应用在物理学上,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相互依赖于对方的一个量度。这一概念现今已被用于包括社会学、心理学等社会科学领域在内的其他领域,耦合理论在不同的学科范畴内被赋予了不同的内涵。在社会科学领域内,耦合更多地侧重强调彼此不同系统的有机结合,以及彼此的良性互动——相互依赖、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关联互动。而在群体心理学中,人们把群体中两个或以上的个体通过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从而联合起来产生增力的现象称之为耦合效应。藉此推而广之,本文所讲的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就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效应,就是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彼此影响从而联合起来产生增力的现象。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之间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是高度契合的,彼此耦合,主要体现在践行群众路线,坚持为人民服务宗旨,两者相互促进,双赢互补,须融合发展、同频共振。”[2]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的内在机理可从两个层面来分析。
(一)脱贫攻坚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其政治功能提出了新要求
特定的历史使命与时代任务决定着党的建设的具体内容与取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形势的发展、事业的开拓、人民的期待,都要求我们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说明,党的建设战略必须高度契合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战略把握,除了对党的建设本身重视外,还必须将党的建设与当今时代发展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紧密结合,要从时代发展的格局入手把握特定时代党的建设的使命与战略。重视贫困治理,带领全国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实现美好幸福生活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息的追求,特别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和格外关心,誓言要在2020年这一时间节点打赢脱贫攻坚战。这一重大政治承诺,是我们党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把握时代脉搏、深入洞察政治大势自我施压的务实行动,是我们党对全体党员发起向脱贫最后堡垒攻克的政治动员。这一重大政治使命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决定了党的建设要有所作为,就必须及时调整党的建设方略与行动框架,满足战略任务的新要求。这一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更应自觉地优化脱贫攻坚组织体制,健全与社会各界协同治理贫困机制,将完善的组织体系、领导体系和思想体系有机嵌入到脱贫攻坚行动之中,进而成为脱贫攻坚的主导性力量,真正建设成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契合于時代战略,提升自身适应能力,完善自我政治功能,是党的建设立足于脱贫攻坚,激发自身内在动力的迫切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在脱贫攻坚中谋求到新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动力,必须着力提高以下四点政治认知:
一是必须强化为国为民的政治担当。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3]明确地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肩上的重大责任概括为“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脱贫攻坚行动,肩负着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这三大责任的具体要求。以切实的行动让贫困地区、贫困群众摆脱贫困,不仅有利于落实好共享发展理念,提升贫困群众对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有利于消除贫困问题——这个阻碍党群整体力量发挥,制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的阻滞因素。面对扶贫脱贫中一些多年悬而未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带来的更为严峻的新挑战,更需要中国共产党人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迎难而上。
二是必须恪守为民谋利的政治立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4]这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切执政活动要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政治立场。关于贫困的内涵,有学者认为:“贫困是经济、社会、文化落后的总称,是由低收入造成的缺乏生活必须的基本物质和服务以及没有发展的机会和手段这样的一种生活状况。”[5]脱贫攻坚,就是要在保障贫困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的基础上,为其享受各项权利创造有利条件,使之教育、文化、健康水平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实现全面发展之要义。在贫困治理的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恪守为民谋利的鲜明政治立场,在解决好物质贫困的前提下,注重精神贫困的解决,要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这一脱贫攻坚行动中的主体性力量及其历史创造者的作用。
三是必须提升协调各种关系的政治能力。脱贫攻坚需要处理好各参与主体之间的关系、协调好行动要素关系的同时,还需要从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建设的高度来认知其制度关系意蕴。“加强贫困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6]从经济学意义上说,贫困问题就是物质利益分配与拥有的问题,对区域关系、人际关系、政治关系等的形成和发展都会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基于国家治理视角,扶贫脱贫工作就得处理好脱贫标准和全面小康的關系、精准到户和整体推进的关系、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输血”和“造血”的关系、扶贫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等等多重关系。对此,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要围绕提升贫困治理能力这个核心,在促进主体参与协同、行动要素协调、东西区域协作、制度同力协规,彰显出高超的政治关系调节能力。
四是必须提升贫困治理的政治智慧。脱贫攻坚,就是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通过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着力解决好贫中之贫、困中之困,以开创扶贫开发事业新局面,从而实现党治国理政的整体布局。这是对党的执政本领、执政智慧和执政方式的新考验、新挑战,要求其必须以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着力破解好贫困治理方略、扶贫资源瞄准、脱贫动态管理、扶贫力量聚齐等一揽子问题。面对贫困问题存在的综合性、区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的特征,如何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创新扶贫开发的思路和办法,如何提升扶贫开发绩效的实效性,使脱贫更加有效、更可持续,这都迫切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必须统筹全局,特别是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的全新思维,以杰出灵敏的政治智慧,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攻克难关,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党的领导对当今中国发展的意义是决定性的。这种决定作用在于:首先,中国共产党与国家、社会的内在关系决定了党之兴亡关系国之兴亡;其次,中国共产党不论在政治上、组织上和思想上都是中国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其开发与运用的水平决定着国家发展的基础与动力。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的建设关系着根本和全局,在发展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都必须坚持加强党的建设,要从党的建设入手把握特定时代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资源与路径。当今,党中央向贫困发起总攻,决战决胜打赢脱贫攻坚战,目的就要确保2020年所有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一道迈入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多维价值意蕴:一方面,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是适应并引领经济新常态的必然要求,是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同时,还是党长期执政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要如期完成党在“十三五”时期这一重要而紧迫的任务,特别是在我国脱贫攻坚仍然面临着贫困群体规模较大、贫困程度较深、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较弱等严峻形势下,需要全党以清醒的认识,从政治全局、战略高度看待和重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更需要面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艰巨而复杂的挑战,通过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需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政治引领、政策执行、人才支撑、示范带动、教育引导、服务创新等作用,凸显脱贫攻坚的有效性。只有这样,才会提高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认同度与满意度。笔者认为,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充分发挥好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主要在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保障脱贫攻坚践行党的执政理念的内在需要。追溯历史可清楚地看到,中国共产党成立95年来始终不忘初心,始终如一地率领全国人民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党领导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就是要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广大农民翻身解放。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实施了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创新贫困治理理论和制度,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贫困治理的道路,为全世界消除贫困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魅力。今天,党吹响脱贫攻坚号角,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也正是这样,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卓有成效的贫困治理,使得党的执政基础坚如磐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了巩固。脱贫攻坚是时代赋予党的一项重要使命,对全党来说就是一次精神状态、干事能力、工作作风的检验,能否交出令人民满意的“脱贫攻坚战”合格答卷,看我们是否心怀为民造福情怀,是否践行了执政为民理念。从党的建设运行逻辑看,要实现全面建成全民共享、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社会这个短期执政目标,就必须补好农村贫困人口这个突出“短板”,就得扎扎实实地完成好脱贫攻坚这一艰巨的任务,而要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脱贫任务底线目标,必须真正落实好党的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共同富裕的执政为民理念,脱贫攻坚的利好政策才会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二是保障脱贫攻坚既定目标如期完成的必然要求。打赢脱贫攻坚战,基层是基础,关键靠党支部。要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两个确保”既定目标,不可小觑基层党组织的关键作用。一方面,坚强有力的村级党组织可以汇聚村民的智慧,凝聚村民的力量,走适合本村实际的发展道路,而软弱涣散的村级党组织,缺乏带领村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即使有外来的援助,也难以实现真正的发展。另一方面,村级党组织是否公正廉洁,对于扶贫资源的分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现实逻辑上看,打赢脱贫攻坚战还需要消解诸多制约因素带来的主体困境、实践困境和效力困境,需要着力破解如何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如何保障脱贫攻坚机制和政策配套制度供给、如何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等脱贫攻坚进程中面临的新问题,特别是在大部分农村落后地区仍存在基层党组织功能弱化、建设滞后,基层党员身份异化等隐忧情况下,必须将党组织的力量调动起来、发挥好,必须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只有使之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脱贫攻坚的政策才会落地生根。
三是不断汲取扶贫开发工作历史经验的客观需要。系统总结党带领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贫困的历史经验,汲取历史智慧,有助于丰富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为脱贫攻坚提供历史借鉴。从历史维度看,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从既往全国各地扶贫开发尤其是党建扶贫的实践看,党建扶贫在扶贫经验中发挥了特别重要的作用,党建扶贫有利于完善反贫困的治理结构,“是打通精准扶贫最后一公里的有效措施”,“党建与扶贫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7]贵州省毕节市探索出的“十子工作法”,有效地发挥了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队的作用,在2015年6月举行的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实践表明,有意识地将党组织拥有的广阔的社会联系网络、相当成熟的工作经验、政治资源一并融入脱贫攻坚,既能有效地加快脱贫攻坚的进程,提升脱贫攻坚的效果,也能为党组织提供厚实的社会基础,为党的功能发挥创造有效的社会空间。为此,要以党组织建设推动脱贫攻坚,在脱贫攻坚中彰显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与作用,使之转化为脱贫攻坚优势。
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
耦合效应提升的三重制约因素
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双赢好事,且这种结合是被实践证明了、能有效推动脱贫攻坚行动的合理选择。从国内其它贫困地区取得的成效看,这种结合的具体实践与落实,既需要政治眼界,也需要执政智慧;既需要战略规划,也需要路径选择。然而,受多种因素的影響,这种耦合效应未能如人所愿地得到较好的体现。综合分析,制约双方共赢的主要因素有以下三方面:
(一)思想障碍
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的执政价值、政治价值和时代价值认知缺乏应有的战略高度;创新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不强,没有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给经济社会发展、经济增长带来的有利条件和契机;学习意识、进取意识、自主意识不强,对脱贫攻坚政策缺乏深入学习,没有吃透,一知半解,存在畏难情绪和“等靠要”思想,缺乏自主精神,脱贫自信不足,决心不大;科学扶贫意识、较真意识、落实意识不强,存在“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解决”的认识误区和“大水漫灌式”“高射炮打蚊子式”等不切实际的扶贫方式;脱贫攻坚仍存在“造盆景式”的作秀扶贫、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
(二)路径障碍
有的党员干部习惯于传统扶贫工作的思维和方法,囿于传统扶贫路径与方式,不善于创新,未能依据变化了的贫困现状调整思路,因人因地、因贫困原因、因贫困类型施策能力不足。有的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聚焦不够,主要精力没有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来;脱贫攻坚政策执行力不强,落实效果不理想;坚持用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强,工作措施不得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没能真正落到实处,脱贫攻坚的任务没有压实压紧;脱贫工作方法不当,粗放简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灵活,人本不足,人性化缺失;对贫困结构复杂性认识不足,精准扶贫措施到户不精准,满足不了贫困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三)机制障碍
顶层精准扶贫体制、脱贫攻坚机制设计不足,缺乏可行性;因地制宜脱贫攻坚行动谋划的政策配套“地气”不足,操作起来易走样变形;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不健全,配套政策跟不上,如财政投入的体制机制中程序失范、“撇脂”行为问题突出;“正向激励、科学竞争”的动力机制培育不足,项目可得性不强,项目运行保障机制不健全,内源扶贫效力低下;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难以充分调动,政府、社会、市场等多元主体参与协同治理机制缺失,扶贫合力难以形成,脱贫攻坚整体效力不佳;脱贫攻坚管理、考核、督查、问责导向不明晰,扶贫脱贫的法律体系、机制衡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品牌建设不足。
三、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
攻坚耦合效应的四维对策建议
笔者认为,正是受思想、路径和机制等多方面综合因素的制约,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难以体现,扶贫脱贫行动绩效不理想。因此,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从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互动逻辑出发,立足双方结合共同面临的具体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升两者的耦合效应。
(一)加强耦合共识机制建设
思想先导行动,理念引领实践。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离不开统一的思想、共同的理念和行动的一致。在完成既定脱贫攻坚目标时间极紧、任务很重、难度非常大的情况下,更需要在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定位、战略重点、总体思路、基本方略、工作要求以及方式方法等一系列深刻而具体的重要论述,是对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创新实践和主要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克思主义贫困治理理论的坚持和发展,彰显了贫困治理理论的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新发展,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全面脱贫攻坚的耦合,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的思想凝聚共识,必须全面、系统、准确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思想体系中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内源扶贫、廉洁扶贫以及扶贫开发要坚持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等主要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思想的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宣传引领等机制建设,通过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大力传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进而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共识机制建设,需达成以下四点共识:一是在目标共识上,坚持以消除贫困为首要任务,以改善民生为基本目的,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方向,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的基础上,实现扶贫开发治理体系现代化,形成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贫困的大扶贫开发格局。二是在理念共识上,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作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理念,对脱贫攻坚具有独特的作用。有观点认为:“创新发展是精准扶贫的驱动引擎,协调发展体现精准扶贫资源分配的公正性,绿色发展保障精准扶贫的可持续性,开放发展拓宽精准扶贫的国际交流平台,共享发展提升精准扶贫的社会效益。这五个方面也体现了新发展理念与精准扶贫的契合性。”[8]因此,应始终坚持以五大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妥善处理扶贫开发过程中的诸多关系和存在问题。三是在精准共识上,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精准”要求,着力抓好精准化识别、针对性帮扶、动态化管理和精准化考核四个重要环节,使之成为相互支持、互相促进的工作体系。能不能做到精准扶贫,是衡量扶贫开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温度计”。要在扶真贫、真扶贫上下功夫,进而让贫困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四是在时间共识上,要依照既定脱贫计划和时间进度,树立与时间赛跑的意识,在有限的时间内稳步有序地推进各环节工作,确保政策制定、项目进展、资金到位等问题在规定的时间点上完成。
(二)加强耦合动力机制培育
源源不断的动力供给,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共建耦合效应持续发力的源头所在、根本所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动力机制培育,既是耦合效应提升的重要保证,也是促进扶贫开发由“输血”变“造血”直到“造好血”大转换的需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一个地方必须有产业,有劳动力,内外结合才能发展。”可见,要提高脱贫攻坚的准确性、针对性、高效性,必须坚持内源发展和外部支持相结合,着力构建多层次扶贫脱贫动力机制。
一是自我发动机制。这就要求必须提升并把握脱贫攻坚机遇和外围惠农利贫政策的统筹能力,树立脱贫攻坚就是发展的机遇意识,正确看待脱贫攻坚带来的发展机遇,明确在落实中央、省(自治区)扶贫政策举措的过程中可能创造出实实在在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动能。因此,对贫困地区来说,不但要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定位,作为民生工程来落实,更要作为全面工作来谋划,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随着脱贫攻坚行动的深入推进,一些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将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要充分利用好外围惠农政策,如国家经济转型升级而衍生的新发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定位,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减少因人为而导致的扶贫开发资源分配不平等的问题,而应因势利导,使之转变为地方发展、脱贫致富的机会。
二是内源推动机制。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从个体层面来看,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注重贫困群众人力资本的提升,参与能力的提升。贫困群众自身发展和发展能力的提升,取决于贫困主体的参与能力、参与程度和参与权利。要在确保贫困主体自愿参与的基础上,建立能够便利参与的渠道。从机制层面来看,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构建激发贫困内部原动力的多元动力机制。“贫困问题深深植根于制度构建之中,特别是深植于制度内部的经济和政治权利的分配之中。”[9]要让贫困地区与贫困群众从他救变为自救,获得长期的可自我维持的发展能力,必须着力构建内部管理约束及激励机制、扶贫脱贫效率提升机制、贫困治理方式完善推动机制“三位一体”的内源推动机制,为其提供强大的内源动力保障。正如有观点认为:“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制度环境,构建贫困地区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创新机制和发展机制,才能使贫困地区重新焕发生机”。[10]
三是借助外力机制。脱贫攻坚不仅仅是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事,也是全社会的大事,因此需要廣泛而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如何进一步引导、整合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扶贫开发,不断将扶贫引向深入,是今后我国扶贫开发工作面临的重要议题。”[11]在这一点上,国家必须在宏观上创设条件,建立和完善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机制,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沉,促进帮扶资源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流动,实现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12]对于贫困地区和贫困户来说,必须抓住机会,提高“借鸡下蛋”的能力,善于运用外力拉动地方发展,通过外部支持,拓宽扶贫资金来源的多样性及保障资金投入的充足性,克服自我发展要素短缺、能力不足的“贫困陷阱”,不断提高自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走上自我“发展阶梯”。
(三)加强耦合技术支持建设
工欲善必先利其器。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效应,同样离不开先进科学技术的支持。无论是党的建设还是脱贫攻坚,互联网都可以大有作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对实施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作出了战略部署,这就为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的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让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时指出:“可以发挥互联网在助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让更多困难群众用上互联网,让农产品通过互联网走出乡村,让山沟里的孩子也能接受优质教育。”[13]贵州省推进“大扶贫”与“大数据”两大战略行动深度融合的实践表明,加强党的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的技术支撑,可以实现对贫困人口的精细化管理、对扶贫资源的精确化配置、对贫困户的精准化扶持,为公平、公正决策与实施奠定科学基础和政治基础,有效解决“怎么扶”技术路线落地问题。因此,要依托现代科技信息手段,通过技术创新,不断增强两者耦合的科技含量。
一是要借力“互联网+”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将“互联网+”的新理念融入党建工作,运用“大数据”思维,加强对党建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管理,着力构建以党建工作动态管理系统为核心,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特别是贫困户的信息系统、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管理系统、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等扶贫脱贫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管理为支撑的大数据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市、镇、社区和村党群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各级服务中心推进脱贫攻坚行动,确保协调职能、管理职能、便民职能上网,实现网上虚拟对接、网下实体服务无缝对接。着力打造报纸、电视、微信、网站“四位一体”党建扶贫宣传平台,加强脱贫攻坚政策解读、实践经验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为推进脱贫攻坚提供全方位的正能量舆论支持。
二是要加大“互联网+”扶贫脱贫力度。通过加大农村电商人才的培训,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互联网+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发展后发赶超的重要抓手意识,激活贫困群众“网创”欲求;通过帮助网上销售、推动远程就业、提高支出效益、拉动相关产业等渠道,引导贫困群众搭乘互联网快车增收。基于大数据技术,建立“脱贫攻坚”云系统、“民情管理”系统,建立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的扶贫脱贫大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技术创新,提升脱贫攻坚的精准度,实现脱贫攻坚的大数据信息化动态管理;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贫困村全覆盖,着力推进“筑强攻坚·堡垒助推脱贫圆梦”“党旗领航·电商扶贫”等行动,提高农村信息化建设水平。
三是要提升贫困治理技术操作水平。依托互联网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实现扶贫脱贫目标,这是利用互联网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技术支持系统的一体两面,两者互为依托,农村基层党组织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为脱贫攻坚信息化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领导保障,脱贫攻坚信息化发展则为党的建设信息化发展增强了时代内容。只有两者协调发展,互为补充,形成技术支撑合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效应的提升才能更显著,而这两者发挥作用的纽带就是贫困治理的技术。因此,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耦合,还需要提升贫困治理技术。这包括了贫困治理的治理能力提升、组织制度变革、机会创造共享、绩效评估改进等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实践技能。当然,对于贫困治理的具体行动方案和操作指南,还需要加以规范化、制度化与科学化。
(四)加强耦合保障体系建设
可肯定地说,经过多年探索,中国特色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为我国取得举世瞩目的扶贫开发成就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应看到,一直以来我国扶贫工作仍存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体制机制相互封闭,扶贫开发缺乏整体联动效应,扶贫资源精准落地缺乏系统性机制保障等问题。在2015年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目前我国“精准扶贫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扶贫开发责任还没有完全落到实处、扶贫合力还没有形成、扶贫资金投入还不能满足需要。”因此,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与脱贫攻坚的耦合效应,还需要构建科学的保障体系。
一是组织领导保障。重视党对脱贫攻坚的领导,是习近平扶贫开发思想重要内容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多种场合反复强调:扶贫开发,要给钱给物,更要建个好支部,要把扶贫开发同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这要求必须把选好建强基层党组织作为脱贫攻坚的“牛鼻子”,要配强班子,建强队伍,打造脱贫攻坚的引擎;要强化党的建设功能创新载体,搭建脱贫攻坚的生产服务、金融服务、兜底服务等服务平台;要发挥好党员示范引领、带头立志、带头致富、带头帮扶作用,激发脱贫攻坚内生动力。要高度重视做好教育、引导群众工作,防止出现脱贫攻坚“热在上头,冷在群众”和“干部急,群众看”的现象,坚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使之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增强对脱贫攻坚政策的认可;加强对软弱涣散组织的整顿,高度重视对贫困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投入,确保基层党组织正常运转和村干部报酬合理增长。强化干部驻村帮扶、定点扶贫、区域协作扶贫等统筹协调工作,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管。
二是政策投入保障。要不断完善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细化脱贫攻坚系列政策措施,出台更加符合贫困地区实际、更有利于贫困地区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別是要不断完善金融、人才、生态保护、用地、财政投入等各方面配套政策。比如,在金融政策上,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等多种形式的资金注入扶贫工作,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等信贷支农模式,不断扩大金融供给能力;积极探索和推广“低碳扶贫”新机制、“银证合作”模式、不同类型金融机构联合扶贫机制,加强基础金融服务、电子化服务,着力发挥金融的政策合力。着力发挥好政策的杠杆作用,挖掘市场资源和社会资源,激活各方面潜能,形成“要素洼地”和集成投入。加快构建精准多元、合理有效的财政扶贫治理体系机制,着力优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计;加强财政资源的多层次立体式整合,着力破除财政政策的碎片化、扶贫资金的部门化,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推进“廉洁阳光扶贫”。
三是制度供给保障。以完善地方扶贫开发制度体系为核心,进一步提升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农村公共基本服务均等化等方面的贫困治理能力;着力完善依法治贫机制,加快和完善扶贫脱贫的法律体系建设,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水平,确保脱贫攻坚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创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贫困机制,强化脱贫攻坚责任的社会约束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强化“消除贫困——全社会共同责任”意识,建立共同参与、共同负责、多元主体协同推进贫困治理新格局;完善和制定扶贫开发治理能力衡量评价标准体系,强化第三方评估力度,不断完善贫困退出机制;加强地方扶贫开发品牌化建设,特别是党建扶贫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带动各项扶贫行动创新;建构多维监督机制,强化脱贫攻坚中的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考核问责的运行监督,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不断提高脱贫攻坚的精准性与时效性。通过改革不适应扶贫开发工作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确保各项制度供给及时,满足脱贫攻坚的制度需求,进而使脱贫攻坚的制度优势转为贫困治理乃至国家治理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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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秀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