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小型普通客车与自行车碰撞案例分析
摘 要:随着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道路交通事故日益严重,已成为严重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题。本文分写了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中小型普通客车与自行车碰撞典型案例。
关键词:事故鉴定;机动车;非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旅客和货物的运输量增多,特别是随着机动车拥有量的扩大,道路交通事故日益严重,已成为和平时期严重威胁人类生命财产安全的社会问題。在一般司法实践中,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车辆鉴定主要出现在两种情况下,即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于涉案机动车进行检测及鉴定,以确定涉案车辆机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二在发生较为轻微的交通事故时,可能会对涉事的非机动车进行鉴定,以确定其在重量或速度等因素上是否已经构成机动车的标准。下面将介绍一个典型的案例分析和鉴定过程、鉴定结论。
1 案例基本情况
在某国道某村口北侧,王某驾驶客车行驶至事故地点时,与洪某驾驶的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车损,洪某受伤。
事故鉴定人员在事故车辆停车场对事故车辆车损状况进行了检视。选取相关鉴定材料,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关资料、运用运动学、动力学原理等完成委托的鉴定事项。
1.1 客车基本情况
(1)前号牌,中心左15cm至中心右22cm、离地高45~59cm向后弯折变形、附撞痕;
(2)前保险杠,中心右8~40cm、离地高41~57cm局部破损、向后变形、附撞痕;中心右23~70cm附水平撞刮痕;
(3)右前组合灯,中心右43~70cm、离地高69~82cm附撞擦痕;
(4)机舱盖,中心至中心左5cm、离地高81~83cm附撞痕;中心右37~53cm、前轴前14~41cm、离地高81~95cm附擦灰痕、局部附刮痕;
(5)前风窗玻璃,以中心右54cm、前轴后72cm、离地高145cm为中心网状破损;
(6)制动及转向装置齐全、有效;
(7)照明及信号装置齐全;
(8)车辆识别代号(VIN):LZWADAGA9C4299219。
长×宽:430.5×168cm;
轴距:272cm;
前悬:68cm;
整备质量:1260kg;
司乘:1人。
1.2 自行车基本情况
(1)前轮与前叉连接处脱开;前叉右臂,离地高41~56cm附撞痕;
(2)车把右端,离地高102~107cm附撞痕;
(3)前斜梁右侧、离地高37~44cm向左弯折变形;
(4)横梁右侧,离地高72~75cm向左弯折变形、附撞痕;
(5)链盒及脚踏板右臂,离地高30~45cm向左弯折变形、附撞痕;
(6)后货架右侧紧固勾,离地高58~60cm附撞刮痕;
(7)前轮无制动装置,后轮制动装置齐全,因车损、其效能无法检测;
(8)转向装置齐全,车把转动灵活、有效。
把高/宽:92/48cm;
轴距:117cm;
轮径:68cm;
座高:92cm。
2 事故鉴定分析说明
2.1 碰撞接触部位
依据车辆检视,客车前号牌向后弯折变形(附撞痕)、前保险杠局部裂损(向后变形、附撞痕)、右前组合灯附撞擦痕、机舱盖附撞痕及撞刮痕部位与自行车前叉右臂附撞痕、前斜梁右侧向左弯折变形、横梁右侧向左弯折变形(附撞痕)、链盒及脚踏板右臂向左弯折变形(附撞痕)、后货架右侧紧固勾附撞刮痕、车把右端附撞痕部位离地高度对应,痕迹形态相符,可确定客车前部与自行车右侧为两车碰撞接触部位。
客车机舱盖附擦灰痕、前风窗玻璃网状破损部位应为与人体碰撞接触所致。上述碰撞痕迹均可以形成。
2.2 两车行驶方向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事故后客车头南偏西尾北偏东方向停位于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客车后方路面留有其由北向南偏西方向的制动印痕,由于客车与自行车质量相差悬殊,碰撞对客车方向影响不大,可确定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事故时向南偏西方向行驶。依据两车碰撞接触部位及变形方向和客车行驶方向,可确定事故时自行车由东向西运动。
2.3 碰撞地点
在《事故分析图》上,将客车沿其运动轨迹后移L,其与自行车碰撞接触部位的地面投影即为碰撞地点。图解,碰撞地点位于南行机非分道线西约0.35m、客车右后轮北约965m处。
2.4 两车速度
2.5 自行车推骑行
自行车推行时相当于行人步行速度,速度通常为5~7km/h。依据自行车车速计算结果显示,其碰撞瞬间行驶速度远大于其推行速度,可确定事故时自行车处于骑行状态。
3 事故形态鉴定结论
客车在南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路口,遇由东向西处于骑行运动状态的自行车,在向南偏西方向制动过程中,其前部与自行车右侧及行人发生碰撞接触。碰撞后客车向南偏西方向行驶至南行非机动车道停位处,自行车向右翻倒、向南偏西滑移至道路西边缘停位处。客车制动及转向装置齐全、有效;照明及信号装置齐全。自行车前轮无制动装置,后轮制动装置齐全,因车损、其效能无法检测;转向装置齐全,车把转动灵活有效。客车前部与自行车右侧为两车碰撞接触部位,碰撞痕迹可以形成。客车由北向南行驶、事故时向南偏西方向行驶。事故时自行车由东向西运动。碰撞地点位于南行机非分道线西约0.35、客车右后轮北约9.65处。客车制动印痕起点速度约为63,自行车碰撞瞬间行驶速度约为11。事故时自行车处于骑行状态。客车在南行车道由北向南行驶至事故路口,遇由东向西处于骑行运动状态的自行车,在向南偏西方向制动过程中,其前部与自行车右侧及行人发生碰撞接触。碰撞后客车向南偏西方向行驶至南行非机动车道停位处,自行车向右翻倒、向南偏西滑移至道路西边缘停位处。
综上所述,道路交通事故鉴定涉及事故现场勘查、复原、计算等一系列工作,需要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类型的不同,选择的鉴定参数、方法、路径不同。
参考文献:
[1]邱洪,张朝旭.基于多因素分析的驾驶员路径选择二项Logit模型[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9,21(06):1-5.
[2]张喆,代雪晶.视频图像在实际交通肇事案件领域中的应用[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18(04):21-22.
[3]耿炎,赵锦鹏.关于机动车制动性能检测相关问题的探讨[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6,18(04):18-20.
[4]柏德智,胡岩.交通事故认定浅析[J].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7(03):35-36.
课题来源: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校级应用课题,项目编号:lnccjyky201916,项目名称:智能交通背景下道路交通事故鉴定系统设计与研究
作者简介:金艳秋(1983— ),女,辽宁凌源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汽车检测与维修、教学能力与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