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为官不为”的生成机理与治理对策

薛冰
摘 要: "为官不为",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怠于履行自身职责与义务,因而降低服务效能以致影响政府公信力的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个别党员干部对权力来源认知有误,缺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容错试错机制尚未建立是"为官不为"的生成机理。政治生态视域下构建防范和治理"为官不为",需要进一步增强和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宗旨意识,提升其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能力与水平以及完善选拔考核和评价机制等。
关键词: 全面从严治党; 为官不为; 生成机理; 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 D630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8.02.011
Abstract: Since the18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strict administration of the party, the anti corruption situation of “zero tolerance”, the promulg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eight rules , disciplinary sanction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and the accountability regulation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some leading Party cadres have a negative thought; officials living in dire poverty, officials faced with great difficulties, and being neglectful of their duties. The thinking of being neglectful of their duties has a great influence on some leading cadres, which is spreading gradually among some Party members and cadres as well as shakes the ruling foundation of the Party, and will have a bad effect on th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the image of the Party in the people. Some party cadres have misconceptions about the sources of power, and the lack of a mechanism for leading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nd fault tolerance has not yet been established. Political ecological horizon, prevention and governance, "the officer not to" need to be further enhanced and set up the party members and cadres of ideal faith and the objective consciousness, improve their clerkstarts and promising ability and level, and improve the selection of assessment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 etc.
Key words: fully strict governance Party; government being neglectful of their duties; generation mechanism; countermeasures
“為官不为”本质上就是一种工作态度或者心理状态,表现为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党员干部不认真对待自身的工作,不能根据岗位职责自觉履行自身的义务,由此滋生无所作为的态度与行为。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的召开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进入新时代,几年来在管党治党和惩治腐败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我们不可否认在实际工作中“为官不为”的现象依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中提到:“为官不为问题不可忽略,如今来看也是件迫切要解决的问题。”[1]李克强总理也不止一次地说到:“身居职位无作为,只领工资不做事,散漫懈怠不上心,也是腐败的一种。”[2]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全党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奋发有为的政治生态,“为官不为”问题已经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为官不为”的典型表现与现实危害
(一)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为官不为”的典型表现
1. 思想散漫,不愿作为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下,一些党员干部感觉自身的责任变大了,做官的要求也严格了,渐渐萌生出一种“为官不易”的消极观念,进而减少了工作的积极性,出现不愿作为的想法。主要表现在:其一,因丧失了动力而不愿作为。一些党员干部感觉在岗位上付出了很多却一直未能升迁,便失去了继续奋斗的动力,故而不愿作为。其二,因职责感不强而不愿作为。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将自身的利益看得很重,却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党员干部的职责与使命,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缺乏职责意识,故而不愿作为。其三,因自身缺乏进取心而不愿作为。一些党员干部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态势,产生了一种错误的理解,觉得干事多少都是一样的,做得多了只会出现更多的失误,多做不如少做,渐渐丧失了进取心,造成不愿作为的局面。
2. 明哲保身,不敢作为
伴随全面从严治党的不断深入,有些党员干部害怕承担责任,往往为了保住自身的利益而不敢作为。[3]主要表现有:其一,害怕工作出现错误承担责任而不敢作为。工作中始终担心与规定不符或者产生差错等等,故而工作中一直提心吊胆、畏首畏尾。其二,担心得罪他人被孤立从而不敢作为。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时不仅害怕冒犯了上级前途堪忧,也担心与同事处不好关系而被孤立,经常瞻前顾后、不敢作为。其三,担心舆论监督的负面影响进而不敢作为。当前社会,信息网络已步入千家万户,新闻媒体的力量愈发强大,一些党员干部担心自己在工作中的失误受到舆论的监督和谴责进而形象与前途受到影响,故而不敢作为。
3. 纸上谈兵,不真作为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势,有些党员干部看似尽职尽责,实际上是纸上谈兵,并没有真正的作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种类型:其一,只说不干型。懂得各种规则和道理,却只停留在口头上,不管是对上级还是下级,很少付出实际行动。其二,表面做事型。看似整日工作忙忙碌碌,实际上仅做表面文章,很多工作并没有深入推进和取得实效。其三,敷衍了事型。很多工作都是秉着差不多的原则,从未认真对待,向上级汇报工作总是报喜不报忧,对待工作只求过关、不求过硬。
4. 能力欠缺,不会作为
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有些党员干部逐渐暴露出自身能力的欠缺,故而不会作为。主要表现为:其一,有些干部自身缺乏创新意识,对于新兴事物接受较慢,习惯依靠以往的经验做事,面对新问题新情势时常不知道如何作为。[4]其二,有些党员干部不懂得做事要以主要矛盾为主,工作中往往趋于被动,缺乏将理论知识与现实工作相结合的能力,进而不会作为。其三,有些党员干部缺乏驾驭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本领,导致工作上无所适从,故而不会作为。
(二)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为官不为”的现实危害
1. “为官不为”严重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
全面从严治党态势下“为官不为”现象的存在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存在一定的阻碍作用。[5]面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有些党员干部为了明哲保身不敢做实事,碰到问题选择逃避,极易失去有助于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时机,进而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纵观当前国内的社会发展,总体趋势是稳步的,但其中却蕴含着各种矛盾冲突与利益纠葛,成为实现伟大奋斗目标的诸多隐患。面对如此情势,在一些党员干部中“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造成无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导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缓慢,甚至引发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误解与隔阂,不利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与和谐稳定。
2. “为官不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将严重危害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权威与形象对党和政府来说至关重要,将影响到其权力与职能的有效实施。一旦党和政府自身的形象受损,其公信力会逐渐丧失,甚至会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与拥护。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提升政府机关的公信力,高度关注党员干部的作为,以便有效促进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的提升。而“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造成党员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将不利于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良好的形象,会对党和政府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产生一定的阻碍,造成“荒政化”现象。此外,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动摇党的执政基础。[6]然而当前“为官不为”现象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滋生与蔓延,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长此以往将会严重动摇党的执政根基。
3. “为官不为”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众所周知,“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会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当前国内正处在改革发展与社会转型的关键阶段,社会阶层出现分化,利益格局面临调整,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做好所有工作离不开群众路线的指引。[7]同时对广大人民群众而言,党员干部就是党和政府的代表,是为他们谋利益、做实事的人民公仆。然而,“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导致一些党员干部以自身利益为重,夸夸其谈、敷衍了事,碰到困难选择逃避,做事缺乏实际成效,并未真正为人民群众谋福利、解难题,不能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不能真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权益。
二、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为官不为”的生成机理
(一)个别党员干部对权力来源认知有误
马克思主义认为,领导干部的权力是由广大群众赋予的,应用之于民。[8]然而在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对自身的权力来源并没有准确的认知,自认为权力来源于上级或者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得,缺乏宗旨意识,故而在工作中经常忽视人民群众的权益与福祉,精神上缺钙、思想上贫血,不愿承担应有的职责,更不愿俯下身子为人民群众服务。甚至个别党员干部为官的初心就是为了钱财,而不是服务于人民群众,当发现难以满足自身私利时,便造成工作热情的降低甚至丧失,造成“为官不为”现象的滋生与蔓延。
(二)有些党员干部缺乏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当前时期,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与社会治理的关键时期,社会结构分化整合,利益调整纷繁复杂,这些都需要党员干部具备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与处理改革发展复杂局面的能力与实力。然而在现实中,有些党员干部既难于理解和接受新鲜事物,又不愿积极努力学习;既明知自身能力水平難以适应当前执政需要,又不愿自我革新、补钙壮骨。故而造成即便想作为也无所作为的状况,进而滋生了“为官不为”。
(三)针对党员干部容错试错的机制尚未建立
当前改革发展逐步进入关键期和深水区,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然而当前针对党员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容错试错机制尚未建立,使得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中难免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束缚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不敢尝试大胆的改革创新,不敢积极探索全新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害怕改革过程中出现差错会使自己受到责罚,进而影响到自身的政治前途。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尚未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也未营造出有利于党员干部积极作为、勇于担当的良好政治氛围,因此容易造成“为官不为”。
(四)针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价与监督问责机制尚不健全
伴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推进与深入开展,对各级党员干部执纪问责的力度在逐步加大,但是监督问责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尚不健全。我们不可否认,有些地方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存在形式化,缺乏对党员干部执政业绩科学合理、全面客观的评估考核机制,产生了“干多不如干少,干少不如不干以及干多干少一个样”的不良风气,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的事业心与进取心。有些地方在干部的选聘与晋升上缺乏统一明确规定,使得有能力、有上进心的党员干部往往不如有后台、有背景的干部晋升机会大,从而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与决心。还有些地方以注重和谐稳定的名义,追求营造表面一团和气的工作氛围,对党员干部所犯的错误问题以及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不管不问,即使处理往往也是雷声大、雨点小,高高抬起、轻轻落下,执纪问责缺乏严肃性,给“为官不为”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三、净化政治生态视阈下构建防范和治理 “为官不为”的有效路径
(一)进一步增强和树立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宗旨意识
从习近平总书记倡导的“补钙论”中能够得知,一支拥有梦想、意志力坚强的党员干部队伍是我们国家完成两个百年奋斗目标战略布局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要条件。[9]要想有效防范和治理 “为官不为”现象,应当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与宗旨意识,使其培养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与价值观,从精神上获得足够的钙剂,从内心深处打造“为官有为”的信念。与此同时,各级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打牢自身的责任与宗旨意识,时刻铭记“我是谁、依靠谁和为了谁”,始终遵循权力来源于人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服务的宗旨,自觉肩负起改革创新与时代发展的历史重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之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注重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能力与水平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与社会治理所面对的新格局,各级党员干部应当进一步强化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势与规律特点的把握和了解,加深对当前改革发展复杂局面的分析与掌控,及时转变和纠正以往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错误观念,抛弃之前简单落后的方式与做法,针对当前经济转型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招法与措施,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和干事创业的能力与水平。与此同时,我们应当进一步变革与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将以往过多的灌输理论知识转移到更多地注重提高党员干部执政的能力与素养。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应当增加现代信息科技、社会民生服务、群体事件处理、舆论监督应对以及依法行使权力等多种领域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有力提升各级党员干部驾驭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为党员干部“奋发有为”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各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的先进经验,有力提升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能力与水平。
(三)着力改进与完善党员干部选拔考核与评价机制
进一步改进与完善党员干部选拔考核与评价机制是破解“为官不为”现象的重要保障。首先,健全和改善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使其更加严格与统一。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党员干部时应当注重德才兼备,应当给踏实肯干、忠诚干净以及勇于担当的党员干部提供干事创业的舞台,严格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决杜绝和防止“托关系、走后门”等不公正现象的出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的政治生态。与此同时,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不但要有“道德、才能、勤政、业绩与廉洁”等统一的标准,还应当依照岗位职责的差异,拟定具体的和针对性较强的党员干部考核标准。改进以往单纯凭借考核会议、考核表填写或者述职报告陈述等陈旧考核方式与手段,适当拓宽与创新考核评价方式,特别是逐步构建引进第三方参与的全面立体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使得党员干部考核评价更加公开透明和全面客观。此外,应当严格落实考核结果与党员干部提拔晋升、职称评定以及创先争优紧密挂钩,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与热情,真正实现让“无为者让位,有为者上位”。
(四)构建和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执纪问责与监督机制
我们应当将党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无缝对接,构建党员干部的全面执纪监督体系,严格杜绝和防止出现监督的死角和盲区,让公权力的运行和党员干部的言行时刻暴露在探照灯的聚焦下,将对党员干部的执纪监督之网织牢织密。与此同时,将执纪监督与党内巡视紧密结合,通过多种形式以及常态化的巡视监督,实现对党员干部执纪监督的整合系统,发现问题绝不手软,秉承教育千百遍不如問责一次的原则,坚决落实执纪监督与严肃问责,让党员干部常怀敬畏之心,实现对“为官不为”者潜在的震慑力。此外,将纪检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人民群众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监督紧密结合,进一步构建执纪监督全方位、立体型监督体系。而且,应当以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实现对党员干部执纪监督的全覆盖,让“为官不为”者无处遁形,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的慵懒散漫和无所作为,进一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国之梦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 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1-18.
[2]李克强.拿着俸禄不干事也是一种腐败[EB/OL].中国政府门户网站,2015-02-10.
[3]中共江苏扬中市委组织部.“为官不为”现象的成因分析及对策探讨[J].领导科学,2014(21):9-10.
[4]房世刚.全面从严治党”理论体系重点问题研究综述[J].理论导刊,2016(12):49-53.
[5]卢汉桥.论“为官不为”及其治理[J].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7):10-18.
[6]屈晓东.生态行政学视域下“为官不为”现象的治理路径[J].理论导刊,2017(9):32-35.
[7]杨曼.“为官不为”现象的现状、成因及治理对策[J].党政干部学刊,2016(5):38-40.
[8]高传晋.新时期“为官不为”的现状、成因与治理对策研究[J].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1):35-38.
[9]黄建军.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为官不为”问题及其治理机制[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7(4):55-60.
[责任编辑、校对:叶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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