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尚左与尚右观念
○张景贤
左与右,原本是人们用以表示方位的名词。以人所设定的位置为中心,左与右的位置相对而言。在古代社会中,人们逐渐赋予左与右以丰富的社会性内容,形成了尚左或尚右的观念,成为用以反映社会中人或事物的上下、尊卑、高低、轻重差别的一种方式。古书中或云“人道尚左”,或云“人道尚右”,看似矛盾,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或不同领域所流行的观念。本文拟对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为引玉之砖。
先秦时期的尚左与尚右观念
在等级森严的先秦时代,人们把左与右的概念与等级制度相联系,用尚左或尚右的观念作为表示人与人之间政治和社会地位高低的一种方式,进而又引申扩大到社会其他领域,用以表示对某种事物重视与否的一种方式。在先秦文献中,比较明确地谈到尚左、尚右观念的当属《道德经》,其文云:“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即在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以左为上为尊,以右为下为卑,君子贵左,吉事尚左;而在丧事、军事等所谓凶事活动中,则以右为上为尊,以左为下为卑,用兵贵右,凶事尚右。
对于《道德经》的说法,清人赵翼曾提出质疑,他说:“《国策》,赵王以蔺相如为上卿,位廉颇右。颇曰:‘相如徒以口舌,位在我上,我必杀之。苏代谓魏王曰:‘公孙衍将右韩而左魏,田文将右齐而左魏。《说苑·君道篇》郭傀曰:‘君将东面以求臣,则厮役之材至;西面以求臣,则朋友之材至。此皆战国尚右之明证也。”①今人徐氏中舒则认为:“古代吉礼尚右,军礼尚左。……兵车,上将居左,车右为佐者居右。”并认为《老子》所说“乃战国时代受楚国影响”②。笔者认为,考诸史实,先秦时代尚左、尚右观念流行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具体分析,难以简单地将其整齐划一。
一方面,有些资料证明,《道德经》所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观念,在某些领域中确曾流行。先就君子贵左、吉事尚左举例如下:
就先秦的天道观而言,据《尸子》记载:“天左舒而起牵牛,地右辟而起毕昴。”③其意是说:天是从左向右伸展开的,以牵牛为起点;地是从右向左转动的,以毕宿和昴宿为起点。天道为阳,尚左,故以左为上为尊;地道为阴,尚右,故以右为下为卑。《素问》亦云:“歧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也。”其意也是说:天自左向右旋转,地则自右向左旋转,一周天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是古人观察天和地的相对运动而形成的认识。由此可见,先秦人在天道观领域持有天道尚左、地道尚右的观念。这一观念与阴阳观念相结合,形成了左阳、右阴,左阳为上、右阴为下的观念。《史记正义》解释古人“左史记动,右史记言”时说:“左阳,故记动;右阴,故记言。”④此种观念,汉人亦多所复述。《白虎通义·天地》云:“天道所以左旋、地道右周何?以为天地动而不别,行而不离。所以左旋者、右周者,犹明君臣相对之义。”《淮南子·缪称训》云:“凡高者贵其左,故下之于上曰左之,臣辞也;下者贵其右,故上之于下曰右之,君让也。故上左迁,则失其所尊也;臣右还,则失其所贵也。”所讲的乃是先秦时流行的观念。由此可见,先秦时期曾经流行以国君为上、为尊、为左,以臣为下、为卑、为右的观念。
就契约所反映的债权与债务关系而言,如西周的买卖契约质剂,借贷契约傅别,孟尝君借债予薛民的券书,都是分为左右两半,债权人执左联,称左契或左券,作为索债的凭证,而债务人则持右联,称右契或右券,作为还债的凭证。故《道德经》有所谓“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说法。由于契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战国秦的制度仍然是“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⑤,即保管法律文书的官吏收藏右券,执行法律的官吏掌握左券。执左券以索债的观念又引申为对事物握有主动权、控制权之意,如苏代对田轸说:“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⑥
《道德经》所言凶事尚右、用兵贵右的观念,在先秦也可以找到证据。以兵符制度而言,国君掌握右符,将领掌握左符。1978年陕西出土的战国时秦国虎符《杜符》的铭文云:“兵甲之符,右在君,左在杜。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君符,乃敢行之。”《秦汉金文录》中著录的战国末年新妻阝虎符和《简明中国历史图册》收录的战国阳陵虎符,也有大致相同的错金铭文。
以政治主张而言,则统治阶级将危害国家统治,破坏社会秩序,扰乱人民思想的主张与作法斥之为左道,列为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有所谓“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⑦的法律。这也是凶事尚右的体现。
以农业丰歉之事而言,有所谓“岁星出左有年,出右无年” ⑧的说法。岁星即木星。古人以为岁星出于左方,预兆丰年,出于右方,则预兆灾年,体现的也是“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观念。
但是,以上所述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资料表明,先秦时代在某些领域还流行着“吉事尚右、凶事尚左”的观念。
就吉事而言,在朝廷中大臣的位次,乃是职高者居右,职卑者居左。西周王朝有所谓“六大”的官职⑨。据郭氏沫若考证,大宰、大宗、大士位居周王之右,即《小盂鼎》铭文所说“三右”的官职,大史、大祝、大卜位于周王之左,即鼎铭所谓“三左”的官职⑩。大宰为周王室事务的总管,位居“六大”之首,其位居右,体现的是以右为尊的观念。《史记》记赵王以蔺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正义》注云:“秦汉以前用右为上。” 11右坐即为上坐,《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宋公使昭子右坐。”杜预注云:“坐宋公右以相近也。”受国君重用为在君之右,《左传·闵公二年》说鲁之季友“其名曰友,在公之右”,杜预注云:“在右言用事。”亲近、偏袒某方为右某,《战国策·魏二》记苏代对魏王说:“(公孙)衍将右韩而左魏,(田)文将右齐而左魏。”将事物的重要部分比喻为右臂,《战国策·赵二》记张仪说赵王曰:“今楚与秦为昆弟之国,而韩魏称为东藩之臣,齐献鱼盐之地,此断赵之右臂也。”以上之例都是以尊贵的、重要的、重用的、亲近的一方为右,体现了吉事尚右的观念。
就左契与右契的关系而言,史书中除执左券以责偿的记载外,还有操右券以责偿的记载,如《战国策·韩三》记有人对韩公仲说:“安成君东重于魏,而西贵于秦,操右券而为责德于秦、魏之主。”鲍彪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又如《史记·平原君列传》记公孙龙就虞卿向赵王为平原君讨封之事而对平原君说:“虞卿将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事不成,以虚名德君。君必勿听也。”《索隐》云:“言虞卿论平原君取封事成,则操其右券以责其报德也。”根据以上资料似可认为,先秦时期债权人或执左券,或操右券,并无绝对固定划一的制度,当是按照一时一地的惯例行事,尚左与尚右观念同时流行。
凶事尚左的观念,在兵车制度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先秦战车之制,一般情况下兵车上载甲士三人,车左持弓箭主射,车右执戈矛主斩击,御者居中主驾驭战车。若国君或元帅所在之兵车,则御者居左,国君或元帅居中。《尚书·甘誓》:“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伪孔传》注云:“左,车左。左方主射。”“右,车右。勇力之士执戈矛以退敌。”孔颖达疏云:“左方主射,右则击刺,而御居中也。……此谓凡常兵车甲士三人,所主皆如此耳。若将之兵车,则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将居鼓下在中央,主击鼓与军人为节度。”《周礼·夏官·太仆》:“王出入,则自左御而前驱。”即王居中而御者在左。考诸《左传》的记载,公元前589年齐晋鞍之役前,晋将韩厥梦见子舆对他说,“且辟左右”,即告他作战时不要在车左或车右的位置上,那样不吉利。于是作战时,韩厥“中御而从齐侯”,即代替御者处于车中的位置。杜预注曰:“居中代御者。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 126旁ぶ注比孔颖达之疏更为准确:若元帅之兵车,则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元帅在中,击鼓以指挥战斗;若将之兵车,则将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御者居中。韩厥为将,当在车左,他因相信梦而要求居于车中,只是一种例外。在《左传》中凡记载“某御戎,某为右”或“某御某,某为右”,其被御者的身份均为将帅,其位置或在车左,或在车中。如《左传·文公二年》追述秦晋之役时,晋襄公所乘之兵车系“梁弘御戎,莱驹为右”。后因莱驹无勇,遂由狼目覃代之而为公车之右。晋襄公当居车之中央,而御者梁弘居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齐鲁之战,齐国“林雍羞为颜鸣右,下”。杜预注:“羞为右,故下车战。”可知颜鸣为将,居于车左,车右林雍为将之佐。以上事例表明,先秦兵车上的位置一般情况是以左为上,体现的是尚左观念。
有人以为《老子》所说“吉礼尚左,凶礼尚右”的观念乃是受到楚国影响的反映。考之《左传·桓公八年》的记载,楚与随作战之时,随国季梁曰:“楚人尚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认为楚人尚左,所以楚王必在左军,良将亦多在左军,左军强,右军少良将,若攻其右军,必能打败楚军。季梁所说“楚人尚左”的观念,是适用所有领域还是只适用于军事领域似乎不够明确,但所讲的具体事情则是楚王率师作战,属于“凶事”一类。由此可知楚人在军事这样的凶事方面体现的也是“凶事尚左”的观念,与《道德经》所云“凶事尚右”的观念大相径庭。那种认为《老子》“凶礼尚右”的观念乃是受楚国观念影响的看法,似嫌证据不足。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认识:先秦时代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中,或者流行尚左观念,或者流行尚右观念,并不存在绝对的统一的适用规则。其所以形成这种状况,有着复杂的社会的、历史的、传统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尚难以解释清楚。所谓“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或者“吉事尚右、凶事尚左”的说法,都不足以完全概括反映先秦时期的实际情况。
秦汉时期尚右观念的流行
秦汉时期人们的尚左、尚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主要趋势是尚左观念显著衰落,尚右观念普遍流行,成为人们反映上下尊卑关系、强调事物重要性时常用的观念。
秦时以右为上为尊,富贵者居于闾里之右,贫贱者居于闾里之左。《史记·陈涉世家》云:“发闾左适(谪)戍渔阳九百人。”关于“发闾左”,古人有两种解释。《索隐》云:“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秦时复除者居闾左,今力役凡在闾左者尽发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戍役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而《汉书·食货志》注引应劭的解释云:“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未及取右而亡。”颜师古以为“闾左之释,应最得之”。《索隐》以为秦征发力役是先富强而后贫弱,先闾右而后闾左;应劭则认为是先贫弱而后富强,应服戍役者征发已尽,乃入闾征发,先闾左而后闾右。两说虽有不同,但都表明秦人以右为上,流行尚右的观念。
就职官的地位而言,秦汉时期均以高职为右职。秦汉设左、右丞相,皆以右丞相为上。如吕后时陈平由左丞相升为右丞相,而以审食其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13。汉文帝元年,将右丞相陈平降职为左丞相,而以太尉周勃为右丞相。《正义》注云:“此时尚右。”14汉元帝时贡禹上书曰:“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颜师古注:“右职,高职也。”15《后汉书·蔡邕传》蔡邕上封事曰:“宜擢(张)文右职,以劝忠謇。”李贤注:“右,用事之便,谓枢要之官。”与右职相反,汉时诸侯王国之官其地位低于中央政府之官,故称左官。汉武帝时作《左官律》,规定“仕于诸侯为左官。”应劭注云:“人道尚右,今舍天子而仕诸侯,故谓之左官也。”16《索隐》引韦昭注云:“左犹下也。禁不得仕于诸侯王也。”以官吏的升迁降贬而言,则升官为右,贬职为左。时人称贬职为左降、左转、左迁。如刘邦对周昌曰:“吾极知其左迁。”17孝和帝永元元年“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18。王堂“坐公事,左转为议郎”19。《索隐》云:“地道尊右,右贵左贱,故谓贬秩为左迁。他皆类此。”所谓“他皆类此”,即其他事情皆为右贵左贱也。可知尚右观念在当时已普遍流行。
在用人方面,统治者提倡首先重用贤德之人,其次任用皇亲国戚的做法,谓之“右贤左戚”。汉文帝曾说:“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集解》引韦昭注云:“右犹高,左犹下也。”《索隐》引刘德注云:“先贤后亲也。”20称人之才能高于己、名声地位在其上为“在其右”。如丙吉向汉宣帝推荐人才说:“此三人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21公孙瓒忌贤妒能,“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22。称重文德轻武功为“右文德而左武功”。东汉荀悦说:“先王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此其义也。”23称豪强大姓为“强宗右姓”,李贤注曰:“右姓,犹高姓也。”24亦称“豪右”,李贤注曰:“豪右,大家也。”25
秦汉时期车战衰落,徒兵和骑兵作战成为战争的主要形式,将帅多骑马指挥战斗,先秦时期兵车上位置尚左的观念也随之衰落。这一时期依然沿用了先秦人以“断右臂”比喻削弱敌人重要力量或占领要害地区的说法。如东汉虞诩认为朝歌地区的农民起义军“不知开仓招众,劫库兵,守成皋,断天下右臂,此不足忧也”。李贤注:“右臂,喻要便也。”26比喻没有掌握致胜的关键。这一时期的虎符制度,仍然将兵符剖分为二,右符由皇帝掌握,左符由带兵的将领掌握,与先秦制度无异。
总之,以右为上为尊、以左为下为卑的观念,在秦汉时期已经成为普遍流行的观念,成为人们表示上下、尊卑、主次、重轻的一种习惯用法,并且一直影响于后世。导致尚右观念普遍流行的因素较为复杂,就文献资料所言,大约有三个方面:
其一,先秦时期,崇尚天道的观念居于主导地位,秦汉时期则崇尚地道、人道的观念发展起来,居于上风。《白虎通义·日月》云:“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何?日月五星比天为阴,故右行,右行者犹臣对君也。”并引《感精符》之文曰:“三纲之义,日为君,月为臣也。”按照天地阴阳以配三纲的说法,君为日,比天为阴,日月五星既然右行,故君道尚右,当以右为尊。《白虎通义·三正》又云:“天道左旋,改正者右行,何也?改正者非改天道也,但改日月耳。日月右行,故改正者亦右行也。”新立国者当改正朔,改正朔则应当依照所谓日月右行的变化原则来定,所以应当树立尚右的观念。《白虎通义》的说法曲折地反映了人们由崇尚天道为主向崇尚地道、人道为主的观念转变的事实。崇尚君道,就是崇尚地道和人道。《索隐》所谓“地道尚右”,应劭所谓“人道尚右”,反映的就是这种观念的兴起,也是对这种观念的概括,其实质乃是秦汉时期统一的封建帝国的形成与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在观念形态中的反映。
其二,受到古人自右而左的书写习惯的影响。古人在简牍上书写所采用的方式是,每行为上下直书,每篇为从右向左书写。以右为先为上,以左为后为下。这种书写方式直接影响到书写内容。《史记索引》引董勋《答礼》曰:“职高者名录在上,于人为右;职卑者名录在下,于人为左,是以谓下迁为左。”27这也是尚右观念兴起的原因之一,也是崇尚人道的一种表现。
其三,受到人们的右手一般比左手运用起来更加便捷有力这一生理习惯的影响。汉人刘熙《释名·释丘》云:“道出其右曰画丘。人尚右,凡有指画皆用右也。”《左传·襄公十年》孔颖达疏云:“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这也是尚右观念兴起的一个原因。
以上三个方面,大约就是促成由先秦时期尚左、尚右观念错杂流行,发展为尚右观念普遍流行的社会因素。
应当指出,社会现象从来就非常复杂多样,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总会有例外现象存在。在尚右观念居于主导地位、普遍流行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排除某些方面尚左观念的存在。当时的匈奴族则从先秦到秦汉一直流行尚左观念。据《史记·匈奴传》记载,其官职皆分左右,如置左、右贤王,左、右蠡谷王,左、右大将军,左、右大都尉等。《正义》注曰:“其座向北,长者居左,以左为尊也”。此外,近代以来,由于受到法国大革命赋予左、右观念以新的政治含义的影响,形成了政治上所谓左与右、左派与右派、左倾与右倾等概念,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尚左、尚右观念,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故略而不论。
①《陔余丛考·尚左尚右》。
②参看缪文远:《七国考订补》卷1《田齐职官·右师》引文。
③《太平御览》卷37。
④《史记·五帝本纪》。
⑤《商君书·定分》。
⑥《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⑦《礼记·王制》。
⑧《后汉书·郎岂页传》引《石氏经》。
⑨《礼记·曲礼上》。
⑩《金文丛考·〈周官〉质疑》。
1127《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2《左传·成公二年》。
13《史记·吕后本纪》。
1420《史记·孝文本纪》。
15《汉书·贡禹传》。
16《汉书·诸侯王表》。
17《史记·张丞相列传》。
18《后汉书·和帝纪》。
19《后汉书·王堂传》。
21《汉书·丙吉传》。
22《后汉书·公孙瓒传》。
23《后汉书·荀悦传》。
24《后汉书·郭亻及传》。
25《后汉书·明帝纪》。
26《后汉书·虞诩传》。
(作者系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倪金荣
左与右,原本是人们用以表示方位的名词。以人所设定的位置为中心,左与右的位置相对而言。在古代社会中,人们逐渐赋予左与右以丰富的社会性内容,形成了尚左或尚右的观念,成为用以反映社会中人或事物的上下、尊卑、高低、轻重差别的一种方式。古书中或云“人道尚左”,或云“人道尚右”,看似矛盾,实际上反映的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地域或不同领域所流行的观念。本文拟对该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为引玉之砖。
先秦时期的尚左与尚右观念
在等级森严的先秦时代,人们把左与右的概念与等级制度相联系,用尚左或尚右的观念作为表示人与人之间政治和社会地位高低的一种方式,进而又引申扩大到社会其他领域,用以表示对某种事物重视与否的一种方式。在先秦文献中,比较明确地谈到尚左、尚右观念的当属《道德经》,其文云:“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又云:“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即在正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中,以左为上为尊,以右为下为卑,君子贵左,吉事尚左;而在丧事、军事等所谓凶事活动中,则以右为上为尊,以左为下为卑,用兵贵右,凶事尚右。
对于《道德经》的说法,清人赵翼曾提出质疑,他说:“《国策》,赵王以蔺相如为上卿,位廉颇右。颇曰:‘相如徒以口舌,位在我上,我必杀之。苏代谓魏王曰:‘公孙衍将右韩而左魏,田文将右齐而左魏。《说苑·君道篇》郭傀曰:‘君将东面以求臣,则厮役之材至;西面以求臣,则朋友之材至。此皆战国尚右之明证也。”①今人徐氏中舒则认为:“古代吉礼尚右,军礼尚左。……兵车,上将居左,车右为佐者居右。”并认为《老子》所说“乃战国时代受楚国影响”②。笔者认为,考诸史实,先秦时代尚左、尚右观念流行的情况较为复杂,需要具体分析,难以简单地将其整齐划一。
一方面,有些资料证明,《道德经》所说“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观念,在某些领域中确曾流行。先就君子贵左、吉事尚左举例如下:
就先秦的天道观而言,据《尸子》记载:“天左舒而起牵牛,地右辟而起毕昴。”③其意是说:天是从左向右伸展开的,以牵牛为起点;地是从右向左转动的,以毕宿和昴宿为起点。天道为阳,尚左,故以左为上为尊;地道为阴,尚右,故以右为下为卑。《素问》亦云:“歧伯曰:上者右行,下者左行,左右周天,余而复会也。”其意也是说:天自左向右旋转,地则自右向左旋转,一周天后又回到原来的位置。这是古人观察天和地的相对运动而形成的认识。由此可见,先秦人在天道观领域持有天道尚左、地道尚右的观念。这一观念与阴阳观念相结合,形成了左阳、右阴,左阳为上、右阴为下的观念。《史记正义》解释古人“左史记动,右史记言”时说:“左阳,故记动;右阴,故记言。”④此种观念,汉人亦多所复述。《白虎通义·天地》云:“天道所以左旋、地道右周何?以为天地动而不别,行而不离。所以左旋者、右周者,犹明君臣相对之义。”《淮南子·缪称训》云:“凡高者贵其左,故下之于上曰左之,臣辞也;下者贵其右,故上之于下曰右之,君让也。故上左迁,则失其所尊也;臣右还,则失其所贵也。”所讲的乃是先秦时流行的观念。由此可见,先秦时期曾经流行以国君为上、为尊、为左,以臣为下、为卑、为右的观念。
就契约所反映的债权与债务关系而言,如西周的买卖契约质剂,借贷契约傅别,孟尝君借债予薛民的券书,都是分为左右两半,债权人执左联,称左契或左券,作为索债的凭证,而债务人则持右联,称右契或右券,作为还债的凭证。故《道德经》有所谓“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的说法。由于契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证据,战国秦的制度仍然是“以左券予吏之问法令者,主法令之吏谨藏其右券”⑤,即保管法律文书的官吏收藏右券,执行法律的官吏掌握左券。执左券以索债的观念又引申为对事物握有主动权、控制权之意,如苏代对田轸说:“公常执左券以责于秦、韩。”⑥
《道德经》所言凶事尚右、用兵贵右的观念,在先秦也可以找到证据。以兵符制度而言,国君掌握右符,将领掌握左符。1978年陕西出土的战国时秦国虎符《杜符》的铭文云:“兵甲之符,右在君,左在杜。凡兴士被甲,用兵五十人以上,必会君符,乃敢行之。”《秦汉金文录》中著录的战国末年新妻阝虎符和《简明中国历史图册》收录的战国阳陵虎符,也有大致相同的错金铭文。
以政治主张而言,则统治阶级将危害国家统治,破坏社会秩序,扰乱人民思想的主张与作法斥之为左道,列为刑法重点打击的对象,有所谓“析言破律,乱名改作,执左道以乱政,杀” ⑦的法律。这也是凶事尚右的体现。
以农业丰歉之事而言,有所谓“岁星出左有年,出右无年” ⑧的说法。岁星即木星。古人以为岁星出于左方,预兆丰年,出于右方,则预兆灾年,体现的也是“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观念。
但是,以上所述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还有一些资料表明,先秦时代在某些领域还流行着“吉事尚右、凶事尚左”的观念。
就吉事而言,在朝廷中大臣的位次,乃是职高者居右,职卑者居左。西周王朝有所谓“六大”的官职⑨。据郭氏沫若考证,大宰、大宗、大士位居周王之右,即《小盂鼎》铭文所说“三右”的官职,大史、大祝、大卜位于周王之左,即鼎铭所谓“三左”的官职⑩。大宰为周王室事务的总管,位居“六大”之首,其位居右,体现的是以右为尊的观念。《史记》记赵王以蔺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正义》注云:“秦汉以前用右为上。” 11右坐即为上坐,《左传·昭公二十五年》云:“宋公使昭子右坐。”杜预注云:“坐宋公右以相近也。”受国君重用为在君之右,《左传·闵公二年》说鲁之季友“其名曰友,在公之右”,杜预注云:“在右言用事。”亲近、偏袒某方为右某,《战国策·魏二》记苏代对魏王说:“(公孙)衍将右韩而左魏,(田)文将右齐而左魏。”将事物的重要部分比喻为右臂,《战国策·赵二》记张仪说赵王曰:“今楚与秦为昆弟之国,而韩魏称为东藩之臣,齐献鱼盐之地,此断赵之右臂也。”以上之例都是以尊贵的、重要的、重用的、亲近的一方为右,体现了吉事尚右的观念。
就左契与右契的关系而言,史书中除执左券以责偿的记载外,还有操右券以责偿的记载,如《战国策·韩三》记有人对韩公仲说:“安成君东重于魏,而西贵于秦,操右券而为责德于秦、魏之主。”鲍彪注:“左契,待合而已;右契可以责取。”又如《史记·平原君列传》记公孙龙就虞卿向赵王为平原君讨封之事而对平原君说:“虞卿将操其两权,事成,操右券以责;事不成,以虚名德君。君必勿听也。”《索隐》云:“言虞卿论平原君取封事成,则操其右券以责其报德也。”根据以上资料似可认为,先秦时期债权人或执左券,或操右券,并无绝对固定划一的制度,当是按照一时一地的惯例行事,尚左与尚右观念同时流行。
凶事尚左的观念,在兵车制度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先秦战车之制,一般情况下兵车上载甲士三人,车左持弓箭主射,车右执戈矛主斩击,御者居中主驾驭战车。若国君或元帅所在之兵车,则御者居左,国君或元帅居中。《尚书·甘誓》:“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伪孔传》注云:“左,车左。左方主射。”“右,车右。勇力之士执戈矛以退敌。”孔颖达疏云:“左方主射,右则击刺,而御居中也。……此谓凡常兵车甲士三人,所主皆如此耳。若将之兵车,则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将居鼓下在中央,主击鼓与军人为节度。”《周礼·夏官·太仆》:“王出入,则自左御而前驱。”即王居中而御者在左。考诸《左传》的记载,公元前589年齐晋鞍之役前,晋将韩厥梦见子舆对他说,“且辟左右”,即告他作战时不要在车左或车右的位置上,那样不吉利。于是作战时,韩厥“中御而从齐侯”,即代替御者处于车中的位置。杜预注曰:“居中代御者。自非元帅,御者皆在中,将在左。” 126旁ぶ注比孔颖达之疏更为准确:若元帅之兵车,则御者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元帅在中,击鼓以指挥战斗;若将之兵车,则将在左,勇力之士在右,御者居中。韩厥为将,当在车左,他因相信梦而要求居于车中,只是一种例外。在《左传》中凡记载“某御戎,某为右”或“某御某,某为右”,其被御者的身份均为将帅,其位置或在车左,或在车中。如《左传·文公二年》追述秦晋之役时,晋襄公所乘之兵车系“梁弘御戎,莱驹为右”。后因莱驹无勇,遂由狼目覃代之而为公车之右。晋襄公当居车之中央,而御者梁弘居左。《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记齐鲁之战,齐国“林雍羞为颜鸣右,下”。杜预注:“羞为右,故下车战。”可知颜鸣为将,居于车左,车右林雍为将之佐。以上事例表明,先秦兵车上的位置一般情况是以左为上,体现的是尚左观念。
有人以为《老子》所说“吉礼尚左,凶礼尚右”的观念乃是受到楚国影响的反映。考之《左传·桓公八年》的记载,楚与随作战之时,随国季梁曰:“楚人尚左,君必左,无与王遇。且攻其右,右无良焉,必败。”认为楚人尚左,所以楚王必在左军,良将亦多在左军,左军强,右军少良将,若攻其右军,必能打败楚军。季梁所说“楚人尚左”的观念,是适用所有领域还是只适用于军事领域似乎不够明确,但所讲的具体事情则是楚王率师作战,属于“凶事”一类。由此可知楚人在军事这样的凶事方面体现的也是“凶事尚左”的观念,与《道德经》所云“凶事尚右”的观念大相径庭。那种认为《老子》“凶礼尚右”的观念乃是受楚国观念影响的看法,似嫌证据不足。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如下认识:先秦时代在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中,或者流行尚左观念,或者流行尚右观念,并不存在绝对的统一的适用规则。其所以形成这种状况,有着复杂的社会的、历史的、传统习惯等方面的原因,尚难以解释清楚。所谓“吉事尚左、凶事尚右”或者“吉事尚右、凶事尚左”的说法,都不足以完全概括反映先秦时期的实际情况。
秦汉时期尚右观念的流行
秦汉时期人们的尚左、尚右观念发生了明显变化,主要趋势是尚左观念显著衰落,尚右观念普遍流行,成为人们反映上下尊卑关系、强调事物重要性时常用的观念。
秦时以右为上为尊,富贵者居于闾里之右,贫贱者居于闾里之左。《史记·陈涉世家》云:“发闾左适(谪)戍渔阳九百人。”关于“发闾左”,古人有两种解释。《索隐》云:“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秦时复除者居闾左,今力役凡在闾左者尽发之也。”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戍役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而《汉书·食货志》注引应劭的解释云:“戍者曹辈尽,复入闾,取其左发之,未及取右而亡。”颜师古以为“闾左之释,应最得之”。《索隐》以为秦征发力役是先富强而后贫弱,先闾右而后闾左;应劭则认为是先贫弱而后富强,应服戍役者征发已尽,乃入闾征发,先闾左而后闾右。两说虽有不同,但都表明秦人以右为上,流行尚右的观念。
就职官的地位而言,秦汉时期均以高职为右职。秦汉设左、右丞相,皆以右丞相为上。如吕后时陈平由左丞相升为右丞相,而以审食其为左丞相,“左丞相不治事,令监宫中,如郎中令”13。汉文帝元年,将右丞相陈平降职为左丞相,而以太尉周勃为右丞相。《正义》注云:“此时尚右。”14汉元帝时贡禹上书曰:“郡国恐伏其诛,则择便巧史书习计簿能欺上府者,以为右职。”颜师古注:“右职,高职也。”15《后汉书·蔡邕传》蔡邕上封事曰:“宜擢(张)文右职,以劝忠謇。”李贤注:“右,用事之便,谓枢要之官。”与右职相反,汉时诸侯王国之官其地位低于中央政府之官,故称左官。汉武帝时作《左官律》,规定“仕于诸侯为左官。”应劭注云:“人道尚右,今舍天子而仕诸侯,故谓之左官也。”16《索隐》引韦昭注云:“左犹下也。禁不得仕于诸侯王也。”以官吏的升迁降贬而言,则升官为右,贬职为左。时人称贬职为左降、左转、左迁。如刘邦对周昌曰:“吾极知其左迁。”17孝和帝永元元年“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18。王堂“坐公事,左转为议郎”19。《索隐》云:“地道尊右,右贵左贱,故谓贬秩为左迁。他皆类此。”所谓“他皆类此”,即其他事情皆为右贵左贱也。可知尚右观念在当时已普遍流行。
在用人方面,统治者提倡首先重用贤德之人,其次任用皇亲国戚的做法,谓之“右贤左戚”。汉文帝曾说:“右贤左戚,先民后己,至明之极也。”《集解》引韦昭注云:“右犹高,左犹下也。”《索隐》引刘德注云:“先贤后亲也。”20称人之才能高于己、名声地位在其上为“在其右”。如丙吉向汉宣帝推荐人才说:“此三人能皆在臣右,唯上察之。”21公孙瓒忌贤妒能,“州里善士名在其右者,必以法害之”22。称重文德轻武功为“右文德而左武功”。东汉荀悦说:“先王之道,上教化而下刑法,右文德而左武功,此其义也。”23称豪强大姓为“强宗右姓”,李贤注曰:“右姓,犹高姓也。”24亦称“豪右”,李贤注曰:“豪右,大家也。”25
秦汉时期车战衰落,徒兵和骑兵作战成为战争的主要形式,将帅多骑马指挥战斗,先秦时期兵车上位置尚左的观念也随之衰落。这一时期依然沿用了先秦人以“断右臂”比喻削弱敌人重要力量或占领要害地区的说法。如东汉虞诩认为朝歌地区的农民起义军“不知开仓招众,劫库兵,守成皋,断天下右臂,此不足忧也”。李贤注:“右臂,喻要便也。”26比喻没有掌握致胜的关键。这一时期的虎符制度,仍然将兵符剖分为二,右符由皇帝掌握,左符由带兵的将领掌握,与先秦制度无异。
总之,以右为上为尊、以左为下为卑的观念,在秦汉时期已经成为普遍流行的观念,成为人们表示上下、尊卑、主次、重轻的一种习惯用法,并且一直影响于后世。导致尚右观念普遍流行的因素较为复杂,就文献资料所言,大约有三个方面:
其一,先秦时期,崇尚天道的观念居于主导地位,秦汉时期则崇尚地道、人道的观念发展起来,居于上风。《白虎通义·日月》云:“天左旋,日月五星右行何?日月五星比天为阴,故右行,右行者犹臣对君也。”并引《感精符》之文曰:“三纲之义,日为君,月为臣也。”按照天地阴阳以配三纲的说法,君为日,比天为阴,日月五星既然右行,故君道尚右,当以右为尊。《白虎通义·三正》又云:“天道左旋,改正者右行,何也?改正者非改天道也,但改日月耳。日月右行,故改正者亦右行也。”新立国者当改正朔,改正朔则应当依照所谓日月右行的变化原则来定,所以应当树立尚右的观念。《白虎通义》的说法曲折地反映了人们由崇尚天道为主向崇尚地道、人道为主的观念转变的事实。崇尚君道,就是崇尚地道和人道。《索隐》所谓“地道尚右”,应劭所谓“人道尚右”,反映的就是这种观念的兴起,也是对这种观念的概括,其实质乃是秦汉时期统一的封建帝国的形成与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在观念形态中的反映。
其二,受到古人自右而左的书写习惯的影响。古人在简牍上书写所采用的方式是,每行为上下直书,每篇为从右向左书写。以右为先为上,以左为后为下。这种书写方式直接影响到书写内容。《史记索引》引董勋《答礼》曰:“职高者名录在上,于人为右;职卑者名录在下,于人为左,是以谓下迁为左。”27这也是尚右观念兴起的原因之一,也是崇尚人道的一种表现。
其三,受到人们的右手一般比左手运用起来更加便捷有力这一生理习惯的影响。汉人刘熙《释名·释丘》云:“道出其右曰画丘。人尚右,凡有指画皆用右也。”《左传·襄公十年》孔颖达疏云:“人有左右,右便而左不便,故以所助者为右,不助者为左。”这也是尚右观念兴起的一个原因。
以上三个方面,大约就是促成由先秦时期尚左、尚右观念错杂流行,发展为尚右观念普遍流行的社会因素。
应当指出,社会现象从来就非常复杂多样,不可能完全整齐划一,总会有例外现象存在。在尚右观念居于主导地位、普遍流行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排除某些方面尚左观念的存在。当时的匈奴族则从先秦到秦汉一直流行尚左观念。据《史记·匈奴传》记载,其官职皆分左右,如置左、右贤王,左、右蠡谷王,左、右大将军,左、右大都尉等。《正义》注曰:“其座向北,长者居左,以左为尊也”。此外,近代以来,由于受到法国大革命赋予左、右观念以新的政治含义的影响,形成了政治上所谓左与右、左派与右派、左倾与右倾等概念,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尚左、尚右观念,不属于本文探讨的范围,故略而不论。
①《陔余丛考·尚左尚右》。
②参看缪文远:《七国考订补》卷1《田齐职官·右师》引文。
③《太平御览》卷37。
④《史记·五帝本纪》。
⑤《商君书·定分》。
⑥《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⑦《礼记·王制》。
⑧《后汉书·郎岂页传》引《石氏经》。
⑨《礼记·曲礼上》。
⑩《金文丛考·〈周官〉质疑》。
1127《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12《左传·成公二年》。
13《史记·吕后本纪》。
1420《史记·孝文本纪》。
15《汉书·贡禹传》。
16《汉书·诸侯王表》。
17《史记·张丞相列传》。
18《后汉书·和帝纪》。
19《后汉书·王堂传》。
21《汉书·丙吉传》。
22《后汉书·公孙瓒传》。
23《后汉书·荀悦传》。
24《后汉书·郭亻及传》。
25《后汉书·明帝纪》。
26《后汉书·虞诩传》。
(作者系天津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倪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