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遵守祖制”评析
○蔡秉颀 樊立新
一
张居正主持内阁后,于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受到神宗召见。感激之余,张居 ?背?表示要“竭才尽忠”报效君恩。事后,在谢恩疏中他又申明自己的主张:“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制,不必纷纷更改。”张居正说的是肺腑之言,他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什么改革,想的只是振兴明朝,恢复太祖时的兴盛。他的“遵守祖制”的核心是加强中央集权,并全力为此奋斗。但张居正所处的时代与明初已有所不同,这就逼迫他制定出了顺应形势的多种措施,出现了改革的局面。如仔细分析这些改革措施,也不难发现种种脱胎于洪武年间的痕迹。
张居正承袭了开国初年的安邦治国之道,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整饬吏治、严惩贪墨。洪武九年(1376年)发生过“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发生过“郭桓案”。两案处理时虽然都有扩大化的错误,但主观上都是为了惩治贪墨,客观上也收到了澄清吏治的效果。张居正从中继承了整饬吏治的精神,但不抓典型案例,不以惩罚为目的。他从完善制度开始,制定了《考成法》。实际上这也是继承朱元璋的做法,因为朱元璋在抓案例的同时,也开创并建立了一些制度,例如建立十三道御史控制十三个行政区等。不过,朱元璋的这些制度与张居正的《考成法》相比就显得不那么周密和规范了。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上疏请行《考成法》。《考成法》规定以六科控制六部,这和明朝祖制没有什么不同,但《考成法》的精髓却是以内阁控制六科,这就是祖制的发展了。内阁初建时本是皇帝的秘书处,不负任何行政责任,当然更谈不上监察责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内阁权力也与日俱增,实际上已涉及到了对行政部门的管辖,不过明确以内阁控制六科,并写成条文的,《考成法》还应说是首创。《考成法》实施后,出现了“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的局面。这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起到了“课吏税、惩贪墨”的作用。张居正说过:“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他以为用人的问题解决了,就会取得经济效果。
2.丈量土地。早在开国初期,朱元璋就大力开展丈田活动,查出了大量的被大地主隐瞒的土地。他把丈量完的土地全部纳入鱼鳞册,做为以后纳税的根据。从朱元璋到朱翊钧,中间已间隔了十二个皇帝,当初受朱元璋抑制的地方豪强早已故态复萌。张居正抑制豪强仍从丈田入手。他知道此举必遭到官豪人家的反对,他是抱着“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决心进行的。经过三年努力,仅河南、山东、广东三省和北京所属八府就比前多查出70万顷土地。
3.一条鞭法。明代的“役”是根据人口摊派 模明初统计人口的黄册,就是为此?璧摹?这就直接威胁到那些少地、无地,但人口多的农民。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朱元璋时就注意到这是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洪武元年(1368年)曾实行过“均工夫”的措施,但缺乏具体落实的保证。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提出了“一条鞭法”,隆庆四年(1570年)江西巡抚周如平在江西全省推行,万历四年(1576年)张居正下令在湖广试行。经过不断实践和完善,才在万历九年(1581年)诏旨通行全国。“一条鞭法”的推行,使得那些丁多粮少的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使那些殷实的大户为国家多尽了一些义务。“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的名目和征收的手续,使官吏不易与豪强地主通同舞弊。
二
尽管朱元璋是一个能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封建帝王,但就他的全部施政措施来看并非无懈可击。就拿废丞相来说,虽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但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每天批文量之大,使朱元璋应接不暇,不得已才设置了形同秘书处的机构,后来演化成内阁。怎奈他的后代子孙有些人专于嬉乐,荒怠政事,事事依靠内阁。这就完全违背了朱元璋的初衷,同时也证明朱元璋当初废丞相的主张是主观武断的。他只看到了丞相专权的一个侧面,却没考虑到随着大明帝国的发展,难于处理的事务会越来越多,客观上需要一个承上启下的权力机构。由于形势多变,内阁的权力也就日渐上升。到了天顺元年(1457年),朱祁镇命李贤为吏部尚书,掌文渊阁事,这就开了内阁首辅的先例。但终明一朝内阁首辅全无任命,而是约定俗成的自然序班。
到了张居正时,首辅的实权已达到极点,这倒不是张居正有意违背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祖制,而是形势使然。首先是皇帝还小,国事百废待举,必须有一个深孚众望的人才能主持国政。再者,当时的内阁同僚无论资格还是能力都不能和他相比。数年之间,张居正政绩斐然,明朝大有中兴之势。张居正感到欣慰的是没有辜负了明朝先祖,但这毕竟违背了明朝不设丞相的祖制。张居正认为不如急流勇退,以终晚节。于是,在万历八年(1580年)三月上疏:“赐臣骸骨生还故乡,庶臣节得以终全。”皇帝下旨挽留,皇太后又传口谕给皇帝,“待辅尔至三十岁,再作商量”。张居正感激涕零,决定以身许国。张居正承担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万历初年的复苏实际是依仗着首辅集权。这就决定了一旦恢复中央集权的使命接近于完成,他自己就变成了封建集权政治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果不其然,张居正死后,被中官张诚诬劾,削籍抄没,子弟戍边。《考成法》废除,国家机构几近瘫痪。
张居正的失败有历史的必然性,也是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必然过程。这一切都不应看作是他个人的命运,而应看作是时代的悲剧。
责任编辑:倪金荣
一
张居正主持内阁后,于隆庆六年(1572年)六月十九日受到神宗召见。感激之余,张居 ?背?表示要“竭才尽忠”报效君恩。事后,在谢恩疏中他又申明自己的主张:“方今国家要务,惟在遵守祖制,不必纷纷更改。”张居正说的是肺腑之言,他当时根本没有想到什么改革,想的只是振兴明朝,恢复太祖时的兴盛。他的“遵守祖制”的核心是加强中央集权,并全力为此奋斗。但张居正所处的时代与明初已有所不同,这就逼迫他制定出了顺应形势的多种措施,出现了改革的局面。如仔细分析这些改革措施,也不难发现种种脱胎于洪武年间的痕迹。
张居正承袭了开国初年的安邦治国之道,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1.整饬吏治、严惩贪墨。洪武九年(1376年)发生过“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发生过“郭桓案”。两案处理时虽然都有扩大化的错误,但主观上都是为了惩治贪墨,客观上也收到了澄清吏治的效果。张居正从中继承了整饬吏治的精神,但不抓典型案例,不以惩罚为目的。他从完善制度开始,制定了《考成法》。实际上这也是继承朱元璋的做法,因为朱元璋在抓案例的同时,也开创并建立了一些制度,例如建立十三道御史控制十三个行政区等。不过,朱元璋的这些制度与张居正的《考成法》相比就显得不那么周密和规范了。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六月上疏请行《考成法》。《考成法》规定以六科控制六部,这和明朝祖制没有什么不同,但《考成法》的精髓却是以内阁控制六科,这就是祖制的发展了。内阁初建时本是皇帝的秘书处,不负任何行政责任,当然更谈不上监察责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内阁权力也与日俱增,实际上已涉及到了对行政部门的管辖,不过明确以内阁控制六科,并写成条文的,《考成法》还应说是首创。《考成法》实施后,出现了“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的局面。这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起到了“课吏税、惩贪墨”的作用。张居正说过:“考成一事,行之数年,自可不加赋而上用足。”他以为用人的问题解决了,就会取得经济效果。
2.丈量土地。早在开国初期,朱元璋就大力开展丈田活动,查出了大量的被大地主隐瞒的土地。他把丈量完的土地全部纳入鱼鳞册,做为以后纳税的根据。从朱元璋到朱翊钧,中间已间隔了十二个皇帝,当初受朱元璋抑制的地方豪强早已故态复萌。张居正抑制豪强仍从丈田入手。他知道此举必遭到官豪人家的反对,他是抱着“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决心进行的。经过三年努力,仅河南、山东、广东三省和北京所属八府就比前多查出70万顷土地。
3.一条鞭法。明代的“役”是根据人口摊派 模明初统计人口的黄册,就是为此?璧摹?这就直接威胁到那些少地、无地,但人口多的农民。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朱元璋时就注意到这是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为此,洪武元年(1368年)曾实行过“均工夫”的措施,但缺乏具体落实的保证。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浙江巡按御史庞尚鹏提出了“一条鞭法”,隆庆四年(1570年)江西巡抚周如平在江西全省推行,万历四年(1576年)张居正下令在湖广试行。经过不断实践和完善,才在万历九年(1581年)诏旨通行全国。“一条鞭法”的推行,使得那些丁多粮少的农民减轻了一些负担,使那些殷实的大户为国家多尽了一些义务。“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的名目和征收的手续,使官吏不易与豪强地主通同舞弊。
二
尽管朱元璋是一个能顺应历史发展趋势的封建帝王,但就他的全部施政措施来看并非无懈可击。就拿废丞相来说,虽是为了加强封建中央集权,但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每天批文量之大,使朱元璋应接不暇,不得已才设置了形同秘书处的机构,后来演化成内阁。怎奈他的后代子孙有些人专于嬉乐,荒怠政事,事事依靠内阁。这就完全违背了朱元璋的初衷,同时也证明朱元璋当初废丞相的主张是主观武断的。他只看到了丞相专权的一个侧面,却没考虑到随着大明帝国的发展,难于处理的事务会越来越多,客观上需要一个承上启下的权力机构。由于形势多变,内阁的权力也就日渐上升。到了天顺元年(1457年),朱祁镇命李贤为吏部尚书,掌文渊阁事,这就开了内阁首辅的先例。但终明一朝内阁首辅全无任命,而是约定俗成的自然序班。
到了张居正时,首辅的实权已达到极点,这倒不是张居正有意违背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祖制,而是形势使然。首先是皇帝还小,国事百废待举,必须有一个深孚众望的人才能主持国政。再者,当时的内阁同僚无论资格还是能力都不能和他相比。数年之间,张居正政绩斐然,明朝大有中兴之势。张居正感到欣慰的是没有辜负了明朝先祖,但这毕竟违背了明朝不设丞相的祖制。张居正认为不如急流勇退,以终晚节。于是,在万历八年(1580年)三月上疏:“赐臣骸骨生还故乡,庶臣节得以终全。”皇帝下旨挽留,皇太后又传口谕给皇帝,“待辅尔至三十岁,再作商量”。张居正感激涕零,决定以身许国。张居正承担了历史赋予他的使命,万历初年的复苏实际是依仗着首辅集权。这就决定了一旦恢复中央集权的使命接近于完成,他自己就变成了封建集权政治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果不其然,张居正死后,被中官张诚诬劾,削籍抄没,子弟戍边。《考成法》废除,国家机构几近瘫痪。
张居正的失败有历史的必然性,也是封建社会由盛转衰的必然过程。这一切都不应看作是他个人的命运,而应看作是时代的悲剧。
责任编辑: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