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录入错误,谁来买单
李林+陈骁
“母亲竟与儿子同岁”“父子只差12岁”“家里凭空多出一个女儿”……近几年,类似怪事在全国各地时常上演。这些荒谬的故事,多源于登记户籍信息时的失误。错误的户籍信息,损害了当事群众的切身利益。更为严重的是,错误信息的更改往往还困难重重。
小错误 大麻烦
“弟弟比哥哥还大3岁多,这不是十分荒唐的事情吗?”家住广东省廉江市车板镇旧埠村垌尾村民小组的陈国文,原本是一名“90后”。然而,1993年出生的他,户籍登记的信息却显示为1983年,比自己1987年出生的哥哥还大了3岁多。
为了纠正这个错误,从2006年起,陈国文的父母不停奔波,成了村委会、派出所、民政局的常客。据《南方日报》2013年3月12日的报道,在提供了10余份各类证明和文件后,陈国文错误的年龄仍然没能更正。错误的年龄让陈国文连身份证都不敢领。
陈国文的高考,也因为“提前出生”10年,成了陈家人最担忧的问题。错误的年龄如何报名?对大学的录取有没有影响?如果户籍登记的错误始终得不到更正,陈国文的未来又会遭受怎样的不利影响?以后找工作,会不会因为“年龄过大”而被单位拒之门外?陈家人担心,因为年龄错误,陈国文的个人生活,还可能遭遇更多障碍。
广西南宁一位男青年甚至遭遇了“变性”的尴尬。据媒体报道,南宁市坛洛镇武康村的黄女士发现,由于户口信息登记错误,儿子的性别竟然变成了“女”,母子的关系也变成了母女。与陈国文一样,因为错误的户籍信息迟迟得不到更正,黄女士的儿子也无法领取身份证。
因为没有身份证,在职业高中读二年级的儿子,一直无法领取每年1000元的学生补贴。黄女士担心,为了领取补贴而去办理印有错误户籍信息的身份证,会给孩子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影响,“补贴是可以领了,但拿着一张出了错的身份证,儿子以后工作、结婚怎么办呢”?
户籍信息错误导致百姓利益受损的类似事件并不鲜见。记者以“户口本出错”“户籍信息错误”等关键词在网络上检索,相关新闻就有近千条。此外,除去公开报道的事件,咨询如何修改错误户籍信息的留言也遍布于网络各大论坛、贴吧以及各地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网站。
想纠正 还很难
户籍信息为何频频出错?
各地频发的户籍信息错误,存在着一定的时代背景。
自2000年开始,户籍登记制度逐步由人工录入转为电脑录入。当时,所有的户口信息需要全部录入电脑中,并更换新的户口簿。根据腾讯新闻的相关评论,由于录入的信息量巨大,基层警力严重不足,各地派出所临时雇佣大量协管员从事录入工作。管理上的疏忽和大量基层户籍档案字迹的潦草,导致户籍登记的失误大大增加。
那么,如果发现户籍信息有错,该如何更正?
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公安局官网关于“公民姓名的变更更正”的规定显示,由于派出所登记错误产生的公民姓名更正问题,公民需要提供出现差错的派出所证明,对提供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则采取立即办理。
出生日期的修改,情况则略为复杂。北京市公安局官网显示,公民出生日期的变更更正分为本市和外省市两种情况。由本市派出所造成的登记错误,公民只需提供造成差错的派出所证明即可;如果是外省市户口登记机关造成差错的,居民则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包括:造成差错派出所的原始底票复印件、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证明,以及不同时期个人履历表复印件及分县局人口处(科)的审批单。
记者先后致电北京市崇文门派出所和花园路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热线,就出生年月登记错误这一问题进行了咨询。崇文门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表示,首先要到出生时登记户口的派出所去查询底档,开具能够证明正确出生日期的证明,再到当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花园路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也给出了类似的答复,要求回到出生时申报户口的派出所进行核查。
错误信息的修改并不容易。
《华西都市报》2014年2月17日曾报道,家住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狮市镇复兴村的杨开富,在2008年时发现母亲被“年轻”了22岁,户口本上母亲的出生年月竟和自己一模一样。
这个错误是由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录入错误形成的。尽管派出所工作人员认为“变更户籍登记程序并不复杂”,但是纠正花了杨开富6年多的时间,而变更仍在办理当中。
快速纠错机制亟待建立
“从追责的角度看,行政机关出现户籍登记错误,一般情况下属于公务员失职或渎职。”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表示,行政机关的这类问题,可以按照《公务员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给予处分。
“对于社会大众来说,错误或者违法的行政行为是有害的,会造成一系列法律后果,影响公民的法定权利。”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成栋表示,行政机关代表的是国家行为,有责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完整全面的服务,其中即包括准确的信息。如果行政机关因不负责任致使出现错误,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比如婚姻登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必须进行实质性的审查,对登记事项要做全面的、客观的认定,然后再进行登记。”王成栋说,这种情况中,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对登记事项的完全的认定权,因此,如果出现纰漏,行政机关就要承担违法行为的责任。
不过,王成栋强调,防止户籍信息错误,一方面,要求行政机关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程序,另一方面,公民也要履行自己的责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如果是公民自己提供了不完全或虚假的资料或陈述,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他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和责任。”
我国的户籍信息牵扯到居民方方面面的切身利益,户籍信息的登记错误,不仅会造成物质上的损失,更有可能对当事人产生精神和生活上的损害。那么,这种损失又该如何弥补?四川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果是派出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损害了居民的期待利益,具有可诉性,可向行政赔偿义务人的相关公安局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寻求国家赔偿。”
但杨伟东认为:“我国的国家赔偿法规定,一般只对行政机关出错产生的直接物质损失进行赔偿,而对当事人有可能造成的个人生活、职业发展方面等无法量化的损失,则不予赔偿。”
他表示,因年龄登记错误导致不能领取的养老金、助学金等,或者为修改信息奔波产生的费用,或许还能够纳入赔偿范围。但因户籍信息登记错误导致找工作难、居无定所,从而带来的精神损失和压力等,不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因此,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比如,尽快将户籍信息全国联网,使当事人不必往返奔波,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杨伟东认为,建立快速有效的纠错机制比问责更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