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思考与实践
何丽丽
中图分类号:F27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9)3-117-02
摘 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环集团纪委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三不腐”机制重要思想,着力在高悬惩腐之剑、扎紧制度之笼、筑牢思想之堤上下功夫,扎实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企业改革发展和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键词 三不腐 形成脉路 探索实践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环集团”)是中管企业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大型控股子集团,2011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01296.HK)。
党的十八大以来,科环集团纪委坚持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总书记构建“三不腐”机制重要思想的形成脉络
作为一个系统性施政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先后六次对“三不腐”机制作出重要指示。
2013年1月,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总书记还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这是总书记首次对“三不腐”机制作出公开的完整论述。
2015年1月,总书记在五次全会上强调,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
2016年1月,总书记在六次全会上指出,不敢腐的震慑作用充分发挥,不能腐、不想腐的效应初步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2017年1月,总书记在七次全会上强调,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2018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上指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2019年1月,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再次强调,要深化标本兼治,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综上看出,党中央从以治标为主,为治本赢得时间;到坚持治标不松劲,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再到夯实治本基础,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见证了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来之不易,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成绩。我们只要按照党中央的指引,坚持标本兼治,坚定推进“三不腐”建设,一定能够迎来海晏河清的那一天。
二、科环集团纪委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的探索实践
(一)高悬惩腐之“剑”,形成强力震慑,扎实推进“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建设
1.强化高压态势。紧盯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继续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加大初步核实和纪律审查力度,坚决削减违纪违规问题存量,遏制违纪违规问题增量。积极与中央巡视组、地方纪委监委以及司法机关的密切协作,查处重点违法案件,形成有力震慑。
2.强化直查直办。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件,由科环集团纪委进行直接调查,提升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优先办理实名举报件,向实名举报人当面反馈调查结果并签字背书。
3.强化线索管理。制定《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管理办法》和《问题线索处置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科学管理和规范处置。拓宽信息收集渠道,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受理机制,鼓励实名举报。收到或发现涉及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检监察组报告。
4.强化警示教育。召开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深层次原因,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示广大党员干部从案件中吸取教训、高度警醒。建立“聆听一场警示宣讲、参观一次警示基地、观看一部警示廉片、阅读一册警示读本、撰写一篇警示体会等“五个一”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筑牢纪法“两道防线”,提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
5.强化挺纪在前。对小错小节“零容忍”,对问题线索“零積压”,采取提醒谈话、警示谈话等方式督促整改,做到有苗头就提醒、有倾向就纠正、有反映就处置,做到抓早抓小,有效阻断违纪进程。建立“一案三查”机制,因失察失教失管导致党员干部发生违纪问题的,不仅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追究所在单位的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第一种形态”落实。
(二)扎紧制度之“笼”,铲除腐败土壤,扎实推进“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建设
1.强化主体责任。建立“一建立、五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度。建立与党委的沟通协调机制,经常与党委书记就企业作风建设、廉洁风险、问题线索等交换意见,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做到“四个亲自”。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准确把握企业政治生态情况,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等状况。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促推动各级党委为纪检监察人员配备、薪酬待遇、干部交流使用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
2.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规章制度,协助党委修订出台《科环集团规章制度汇编》,完善工作流程和职责权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制约权力运行,做到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审批、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科学分权、相互制约。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防范廉政风险。
3.强化风险防控。组织各单位对照主要业务板块和关键领域工作流程,深入查找在思想道德、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制度流程、外部环境等方面的廉洁从业风险点,对权力内容和制度建设现状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到的风险点按照发生概率和影响程度,科学界定等级,实行三级管理,并逐一登记汇总,并制定防控措施。
4.强化监督检查。组织各级纪委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小金库治理、违规购置高档白酒、工程建设、市场营销、招投标管理等廉政风险易发、高发点开展监督检查。召开监督检查座谈会,邀请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领导莅会指导工作,总结交流做法经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企深度融合。
5.强化廉政画像。每年度组织基层单位纪委书记不遮丑、不护短,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委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廉政画像”,强化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科环集团纪委通过“画像”内容,全面掌握基层单位政治生态,并有针对性地与基层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指出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三)筑牢思想之“堤”,增强拒腐定力,扎实推进“不想腐”的自律机制建设
1.强化政治素养。举办“落实六个起来、提升履职能力”党员干部培训班、“科环杯”党建党廉知识竞赛等,邀请上级组织人事、党建、纪检监察、巡视等有关党建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并作专题辅导讲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党的新征程中展示新形象、实现新作为。将党风廉政建设、党内法规列为科环集团领导干部培训及新员工入职培训的必修课。在大连高级经理学院和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举办“领导干部政治素质提升培训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民主生活会的指導和监督,确保民主生活会环节不减少、程序不走样、制度不变通、质量有保证,真正实现有辣味、不变味。
2.强化任前体检。建立“四位一体”党员干部任前廉政体检制度。严格任前廉政考察,通过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征求意见等考察方式,深入分析、鉴别清楚干部在政治忠诚、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表现。严格任前廉政审核,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表扬”。严格任前廉政考试,对拟提任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成绩低于85分不予提拔。严格任前廉政谈话,对新提任党员干部进行任前谈话,要求其做“政治上的清醒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工作上的带头人”。
3.强化九廉教育。专家学者“讲”廉,邀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北京市检察院、上级纪检监察部等领导多次赴科环集团宣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知识竞赛“促”廉,举办党建党廉知识竞赛,实现以赛促学,以学促廉。教育月“宣”廉,将每年的9月和10月定为科环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月,坚持每年一主题,持续深化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重要节日“明”廉,每逢传统节日前夕,专门印发廉洁过节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做到“十五个严禁”和“四个一律不得”。新媒体“送”廉,聚焦关键节点和重要事件发送科环廉政手机报及微信推文。填报档案“建”廉,每年组织党员干部填报《廉洁从业档案》,各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进行签字审核把关。抓早抓先“育”廉,坚持对新提任职干部和新入职员工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关键岗位“诺”廉,组织各级新任职高、中层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案例宣讲“警”廉,组织各级纪委第一时间宣讲上级纪检监察组转发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等违纪通报,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
4.强化激励约束。制定《科环集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思想的实施办法(试行)》,对干部的失误错误进行综合分析,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制定“七看”标准,正确划分容错界限,即:一看初衷,是出以公心还是源于私利;二看节点,是在党章党规党纪尚未明令禁止前实施,还是明令禁止后有令不行;三看方向,是符合中央、国家能源集团和科环集团决策部署,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看程序,是履行程序还是破坏规则;五看缘由,是无心过失还是有心之过;六看后果,是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还是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危害;七看处置,是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消除影响,还是掩盖过失。健全受处分人员教育帮扶制度,促进受处分党员干部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振奋精神,扬帆启航。
参考文献:
[1] 理轩.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标本兼治夺取压倒性胜利[J].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18(10).
[2] 张效廉.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J].奋斗杂志,2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