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大后方黄金风潮中官商利益博弈研究
摘 要 1943年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后,抗战大后方的黄金价格迅速上涨,导致各地黄金风潮的出现。重庆作为此时期抗战大后方黄金市场的核心,受黄金风潮的影响最大。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官员与商人始终在利用黄金风潮为自身利益博弈。官员利用权力掌握主动权,在博弈中占据优势。商人也利用多种手段争取利益,但由于自身力量不足,在竞争中处于被动。最终在抗战结束前后,因金价骤跌而爆发的重庆金融危机中,官商相互妥协与合作,最终平息了危机,但仅能暂时缓和冲突。重庆黄金风潮是抗战后期抗战大后方金融混乱以及经济衰退的具体体现。国民经济不发展,则黄金风潮难以停止,官商的利益博弈也必然不断激化,难以调和。
关键词 抗战大后方,重庆,黄金风潮,博弈,国民经济
中图分类号 K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22-0059-08
黄金是重要的财富载体。1935年之前中国实行银本位,黄金仅具有商品属性,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改革之后,黄金与白银均成为发行法币的储备金,其对于中国金融的重要性加强。在全面抗战爆发前,中国主要的黄金市场在上海,重庆、西安、厦门、天津等地黄金市场为次级市场。全面抗战爆发后,黄金因具有巩固币信、抑制通胀、增加国际购买力的作用而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黄金市场的作用与价值也迅速提高。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被日军接管,重庆成为抗战大后方的金融中心,重庆黄金市场的作用随之增强。抗战大后方逐渐形成以重庆为中心,以成都、贵阳、西安、昆明等地为外延的黄金交易网络。
黄金风潮是一种因投机行为而引发的不正常的金融现象,以黄金市场中的金价暴涨与黄金投机为主要特征。1937年7月至1943年6月,国民政府禁止民间黄金自由交易。1943年6月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之后,黄金价格随即猛涨,黄金风潮在抗战大后方各地爆发。而重庆作为整个抗战大后方黄金交易网络的中心,该地黄金风潮最具典型性,其影响力也最大。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官商均利用黄金风潮为自身争取利益,双方冲突不断。目前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对于抗战后期的重庆黄金风潮多介绍其发展过程以及结果,以不同阶层的利益博弈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成果则较为缺乏。①因此本文以档案与报刊作为主要资料,在前人对于重庆黄金风潮的研究基础上,以官商利益博弈的过程为主要论述对象,探索官与商在重庆黄金风潮中相互争夺利益的手段,进一步分析二者在利益博弈中的竞争与最后妥协的关系,推断出黄金风潮爆发的根源以及激化官商利益博弈的深层因素。
一、金价猛涨与黄金风潮爆发
抗战大后方的黄金风潮开始于1943年6月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其主要表现为各地黄金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黄金投机的兴盛,其中以重庆黄金风潮最具代表性。重庆黄金风潮促使当地金融市场动荡,市面上出现两种金价共存的局面。而隨着市面金价的失控,重庆黄金风潮愈发严重,并在1945年达到顶峰。
1943年之前,国民政府为避免黄金外流,于1939年颁布《加紧中央收金办法》与《取缔金类收售办法》,禁止民间黄金自由买卖。1943年6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宣布准许人民自由采金以及自由出售黄金。①由此开始,抗战大后方各地民间的黄金交易兴盛,各地金价飞涨。在贵阳,黄金现货买卖数量增加,有的金号、银楼抓住战时各地黄金价格起伏不一的特点,从中套取差价,有的孤注一掷,大赌输赢,甚至工商企业、机关、部队也暗中参加,推波助澜。②“昆明市场之活动,几全被美钞券与黄金黑市投机所占据。”③西安城中的游资大部分趋向黄金;黄金一度突破九万,不仅金店做金生意,一般绸缎号,如“长发祥”等亦赶凑热闹。④黄金风潮开始在抗战大后方各地蔓延。重庆黄金市场也从1943年6月之后便活跃起来,但是黄金买者众多,涨风过盛。至12月,重庆黄金售价增长至每两13000元,黄金风潮开始席卷整个重庆金融市场。1944年之后,重庆金价涨幅加快,黄金风潮程度逐渐加深。市场中的金价已经出现中央银行黄金牌价与重庆黄金市价并存的局面。特别是1944年11月之后,无论央行所定黄金牌价或者重庆黄金市价均开始出现大幅上涨,“黄金牌价不变,黑市周一,二十日,为32000元,较上周末之30800元上提1200元,周二再提2500元,为34500元”。⑤
1945年1—7月,央行黄金牌价与重庆黄金市价相互刺激,竞相上涨,“黄金官价提为三万五千元后,黑市闻亦颇有跳动”。⑥重庆黄金市价已经远超过中央银行黄金牌价,重庆黄金价格增幅越发增大,黄金风潮难以遏制。
从1944年1月至1945年7月,重庆金价的总体势头处于上涨状态。1945年6月之后突破10万元大关,“五底比后,美钞由800元,猛提至1300元,黄金由8万元提至11万元”,⑦7月黄金价格达到历年最高的196000元。在重庆黄金价格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无论官员与商人,均想要利用此种契机为自身谋取利益,为此双方进行了激烈的博弈。
二、官员在黄金风潮中对利益的攫取
重庆黄金风潮爆发之后,国民政府开始出台相关措施、规则与法令,以此遏制黄金风潮的蔓延。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官员手握权力,因此部分官员在重庆黄金风潮中运用各种手段利用或无视政府的相关法规,为自身谋取私利。
(一)主动参与黄金走私
为打击黄金风潮中的黄金走私,国民政府制定了很多相关的规则与条例。如1944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防止私运及携带金银出口暂行办法》,打击黄金走私。其主要内容有:包括矿金、沙金、金条、金叶、金块、金币及金制成品在内的金类,一律不准私运出口,必须送出口者,应先到财政部领取护照;旅客出入口如携带金类,应先向海关报名。⑧1944年11月,财政部钱币司司长谈到“黄金走私,流入沦陷区一事,最近已采取有效防止对策,现接近封锁线五十里之区域,黄金不得流通,否则将以有害国防经济条例论罪”等。⑨
然而在国民政府出台各种法令对黄金走私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部分官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视法规,直接参与黄金走私,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孔祥熙掌控的裕华银行在1943年“率先由重庆市场贩运黄金整砖(一个整砖四百盎司),运到西安,兴风作浪,进行倒卖,牟取暴利。一般西安帮贩运者受资金限制,每次只能购买十数八个金条(每条十市两)”。①西安地区的黄金再被走私至接壤的沦陷区进行交易,其中以“西安南阳间输出以黄金价值最巨”。②“奸商盗运巨量黄金至敌区,再换回毒品运返后方销售,籍至厚利。省府对此极为重视,令省东各区严查盗运黄金出口及运毒入境。”③不仅高层官员参与,中下级官员也参与黄金走私,如1945年2月,在川陕航空的飞机上,查获私运黄金,“据西安传来消息,前任某某站长尹某,与西安德泰祥银号经理毛某,近因私运黄金案发。检查黄金多包,计重一千磅”。④这种官员利用政府法规禁止商人走私黄金,而自己却从黄金走私中赚取巨额利润的行为,不仅无法遏制黄金走私的势头,反而由于其获得的巨额利润刺激了更多的商人从事黄金走私,加剧官商的利益冲突。
(二)利用黄金政策牟利
国民政府在抗战后期为吸纳民间游资,回笼法币,减少市面通货以控制通胀,颁布了黄金存款、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政策。1944年9月15日公布《黄金存款办法》,规定黄金存款以黄金存入,不得少于十足纯金一市两;黄金存款利率本息均以黄金付还。⑤与此同时颁布《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办法》,规定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以十足纯金一市两为单位,一律以法币缴存;到期之后本金以黄金支付。⑥以期达到“由于黄金有官价与黑价,不容讳言之事实存在,此种储蓄有利可图,足以引导游资投入政府手中”①的目的。而在黄金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局势逐渐变化。1944年11月,黄金现货卖完,改为期货出售,待货到后付现,②黄金存款开始成为黄金投机重点。
从1945年1月开始,黄金存款数量开始增多,官员逐渐开始图谋从这笔巨额存款中获利。1945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出台《黄金购户存户献金办法》,要求已向五行(加中国国货银行)二局购入黄金及存入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之购户存户,于兑取黄金时捐献所购所存黄金数额之40%;捐献时按兑取黄金时,中央银行总行挂牌金价以法币折合捐献。③从国民政府要求献金“以法币折合捐献”一点来看,出台该办法仍带有吸收过剩法币,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是国民政府基于“军事第一,胜利第一”之原则,征收黄金购户存户的过分利得,藉以充实反攻之军费的处置方法。④但该政策实施之后,购买黄金的商人深受其害,自身财富被大量剥夺,生活更为困顿。四成黄金献金,使得黄金挂牌数额一下子就跳到17万元一两,与黑市并肩齐飞,命令既颁,有金者无不相顾失色,有切肤之痛。⑤而官员们则利用黄金政策获得了大量财富,“黄金政策除未能控制游资外,在国民经济上则更有三重恶果,其一是助长投机,其次为使财富集中于少数特权阶级之手,其三为妨碍将来币值稳定;黄金之出售,无论售现及存款,皆只限于大城市,是以购金者必为市民,然以重庆市况例之,亦不难估计,此少数特权阶级,可能握有二百万以上黄金,亦即全体国民经由黄金政策之运用,授以数千家族以二千亿元以上之财富或非分利得,而造成财富急剧集中于极少数人之手;通货膨胀已予少数特权阶级以致富良机,运用黄金政策而收回通货,复予此辈以暴利,究竟应否继续执行,似有重新考虑必要”。⑥
(三)黄金提价舞弊案
除了上述几点外,官员们还可通过在国民政府正式宣布提高黄金官价之前,预先大量买进黄金的方式获得重利。在此策略的影响下便引发了重庆黄金舞弊案。1945年3月28日,财政部规定于3月29日将黄金牌价由每市两2万元,增加至每市两3.5万元。但大量黄金在28日当天就被秘密出售。其实际出售数量,根据财政部与四联总处的查账结果是“重庆四行二局3月27日只出售10815两,28日突增至21447两”,⑦两者相差10632两。卖出之黄金数量突然猛增,其主要原因无非有人泄露黄金涨价的信息,才最终导致黄金出售数量增加。另外,黄金价格上调的命令是下午5点之后才发出的,经营黄金的各出售点早已关门,一般商人无法了解其中消息,必然是政府内部的人所泄露。商人闻讯,随即对政府施压,要求政府给予答复,促使“黄金舞弊案监察院于四月初令派监察委员严庄等,彻底彻查全案。经监察委员严庄,何克夫,李是乐,吴瀚涛,依法提出纠举案”。⑧
调查得知,参与黄金舞弊案的主要人物有中央银行业务局长郭景琨,财务部总务司长王绍斋,交通银行副理沈春笑,大业印刷公司总经理李祖永,中央信托局建储科主任戴仁文等人。具体数量方面,如李祖永从中央银行购入黄金2000两,当日还向中央信托局信托处购存1300两黄金,共3300两;交通银行杨管北等六户共300两;戴仁文及助员朱治廉,挪用市社会局所交该局乡镇公益储蓄处款100万元,购存50两⑨等。
重庆黄金舞弊案在1945年12月19日宣判。王绍斋判处有期徒刑8年,夺公权10年,追缴国币40万元。郭景琨、李祖永、沈笑春、杨管北等均无罪。①此宣判无异于避重就轻,不少罪犯未能受到法律制裁,反而无罪释放。部分涉案人员,如杜月笙等人,因背景深厚,根本不予起诉。这充分表现出官员阶层在争夺黄金风潮利益的过程中具有优势地位。从商人的角度来看,该群体在此次黄金提价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滞后,完全处于被动局面。
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本意在于利用黄金吸收通货,稳定金融。但由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缺乏准备与预判,开放黄金交易反而导致重庆黄金风潮爆发。官员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利用自身主导优势,取得丰厚利益。而社会的财富总量是一个定值,对于重庆的商人来说,官员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必然会导致其利益的损失。正因如此,商人在黄金风潮中一直在利用各种手段谋求利益。
三、商人在黄金风潮中争夺利益的手段
官员们在重庆黄金风潮中获利颇丰,商人们的利益则在此过程中受损,但這也使得他们看到了获得巨额利润的机会。在抗战后期物价飞涨所带来的生存压力以及黄金投机的巨额利润刺激下,商人纷纷加入争夺黄金利益的博弈之中,其争取利益的手段十分丰富。
(一)组织黄金黑市与黄金走私
抗战后期,重庆黄金黑市现象严重。国民政府曾规定银钱行庄非经特许或受中央银行之委托,不得擅自买卖黄金,②但是重庆不少商业银行与钱庄仍暗中经营此项业务以图重利。1944年11月财政部称各地银行钱庄,仍有买卖黄金,企图从中获利;渝市银行公会以过去本市各行庄颇有买卖生金银之事发生,奉到财部令后,即通知各行庄严加取缔该项业务。③更有甚者,重庆银楼业与各银行钱庄联合共同进行黄金投机,“有的银行股东投资银楼,与银行成了联号,因银行持有大量金砖,需赖银楼熔化金条,对购进金条的成色、数量,也要银楼鉴别复核。而银楼购进金银差款时,需要银行垫付,或向银行贷款,因此银行、银楼互相勾结,连成一体,共同投机”。④重庆部分商业同业公会也参与组建黄金黑市,重庆钱商业同业公会会场于1945年开始成为黑市买卖美钞、黄金及外币债券之场所,每日交易巨额,大滥肆投机。国民政府特命令该公会负责监督,严禁此项黑市交易,倘有故违,以扰乱金融治罪。⑤由于政府介入,该黑市不久之后便转至别处,“一般投机分子,已将黄金美钞黑市交易地址秘密约于棉花街棉花纱业公会内,秘密交易一节。应请转饬该棉花业公会即为制止,如有故违,并请查收依法严办”。⑥
商人参与黄金走私的现象也十分普遍。1944年10月,重庆黄金市场爆出天宝渝银楼经理袁文达套购大量黄金走私操纵一案,袁文达计购到黄金18000余两,袁氏经手买此大量黄金与外帮同资合股,套买黄金从中牟利。借机操纵垄断黄金市场,运出接近敌区而获得巨利。⑦10月8日,同丰银楼被查出以私人名义将黄金售卖黑市,并将黄金运往沦陷区资敌牟利。⑧受此影响,“月半比期过后,本市银楼略为转疲,游资虽多,多数人集结资金欲乘机投机,黄金较比期日活跃,农民国货两银行继续出售期货,运日订货者仍众”。⑨
商人大量参与投机黄金,加重了重庆黄金市场,乃至整个重庆金融市场的动荡,导致黄金风潮愈演愈烈,为抗战结束前夕重庆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祸根。
(二)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争取舆论支持
由于国民政府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公布的黄金政策被官员利用来为自身牟利,致使商人利益受损,其中以黄金购户储户四成献金政策对商人损害最大。对此,商人开始采用言论攻势,发文抨击献金政策,意欲争取社会舆论支持,抵制官员剥削。“有金者无不相顾失色,有切肤之痛,以地主商贾为背景的川帮报纸,尤其攻击不遗余力。”①他们认为政府对以前购入或存入之黄金,于兑付时,责令购户或存户献纳其所应得之黄金40%,已违背不溯既往之原则;且就债券债务之立场言,债务人应履行诺言,照原契约给付,不论债务人为政府抑为私人,均应遵守,倘竟如政府此次所为,则私人对政府债务,亦可中途变更契约,减少给付,但因政府享有特殊权利,私人自不敢擅自撕毁合约,否则,政府必将执法以绳。②针对商人此种举动,官员们也在官方报刊上大力宣传黄金献金的正确性。《中央日报》刊载:日本向盟国要求无条件投降后,一般购买黄金较多者,托词反攻军费今已无须支付,因而谣传40%献金办法将予停止。政府为使有钱出钱,完成建国大业起见,决贯彻执行既定政策,绝无修改之考虑,深信此举获绝对多数人民之拥护。③由于官方报刊的权威性与宣传力度明显高于商人所控制的报刊,因此商人的努力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三)上书重庆参议会
除了利用报刊争取舆论,商人为争取自身利益,一度上书重庆参议会,希望以此种办法向政府官员们表明自身立场,抵制黄金献金政策,借此争取自身的利益。他们派出代表于1945年8月9日上书重庆市参议会,对黄金四成献金政策提出四点疑问:1.政府采行此次策略,嗣后一切措施须得人民拥护,如举办各项公债之类,究用何法,取信于民。今政府并未事前申明或得人民同意,而突以政令否认契约行为,勒令献金四成。在政府虽具苦衷,而在一般人民则以为政府凭借威权,不讲信义;图一时权宜之计,贻将来施政之忧,政府失策,莫此为甚,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一也。2.政府采行此次决策,对于公道持早之义,何以释解于民?政府军需孔急,不向一般富有者设法集款,独向购存各户勒派献金,已失公允,况政府从前亦曾发行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其购存者之获利较诸购存黄金奚啻十倍以上,政府曷为而不向其一并勒令扣成献金,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二也。3.政府此次措施之暗示,其影响社会人心之处,将来用何良法以图挽救。政府令为权宜,轻信于上,岂知社会一般人民,即于不知不觉中竞相效尤,将来趋势不至视践约守信为迂腐,以渔利行权为当然,曷可听任社会狡诈成习,浇薄成风,以贻我民族之耻,民德之疵,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三也。4.政府崇尚民主法治之精神,何以表现于国际。我政府促进民主,实行法治,美英两大盟友,现亦期待我国实行,并愿战后借我资金助我建国,惟关借助之方,无论准我公债彼土销售,准其人民投资借款,均与我国信誉关系綦切。此次我政府对于存购黄金者之勒派献金,伦敦纽约早有报道,并闻我国公债已有跌价消息矣。对外信誉如不设法善为保持,将来建国外助定必障碍滋多,此不能不无疑问者四也。④对此,官员们仍不妥协,并迫使代表们拥护黄金献金政策,“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大会开会期间驻会委员会,十日举行首次会议,大多数参政员发言,拥护最近政府规定到期黄金储蓄及购买黄金期货者,于取现时应捐献百分之四十之决定”。⑤致使商人上书的斗争无果而终。
在围绕重庆黄金风潮的官商博弈过程当中,商人采用的各种手段均受到官员的限制,其成果大打折扣。商人因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在博弈中多处于下风,难以争取更多的利益。
四、官商的暂时妥协——金融危机中的黄金存单抵押放款
重庆黄金风潮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为尽快解除金融危机并恢复重庆本地经济,从而获得长期利益,官员开始与商人妥协,共同合作消除金融危机。由此,黄金风潮暂时得以平息,官商围绕黄金风潮进行的利益博弈一度缓和。
重庆黄金价格的暴涨,一方面使得黄金市场出现了畸形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使得黄金市场的风险程度大大增强,为金融危机爆发留下隐患。“如果站在整个社会金融的安定来说,则我们觉得让市场自由地掀动着,是无异助长着投机与垄断之风。”①1945年8月之后,中国抗战取得胜利的消息传来,时局变化,导致金价大跌。由于重庆本地资金大量集中于黄金投机,导致银根骤紧,市面萧条,金融危机爆发。
重庆黄金价格从8月初开始下跌,至月底已经跌去近一半的价格,官商都在金价暴跌的过程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官员与商人在应对这场由黄金投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不得不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和双方的矛盾,从而进一步解决金融危机的问题。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重庆经济陷入停滞。8月29日,重慶市商会请政府拨发100亿元,由中交农三银行办理黄金抵押放款,“以每两存储黄金,可押五万元,每月行息一分八厘,以资救济”,②并及时与官员沟通,请求予以帮助。
重庆市商会以远低于购买价格的每两5万元做押款,说明商人阶层已经做出让步。而官员也开始给予商民支持,努力促使国民政府出台有利于商人贷款的政策。国民政府起初明文规定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不得保证或押款,银钱行号不得收受执有黄金凭证性质之黄金存款及法币折黄存款之存单为放款之质押品。③在官员们的努力下,财政部于8月30日决定为紧急救济市面金融起见,以上项黄金抵押放款,六行局均可办理。并规定押品主要为黄金、八底前到期存单、未到期存单;六行局接做抵押,除现黄金外,其存单以各本行所发存单为限(但六行局所做总额不得超过二十一亿元);黄金到期及未到期之存单,一律均按九折计算。④这表明官员阶层开始为商人提供融资来恢复市场活力,以此消除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久之后,官员再次推动“财政部批准再增加黄金押款数额二十九亿元,连前共为五十亿元”。⑤黄金押款价格增至8万元每两,押款期限准延长1个月。⑥9月28日,四联总处重庆分处又通知“凡已到期(九月份底止)之黄金存单各行局即自十月三日起,按照牌价八万五千元自行收回”。①商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重庆经济与金融开始复苏,金价趋向平稳。11月6日,财政部宣布“自中国银行定价买卖黄金后,市面金融日趋松弛,财政部有鉴于此,已令知各国家银行停止办理黄金押款,所有过去已办之上项押款,到期后,亦决不续做”。②至此,因黄金风潮而引发的重庆金融危机平息下去,官商间的利益博弈也暂时得以缓和。
五、结语
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想要达成其吸收通货,抑制通胀,从而稳定战时经济的目的。但轻率的开放黄金交易不仅未能促进抗战大后方金融与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反而刺激了黄金投机,导致黄金价格失控,从而开启了席卷抗战大后方各地的黄金风潮。重庆是整个抗战大后方黄金交易网络的中心,因此黄金风潮最为猛烈。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官商為争取更多利益而进行了长期博弈。官员阶层因掌握权力,并直接管理黄金市场,在利益博弈中处于主动地位。他们通过黄金走私,利用黄金政策以及提前获知金价上涨情报等手段获得了巨额收益。而另一方面,由于抗战后期重庆经济衰落,通货膨胀严重,在生活压力与巨额利润的刺激下,商人也开始利用黄金风潮,谋取黄金投机利益。但因缺乏官员阶层的优势,在与官员阶层进行的利益博弈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虽采用制造黄金黑市、实施黄金走私,争取舆论支持、上书重庆参议会等各种方法,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现状。官商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重庆黄金风潮难以控制,最终导致抗战结束前的重庆金融危机。
导致抗战大后方各地爆发黄金风潮以及激化官商利益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整个抗战大后方的国民经济在抗战后期衰退,社会生产力已经被破坏殆尽。有人指出,抗战以来,我们的金融和商业有高度的投机性和破坏性;同时在另一方面,我们的战时财政也就在这种畸形发展的过程中,达到了空前的严重阶段,最终在不知不觉间造成财政上的恶性循环,致使整个国民经济面临空前未有的深渊。③随着抗战大后方国民经济的衰落,大量资金因无法投资实业而转向投机,最终导致以重庆为中心,蔓延抗战大后方各重要城市的黄金风潮。可以说,黄金风潮是抗战大后方国民经济衰落的具体表现。而“经济的困境引发更多的工商企业因银根紧缩而纷纷倒闭,更多资金因无处流动而被迫流向投机领域,形成更大规模的游资潮,金价波动最大原因是游资作祟,而重庆一地每日黄金交易的数量便有黄金二三千两。这种游资的冲击,加深了商业萧条和工业危机”。④在生存与暴利的驱使下,官商之间围绕黄金风潮而进行的利益博弈不断激化。一般商人缺衣少食,惶惶不可终日,握有一定资本或社会资源者,则囤积居奇,巧取豪夺,无不竭尽投机之能事,结果不但使得法币信用动摇,也极大影响到政府的信誉,影响到抗战的经济实力,促使社会风气败坏,使原来已经十分糟糕的社会经济更显得混乱。⑤即便双方暂时和解,如果不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与社会生产力,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双方冲突的再次激化。以重庆的情况来看,虽然官商在抗战后期相互妥协合作,暂时平息了因黄金风潮所造成的金融危机。但是因抗战而导致的国民经济破坏严重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从而“到了卅五年春节以后,商人目睹内战扩大,物价还要涨,通货还要发,于是金价又飞腾,上海平津都汇钱到重庆买黄金,一时中国银行门限为穿”。⑥新一轮的黄金风潮再次在重庆蔓延,官商之间的利益冲突因黄金风潮的出现而重新激化。由此可知,只有发展国民经济,巩固社会生产力,才是平息黄金风潮并遏制官商利益博弈的根本方法。
【作者简介】张格,西南大学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金融史。
【责任编辑:王湉湉】
关键词 抗战大后方,重庆,黄金风潮,博弈,国民经济
中图分类号 K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22-0059-08
黄金是重要的财富载体。1935年之前中国实行银本位,黄金仅具有商品属性,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改革之后,黄金与白银均成为发行法币的储备金,其对于中国金融的重要性加强。在全面抗战爆发前,中国主要的黄金市场在上海,重庆、西安、厦门、天津等地黄金市场为次级市场。全面抗战爆发后,黄金因具有巩固币信、抑制通胀、增加国际购买力的作用而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黄金市场的作用与价值也迅速提高。由于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被日军接管,重庆成为抗战大后方的金融中心,重庆黄金市场的作用随之增强。抗战大后方逐渐形成以重庆为中心,以成都、贵阳、西安、昆明等地为外延的黄金交易网络。
黄金风潮是一种因投机行为而引发的不正常的金融现象,以黄金市场中的金价暴涨与黄金投机为主要特征。1937年7月至1943年6月,国民政府禁止民间黄金自由交易。1943年6月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之后,黄金价格随即猛涨,黄金风潮在抗战大后方各地爆发。而重庆作为整个抗战大后方黄金交易网络的中心,该地黄金风潮最具典型性,其影响力也最大。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官商均利用黄金风潮为自身争取利益,双方冲突不断。目前已有的学术研究成果中,对于抗战后期的重庆黄金风潮多介绍其发展过程以及结果,以不同阶层的利益博弈作为切入点进行研究的成果则较为缺乏。①因此本文以档案与报刊作为主要资料,在前人对于重庆黄金风潮的研究基础上,以官商利益博弈的过程为主要论述对象,探索官与商在重庆黄金风潮中相互争夺利益的手段,进一步分析二者在利益博弈中的竞争与最后妥协的关系,推断出黄金风潮爆发的根源以及激化官商利益博弈的深层因素。
一、金价猛涨与黄金风潮爆发
抗战大后方的黄金风潮开始于1943年6月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其主要表现为各地黄金价格大幅度上涨以及黄金投机的兴盛,其中以重庆黄金风潮最具代表性。重庆黄金风潮促使当地金融市场动荡,市面上出现两种金价共存的局面。而隨着市面金价的失控,重庆黄金风潮愈发严重,并在1945年达到顶峰。
1943年之前,国民政府为避免黄金外流,于1939年颁布《加紧中央收金办法》与《取缔金类收售办法》,禁止民间黄金自由买卖。1943年6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宣布准许人民自由采金以及自由出售黄金。①由此开始,抗战大后方各地民间的黄金交易兴盛,各地金价飞涨。在贵阳,黄金现货买卖数量增加,有的金号、银楼抓住战时各地黄金价格起伏不一的特点,从中套取差价,有的孤注一掷,大赌输赢,甚至工商企业、机关、部队也暗中参加,推波助澜。②“昆明市场之活动,几全被美钞券与黄金黑市投机所占据。”③西安城中的游资大部分趋向黄金;黄金一度突破九万,不仅金店做金生意,一般绸缎号,如“长发祥”等亦赶凑热闹。④黄金风潮开始在抗战大后方各地蔓延。重庆黄金市场也从1943年6月之后便活跃起来,但是黄金买者众多,涨风过盛。至12月,重庆黄金售价增长至每两13000元,黄金风潮开始席卷整个重庆金融市场。1944年之后,重庆金价涨幅加快,黄金风潮程度逐渐加深。市场中的金价已经出现中央银行黄金牌价与重庆黄金市价并存的局面。特别是1944年11月之后,无论央行所定黄金牌价或者重庆黄金市价均开始出现大幅上涨,“黄金牌价不变,黑市周一,二十日,为32000元,较上周末之30800元上提1200元,周二再提2500元,为34500元”。⑤
1945年1—7月,央行黄金牌价与重庆黄金市价相互刺激,竞相上涨,“黄金官价提为三万五千元后,黑市闻亦颇有跳动”。⑥重庆黄金市价已经远超过中央银行黄金牌价,重庆黄金价格增幅越发增大,黄金风潮难以遏制。
从1944年1月至1945年7月,重庆金价的总体势头处于上涨状态。1945年6月之后突破10万元大关,“五底比后,美钞由800元,猛提至1300元,黄金由8万元提至11万元”,⑦7月黄金价格达到历年最高的196000元。在重庆黄金价格不断上涨的过程中,无论官员与商人,均想要利用此种契机为自身谋取利益,为此双方进行了激烈的博弈。
二、官员在黄金风潮中对利益的攫取
重庆黄金风潮爆发之后,国民政府开始出台相关措施、规则与法令,以此遏制黄金风潮的蔓延。但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由于官员手握权力,因此部分官员在重庆黄金风潮中运用各种手段利用或无视政府的相关法规,为自身谋取私利。
(一)主动参与黄金走私
为打击黄金风潮中的黄金走私,国民政府制定了很多相关的规则与条例。如1944年9月国民政府公布《防止私运及携带金银出口暂行办法》,打击黄金走私。其主要内容有:包括矿金、沙金、金条、金叶、金块、金币及金制成品在内的金类,一律不准私运出口,必须送出口者,应先到财政部领取护照;旅客出入口如携带金类,应先向海关报名。⑧1944年11月,财政部钱币司司长谈到“黄金走私,流入沦陷区一事,最近已采取有效防止对策,现接近封锁线五十里之区域,黄金不得流通,否则将以有害国防经济条例论罪”等。⑨
然而在国民政府出台各种法令对黄金走私进行严厉打击的同时,部分官员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视法规,直接参与黄金走私,从中获得巨额利润。孔祥熙掌控的裕华银行在1943年“率先由重庆市场贩运黄金整砖(一个整砖四百盎司),运到西安,兴风作浪,进行倒卖,牟取暴利。一般西安帮贩运者受资金限制,每次只能购买十数八个金条(每条十市两)”。①西安地区的黄金再被走私至接壤的沦陷区进行交易,其中以“西安南阳间输出以黄金价值最巨”。②“奸商盗运巨量黄金至敌区,再换回毒品运返后方销售,籍至厚利。省府对此极为重视,令省东各区严查盗运黄金出口及运毒入境。”③不仅高层官员参与,中下级官员也参与黄金走私,如1945年2月,在川陕航空的飞机上,查获私运黄金,“据西安传来消息,前任某某站长尹某,与西安德泰祥银号经理毛某,近因私运黄金案发。检查黄金多包,计重一千磅”。④这种官员利用政府法规禁止商人走私黄金,而自己却从黄金走私中赚取巨额利润的行为,不仅无法遏制黄金走私的势头,反而由于其获得的巨额利润刺激了更多的商人从事黄金走私,加剧官商的利益冲突。
(二)利用黄金政策牟利
国民政府在抗战后期为吸纳民间游资,回笼法币,减少市面通货以控制通胀,颁布了黄金存款、法币折合黄金存款政策。1944年9月15日公布《黄金存款办法》,规定黄金存款以黄金存入,不得少于十足纯金一市两;黄金存款利率本息均以黄金付还。⑤与此同时颁布《法币折合黄金存款办法》,规定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以十足纯金一市两为单位,一律以法币缴存;到期之后本金以黄金支付。⑥以期达到“由于黄金有官价与黑价,不容讳言之事实存在,此种储蓄有利可图,足以引导游资投入政府手中”①的目的。而在黄金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局势逐渐变化。1944年11月,黄金现货卖完,改为期货出售,待货到后付现,②黄金存款开始成为黄金投机重点。
从1945年1月开始,黄金存款数量开始增多,官员逐渐开始图谋从这笔巨额存款中获利。1945年7月31日,国民政府出台《黄金购户存户献金办法》,要求已向五行(加中国国货银行)二局购入黄金及存入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之购户存户,于兑取黄金时捐献所购所存黄金数额之40%;捐献时按兑取黄金时,中央银行总行挂牌金价以法币折合捐献。③从国民政府要求献金“以法币折合捐献”一点来看,出台该办法仍带有吸收过剩法币,抑制通货膨胀的目的,是国民政府基于“军事第一,胜利第一”之原则,征收黄金购户存户的过分利得,藉以充实反攻之军费的处置方法。④但该政策实施之后,购买黄金的商人深受其害,自身财富被大量剥夺,生活更为困顿。四成黄金献金,使得黄金挂牌数额一下子就跳到17万元一两,与黑市并肩齐飞,命令既颁,有金者无不相顾失色,有切肤之痛。⑤而官员们则利用黄金政策获得了大量财富,“黄金政策除未能控制游资外,在国民经济上则更有三重恶果,其一是助长投机,其次为使财富集中于少数特权阶级之手,其三为妨碍将来币值稳定;黄金之出售,无论售现及存款,皆只限于大城市,是以购金者必为市民,然以重庆市况例之,亦不难估计,此少数特权阶级,可能握有二百万以上黄金,亦即全体国民经由黄金政策之运用,授以数千家族以二千亿元以上之财富或非分利得,而造成财富急剧集中于极少数人之手;通货膨胀已予少数特权阶级以致富良机,运用黄金政策而收回通货,复予此辈以暴利,究竟应否继续执行,似有重新考虑必要”。⑥
(三)黄金提价舞弊案
除了上述几点外,官员们还可通过在国民政府正式宣布提高黄金官价之前,预先大量买进黄金的方式获得重利。在此策略的影响下便引发了重庆黄金舞弊案。1945年3月28日,财政部规定于3月29日将黄金牌价由每市两2万元,增加至每市两3.5万元。但大量黄金在28日当天就被秘密出售。其实际出售数量,根据财政部与四联总处的查账结果是“重庆四行二局3月27日只出售10815两,28日突增至21447两”,⑦两者相差10632两。卖出之黄金数量突然猛增,其主要原因无非有人泄露黄金涨价的信息,才最终导致黄金出售数量增加。另外,黄金价格上调的命令是下午5点之后才发出的,经营黄金的各出售点早已关门,一般商人无法了解其中消息,必然是政府内部的人所泄露。商人闻讯,随即对政府施压,要求政府给予答复,促使“黄金舞弊案监察院于四月初令派监察委员严庄等,彻底彻查全案。经监察委员严庄,何克夫,李是乐,吴瀚涛,依法提出纠举案”。⑧
调查得知,参与黄金舞弊案的主要人物有中央银行业务局长郭景琨,财务部总务司长王绍斋,交通银行副理沈春笑,大业印刷公司总经理李祖永,中央信托局建储科主任戴仁文等人。具体数量方面,如李祖永从中央银行购入黄金2000两,当日还向中央信托局信托处购存1300两黄金,共3300两;交通银行杨管北等六户共300两;戴仁文及助员朱治廉,挪用市社会局所交该局乡镇公益储蓄处款100万元,购存50两⑨等。
重庆黄金舞弊案在1945年12月19日宣判。王绍斋判处有期徒刑8年,夺公权10年,追缴国币40万元。郭景琨、李祖永、沈笑春、杨管北等均无罪。①此宣判无异于避重就轻,不少罪犯未能受到法律制裁,反而无罪释放。部分涉案人员,如杜月笙等人,因背景深厚,根本不予起诉。这充分表现出官员阶层在争夺黄金风潮利益的过程中具有优势地位。从商人的角度来看,该群体在此次黄金提价的过程中,由于信息滞后,完全处于被动局面。
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本意在于利用黄金吸收通货,稳定金融。但由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缺乏准备与预判,开放黄金交易反而导致重庆黄金风潮爆发。官员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利用自身主导优势,取得丰厚利益。而社会的财富总量是一个定值,对于重庆的商人来说,官员获得巨额利润的同时必然会导致其利益的损失。正因如此,商人在黄金风潮中一直在利用各种手段谋求利益。
三、商人在黄金风潮中争夺利益的手段
官员们在重庆黄金风潮中获利颇丰,商人们的利益则在此过程中受损,但這也使得他们看到了获得巨额利润的机会。在抗战后期物价飞涨所带来的生存压力以及黄金投机的巨额利润刺激下,商人纷纷加入争夺黄金利益的博弈之中,其争取利益的手段十分丰富。
(一)组织黄金黑市与黄金走私
抗战后期,重庆黄金黑市现象严重。国民政府曾规定银钱行庄非经特许或受中央银行之委托,不得擅自买卖黄金,②但是重庆不少商业银行与钱庄仍暗中经营此项业务以图重利。1944年11月财政部称各地银行钱庄,仍有买卖黄金,企图从中获利;渝市银行公会以过去本市各行庄颇有买卖生金银之事发生,奉到财部令后,即通知各行庄严加取缔该项业务。③更有甚者,重庆银楼业与各银行钱庄联合共同进行黄金投机,“有的银行股东投资银楼,与银行成了联号,因银行持有大量金砖,需赖银楼熔化金条,对购进金条的成色、数量,也要银楼鉴别复核。而银楼购进金银差款时,需要银行垫付,或向银行贷款,因此银行、银楼互相勾结,连成一体,共同投机”。④重庆部分商业同业公会也参与组建黄金黑市,重庆钱商业同业公会会场于1945年开始成为黑市买卖美钞、黄金及外币债券之场所,每日交易巨额,大滥肆投机。国民政府特命令该公会负责监督,严禁此项黑市交易,倘有故违,以扰乱金融治罪。⑤由于政府介入,该黑市不久之后便转至别处,“一般投机分子,已将黄金美钞黑市交易地址秘密约于棉花街棉花纱业公会内,秘密交易一节。应请转饬该棉花业公会即为制止,如有故违,并请查收依法严办”。⑥
商人参与黄金走私的现象也十分普遍。1944年10月,重庆黄金市场爆出天宝渝银楼经理袁文达套购大量黄金走私操纵一案,袁文达计购到黄金18000余两,袁氏经手买此大量黄金与外帮同资合股,套买黄金从中牟利。借机操纵垄断黄金市场,运出接近敌区而获得巨利。⑦10月8日,同丰银楼被查出以私人名义将黄金售卖黑市,并将黄金运往沦陷区资敌牟利。⑧受此影响,“月半比期过后,本市银楼略为转疲,游资虽多,多数人集结资金欲乘机投机,黄金较比期日活跃,农民国货两银行继续出售期货,运日订货者仍众”。⑨
商人大量参与投机黄金,加重了重庆黄金市场,乃至整个重庆金融市场的动荡,导致黄金风潮愈演愈烈,为抗战结束前夕重庆金融危机的爆发埋下祸根。
(二)在报刊上发表文章争取舆论支持
由于国民政府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公布的黄金政策被官员利用来为自身牟利,致使商人利益受损,其中以黄金购户储户四成献金政策对商人损害最大。对此,商人开始采用言论攻势,发文抨击献金政策,意欲争取社会舆论支持,抵制官员剥削。“有金者无不相顾失色,有切肤之痛,以地主商贾为背景的川帮报纸,尤其攻击不遗余力。”①他们认为政府对以前购入或存入之黄金,于兑付时,责令购户或存户献纳其所应得之黄金40%,已违背不溯既往之原则;且就债券债务之立场言,债务人应履行诺言,照原契约给付,不论债务人为政府抑为私人,均应遵守,倘竟如政府此次所为,则私人对政府债务,亦可中途变更契约,减少给付,但因政府享有特殊权利,私人自不敢擅自撕毁合约,否则,政府必将执法以绳。②针对商人此种举动,官员们也在官方报刊上大力宣传黄金献金的正确性。《中央日报》刊载:日本向盟国要求无条件投降后,一般购买黄金较多者,托词反攻军费今已无须支付,因而谣传40%献金办法将予停止。政府为使有钱出钱,完成建国大业起见,决贯彻执行既定政策,绝无修改之考虑,深信此举获绝对多数人民之拥护。③由于官方报刊的权威性与宣传力度明显高于商人所控制的报刊,因此商人的努力并未收到预期效果。
(三)上书重庆参议会
除了利用报刊争取舆论,商人为争取自身利益,一度上书重庆参议会,希望以此种办法向政府官员们表明自身立场,抵制黄金献金政策,借此争取自身的利益。他们派出代表于1945年8月9日上书重庆市参议会,对黄金四成献金政策提出四点疑问:1.政府采行此次策略,嗣后一切措施须得人民拥护,如举办各项公债之类,究用何法,取信于民。今政府并未事前申明或得人民同意,而突以政令否认契约行为,勒令献金四成。在政府虽具苦衷,而在一般人民则以为政府凭借威权,不讲信义;图一时权宜之计,贻将来施政之忧,政府失策,莫此为甚,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一也。2.政府采行此次决策,对于公道持早之义,何以释解于民?政府军需孔急,不向一般富有者设法集款,独向购存各户勒派献金,已失公允,况政府从前亦曾发行美金公债,美金储蓄,其购存者之获利较诸购存黄金奚啻十倍以上,政府曷为而不向其一并勒令扣成献金,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二也。3.政府此次措施之暗示,其影响社会人心之处,将来用何良法以图挽救。政府令为权宜,轻信于上,岂知社会一般人民,即于不知不觉中竞相效尤,将来趋势不至视践约守信为迂腐,以渔利行权为当然,曷可听任社会狡诈成习,浇薄成风,以贻我民族之耻,民德之疵,此不能不无疑问者三也。4.政府崇尚民主法治之精神,何以表现于国际。我政府促进民主,实行法治,美英两大盟友,现亦期待我国实行,并愿战后借我资金助我建国,惟关借助之方,无论准我公债彼土销售,准其人民投资借款,均与我国信誉关系綦切。此次我政府对于存购黄金者之勒派献金,伦敦纽约早有报道,并闻我国公债已有跌价消息矣。对外信誉如不设法善为保持,将来建国外助定必障碍滋多,此不能不无疑问者四也。④对此,官员们仍不妥协,并迫使代表们拥护黄金献金政策,“参政会第四届第一次大会开会期间驻会委员会,十日举行首次会议,大多数参政员发言,拥护最近政府规定到期黄金储蓄及购买黄金期货者,于取现时应捐献百分之四十之决定”。⑤致使商人上书的斗争无果而终。
在围绕重庆黄金风潮的官商博弈过程当中,商人采用的各种手段均受到官员的限制,其成果大打折扣。商人因始终处于被动局面,在博弈中多处于下风,难以争取更多的利益。
四、官商的暂时妥协——金融危机中的黄金存单抵押放款
重庆黄金风潮最终引发了金融危机。为尽快解除金融危机并恢复重庆本地经济,从而获得长期利益,官员开始与商人妥协,共同合作消除金融危机。由此,黄金风潮暂时得以平息,官商围绕黄金风潮进行的利益博弈一度缓和。
重庆黄金价格的暴涨,一方面使得黄金市场出现了畸形繁荣的局面;另一方面也使得黄金市场的风险程度大大增强,为金融危机爆发留下隐患。“如果站在整个社会金融的安定来说,则我们觉得让市场自由地掀动着,是无异助长着投机与垄断之风。”①1945年8月之后,中国抗战取得胜利的消息传来,时局变化,导致金价大跌。由于重庆本地资金大量集中于黄金投机,导致银根骤紧,市面萧条,金融危机爆发。
重庆黄金价格从8月初开始下跌,至月底已经跌去近一半的价格,官商都在金价暴跌的过程中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官员与商人在应对这场由黄金投机引发的金融危机的过程中,不得不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和双方的矛盾,从而进一步解决金融危机的问题。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重庆经济陷入停滞。8月29日,重慶市商会请政府拨发100亿元,由中交农三银行办理黄金抵押放款,“以每两存储黄金,可押五万元,每月行息一分八厘,以资救济”,②并及时与官员沟通,请求予以帮助。
重庆市商会以远低于购买价格的每两5万元做押款,说明商人阶层已经做出让步。而官员也开始给予商民支持,努力促使国民政府出台有利于商人贷款的政策。国民政府起初明文规定法币折合黄金存款不得保证或押款,银钱行号不得收受执有黄金凭证性质之黄金存款及法币折黄存款之存单为放款之质押品。③在官员们的努力下,财政部于8月30日决定为紧急救济市面金融起见,以上项黄金抵押放款,六行局均可办理。并规定押品主要为黄金、八底前到期存单、未到期存单;六行局接做抵押,除现黄金外,其存单以各本行所发存单为限(但六行局所做总额不得超过二十一亿元);黄金到期及未到期之存单,一律均按九折计算。④这表明官员阶层开始为商人提供融资来恢复市场活力,以此消除金融危机的影响。不久之后,官员再次推动“财政部批准再增加黄金押款数额二十九亿元,连前共为五十亿元”。⑤黄金押款价格增至8万元每两,押款期限准延长1个月。⑥9月28日,四联总处重庆分处又通知“凡已到期(九月份底止)之黄金存单各行局即自十月三日起,按照牌价八万五千元自行收回”。①商人的需求得到了满足,重庆经济与金融开始复苏,金价趋向平稳。11月6日,财政部宣布“自中国银行定价买卖黄金后,市面金融日趋松弛,财政部有鉴于此,已令知各国家银行停止办理黄金押款,所有过去已办之上项押款,到期后,亦决不续做”。②至此,因黄金风潮而引发的重庆金融危机平息下去,官商间的利益博弈也暂时得以缓和。
五、结语
国民政府开放黄金交易,想要达成其吸收通货,抑制通胀,从而稳定战时经济的目的。但轻率的开放黄金交易不仅未能促进抗战大后方金融与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反而刺激了黄金投机,导致黄金价格失控,从而开启了席卷抗战大后方各地的黄金风潮。重庆是整个抗战大后方黄金交易网络的中心,因此黄金风潮最为猛烈。在重庆黄金风潮中,官商為争取更多利益而进行了长期博弈。官员阶层因掌握权力,并直接管理黄金市场,在利益博弈中处于主动地位。他们通过黄金走私,利用黄金政策以及提前获知金价上涨情报等手段获得了巨额收益。而另一方面,由于抗战后期重庆经济衰落,通货膨胀严重,在生活压力与巨额利润的刺激下,商人也开始利用黄金风潮,谋取黄金投机利益。但因缺乏官员阶层的优势,在与官员阶层进行的利益博弈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虽采用制造黄金黑市、实施黄金走私,争取舆论支持、上书重庆参议会等各种方法,但并未能从根本上改变自身现状。官商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重庆黄金风潮难以控制,最终导致抗战结束前的重庆金融危机。
导致抗战大后方各地爆发黄金风潮以及激化官商利益博弈的根本原因在于整个抗战大后方的国民经济在抗战后期衰退,社会生产力已经被破坏殆尽。有人指出,抗战以来,我们的金融和商业有高度的投机性和破坏性;同时在另一方面,我们的战时财政也就在这种畸形发展的过程中,达到了空前的严重阶段,最终在不知不觉间造成财政上的恶性循环,致使整个国民经济面临空前未有的深渊。③随着抗战大后方国民经济的衰落,大量资金因无法投资实业而转向投机,最终导致以重庆为中心,蔓延抗战大后方各重要城市的黄金风潮。可以说,黄金风潮是抗战大后方国民经济衰落的具体表现。而“经济的困境引发更多的工商企业因银根紧缩而纷纷倒闭,更多资金因无处流动而被迫流向投机领域,形成更大规模的游资潮,金价波动最大原因是游资作祟,而重庆一地每日黄金交易的数量便有黄金二三千两。这种游资的冲击,加深了商业萧条和工业危机”。④在生存与暴利的驱使下,官商之间围绕黄金风潮而进行的利益博弈不断激化。一般商人缺衣少食,惶惶不可终日,握有一定资本或社会资源者,则囤积居奇,巧取豪夺,无不竭尽投机之能事,结果不但使得法币信用动摇,也极大影响到政府的信誉,影响到抗战的经济实力,促使社会风气败坏,使原来已经十分糟糕的社会经济更显得混乱。⑤即便双方暂时和解,如果不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与社会生产力,就无法从根本上遏制双方冲突的再次激化。以重庆的情况来看,虽然官商在抗战后期相互妥协合作,暂时平息了因黄金风潮所造成的金融危机。但是因抗战而导致的国民经济破坏严重的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从而“到了卅五年春节以后,商人目睹内战扩大,物价还要涨,通货还要发,于是金价又飞腾,上海平津都汇钱到重庆买黄金,一时中国银行门限为穿”。⑥新一轮的黄金风潮再次在重庆蔓延,官商之间的利益冲突因黄金风潮的出现而重新激化。由此可知,只有发展国民经济,巩固社会生产力,才是平息黄金风潮并遏制官商利益博弈的根本方法。
【作者简介】张格,西南大学重庆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近现代经济史、金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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