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枢臣、全权大臣、东南督抚的互动看《辛丑条约》的形成

摘 要 庚辛议和时期,清政府的政务程序十分特殊,行在朝廷、全权大臣与东南的刘、张二督之间形成三角政治。有关研究已有所揭示。本文重点梳理三方关系的前后演变,考察各方在“祸首”“俄约”“赔款”等关键条款上的立场和幕后互动,认为议和期间南北议和大臣大致是各行其是局面,且自“俄约”交涉开始,矛盾愈演愈烈;中枢则以调和为基调,为维持双方关系不惜以牺牲条款利益为代价。《辛丑条约》之所以代价巨大,三方关系之不协是重要原因。
关键词 辛丑条约,义和团运动,李鸿章,荣禄,刘坤一
中图分类号K2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7-6241(2017)22-0036-10
《辛丑條约》是晚清史上最为重要的外交条约之一,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清政府的覆亡。得益于前辈学者的研究,其订约过程已大致清楚,但有些侧面仍值得深入探讨。在笔者看来,此次议约与以往议约的一个重要不同在于政务程序。其时,中央政府颠沛流离,用人、行政皆不能自主,因此在议和人选问题上做出了十分特殊的安排:庆亲王和李鸿章授为“全权大臣”在京议和,刘坤一、张之洞二督则留在原任函电会商。双方步调不尽一致,意见也常有分歧。行在处理议和问题,需要兼顾双方立场,意见往来形成“三角”格局。同时,作为决策中枢的军机处此时人员不整,多数时间仅有荣禄等三名大臣,办事体制多有变通,权势较平常膨胀,但他们却不谙交涉,难以驾驭庆、李和刘、张之间的纷争,为照顾双方感受,不惜牺牲某些条款上的利益,这不能不影响到条约文本的定案。对此,马忠文、戴海斌等先生已有所揭示,但尚未见专题申论。①本文拟在前人研究基础上,以枢臣、全权大臣和刘、张二督的三方关系演变作为考察该时期政治与外交变局的主线,揭示《辛丑条约》何以代价巨大的另一种原因。
一、开议前枢臣、议和大臣的人选纷争
晚清时期,军机处为实际的行政中枢,其人员构成格外为中外关注。庚子前期,军机处共有六名大臣,分别是世铎、荣禄、刚毅、王文韶、启秀、赵舒翘。七月二十一日(1900年8月14日)“西巡”之际,世铎、启秀滞留京城、荣禄逃往保定,随扈者仅刚、王、赵三人。八月初七日,经刚毅奏请,慈禧添派端郡王载漪执掌中枢。这一安排引起列强极大不满,各国纷纷施压。八月二十一日,在东南斡旋和局的李鸿章(全权大臣)、刘坤一(江督)、张之洞(鄂督)、袁世凯(东抚)四人联衔上奏,以列强“必欲先办主持拳党之人而后开议”为由,请将载漪、刚毅、赵舒翘等六名“祸首”革职查办。②慈禧虽不情愿,但非此不能“开议”,拖至闰八月初二日,只好下诏撤去载漪一切差事,刚、赵二人交部议处,新增鹿传霖入枢。经此之变,行在保守势力大衰。消息传出,李鸿章和刘坤一、张之洞等决定抓住这一时机,运动主和派枢臣荣禄入值,以进一步坚定慈禧立场、及早促成开议。①闰八月初九日,李鸿章为此出奏。此时中枢人手严重不足,慈禧接奏后没有太多犹豫,即于十四日允荣禄入值。九月二十一日,荣禄到西安与两宫会合。此事为庚子政局一道重要分水岭。其一,荣禄到后,中枢人员才稳定下来,由他和王文韶、鹿传霖组成的枢臣阵容与议和相始终,支配着该时期的内政与外交。②其二,荣禄因深得慈禧宠信,在政体上得到特殊眷顾。比如,承平时期,军国政令皆由皇帝裁决,枢臣系备顾问。但该时期慈禧既信任荣禄之忠,并不事事躬亲,若干事务允其放手去做。③再如,为防止枢臣权势坐大,清代定制严格限制枢臣与外臣之联络。凡外臣奏事皆需直达御前而不得事先关会军机处;军机处以皇帝名义传达政令,“不得独立行使权力”。④但荣禄主政后,枢臣从幕后走到台前。他们发出的政令,除了以皇帝名义行文的“谕旨”外,还有以军机处名义行文的“枢电”;外臣发给行在的电报公文,除了致皇帝的“电奏”外,还有给枢臣的“致军机处公电”。⑤简言之,枢臣与外臣(尤其是议和大臣)的联络已经常态化,这是考察该时期政局需特别注意的一点。
与枢臣情形相似,“开议”之前议和大臣人选也在不断变动。七月十三日,当联军逼近京城之际,慈禧谕令李鸿章为全权大臣,向各国商请停战。但因李的“亲俄”背景,这一人选没有得到列强普遍接受。以此,李一直滞留沪上,其发出的求和电文,列强大多反应冷淡。与此同时,主持“东南互保”的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盛宣怀等人虽无议和大臣之名,却深得各国(尤其英、日两国)好感,私下策划过一系列缓和局势的举动。京陷之后,慈禧七月二十五日以六百里加急谕令李鸿章“迅筹办法”,继续视李鸿章为议和的唯一人选。⑥但此时英、德等国仍强烈抵制李,拒绝承认其“全权”资格,转而提出“专恃刘、张二人主议”。⑦日本则折中立论,接受李鸿章的“全权”地位,但须另添刘、张、庆(王)、荣(禄)四人为“全权”。由于当时日本在停战开议方面态度最好,李鸿章只好按该方案出奏(时在八月初一日)。慈禧此时虽成惊弓之鸟,却并未爽快答应,其八月初七日批复仅同意添派庆王、刘、张三人议和,却未派给“全权”身份,又强调刘、张二人须留在原任“函电会商”。⑧这表明,在议和人选上,慈禧有其特殊顾虑。此番“添派”未达到英、德等国满意,僵局仍在继续。八月初九日,李鸿章再次按日本方案出奏。十四日,慈禧无奈在人选问题上再次妥协:全盘接受日本的人选提议,刘、张、庆、荣悉数添派议和,但四人未加“全权”头衔。⑨这次调整得到列强的部分谅解。十七日,态度最为强硬的英国表示:除荣禄外,不对其它议和人选的资格持异议。这一表态后,李鸿章于二十一日由沪北上,而奕劻也在稍早前回到北京斡旋。至此,议和人选问题才初步解决。不过,英德等国依然对“亲俄”的李鸿章心存不满,继续为刘、张的“全权”地位施压。闰八月初十日,庆王转达在京公使的立场,奏请加派刘、张为“全权”。⑩慈禧批复时做出两个调整:添派庆王为“全权大臣”;加刘、张二人“便宜行事”之权。但对原奏所请“全权”一事置之不论。这已经是慈禧第三次拒绝派给刘、张“全权”头衔。何以她在这一问题上如此坚持?细味谕旨原文,似能看出一些奥妙:
庆亲王奕劻着授为全权大臣,会同李鸿章妥商应议事宜。刘坤一、张之洞均着仍遵前旨、会商办理,并准便宜行事。该亲王等务当往还筹商,折衷一是,勿得内外两歧,致多周折。是为至要。①
其中最可注意者为“内外两歧、致多周折”一句。这背后既包含着慈禧对日后政务程序的担心,也包含着对日后权力分配的警惕。质言之:若加派刘、张为“全权”,则刘、张之地位与庆、李完全相同。将来政局中会出现权力相等、但又不在一处的两套议和班子。当行在处理议和问题时,既要与北京的班子联络,又要与东南的班子联络,政令往来必成“三角”局面,所谓“致多周折”既指此意。更重要的是,在“西巡”之前,朝廷已失去对东南督抚的有效控制,许多政令不被执行。将来议和事关慈禧的政治命运,如果不对这些督抚的权力有所约束,可能会导致无法收拾的后果。所以在人选安排上,慈禧不能不有十二分的小心。其亲信奕劻授为全权大臣,可对李鸿章有所监督和牵制;但劉、张两人远离北京,又在本省有强大势力,驾驭更难。所以,慈禧无论如何不愿给以等量的“全权”地位,她要竭力维持一种“一主一从”“一高一低”的局面,且强调双方意见要整合为一。这样既可以得函电往来之便,又可以让北京制约东南。慈禧的这一安排虽费尽心机,但在当时动荡混乱的局势下不过是一厢情愿,其后的政情变化并未按照她的算盘展开。
庆、李与刘、张同属主和阵营,双方在“西巡”之前有过不少合作。七月间李鸿章被授为全权,即是刘、张联衔奏请;八月间添派刘、张议和,李鸿章也非常积极。英、德不承认李鸿章全权,刘、张四处为之斡旋。该时期双方遇事互商,大有水乳之势。但八月底李鸿章北上之后,情形大变。由于当时南北电报线路多遭破坏,局势又瞬息万变,遇事来不及电商。另外,李到天津后主要依靠俄方进行斡旋,需要与亲英日的刘、张二人保持距离。所以,从这时起,李并不将交涉进展通知刘、张,更不用说“会商”。闰八月二十日慈禧强调“会商”后,李依然如此。所以,李鸿章一方首先破坏了慈禧期望的“往还筹商、折衷一是”安排。此时,刘、张一方也有觉察,但反应十分温和。他们十分敬重李的“全权”地位,遇事注意分寸,起初并无怨言。②不过,此时之大环境毕竟险恶,刘、张救时心切、不甘袖手旁观,渐渐对李的做法产生不满。这一苗头出现于九月初。其时因慈禧迟迟不愿重办“祸首”,列强发起新一轮军事攻击,先后有夺保定、杀廷雍、占西陵之举。此时,刘、张心急如焚,切盼早日解决“祸首”问题。但该问题的症结在于“拟议”环节。慈禧也有心重办,不过,她是想知道列强的底牌后再行惩办,所以曾多次谕令李鸿章先“拟议”一个惩办方案。③但此时并未“开议”,李无从得知列强底牌,所以迟迟不曾“拟议”。事情就这样陷入僵局。此间,刘、张跃跃欲试,设想过若干破局之法,但因有“分际”所在,不便绕开“全权”独立行事。另一方面,局势日益糜烂,他们又不甘心坐视。在这种两难境地下,两人对李鸿章由“盼”生“怨”。九月十八日,张之洞致刘、袁、盛电文中,批评李就“祸首”问题的具奏“自紧自松”“老笔亦有疏漏”。二十八日,张致刘电更抱怨李鸿章“向不愿与商外间”,如此下去,江鄂“徒有会议之责,而无会议之实”。④这样,半是出于对局势的焦虑,半是出于对李的不满,九月二十日前后,他们决定另换思路,从“枢臣”一方打开僵局。当时,荣禄即将到达行在,刘、张认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如果荣到后能说服慈禧重办、而李鸿章又恰好在此时“拟议”,则内外必能形成合力、一举解决“祸首”问题。为此,他们一方面电促李鸿章迅速“拟议”,另一方面又电嘱荣禄在中枢接应,同时还请出盛宣怀、袁世凯一同用力。⑤刘、张的本意虽系助力李鸿章打破议和僵局,但结果却事与愿违。首先,在这一计划中,刘、张是主导者,李鸿章成了配合者,“全权”和“会商”的角色颠倒过来。李虽未必因此心生不满,但难点在于他无法配合——此时仍未开议,无从了解列强底牌。所以,李始终未按刘、张的期望“拟议”。其次,荣禄到后,虽促成慈禧于二十二日加重处分,但尺度太小,远达不到列强的预期。李鸿章闻讯后不但毫无喜色,而且在复盛宣怀电文中大骂荣禄:“二十函抄各电,苦口忠言,乃荣一到,竟明发定案,颇自居功,圆媚可鄙。”①在李看来,“祸首”问题不该在这个时候“定案”,更不该由行在一方单独定案(所谓“颇自居功”即此指)。此次惩办不到位,再请就更难。归根到底是打乱了他的计划。这样,刘、张的计划以失败告终。此事不但没有解决“祸首”问题僵局,而且对中枢、全权大臣与刘、张二督的三方关系产生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其一,在李鸿章一方,由于他对荣禄严重不满,此后与枢臣的关系较为疏远,除不得已的公务联络外,私下的函电互商十分少见。同时,李鸿章对运动此事的刘、张二人也有意见。自北上之后,李鸿章就抱有一种看法:刘、张远在东南,对一系列交涉不知底蕴,意见多有隔膜。②经此之事,李鸿章更认为刘、张的想法不切实际,无互商之必要。所以,其后的议和进展,李仍不告知刘、张二人。刘、张时而主动相商,李亦十分排斥,十月间他明告盛宣怀:“电费每月巨万……刘、张空论长电,弟务于转电时删冗摘要,以免虚糜。”③由于缺乏互商渠道,日后议和中出现了北京自北京、东南自东南的局面。二者步调不尽一致、立场也常有分歧。行在决策要兼顾与双方的联络。当初慈禧所担心的“三角”格局最终还是形成。
其二,在刘、张一方,他们由于难以同李鸿章进行合作,日后更注意利用枢臣来表达意见、影响政局。在这方面,他们本有“裙带关系”之便(刘坤一与荣禄系多年密友,张之洞则是鹿传霖妻弟),荣禄入值后,又从体制上扫清了联络障碍。所以从这时开始,刘、张一方(以及关系密切的袁世凯、盛宣怀等东南大员)一直与枢臣保持着频繁的公、私联络,其意见可以不经过李鸿章而直达行在。另需注意的是,庆、李与刘、张虽有“全权”“会商”之别,但由于局势特殊,二者的实际权势相差不大。庆、李系“全权”,但这时期两宫及中枢并不在京,其意见往来也要通过函电,速度上并无优势。刘、张虽无“全权”之名、也不在议和一线,但他们与列强驻沪领事、清政府驻外公使有良好的公、私交情,通过这两个群体,他们可以与列强外交部门直接联络。另外,李鸿章虽不告、不商议和进展,但其电奏要通过盛宣怀转发行在,刘、张通过盛也可以对京中政情了解到七七八八。④因此,南北议和大臣实际权势本就接近平衡,如今枢臣的因素又在刘、张一方增添了一颗砝码,二者更加旗鼓相当。若江鄂有心对抗北京,权势上是够用的。只不过,在九、十月间,李与刘、张的关系余温尚存,双方对彼此虽有不满,但都注意着分寸,矛盾并未公开。十一月“开议”之后,情形就大不一样。
二、议和期间关键条款背后的意见往来
(一)“大纲”问题交涉阶段
十月间,列强的军事进攻暂告停止,局势走向缓和。十一月初二日(1900年12月23日),列强将“议和大纲”交予中方。次日,李鸿章电奏行在,主张速允。⑤初六日,中外双方在北京“开议”。行在当日电谕庆、李:“所有十二条大纲,应即照允。”⑥据此,“大纲”已得到批准,只待李鸿章画押。但就在这一天,张之洞两次致电枢臣,对禁运军火等条款提出异议。荣禄等人非常认同,初八日,他们以“军机处”名义回复:
两电已面陈,上意甚以为然,并谕令转电。趁此开议之际,但有所见,即电商庆、李酌议……贵督与江督本系奉有会商条议之旨,此电并祈转电江督为要。荣等。⑦
初九日,军机处电寄庆、李,要求其按照张之洞意见将有关条款删改。随后张之洞又接连两次电奏,对“大纲”中的其他条款表示异议,相应提出两个重要请求:一是“暂缓回銮”;二是删除“大纲”中“尊奉内廷谕旨”等字眼。对此,行在的处理态度一如之前,均电谕庆、李,参照张之洞意见办理。初九日谕旨还强调:
该督与刘坤一均奉有会商便宜行事之旨,但有所见,即著径电该亲王等商酌,以期妥速。奕劻、李鸿章现议条款,如有应行参酌之处,亦随时电商该督等。①
据此可知,行在对当时意见往来方式十分不满:张有异议不直接商于庆、李,却让朝廷在中间转达,这正是闰八月二十日谕旨所警惕的“周折”局面。故该谕旨重申二者应直接会商。从谕旨的措辞看,行在对李与江鄂之间的微妙关系并不知情。由此,中枢在处理张的电奏时没有很好拿捏双方感受。特别是十三日谕旨,竟要求庆、李“随时电商刘坤一、张之洞,互相妥酌,切勿草率画押”。②若此,庆、李作为“全权”却没有画押的权力,反倒需要等待江鄂的意见才能定夺。这毫无疑问是对李鸿章权力的严重冒犯。因此,尽管谕旨的本意是敦促双方和衷商办,却无意间点燃了南北第一次公开冲突的导火索。十四日,李在电奏中发起全面反击,逐一否定张之前的各项所请,最后还狠狠挖苦:“不料张督在外多年,稍有阅历,仍是二十年前在京书生之习,盖局外论事易也。”十六日,李在另电中又称:“刘、张等相距太远,情形未能周知,若随时电商,恐误事机。”③公开拒绝了行在要求其“会商”江鄂的指令。稍早前,张之洞在十一日致鹿传霖私电中也将矛盾揭破:“合肥从不来商,但电奏后转知。昨见合肥电有‘定约画押之语,万分焦急,故请电旨饬下全权,并请枢廷电告之也。”④
对于主持全局的枢臣来说,这是一道突然而又棘手的难题。李不愿“会商”的表态不仅是对张之洞权力的否定,也是对历次谕旨的公开违抗。放在往常,必然会给予一定警告,但在当时的局势下,慈禧也好、荣禄也好,都未如此处理。查“西巡”期间慈禧的有关言论可知,在她心目中,李鸿章“威望为外人所信服”,“别人不能向洋人说话”。⑤基于这种认识,李鸿章在议和中的地位无可取代。此时“祸首”问题仍悬而未决,慈禧、荣禄也很可能被追责,这有赖于李鸿章在议和中的斡旋。所以,尽管李的上述做法近于跋扈,但慈禧和中枢选择了隐忍不发,随后的谕旨连一句警告措辞都没有。另一方面,从内心来讲,行在君臣不可能认同李鸿章的做法。从前引十一月初八等日“枢电”“上谕”来看,慈禧和中枢十分重视刘、张二人意见,也十分清楚他们与英、日等国的关系。最好的局面当然是双方都能参与议和、和衷办事。为解决这一难题,慈禧与中枢曾经酝酿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将下一阶段的谈判由北京移往上海,这样李与江鄂不再天各一方,或许双方能够和衷。十一月十五日,中枢由鹿传霖出面对江鄂进行试探。但刘、张均担心列强不肯配合,事情最终不了了之。⑥
“移沪”计划流产后,行在未再想出新办法来缓和双方关系。所以在这次政争中,行在所扮演的角色,实际上是引爆了李与江鄂的矛盾,又没能收拾好这个烂摊子。其后,江鄂之意见更难商于李鸿章,遇有重要谋划,往往是先运动枢臣、再由枢臣说服慈禧。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江鄂通过这种方式合谋的一个重大成果即促成“新政诏书”,限于篇幅,笔者拟另文述之。
(二)“祸首”问题交涉阶段
庚子十一月底(1901年1月)“大纲”画押后,“祸首”问题再次凸显,成为时局中最棘手的难题。对此,行在和李鸿章虽然都未曾怠慢,但处理的方法又落入了之前的怪圈:行在同意加重,但要求李鸿章先行“拟议”;⑦李对列强的底牌不确定,迟迟不复,倒怀疑朝廷“袒护”。⑧双方你来我往,终把问题拖入绝境:由于一直不见中方主动惩办,列强于十二月十八日联合照会,要求将载漪等11人一律处死。李鸿章随即奏报行在,主张速允。⑨中枢断不相信这是列强的真实要价,怀疑是部分国家故意刁难,遂求助于刘、张一方。十九日,中枢以“枢电”行文刘、张、盛三人核实列强是何居心,并请三人 “从旁解救”。⑩在刘、张等回复之前,行在未按李鸿章要求迅速下旨。这让李在京如坐针毡:其时列强武力威胁不断升级,多次宣称要攻取山西。
为避免决裂,李鸿章二十三日再次敦促朝廷决断,否则“危在旦夕”。出于安抚李的需要,二十五日(2月13日),行在颁布一道“加重”谕旨,但对英年、赵舒翘、启秀、徐承煜等四人未处死罪。之所以如此下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刘坤一、盛宣怀在回复十九日“枢电”时称东南正在设法,英、赵等人有望“议减”。①二十五日谕旨下发后,列强不满意,李鸿章也不满意。故二十六至二十八日局势更紧,眼看联军西进已箭在弦上。二十九这天,李鸿章接连三次急电行在,要求朝廷速按列强要求照办,“勿为局外摇惑”。②这里的“局外”无疑就是影射刘、张。二人虽有心继续挽救,但也担心拖延生变、更不愿因此激怒李,所以只做了少许努力之后便回复中枢:无可挽回。③正月初三日(1901年2月21日),行在下旨將英、赵等四人一律处死。至此,“祸首”问题才算了结。
回顾“祸首”问题的前前后后,中枢、北京、江鄂三方根本立场并无不同。意见分歧在于时机、轻重等细节。即便如此,三方仍无法做到步调一致、密切配合,是以九月二十二日之后再没有颁布过一道“加重”上谕,直到把问题拖入绝境。④“祸首”问题告结之际,“俄约”问题已经棘手,北京与江鄂的关系又遇考验。
(三)“俄约”问题交涉阶段
议和之前,俄国已占领了东三省。为达到独霸目的,俄企图在北京“公约”之外单独立约。“俄约”问题由此出现。十一月十一日(1901年1月1日),行在据李鸿章提议,授驻俄公使杨儒为“全权大臣”,与俄方展开秘密谈判。
十二月二十八日,谈判告一段落,俄方提出一个条约文本(12条),要求中方批准画押。辛丑正月初五日,该条约递达行在。此时,慈禧和中枢已经知道这是一块烫手山芋。原来,“俄约”谈判虽极为秘密,但早在庚子十一月底(1901年1月)日本就获得了情报,迅即向清政府提出交涉。十二月间,英、美、德、奥等国也闻风而动,均以“俄约”有碍“公约”为由,要挟中方不得签约。⑤东南得知这些消息后极为焦虑。初五条约到后,张之洞、盛宣怀等人或私电荣禄、或公电军机处,切嘱“万不可允”。⑥刘坤一还亲电李鸿章解说利害,劝其从缓。⑦
李呈递“俄约”时,也主张继续磋磨后再行画押。⑧但是面对英日等国干涉及江鄂的反对,为免节外生枝,转而主张速签。其正月初九日电奏攻击刘、张“素昵英日”,敦促“早定”。⑨因此,在“俄约”问题上,李和江鄂早早处于对立状态。随后,为达到“画押”或“拒约”目的,俄方施压李鸿章,英日则运动江鄂,极尽明争暗斗。⑩而所有压力最终都汇总到中枢处,让荣禄等人举棋不定。画,可能激各国之怒,导致瓜分;不画,可能激俄之怒,霸占东三省永不归还。万般无奈之际,荣禄采取了盛宣怀正月初八日的提议,从李和刘、张两方入手,“将(俄约)必不可允者责成李相、杨使竭力减除;并由刘、张覆日本等国请其设法帮助”。{11}据此,中枢初九日寄出两道电旨:一是谕令李鸿章恳求俄国删改部分条款;二是谕令刘、张请英、日等国直接向俄国施压、迫使俄方让步。{12}对此,李鸿章十分不满。他先后于正月十六、十八、二十等日接连电奏,或批评江鄂所言不可信,或渲染俄将“决裂”,均催促早日画押。①中枢则坚持从两面入手,俄方答应“改约”之前不画押。但另一方面,也不得不对李极尽安抚,去电中百般解释朝廷为难。
中枢的坚持取得了部分效果:正月二十三日(1901年3月13日),俄方在英日等国的干涉下,删除少许“刺目”条款。但为了逼迫中方早日画押,此次以最后通牒形式交约:“允”或“不允”限两周内答复(二月初七日之前)。正月二十六日,新约由李鸿章转达行在。②此时,画与不画更难决断:其一,俄已让步,若不画,更易激成武力冲突。其二,刘、张求助英日已有成效,英方同意设法、嘱中方暂时不得画押。③故此时画押,也更易激英日之怒。起初几天,中枢冀望于央求俄方“展限”,好有更多时间补救,但遭到严厉拒绝。④时间一分分流逝,而各方都未传来转机。二月初一日这天,画与不画到了最后决断关头。荣禄的焦虑达到极点:李鸿章的来电一味催促画押,刘、张的来电则一味劝告不画,两方均不见有缓解局势的切实办法。王、鹿二枢臣也各主一方,更添其乱。万般无奈之下,荣禄干脆把责任推给李鸿章,让李自行决断。某军机章京致王之春(皖抚)密电记载当时内幕甚详:“鹿见同各帅(刘、张等督抚)。王见同李(鸿章)。荣要李担利害。”⑤所谓“荣要李担利害”,不是支持李画押,只是不阻止李画押,不让中枢站到李的对立面。抱着这一态度,荣禄等人初二日以“军机处”名义电告:“惟有请全权定计,朝廷实不能遥断也。”⑥消息传来,刘、张等人大为惊慌:按这道电文,李鸿章势必画押(李鸿章接电后确实据此指示杨儒画押)。为在有限时间内做最后挽救,初二、初三日,刘、张等人动用了一切可能的途径运动中枢:既有致荣禄私电,也有“致军机处公电”,还有致慈禧“电奏”。⑦同时,王之春、李盛铎等督抚(公使)亦出而声援。⑧一番急电下来,中枢风向出现反转。初三日,军机处急电盛宣怀核实:若俄霸占东三省不还,其它各国是否会效尤?顺天、直隶能否退还?而“退还顺直”一语,正是盛宣怀昨日“电枢”时所述。⑨从中可知,此时中枢已经着重考虑“不画押”的后果。果然,第二天上谕即电告李:俄约“自难轻率画押”。⑩陕抚岑春煊当天也密告张之洞等:“廷意初七决不画押!”{11}至此,朝廷风向确定已变。细味前后原委,不难看出江鄂与枢臣的联络优势在行在决策中的微妙作用。
二月初四、初五两天,更多督抚、公使的反对声音到达行在,慈禧遂亮明“不画押”立场。{12}所以,尽管初四之后李鸿章怒气冲冲地反复电奏,但再也没能把局面扭转回来。{13}在这一轮政争中,江鄂的意志压倒了李的意志。不过,考察中枢初四日之后的做法可知,他们对“不画押”的决定处理得小心翼翼,尽一切可能对李进行安抚:其一,初四日谕旨极尽婉转,并未直言“不画押”,字里行间为“画押”留有分寸。其二,随同初四日谕旨,中枢还把刘、张等人反对画押的电文抄录给李。{14}这种做法就是拿刘、张等人做挡箭牌来解释朝廷的“苦衷”,无疑会恶化刘、张与李的关系。但是,假如不这样做,李鸿章和俄国的怒气将全部发泄在朝廷身上。两害相权取其轻,为了保住自身,中枢已经顾不得刘、张等人。枢臣、“全权大臣”与东南督抚的三角关系,在这个时刻体现得最为真切。尽管荣禄等人用心良苦,但经此之事,李鸿章与中枢的关系还是不可避免地恶化,李在私电中抨击“枢、疆皆隔壁账”,又借俄使之言指责中枢“偏听疆吏”。①故“俄约”危机之后,李鸿章既与刘、张公开反目,也对中枢的指令(甚至电旨)心存抵触。这对其后的议和进程影响甚大。
二月初七日的期限到后,俄方并未如此前所扬言“决裂”,反而主动照会各国将东三省问题搁置。时局走向缓和。但出乎各方意料的是,李鸿章二月十二日致电俄国吴王,承诺北京“公约”定后,会将俄约“再行画押”。②这一事关全局的表态,李鸿章事先并未征得朝廷同意,江鄂一方更不知情。二月十七日,李鴻章才将这层意思电奏行在。③刘、张听说后,其焦灼愤恨,至此已极!二十七日至三月初一日,刘坤一先是私电荣禄,继而请出袁世凯一同电荣,接着与张之洞会衔电奏,严词痛斥李鸿章偏执成性,又控诉李从不相商。④相应提出一个重要请求:
请枢廷密电庆邸,遇俄事亦密商英日各使。至现议赔款情形及有关全局重要事件,亦请饬下全权电知江鄂。或可稍效愚者之虑。⑤
这一表态是庚子时期李与刘、张关系的一个重要转折。在此之前,半是出于对李鸿章的敬重,半是出于在“大纲”“祸首”等问题上立场相近,刘、张默认了李不“会商”、不告知的局面。但从此开始,二人已顾不得分寸,公开要求在重大问题上有知情权和发言权,以分庭抗礼的姿态站到李的对面。
在“俄约”交涉中,中枢对李鸿章的做法同样多有不满。其一是李“意涉偏重”,独与俄密而与其它公使疏远;其二是李不受商量,连中枢的意见也“不以为然”。二月初,中枢曾经背着李鸿章密电庆王:叮嘱他注意纠正李的“亲俄”路线。⑥在这一背景下,行在对刘、张的要求表示了支持。三月初一日上谕重申“刘坤一、张之洞本系派令会议之大臣”,着庆、李“将应行筹议事宜随时电知,互相参酌”。⑦同日,荣禄又单独致电奕劻:
江鄂两督,皆经奉旨会商和议,据云数月以来全权从无相商之事,虽欲献议,亦苦于后时不及。本日电旨已令将赔款及禁运军火各事会同妥商,并望婉劝合肥,勿过执己见为要。将来关系俄约之事,并可会尊处密商英日各使,以资补救。⑧
这一表态改变了上年以来朝廷对李鸿章不受商量的默认态度,敦促其与江鄂会商。尽管上谕拿出了几分威严,但其实质无非是对朝廷本意的再一次重复,对李谈不上有约束力。至于荣托庆王婉劝李“勿过执己见”,更属徒劳。所以,三月之后,李与刘、张的关系依然紧张,继而还波及另一个重要人物——盛宣怀。盛与刘、张因共同酝酿“互保”而感情升温,他又系李鸿章门生,故之前总以调和双方的姿态出现。在“俄约”问题上,盛宣怀奉行的也是调和路线。⑨但这一做法却两面不讨好。刘、张认为盛对一些重要电文未曾转发、替李鸿章掩盖政情。⑩而李鸿章则责怪盛总是与刘、张谋划,“扬其波而逐其流,都喜为隔壁谈”。{11}所以,经过“俄约”危机,双方与盛宣怀的关系均有恶化。在失去盛的缓冲作用后,李与刘、张呈现直接对立之势。这种更糟糕的关系带给议和更消极的影响。
(四)“赔款”问题交涉阶段
“俄约”交涉的同时,“公约”谈判也在进行。二月下旬(1901年4月初)“俄约”问题暂时平息,“公约”中的“赔款”问题成为政局的焦点。围绕该问题,东南一方入手很早,庚子九、十月间,刘、张、盛等人就开始往返筹议。在此期间,他们和荣禄等枢臣有交流,与列强也有直接联络。①所以,在李鸿章与北京公使团进行“赔款”谈判之前,江鄂已先行介入“赔款”问题的交涉。
因“俄约”问题,英日等国对李鸿章十分不满,对刘、张则更添好感。加之各国在赔款总数、利息、还款方式等细节上矛盾重重,所以,进入“赔款”谈判之后,部分国家绕开李鸿章,直接与刘、张商议。德国外交部三月中旬电告张之洞,对“赔款”问题若有实在办法,可以电达该部,德国愿“格外迁就”。②美国驻宁领事三月下旬拜会刘坤一,听取刘对赔款问题的看法。英国公使四月初派参赞杰弥逊专程赴南京、武昌,就赔款问题与刘、张面商。其间,刘、张所了解到的各国态度,均比李鸿章在京所了解到的乐观;刘、张等据此提出的赔款方案,也比李鸿章提出的方案见优。比如,关于赔款总数,李鸿章在三月十九日(5月7日)与公使团第一次谈判中了解到的数字是4.5亿两,而刘坤一与美领事会晤时了解到有望减至3.1亿两,并且美国愿意“向各国劝减”。③关于赔款利息,李鸿章通过公使团了解到的数字是“四厘息”,而刘、张与杰弥逊会晤时,对方表示有望减至“三厘半”。④关于分期还款方案,李鸿章据北京的谈判结果,向行在提出的方案是44年、本息共计10.75亿两;江鄂据与英方的会晤结果,提出的方案是36年,本息共計7.8亿两。⑤两相对比,利害无需多言。所以,当这些意见到达行在,中枢明显期望以江鄂意见定案。但是,江鄂与外方的接触,只是与部分国家的接触。能否据此订约,还要看其它国家是否同意,这就需要李鸿章在京进行接应。
中枢切盼李能够如此配合,或以“上谕”或以“枢电”方式将刘、张来电陆续转告,反复叮嘱李一同用力。⑥但是考察李的覆电可知,他对中枢的做法十分反感,对刘、张意见更强烈排斥。先是在赔款总数上,李指责美国是“借此讨好”,“并无把握”,主张迅速按照4.5亿两定议。接着在赔款利息上,李指责杰弥逊没有“议事之权”,所说“断不可信”,主张按“四厘息”速了。最后,在还款方案上,李又指责刘、张所筹36年方案没有足够“抵款”,列强不会答应。⑦
在李拒绝配合的情况下,中枢的态度至关重要。倘若中枢不予批准,坚持让李继续磋磨,或有办法缓和李对刘、张意见的排斥,仍有望减少损失。但这一时期,中枢对李的态度仍是妥协基调。中枢转述江鄂意见时,无论是以“上谕”还是“枢电”,大多是商量或嘱托口气,极尽婉转,以此表明朝廷无意偏重江鄂。这种做法相比江鄂直接电李并无太多不同。另外,进入三月之后,美、奥等国陆续撤军,议和进入尾声,李鸿章从速了结的态度对中枢而言颇具诱惑。为了早日订约,荣禄等人已不惜在赔款问题上多出点儿高价,总数、利息均按李鸿章“速了”的原则,接受了公使团的要价。
由于李鸿章和中枢的态度,刘、张的意见在“赔款”阶段均未能成为最后定论。但是他们的坚持还是挽回了一些损失,因为其激烈反对李鸿章所主的44年方案,“分期”问题久拖不决。当年六月(1901年8月),列强为了解决这一悬案主动妥协,转而提出39年、本息共计9.8亿方案,最后即以此签约。⑧
“赔款”问题即将定议之际,李和刘、张又爆发了第三轮冲突。当时刘坤一提出,赔款当中俄国所得最多,俄既获得赔款就应该和其它国家同时撤兵。为此,他五月间数次致电行在,请电谕李鸿章照会领袖公使,借“公论”迫使俄撤兵。在刘的反复要求下,五月底中枢电李鸿章设法。⑨李接电后怒斥不已。在他看来,当初就是由于江鄂的反对才导致“俄约”成为僵局,如今刘、张又让他来收拾这一摊子。盛怒之下,李不但拒绝照会列强公使,而且在回电中抨击江鄂“为日本所愚”。①刘、张迅即反击,指斥李“为俄所愚”,“置国事于不顾”。②面对这一轮政争,慈禧和枢臣以和事佬面目出现,称“李鸿章身处其难,原多委曲,然时有不受商量之失;刘坤一、张之洞虑事固深,而发言太易,亦未免责人无已”。③言辞上极尽公允,但实质上对李妥协,对迫俄撤兵一事搁置不论。由于行在的这一立场,“俄约”问题直至七月二十五日(1901年9月7日)《辛丑条约》画押仍悬而未决,成了随后政局中一个火药桶。
“禍首”“俄约”和“赔款”问题是议和中最棘手的三大难题,对后世的影响也最为深远。考察这三大问题的决策内幕可知,李鸿章和刘、张先是因时机问题而意见不一,随后又因根本立场相左而势成水火,矛盾呈愈演愈烈之势,自始至终未能形成合力,实质上是各行其是。中枢虽属政务总汇之区、有朝廷名义可用,但该时期朝廷权威本就大打折扣,荣禄等枢臣又才力有限,无法驾驭许多棘手难题,是以面对二者纷争,不敢做大胆纠正、只能勉强调和。为此,条款本身的利害、国家利益的得失都成了可以“折衷”的因素,误国不可谓不深。若三方真能做到清政府所期望的“和衷”,《辛丑条约》的许多内容都会改写。
【作者简介】王刚,西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中国抗战大后方研究中心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晚清政治史。
【责任编辑:杜敬红】
Abstract: The Qing government used a special political process in its negotiations with other powers over the Boxer Protocol. The central court in Xian, the minister of plenipotentiary, and the governors of southeastern provinces formed a unique trilateral framework in this process. This article reexamines the formation of this trilateral network and reveals the responses of each side toward several key terms of the protocol. It points out that the ministers of negotiation in the north and in the south generally followed their own way, while the court tried to mediate between the two sides and for that purpose the court even made some sacrifices on the negotiation terms. The discrepancies among the three sides during the negotiation led to Chinas great loss in the protocol.
Key Words: The Boxer Protocol, the Boxer Movement, Li Hongzhang, Rong Lu, Liu Ku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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