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影响与对策
马莹
摘要:市场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税收体制也在积极创新,适应当前国家发展趋势,满足发展需求。建筑企业是我国企业组成的重要元素,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经济管理机制,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适应营改增的改革要求,帮助企业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规范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促进企业结构调整。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营改增”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设计企业 重复纳税 创新发展 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426.92;F812.42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正式面向全国推广,“营改增”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含房地产、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等,自此国家不再征收营业税。在此基础上,政府针对“营改增”提出保障推行措施。随着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再是单纯设计服务行业模式,而扩展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建筑设计行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其中包含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下,建筑设计企业会面临一定的发展风险,对于这方面必须明确营改增对企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及时提出适当的应对措施,合理控制发展风险,扩大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有利影响,促进建筑设计企业自身发展,帮助建筑设计企业获取更理想的发展收益。
1 “营改增”背景分析
“营改增”主要是将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比如建筑设计企业以前缴纳营业税,将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之后,征税方式获得全新调整。“营改增”背景下,税率出现很大变化,税制改革的原因很多,营业税在市场不断发展进步下逐渐显露出弊端,不利于市场经济转型,转变为增值税之后,科学解决营业税带来的问题。首先我国营改增之前,税制体系存在一些弊端,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税种。营业税更适合服务行业而增值税更适合制造行业,都属于我国税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实际征税期间,相互照应与协调,帮助维护税务体系的平衡。随着经济体制的优化,两种税种之间出现失衡,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税负失衡的环境下,服务业与制造业税负开始出现差异,各种矛盾不断凸显出来。其次是之前实行的税务体制对服务行业发展产生一些限制条件,尤其是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能得到相应抵扣,建筑企业外购能力降低,基本都是采取自行提供的方式。服务生产逐渐朝着内部化转变,第三产业的兴起,并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产业结构不够科学,需要采取营改增的方式,调整采购、劳务之间的不均衡问题,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最后是国际惯例出口零税率,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条件下,增值税征收国家非常多,至少170多個国家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覆盖范围十分广泛。但是我国一些行业适用营业税,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权利,增加了该行业发展的压力,世界经济发展中优势不够明显。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要求不断延伸增值税征税范围,采取营改增的方式,调整我国税收结构,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与国家发展真正接轨。
2 “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影响
2.1“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税负的影响
税收政策调整之前,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营业额为基础缴纳相应的税负,同时具体的工程施工项目中,对于所需要的建筑材料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等,必须缴纳对应的增值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在建筑设计企业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可抵扣项非常少,企业税负压力非常大。“营改增”实施之后,企业根据税收要求,结合11%税收比率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企业税负缴纳模式得到调整,并且在建筑材料采购以及建筑设备租赁等角度,都属于可取得进项税范畴可以抵扣,建筑设计企业可抵扣项增加,税负状况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重复征税现象。
2.2“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受到“营改增”的影响,资产总额出现明显变化。增值税本身属于价外税,“营改增”之后将企业需要的原材料采购以及建筑机械租赁等归纳到进项税中,可抵扣项增多,资产总额相比较税收体制改革之间降低很多,当然资产负债率随之上升。企业的收入以及获取的利润也出现一定的变化。“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中的一些材料不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相比较之前多缴纳增值税,所以利润总额出现下降趋势。当然“营改增”对企业的现金流也产生明显影响。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质保金与垫资款需要扣除,工程款其自身支付比例主要为80%-90%之间,必须工程施工竣工之后予以支付。建筑工程行业的特点在于,投资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一些大项目工程完成竣工时间需要3年或者5年,所以工程款支付时间较长,增值税的缴纳要求必须当期,企业从现金流量中支出增值税,因此企业现金流受到“营改增”的影响,会出现资金紧张情况。
2.3“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建筑设计企业对市场发展以及经济进步的影响非常重要,企业属性呈现多样性特点,结合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加上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建筑周期较长,涉及非常多的工程物资,同时也要应用各种类型的机器设备,这些都属于总资产支出。“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中材料的采购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都属于可取得进项税范畴可以抵扣,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减少了运营成本,并且提升资金使用率与现金流量的周转率。“营改增”其全面实施,从很多方面提升了管理消耗费用,这也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必须改变一些经营管理理念,在一些业务外包和单位自行完成之间做比较,选择对效益最有力的方式,这样才能防止管理费用消耗的增长。
3 “营改增”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对策
3.1企业建立相应“营改增”的管理机制
企业建立与“营改增”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必须提高对供应商的选择要求,供应商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企业要求的商品期间,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企业才能执行进项税抵扣。尽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低,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应的就小,因此小规模供应商对于企业来讲并不属于科学的选择。
第二,建筑企业需要注意,一定要结合进项来源为基础,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手段展开管理。建筑设计企业中,大量的外购原材料,建筑劳动力等在总成本中占非常高的比例,企业必须加强这两项的管理,尤其是进项税票方面,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保证管理质量。企业经营期间包含承包以及采购等经济行为,对于这些经济行为一定要仔细审查相关合同,详细掌握支付流程与税费凭证,千万不能没有标准的进行采购支付。企业进行转包或者分包过程中,必须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承担者进行明确。
第三,建筑设计企业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财务管理制度需要详细完善与调整,结合增值税纳税要求以及税收体制的规定,保证财务报表的编制详细与核算准确,不断提升财务核算能力,科学管理增值税发票,提高资金管理力度,强化财务监督与控制手段,不断降低“营改增”为建筑设计企业带来的税負压力。
3.2积极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之后,帮助建筑设计企业很好地提升了业务管理水平。企业为了适应税收体制的改革,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理念,加上对企业财务的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资本节约能力,帮助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当前建筑行业发展中,很多企业本身经营资质缺失,加上平时管理过于疏松,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有待提升。企业积极响应“营改增”的号召,不断改革调整企业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做好充足准备。企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强化财务管理手段,同时时刻监督与管理现金流量的健康运转。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还需要不断接受专业培训,改变“营改增”之前的缴税核算手段,调整“营改增”之后的缴税核算模式,做好充足的“营改增”准备工作,保证增值税中进项税额以及销项税额等核算准确。企业还要加深对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了解国家对于增值税管理的措施,并且“营改增”之后对企业的要求等,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方面,必须保证发票使用的规范以及管理得当,按时申报纳税,做好扣税与报税工作。
4 建筑设计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4.1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
自从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设计企业不断调整纳交税管理制度,借助“营改增”的帮助,延伸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核算,加长抵扣项链条,很好的消除企业之前存在的重复纳税现象。建筑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期间,因为建筑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需要多层级交税,出现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之后,减少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增强了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同时无形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新鲜的经营活力,帮助企业更细致的处理财务管理问题,优化财务管理体制,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节省更多的企业资本成本,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4.2促进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设计企业的纳税负担降低,实施发票抵扣的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发票这一纽带,与卖方形成产业链条,组成买卖整体,上下游产业必须沟通更紧密,相互扶持发展。当然在这个发展整体中,不管是其中任何一个发展环节存在少交税或者漏税等现象,都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无形中产生相互制约的力量,环环相扣。由此可见,“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将建筑业上下游产业全部囊括在一个税收整体中,形成利益制约与推动的模式,彼此相互制约的同时,又可以进行交叉管理,规范建筑企业与相关行业的发展模式,保证建筑行业可以更健康与稳定的发展。
4.3规范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能够起到约束作用,帮助企业市场发展公平公正。建筑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出现很大变化,尤其是其中的进项税额抵扣以及税款支付,更是备受税务监管部门的重视。税务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营改增”之后的变化与发展,对企业提出管理要求,要求其定期将工程单位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总包、分包单位资料上交备案,严格审核资料。与此同时,“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单位因为增值税在专用发票的获得必须经过网络系统认证,这样一来帮助建筑企业更好的规范发票管理,提升发票管理的有效性,很好的避免虚假发票问题的出现。当然“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还体现在业主行为与施工单位管理等方面,施工经营行为更规范,建筑市场发展更整洁与稳定,为企业市场发展秩序的维护做出贡献。
积极调整传统的纳税意识,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建筑设计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要对财务人员综合能力进行培训与提升,核算系统不断强化。营业税与增值税属于差别鲜明的税种,税费计算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必须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掌握“营改增”计税要求,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全面了解“营改增”的详细内容之后,在平时的税费核算管理上不断贯彻落实。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增设相对应的增值税管理部门,并且建设完善全面的规章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当然还要细化“营改增”相关的各项核算内容,保证企业收入核算与成本核算的科学合理,结合这种细化的方式,进一步减少企业的消耗,节约更多管理成本,同时提升核算质量,减轻税负压力的同时,为企业长期发展寻找更适合的方向。通过对企业行为的规范,纳税意识的改变以及会计制度的完善,达到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目的。
4.4提升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
增值税属于对产品制作以及经营期间产生的增加值征收的税费类型,对于建筑设计企业来讲增加值多数属于人工劳务作业方面,这种类型的增加值其投入产出比重并不是很高。建筑行业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已经不适用,当前也在不断转变发展方式,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种科学技术不断运用到建筑行业中,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建筑企业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进行提升,为建筑企业的创新发现进行推动。比如说正常的住宅建筑中,其中的产品建筑期间,在“营改增”之前很多构件都需要缴纳营业税,加上重复征税现象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但是“营改增”的实施,扩大了可抵扣项范围,很多构件缴纳税费降低,科学的改观了传统管理下的问题。
4.5促进建筑设计企业结构调整
建筑设計企业为了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结合营改增要求,不断进行经营结构调整。尤其是在“十二五”的发展环境下,企业健康发展成为重要课题,如果处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条件下,服务生产内部化更加严重,阻碍企业结构调整。重复征税与税负压力等都分散了企业发展动力。“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重复征税现象得到改善,注重在专业化方面加大发展与投入力度,企业发展遇到更多机遇,房屋建设、设计以及混凝土等专业公司应运而生,企业进入到更理想的发展循环中。
企业结构调整还包含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制定科学的应对方案。“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税务机构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企业需要制定适当的应对方案,做好迎接“营改增”的准备工作,积极从企业实际发展出发,为企业税收调整做好保障。增值税具体管理中基础条件出现变化,对于这类问题,需要企业及时调整内部税务管理结构,选择适当的内部税务人员,还要购置相关设备。对税收政策落实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发展与原有体制,做好纳税时间、期限以及地点等相关的认定工作,积极采纳各部门提出的建议,科学指导“营改增”工作的落实。
综上所述,“营改增”是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营改增”背景下建筑设计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内部结构,建立专门的“营改增”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纳税体制,同时还需要正确认识“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影响与意义,提高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力度,“营改增”帮助建筑设计企业维护正常的发展秩序,为建筑设计企业后期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鑫.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J].山西建筑,2018,44(2):221- 223.
[2] 王岩,陈嘉栋.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策略浅析[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7,17(12):88- 89.
[3] 李晓霞.“营改增”的实施对勘察设计单位税收及会计工作的影响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7(36):79- 80.
[4] 吴翠霞,谢凤.“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处理方式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50):165- 166.
[5] 黄锦花.“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山西农经,2017(23):121,123.
摘要:市场体制改革背景下,我国税收体制也在积极创新,适应当前国家发展趋势,满足发展需求。建筑企业是我国企业组成的重要元素,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背景下,建筑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经济管理机制,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适应营改增的改革要求,帮助企业从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规范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提升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促进企业结构调整。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营改增”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发展。
关键词:营改增 建筑设计企业 重复纳税 创新发展 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426.92;F812.42 文献标识码:A
2016年5月1日“营改增”正式面向全国推广,“营改增”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含房地产、建筑业以及服务业等,自此国家不再征收营业税。在此基础上,政府针对“营改增”提出保障推行措施。随着建设部明确将EPC总承包模式作为一种主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予以政策推广,建筑设计单位的业务范围不再是单纯设计服务行业模式,而扩展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建筑设计行业受到营改增的影响,其中包含积极与消极两方面。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下,建筑设计企业会面临一定的发展风险,对于这方面必须明确营改增对企业会产生哪些影响,及时提出适当的应对措施,合理控制发展风险,扩大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有利影响,促进建筑设计企业自身发展,帮助建筑设计企业获取更理想的发展收益。
1 “营改增”背景分析
“营改增”主要是将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比如建筑设计企业以前缴纳营业税,将营业税改变为增值税之后,征税方式获得全新调整。“营改增”背景下,税率出现很大变化,税制改革的原因很多,营业税在市场不断发展进步下逐渐显露出弊端,不利于市场经济转型,转变为增值税之后,科学解决营业税带来的问题。首先我国营改增之前,税制体系存在一些弊端,营业税与增值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税种。营业税更适合服务行业而增值税更适合制造行业,都属于我国税务体系的重要组成。实际征税期间,相互照应与协调,帮助维护税务体系的平衡。随着经济体制的优化,两种税种之间出现失衡,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现象。税负失衡的环境下,服务业与制造业税负开始出现差异,各种矛盾不断凸显出来。其次是之前实行的税务体制对服务行业发展产生一些限制条件,尤其是营业税应税劳务不能得到相应抵扣,建筑企业外购能力降低,基本都是采取自行提供的方式。服务生产逐渐朝着内部化转变,第三产业的兴起,并不在增值税范围之内,产业结构不够科学,需要采取营改增的方式,调整采购、劳务之间的不均衡问题,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最后是国际惯例出口零税率,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条件下,增值税征收国家非常多,至少170多個国家征收增值税,增值税覆盖范围十分广泛。但是我国一些行业适用营业税,不能享受出口退税权利,增加了该行业发展的压力,世界经济发展中优势不够明显。新的经济发展形势下,要求不断延伸增值税征税范围,采取营改增的方式,调整我国税收结构,适应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要求,与国家发展真正接轨。
2 “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影响
2.1“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税负的影响
税收政策调整之前,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营业额为基础缴纳相应的税负,同时具体的工程施工项目中,对于所需要的建筑材料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等,必须缴纳对应的增值税,营业额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与营业税之间在建筑设计企业存在重复征税现象,可抵扣项非常少,企业税负压力非常大。“营改增”实施之后,企业根据税收要求,结合11%税收比率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企业税负缴纳模式得到调整,并且在建筑材料采购以及建筑设备租赁等角度,都属于可取得进项税范畴可以抵扣,建筑设计企业可抵扣项增加,税负状况得到改善,与此同时很大程度上抑制了重复征税现象。
2.2“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受到“营改增”的影响,资产总额出现明显变化。增值税本身属于价外税,“营改增”之后将企业需要的原材料采购以及建筑机械租赁等归纳到进项税中,可抵扣项增多,资产总额相比较税收体制改革之间降低很多,当然资产负债率随之上升。企业的收入以及获取的利润也出现一定的变化。“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中的一些材料不能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相比较之前多缴纳增值税,所以利润总额出现下降趋势。当然“营改增”对企业的现金流也产生明显影响。工程项目施工建设,质保金与垫资款需要扣除,工程款其自身支付比例主要为80%-90%之间,必须工程施工竣工之后予以支付。建筑工程行业的特点在于,投资大、工期长、涉及范围广等,一些大项目工程完成竣工时间需要3年或者5年,所以工程款支付时间较长,增值税的缴纳要求必须当期,企业从现金流量中支出增值税,因此企业现金流受到“营改增”的影响,会出现资金紧张情况。
2.3“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经营管理的影响
建筑设计企业对市场发展以及经济进步的影响非常重要,企业属性呈现多样性特点,结合服务企业与生产企业,加上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建筑周期较长,涉及非常多的工程物资,同时也要应用各种类型的机器设备,这些都属于总资产支出。“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中材料的采购以及机械设备的使用,都属于可取得进项税范畴可以抵扣,很大程度上帮助企业减少了运营成本,并且提升资金使用率与现金流量的周转率。“营改增”其全面实施,从很多方面提升了管理消耗费用,这也需要一定的适应过程,必须改变一些经营管理理念,在一些业务外包和单位自行完成之间做比较,选择对效益最有力的方式,这样才能防止管理费用消耗的增长。
3 “营改增”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对策
3.1企业建立相应“营改增”的管理机制
企业建立与“营改增”相对应的管理机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具体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企业必须提高对供应商的选择要求,供应商必须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企业要求的商品期间,需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企业才能执行进项税抵扣。尽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低,可抵扣进项税额相应的就小,因此小规模供应商对于企业来讲并不属于科学的选择。
第二,建筑企业需要注意,一定要结合进项来源为基础,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手段展开管理。建筑设计企业中,大量的外购原材料,建筑劳动力等在总成本中占非常高的比例,企业必须加强这两项的管理,尤其是进项税票方面,采取合同管理的方式,保证管理质量。企业经营期间包含承包以及采购等经济行为,对于这些经济行为一定要仔细审查相关合同,详细掌握支付流程与税费凭证,千万不能没有标准的进行采购支付。企业进行转包或者分包过程中,必须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主要承担者进行明确。
第三,建筑设计企业在“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财务管理制度需要详细完善与调整,结合增值税纳税要求以及税收体制的规定,保证财务报表的编制详细与核算准确,不断提升财务核算能力,科学管理增值税发票,提高资金管理力度,强化财务监督与控制手段,不断降低“营改增”为建筑设计企业带来的税負压力。
3.2积极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的全面实施之后,帮助建筑设计企业很好地提升了业务管理水平。企业为了适应税收体制的改革,及时调整财务管理理念,加上对企业财务的细化管理,提升企业资本节约能力,帮助企业降低能源消耗。当前建筑行业发展中,很多企业本身经营资质缺失,加上平时管理过于疏松,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素质有待提升。企业积极响应“营改增”的号召,不断改革调整企业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做好充足准备。企业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与控制,强化财务管理手段,同时时刻监督与管理现金流量的健康运转。在此基础上财务人员还需要不断接受专业培训,改变“营改增”之前的缴税核算手段,调整“营改增”之后的缴税核算模式,做好充足的“营改增”准备工作,保证增值税中进项税额以及销项税额等核算准确。企业还要加深对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了解国家对于增值税管理的措施,并且“营改增”之后对企业的要求等,尤其是增值税发票方面,必须保证发票使用的规范以及管理得当,按时申报纳税,做好扣税与报税工作。
4 建筑设计企业实施“营改增”的意义
4.1消除企业重复纳税,提高市场竞争力
自从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设计企业不断调整纳交税管理制度,借助“营改增”的帮助,延伸企业增值税的纳税核算,加长抵扣项链条,很好的消除企业之前存在的重复纳税现象。建筑企业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存期间,因为建筑企业自身的特殊性,需要多层级交税,出现重复征税问题。“营改增”之后,减少重复征税问题的出现,增强了企业在市场发展中的竞争优势,同时无形中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多新鲜的经营活力,帮助企业更细致的处理财务管理问题,优化财务管理体制,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节省更多的企业资本成本,为企业健康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4.2促进建筑业及其上下游产业的融合,促进行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实施“营改增”之后,建筑设计企业的纳税负担降低,实施发票抵扣的管理制度,企业通过发票这一纽带,与卖方形成产业链条,组成买卖整体,上下游产业必须沟通更紧密,相互扶持发展。当然在这个发展整体中,不管是其中任何一个发展环节存在少交税或者漏税等现象,都能够第一时间发现,无形中产生相互制约的力量,环环相扣。由此可见,“营改增”的全面实施,将建筑业上下游产业全部囊括在一个税收整体中,形成利益制约与推动的模式,彼此相互制约的同时,又可以进行交叉管理,规范建筑企业与相关行业的发展模式,保证建筑行业可以更健康与稳定的发展。
4.3规范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经营行为能够起到约束作用,帮助企业市场发展公平公正。建筑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全面实施“营改增”之后,企业的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结算出现很大变化,尤其是其中的进项税额抵扣以及税款支付,更是备受税务监管部门的重视。税务监管部门根据企业“营改增”之后的变化与发展,对企业提出管理要求,要求其定期将工程单位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总包、分包单位资料上交备案,严格审核资料。与此同时,“营改增”实施之后,建筑单位因为增值税在专用发票的获得必须经过网络系统认证,这样一来帮助建筑企业更好的规范发票管理,提升发票管理的有效性,很好的避免虚假发票问题的出现。当然“营改增”对于企业的影响还体现在业主行为与施工单位管理等方面,施工经营行为更规范,建筑市场发展更整洁与稳定,为企业市场发展秩序的维护做出贡献。
积极调整传统的纳税意识,完善会计管理制度。建筑设计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要对财务人员综合能力进行培训与提升,核算系统不断强化。营业税与增值税属于差别鲜明的税种,税费计算等方面都存在很大不同,必须要求财务人员及时掌握“营改增”计税要求,熟悉“营改增”相关政策,全面了解“营改增”的详细内容之后,在平时的税费核算管理上不断贯彻落实。根据企业发展现状,增设相对应的增值税管理部门,并且建设完善全面的规章制度与会计核算体系。当然还要细化“营改增”相关的各项核算内容,保证企业收入核算与成本核算的科学合理,结合这种细化的方式,进一步减少企业的消耗,节约更多管理成本,同时提升核算质量,减轻税负压力的同时,为企业长期发展寻找更适合的方向。通过对企业行为的规范,纳税意识的改变以及会计制度的完善,达到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的目的。
4.4提升建筑设计企业的技术进步、创新发展
增值税属于对产品制作以及经营期间产生的增加值征收的税费类型,对于建筑设计企业来讲增加值多数属于人工劳务作业方面,这种类型的增加值其投入产出比重并不是很高。建筑行业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发展模式已经不适用,当前也在不断转变发展方式,特别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各种科学技术不断运用到建筑行业中,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建筑企业应用先进技术的积极性进行提升,为建筑企业的创新发现进行推动。比如说正常的住宅建筑中,其中的产品建筑期间,在“营改增”之前很多构件都需要缴纳营业税,加上重复征税现象的存在,增加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但是“营改增”的实施,扩大了可抵扣项范围,很多构件缴纳税费降低,科学的改观了传统管理下的问题。
4.5促进建筑设计企业结构调整
建筑设計企业为了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必须结合营改增要求,不断进行经营结构调整。尤其是在“十二五”的发展环境下,企业健康发展成为重要课题,如果处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条件下,服务生产内部化更加严重,阻碍企业结构调整。重复征税与税负压力等都分散了企业发展动力。“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企业重复征税现象得到改善,注重在专业化方面加大发展与投入力度,企业发展遇到更多机遇,房屋建设、设计以及混凝土等专业公司应运而生,企业进入到更理想的发展循环中。
企业结构调整还包含对“营改增”带来的影响制定科学的应对方案。“营改增”全面实施之后,税务机构相应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章制度。企业需要制定适当的应对方案,做好迎接“营改增”的准备工作,积极从企业实际发展出发,为企业税收调整做好保障。增值税具体管理中基础条件出现变化,对于这类问题,需要企业及时调整内部税务管理结构,选择适当的内部税务人员,还要购置相关设备。对税收政策落实的问题,结合企业自身发展与原有体制,做好纳税时间、期限以及地点等相关的认定工作,积极采纳各部门提出的建议,科学指导“营改增”工作的落实。
综上所述,“营改增”是税收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营改增”背景下建筑设计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内部结构,建立专门的“营改增”管理机制,不断完善企业的纳税体制,同时还需要正确认识“营改增”对建筑设计企业的影响与意义,提高建筑设计企业财务管理力度,“营改增”帮助建筑设计企业维护正常的发展秩序,为建筑设计企业后期发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杨鑫.营改增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研究[J].山西建筑,2018,44(2):221- 223.
[2] 王岩,陈嘉栋.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水运工程造价管理策略浅析[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7,17(12):88- 89.
[3] 李晓霞.“营改增”的实施对勘察设计单位税收及会计工作的影响探析[J].中国集体经济,2017(36):79- 80.
[4] 吴翠霞,谢凤.“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与处理方式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7(50):165- 166.
[5] 黄锦花.“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研究[J].山西农经,2017(23):1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