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学
土地与土地上的空间和物体所构成的综合体就是景观。景观设计是一种自觉的、有计划的艺术创造实践活动。自然美学与生态美学原则是景观规划与设计的最高美学准则,是衡量一座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明程度等方面的重要标志之一。具有社会性、历史性、文化性、生态性及科技性;具有特色鲜明、渗透性强的空间特质,是自然生态系统与人工建设系统交融的城市公共开敞空间。
人們最早注意到的景观是城市本身,景观的视野随后从城市扩展到乡村,使乡村也成为景观。新贵族们想用理想城市的模式来组织和统领理想的乡村风景,实现一种社会的、经济的和政治的新秩序。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在欧洲和美国各大城市,城市环境极度恶化。城市作为文明与高雅的形象被彻底毁坏,相反成为丑陋的和恐怖的场所,而自然原野与田园成为逃避的场所。因此,作为审美对象的景观也从欣赏和赞美城市,转向爱恋和保护田园。因此才有以Olmsted为代表的景观设计师(Landscape Architect而非Gardener)的出现,和景观设计学(Landscape Architecture而非Gardening)。
景观作为人在其中生活的地方,把具体的人与具体的场所联系在一起。景观是由场所构成的,而场所的结构又是通过景观来表达。对场所性的理解首先必须从场所的物理属性,主体人与场所的内一外关系,以及人在场所中的活动,无所不在的时间,四个方面来认识.这四个方面构成景观作为体验场所的密不可分的整体。
科学地、合理地、艺术地环境景观设计是平衡生态系统、改善城市环境、创造区域文化特色、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期专题中的文章分别从城市公共绿地空间、绿色校园景观、工业景观改造等不同角度和层面对城市景观设计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