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国与保民:抗战时期工薪阶层薪酬之调整

夏维奇



[摘要]抗日战争时期,电报员工的薪酬不断被调整。此中既有下调,又有上调,而以后者为主。大抵经历折扣发放、渐次提增、全面提增与急剧提增四个发展阶段。并呈以下特征:一、薪酬调整的主旨由保国向保民转变;二、薪酬上调的节奏与物价上涨的节奏基本一致;三、薪酬上调的顺序是由低级员工逐步向高级员工推展;四、薪酬发放的模式由单一货币演进为货币与实物并存。这一切以一个案领域透显出国民命运与国家命运的休戚与共。
[关键词]薪酬调整,电报员工,保国与保民,抗日战争时期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12—0024—11
无论是从国家层面看,抑或是从个人层面看,战争的影响皆甚显著,均面临生存之危机,而战争愈烈则危机愈重。为此,政府不得不采取各种措施,动员一切可动员之力量(包括人力、物力与财力等),或支援战争以保国家,或救助生计以保民众,抗日战争期间工薪阶层薪酬之不断调整(包括下调与上调两类)即為显例。这其中,电报员工之境遇更具代表性。盖战时电政需“配合军事,沟通政务”,地位尤显重要,故而其员工之待遇易受政府之关切,多于第一时间内发生变动,最能透显工薪阶层的薪酬调整之面状与特征。
学术界对抗战时期工薪阶层之薪酬问题,已有一定考察。本文拟在既存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梳理学术界较少关注、而地位尤显重要的电报员工这一群体薪酬调整之历程及其与物价变动之关联,探讨战时工薪阶层薪酬安排之特征及规律性,力争推进该课题的研究。需说明的是,本文所论之薪酬概念,是据战时电报员工待遇结构的演进情况而定,稍区隔于薪给、薪资等称。其中薪给是指员工的基本工资。薪资内涵要丰富一些,除薪给外尚包括奖勤金、宿费、夜班费等工作补贴。薪酬内涵更为丰富,则除薪资外,再加各类生津、米贴等生活补贴。
抗战爆发后,国家面临巨大生存危机,国防、行政等费用因而激增。在此情势下,政府下调包括电报员工在内的多类工薪阶层之薪酬,以集中财力,而保国家。嗣因物价不断上涨,屡创新高,对工薪阶层首先是低级员工的生活产生强烈冲击,使其境遇日益艰辛。为此,政府又不得不逐步停止执行先前办法而上调工薪阶层之薪酬,以改善其境遇。此一演进历程,倘从电报员工薪酬调整的内容以及全国主要消费品价格指数变动的幅度看,大致可分为抗战初期、前期、中期与后期等四个阶段。
一、折扣发放:
抗战初期电报员工薪酬之调整
抗战初期是指1937年7月至1938年6月。此间,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较战前上涨不多,可谓物价平稳期。在薪酬方面,政府因抗战需求而采取折扣发放的办法,从而开启电报员工薪酬之调整工作。
此间,电报员工的薪酬之所以能够实施折扣发放的办法,是有其基础与条件的。抗战爆发前夕,电报员工的薪酬包括薪给、职务奖勤金与宿费等项。依据上文的相关解释,则可知此时薪酬的内涵与薪资同。其中,薪给是主体,并以职务奖勤金与宿费等项目为补充。细致考察可发现,此时薪酬安排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不同岗位薪差较大,故而层次明显。但就整体言,电报员工的薪酬尚较可观。以员佐等岗位为例(具体情况如表1),技术员的最低薪酬为107元,最高可近400元;报务员最低为67元,最高可得335元;机务线佐薪酬则在14~62元之间,而报务佐薪酬则在10~42元之间。可见,较低层次的报务佐岗位之薪酬与较高层次的技术员岗位之薪酬,相差在10倍左右。另需指出,尚有部分工役的薪酬在10元以下。故若将其与技术员比较,则差距更大。
电报员工的上述薪酬标准和层次,与当时教师群体大致相近。其中,报务佐的薪酬相当于公立小学教师,机务线佐相当于公立初级中学教师,报务员相当于公立高级中学教师,技术员则相当于大学教师。如果说“抗战前……大学教师和公立中小学较高级别的教师的薪俸较为丰厚,可以确保他们过着殷实的生活”的话,那么电报员佐基本亦能衣食无忧。他们即是以这种尚较优越的生活状态进入抗战的。此构成抗战初期该群体的薪酬可折扣发放之重要基础。
另一方面,抗战之初的半年(1937年下半年),因各类物资的供应尚不太紧张,故而全国主要消费品尤其是食物类商品的价格较战前几无上涨。兹将全国主要消费品价格指数列表2如下(以1937年上半年为基数100)。
据表2知,1937年全国物价总指数为103。此中,唯衣着类商品的价格上涨稍高一些,为7个百分点。食物类商品的批发价格没有变化,零售价格上涨1个百分点,故基本维持在战前水平。相反,至1937年底,粮食的批发与零售价格因丰收而分别下降了11、10个百分点。呵见,此时战争虽已展开,但物价尚较稳定,故而国人的生活受其影响者甚小。此构成抗战初期电报员工的薪酬可折扣发放之重要条件。
观上可知,抗战初期电报员工的薪酬实施折扣发放的办法,是可行的。不仅如此,且是必要的。从国家层面看,战争已爆发,军事、行政等费用骤增。在此情形下,政府部门或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大都实施了下调职工薪酬、紧缩单位开支的办法,以增抗战能力,而保国家生存。如抗战爆发后,“教师的薪俸先是减少二至三成发放”。另,上海各业工人的每月实在收入由1936年的平均14.4元下降至1937年的12.2元,等等。
电政为国营单位,且如前述,其员工待遇较高,故亦在薪酬下调之列。交通部财务司长徐承燠于此曾指出,“按廿六、七年间(1937~1938年),因战事转变……在职员工薪水折扣发放”,此一减少的薪酬发放方式一直持续到1938年上半年,并使得电政“薪俸一项比战前约减五百万元”。据此测算,电报员工平均每人薪酬约扣发一成半,时限在一年左右。相对而言,该群体薪酬扣发的成数不高,大致相当于上海各业工人,而明显低于教师。且扣发的时间亦短,如上海各业工人每月实在收入自1938年起虽渐减小扣发比例,但至这年底尚未达到战前水平;教师更至1940年后,因“生活困难,薪俸又重新改为全额发放”。而电政员工不仅自1938年下半年起即停止执行薪酬折扣发放的办法,且已在战前基础上渐次提增(详后)。这一切反映出电政在战时的重要性及政府的重视。
二、渐次提增:
抗战前期电报员工薪酬之调整
抗战前期是指1938年下半年至1940年。此间,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较战前上涨1~5倍左右,可谓物价初度膨胀期。政府因之而逐步缩小薪酬折扣发放的范围,电报员工则较早地开始了薪酬的提增工作,且力度渐次加大。
自1938年上半年起,各地物价逐渐上涨,并呈加速之势。至1940年底,物价上涨的幅度已较显著。兹将该时期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指数列表3如下(以1937年上半年为基数100):
据表3知,抗战第二年即1938年,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为130。其中,衣着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涨幅甚至超过50%,食物类商品的零售价格亦有15%的上涨。这对于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尤其是低级员工的生活,构成一定程度的影响。缘此,自1938年下半年初(7月)起,电报员工的待遇开始提高。细致考察可发现,此间员工的待遇提高具有以下特征:一、对象为低级员工。电政管理人员曾称,交通部“于电政财力万分困难之中,将低级员工待遇,陆续提高”。二、内容为薪酬中薪给部分。三、办法为上调岗位最低薪给标准。具体额度如表4。
据表4知,自1938年7月起,报务员等员级岗位薪给的最低标准,由32元调为41元,增长28%。递报生由15元调为20元,增长33%。技工(即前揭机务线佐)由12元调为18元,增长50%。可见,此次薪酬调整的基本原则是岗位级别越低者增幅越大,而平均增幅略高于全国物价总上涨指数,从而透显其主旨在于满足员工在物价上涨情势下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开启员工薪酬调整的主旨由保国家向保民生的过渡。
1939年各地物价涨幅加大。其中,食物类商品的零售价格较上年上涨已逾50%,衣着类商品的零售价格较上年上涨更接近100%。这对员工尤其是低级员工的生活,构成较大影响,上年上调的薪给标准已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为应对此情,政府再度调整员工待遇。规定各员工自该年1月起,“先按晉一级之数支薪,并先予借薪四成”。6个月后进一步上调薪给。细致考察可发现,此次薪给上调的对象亦主要为低级员工,可见秉持的仍是1938年的调整理念。而调整的办法,除仍上调最低薪给标准外,尚增设多项津贴。其中,薪给上调的具体额度如表5。
据表5知,本次薪给上调,报务员等员级岗位不在其列,而是岗位层次更低的递报生与技工等。其中,递报生的最低薪给标准由前一年的20元上调至24元,增幅为20%;技工的最低薪给标准由18元上调至20元,增长11%。另规定自1939年10月起,低级人员服务年资较久者,再晋二级或一级。可见,此次薪给调整与1938年的调整原则有所不同,将劳动强调与工作年限等要素列入其中,故未出现越低者增幅越大的状况。不过从整体看,通过以上规定,低级员工的薪给继1938年第一次调整后一年,又有一次幅度在15%~30%的增长,提示保民生的意旨仍甚明显。
再是增设津贴。主要有三类:一是增设生活津贴,规定所有员工自1939年9、10月起,按甲、乙、丙三个等次支给。二是增设夜班津贴,规定值夜班8小时之报务员,每月另获津贴8元。需指出的是,此虽不是面向全体报务员,但因战争紧张,几乎所有报务员都需轮值夜班,故就该群体中级别最低者言,有近20%的薪酬提增,从而大致弥补了本年薪给未增的状况。三是续办员工考绩,并规范化、制度化,为此颁布《梯式增分办法》,使之成为一项常设制度。通过此项制度,更多员工获得程度不等的酬金奖励。
可见,1939年电报员工薪酬调整的内容增多,除薪给外,尚增设津贴。且增设的津贴不仅有夜班费等工作补贴,尚包括生津等生活补贴,提示此次调整已初步涉及薪酬整体。而生津发放的对象为所有员工,面广受益者众。这一切透显出本年薪酬调整的力度较上年加大。另据测算,通过本次调整,电报员工平均每月增加收入15元。电政司因此而每月多支出30万元,亏损由每月20万元增至50万元。
1940年各地物价已奇高。其中,食物类商品的零售价格较上年涨138%,已逾战前价格的4倍;衣着类商品的零售价格较上年上涨更接近146%,已逾战前7倍。这对员工尤其是低级员工的生活,构成显著影响。为应对此情,政府再度调整待遇。其主要办法除继续采取增加薪给与生津等措施外,还增设米贴,且针对新进人员调整试用办法。
薪给方面。提增的对象主要是技工,报务员等员级岗位以及递报生等不在其列。其办法是将机工与线工区别对待,规定自当年1月份起机工、线工起薪由每月20元分别增为28元与24元。
试用方面。报务员及机务员初次录用时,原须试用三个月,期满经考核,成绩优良者始得定职。现“为鼓励上进,兼示体恤起见,特将此项试用期限酌予变通”。规定试用期内凡能单独胜任繁忙报务或机务人员,可提早核为正式报务员或机务员,且将试用期间津贴每月20.5元提增至32元。
生津方面。电政司因“本年度内各地物价继续增高,员工生计艰苦益甚,爰将生活津贴一再提高”。可见,此次生津增加的对象秉承1939年的做法,仍是所有员工,且仍按甲、乙、丙三个等次发放。提增后的标准见表6。
米贴方面。公布并施行《电政员工核给米贴暂行办法》。规定自1940年6月起,凡服务地点米价在35元以上之员工,均可按规定分别核给米贴。
可见,1940年电报员工薪酬调整的内容较上年又有扩充。除薪给外,津贴方面不仅涉及工作补贴、生活补贴两大类,且生活补贴中除“一再提高”生津外,尚增设米贴,表明此次调整进一步涉及薪酬整体。电政司的负担由而显著加重,曾称:“因增加生津、米贴及继续提高员工待遇”,导致“薪费支出激增”。
观上可知,在物价不断上涨的形势下,交通部电政司克服财政困难,积极采取措施,从增加薪给,到初步增加薪酬,再到进一步增加薪酬,逐步加大调整的力度,透显其努力改善员工待遇,以冀员工大抵能过上安稳生活的愿想。
三、全面提增:
抗战中期电报员工薪酬之调整
抗战中期是指1941年至1943年。此间,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指数较战前上涨10~100倍左右,可谓物价高度膨胀期。政府因之而全面提增电报员工的薪酬待遇。
自1941年起的物价大涨,主要来自两方面因素的促动:一是粮食的持续减产。1940年大后方的稻谷产量较常年减少20%,全年农产品总产量较常年减产10%。更为严峻的是,1941年粮食产量继续下降。这一切非但抵消了1938年以来的粮食增收,还使得粮食产量甚至较战前平均尚低9%~13%。市场上的粮食供给明显不足,一度出现严重的粮食危机。“粮食问题颇形严重,尤以川省各地因历久不雨,渐呈旱象,社会人心至为惶恐。匪特粮价激剧上涨,所需供给鄂西及驻川部队军粮暨重庆、成都等各大消费市场民食亦且有不能供应之势”。
再是通货膨胀严重。1941年政府的财政收入为13.1亿元,而财政支出竟达100.03亿元,收支严重不平衡,出现86.93亿元的财政赤字。这些赤字只有靠发行钞票来弥补。至1941年底,法币的发行额已达151亿元。此大大超出经济的实际需求,导致了极为严重的通货膨胀,从而使得全国批发物价指数比上年同期上涨了6倍。兹将1941~1943年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指数列表7如下(以1937年上半年为基数100)。
据表7知,1941年物价较上一年再度大涨。其中,最影响民众生活的食物类零售价格因政府管控而上涨幅度稍低一些,但亦达180%,已接近战前12倍。翌年又上涨180%。1943年更是上涨200%,已接近战前100倍。衣着类商品零售价格更逾战前250倍。可见,此间物价已极度膨胀。“无论小地方或大都市,人人都在嗟叹物价如春笋,如初日,如脱手的轻气球,只见其高,不见其低”。
面对如此情状,政府不得不加速调整员工的薪酬待遇,且调整的内容进一步增多,调整的幅度进一步加大。以西部地区的昆明、重庆等“大都市”以及东部地区的赣县等“小地方”为例,茲将1943年底电报员佐的薪酬待遇与战前对比列表8。
据表8知,这期间的薪酬调整是全面的:从内容看,不仅涉及此前薪酬的所有项目,而且增设众多新项目,使得战时薪酬项目大致齐整。从对象看,涉及电报所有员工,此就薪给而言,为抗战前期所无,不过秉持的原则仍是级别越低的岗位增长的比例越高。其中,报务佐薪给增长最多,最低已达30元,是战前的3.75倍;最高为140元,是战前的3.5倍。报务员薪给增长的比例稍低一些,是战前的2倍。技术员薪给增长的比例更低一些,为战前1~2倍左右,绝对数最低略有下降,最高则增长340元。再是奖勤金,由战前按职务设置变更为按年资设置,不过规定服务需满六年,方能领取。即便如此,受众面亦广得多。不仅如此,数额亦有较大提升,为战前的2.5倍左右。其中,报务员略高于此,技术员略低于此,报务佐则由无到有,直接增加16元。宿费方面,报务佐增长了4倍,报务员与技术员则增长了3倍。不过,报局供给宿食者不支宿费。此外,还提高了夜班费的标准。尽管不值夜班者无夜班费,且夜班费平均按每月值80小时计算。但一旦值夜班,则报务佐有48元的补助,为其最低薪给的1.6倍;报务员与技术员为96元,是其最低薪给的1.47倍,额度相当可观。需指出的是,因战争激烈,人手较缺,绝大多数都须值夜班。故此项补助十分普及。至此,就最低薪资而言,技术员、报务员与报务佐分别已达战前的2.4倍、3.9倍与4.8倍。当然,仅此无法抵消物价的高度膨胀,更重要的措施还在于以下两项:
一是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始于1941年7月。其原则是物价不同的地区发放的标准差别对待,但同一地区无论何岗基本数统一,而最低级别员佐另有数额不等的加成数,以缩小与最高级别员佐的收入差距。其额度,至1943年底有两次调整。②具体据上表8知:昆明地区电报局技术员、报务员和报务佐的生活补助费基本数皆达1000元,其中最低级别员佐分别新加195、195、90元,故最低级员佐生活补助费合计分别为1195、1195、1090元。重庆稍低一些,基本数皆为800元,其中最低级员佐分别亦加195、195、90元,合计995、995、890元。赣县则要低得多,上述人员生活补助费的基本数皆为360元,其中最低级员佐分别新加65、65、30元,合计425、425、390元。可见,最低级员佐生活补助费的地区差,大者近3倍,大致反映出当时各地总物价指数的悬殊。但无论如何,皆超过其最高薪给,从而成为此间报局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乃至主体之一。
再是米代金的发放,亦始于1941年7月,嗣后“月有增加”,取代此前的米贴,但额度要高得多。其发放的原则大致同于生活补助费:即米价不同的地区标准不一,同一地区则不分岗位标准统一。其额度,仍以西部的昆明、重庆及东部的赣县为例。至1943年底,昆明报局的技术员、报务员和报务佐的米代金皆为2040元,重庆为1020元,赣县为973.25元。可见,不同地区差别较大,大者在2倍稍余,反映出各地区米价的悬殊。但无论如何,皆超过生活补助费与最高薪给,部分地区甚至是后者的2倍,从而成为此间电局员工薪酬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乃至主体。
通过以上的全面调整,电局员工薪酬中的各项目,在薪酬结构中所占比例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薪给乃至薪资退至辅助地位,生活补贴反而成了主体,此反映出的是战时薪酬安排的特殊性。且薪酬的额度已大为提增。仍以西部的昆明、重庆与东部的赣县为例,具体情况如表9。
因表9所列“均按最低级薪计算其支”,则可知通过调整,至1943年底,电报各类岗位中最低级薪较战前增长少则15倍(如赣县电局技术员),多则逾323倍(如昆明电局报务佐),而级别越低者增幅越大。其中,报务佐薪酬的增幅几为技术员的10倍,是报务员6倍强,使得他们间的差距由战前10倍、6倍,调至1.1倍以内。另就报务佐的薪酬调整幅度言,已超过物价上涨幅度,反映出政府为改善低级员工待遇、保障民众基本生活所作的努力。正如电政司指出的,“因俱系维持生活最低数”。
需补充指出的是,该阶段出现的米代金实缘于食米发放计划。由于此间粮食歉收,大米供应紧张,遂使米价尤其是黑市米价日益增高。在此情形下,电报员工要求直接发放食米,以取代米贴,获电政司允准。但此项计划仅在四川部分地区施行,其他地区则难以推展,电政司遂代之以米代金。然据上知,米代金“月有增加”,电政司“支出浩大”,倍感压力,乃于1943年5月商请粮食部,将各省电信员工食米一律发给实物。粮食部予以支持,并提出相应方案。
细析粮食部方案,大致分三个层次:一、余粮稍足地区,如福建、浙江、广东等省,由各省粮政局按中央机关公务员米代金标准,自7月起照数配售;二、余粮不足地区,如江西省,有粮可拨各县由粮政局照数配售,无粮可拨各县由县政府照市价代购;三、无余粮地区,如湖北、陕西、河南、甘肃、宁夏等省,分别由湖北省田赋粮食管理处,陕西、河南、甘肃、宁夏等省粮政局,转饬各电政机关所在地之县市政府,自7月起协助购买。‘呵见,在此阶段后期,已将实物配给推展开来。不过,其本质是由电政司定出标准(即米代金标准),并出资(即米代金)让员工向当地粮政局购买,或由当地政府代购。故就电政司言,其负担并未减轻。此似与电政司初衷不符,当另有隐情(详后)。然就电报员工言,粮食已有保障,故生活尚能安稳。
四、急剧提增:
抗战后期电报员工薪酬之调整
抗战后期是指1944~1945年。此间,全国主要消费品的价格指数较战前上涨在300~3000倍左右,可谓物价极度膨胀期。政府因之而急剧提增电报员工的薪酬待遇。
抗战后期物价进一步大涨,主要由以下因素所致:先是军事费用开支大幅增加。1944年,日军对华中、华南地区发动新的进攻,政府为应对此情,导致军费骤增,当年即占财政总支出的51%,翌年更增至69%。再是行政费用开支伴随军事行动的扩大而大幅提增。这一切使得国家的财政赤字激增。1944年即达1331.86亿元,是上年的3.47倍。翌年竟达11066.96亿元,又较上年增长了7.31倍,从而极大地助推了通货膨胀。故尽管1944年粮食生产获得丰收,但消费品价格总指数非但未降,反急剧上升。兹将该时期物价指数列表10(以1937年上半年为基数100)。
据表10知,1944~1945年间物价持续大涨,1945年,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的涨幅接近上年的5倍,接近战前2000倍;衣着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指数,更接近战前3000倍。就食物类商品而言,1944年的零售价格较上年增长2倍余。1945年则较上年增长不到1倍。此一则得益于粮食的丰收,再则得益于政府对粮食价格的管控。然无论如何,此间粮食价格虚高,1944年零售价格已是战前的350倍强,1945年则接近战前600倍。一些待遇曾经相当不错的部门如邮政员工都在慨叹:“战时生活,一再上涨,比之战前,现已超过一千倍以上,我们的薪水增加平均不过数十倍,以十倍的薪水应付一千倍的生活,将何以度过?”哂川地区甚至连续发生邮务员“因待遇低及家累过重”而自杀事件。
为应对上情,中央分别于1944年5月、11月和1945年3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连续三次下令,要求各部门提高生活补助费,以改善员工生活。电政司在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形下,努力“依照中央规定办理”:中央第一次命令下达后,电政司每月增支1600万元;第二次后每月增支5700万元;第三次后每月增支12000万元,“连同以前,共计员工生活补助费每月已达21000万元”。故每位员工平均每月薪酬增加应在7000元以上,则仅此一项,最低级员佐的薪酬较战前增长在70~700倍左右,可谓急剧提增。不过,需要指出,“此项费用,关系员工生活,中央各机关于奉令后即行照支,而电信机关则以财源无着,迄未全数发给,员工催拨甚急”,但仍着力解决,使之就低薪人员而言,基本能够抵消当时的粮价上涨指数。
再者,上一阶段所开启的食米发放办法得以坚持。据前已知,1943年5月交通部已商请粮食部,将各省电报员工食米一律发给实物,获其支持,并自当年7月执行。但仍由电政司出资,由员工向粮政局购买,或由当地政府代购。故电政司的资金压力仍巨。为此,这年12月电政司向中央提出,自1944年1月起给电政员工参照中央机关公务员待遇,全数发给公粮,免收粮价。凡不能拨发公粮之区,改发米代金。看来,电政司食米发放安排乃其过渡之策略,欲通过此办法进而将食米作为公粮,由中央免费发放。如此则员工食米既有保障,而自身负担亦能减轻。但中央未予批准电政司的动议,责令其“自行备价购发”。因该项开支庞大,“电信员工每月共需食米约二万五千石”,且“米价上涨不已,米代金数目逐月增加”,电政司虽感“筹措殊为不易”,仍着力解决。故中央未准,对于电政司,则资金压力确实巨大;而对于电报员工,因有电政司的努力以及粮食部的支持,这种实物配给的薪酬方式大抵能够存续。以此作为补充,电报员工的生活有了更进一层的保障。
五、余论
通过以上梳理,大致可发现,抗战时期电报员工的薪酬调整,具有以下几点特征:第一,薪酬调整的主旨经历了一个由保国向保民的转换。战前电报员工的薪酬尚较可观,故抗战爆发后,在物价尚未明显上涨至影响到该群体尤其是低级员工生活的情形下,政府因军事、行政费用大增,实施薪酬折扣发放的办法,集中财力,支持抗战,以保国家,不仅是可能的,也是必要的。此种情况并非电报员工之个案,是在当时工薪阶层中较为普遍地存在,则进一步透显薪酬下调的这一主旨。进入1938年后,各地物价渐次上涨,并呈加速之势,从而日益影响员工生活。因是之故,政府逐步缩小折扣发放范围,因“电政自抗战以来,其主要任务为配合军事,沟通政务”,“电信事业系配合军事、沟通政务为主要任务”,地位尤显重要,故对其员工较早停止执行薪酬折扣发放的办法,并开始上调薪酬,从而大致反映出是时薪酬调整的主旨已由保国家转向保民生,而上调的力度越来越大,则透显政府保民生的决心日益坚定。从深层次看,保国亦为保民,保民也是保國,二者在本质上密切关联而无法截然两分,唯政府实施薪酬调整的直接意旨在阶段性的侧重点上有所区别而已,这是需要指出的。
第二,薪酬上调的节奏与物价上涨的节奏基本一致。自1938年起物价渐次上涨,1939~1940年则出现成倍地乃至数倍地增长。此间,电报员工的薪给开始上调,且不断增设新项目,从而使得薪酬上调幅度基本与物价的涨幅相当。抗战中期物价成数十倍地增长。1943年底粮食价格已接近战前100倍。此间,薪酬上调的力度加大,亦呈现数十倍地增长。1943年底电报员工薪酬增长最多者已是战前的323倍。抗战后期物价腾飞,至1945年总指数迅速接近战前2000倍。粮食因丰收及政府干预,零售价格上涨幅度要低一些,但亦接近战前600倍。与此同时,员工薪酬调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仅最低级员工每月所领取的生活补助费一项,已是战前薪酬700倍。虽未全部到位,但大致能够抵消物价的上涨,加上食米等实物薪酬的发放,这一切使得电报员工的生活基本得到保障。
第三,薪酬上调的顺序是由低级员工逐步向高级员工推展。抗战前期,仅上调低级员工的最低薪给,标准是越低者越高。而高级员工尤其是技术员因其薪酬本已较高,尚能承受物价在一定程度上的上涨,故未予上调。这使得低级员工与高级员工薪酬的绝对差距缩小。抗战中期,所有员工的薪酬皆获上调,标准是同一地区无论何岗,津贴照统一额度发放。这使得低级员工与高级员工薪酬的相对差距缩小。至1943年底,报务员与技术员的薪酬比由战前1:2调整为相等,报务佐与技术员的薪酬比由战前1:10调整为9:10。抗战后期,大体维持这一比例。上述情况反映出维持民众最低生活的薪酬调整原则。正如交通部所言:“员佐薪给比较,均按最低级薪计算其支,较高级薪费增加倍数,自不及此,因俱系维持生活最低数。”
第四,薪酬发放的模式由单一货币演进为货币与实物并存。抗战前期,随着战争的日益深入,物资渐显紧张,但还未达到奇缺的程度,尤其是粮食产量,尚较稳定。故而,尽管交通部一再提高电报员工的薪酬,类项也不断增加,但无论薪给,抑或生津、米贴以及其他各类补助,皆以货币形式体现。抗战中期则是以1940年、1941年连续两年的农业歉收而带来的直接影响开始的。粮食迅速紧张起来,不仅米价高涨,而且出现奇缺局面。自1942年起,四川地区报局员工开始实施发放食米政策,首现实物薪酬,从而初步构建出货币与实物并存的薪酬发放模式。翌年7月这一模式向全国推广,且持续到抗战结束。尽管部分地区因粮食短缺而难以兑现,但有条件的地区大抵都在实施。此成为维持电报员工基本生活的重要保障。
应当说,在战争面前,国家与国民的生存皆受到严峻挑战。当国家生存受到挑战的时候,政府会动员与组织一切力量,包括人力、物力与财力等,以保国家安全,工薪阶层的薪酬折扣发放,即是政府集中财力的一种表征。当国民生存受到挑战的时候,如战争所带来的物价上涨而使民众生活难以维系,政府亦会积极采取措施,以保民众生活,工薪阶层薪酬不断上调,即是政府确保民生的一种努力。这一切透显国民的命运与国家命运的休戚与共。
上述研究表明,战争所带来的物价暴涨,犹如洪水。洪水到来,最先吞噬的是位居最下者。物价暴涨,最先冲击的是处于生活基本线边缘的下层民众。“抗战以来,各地物价高涨,低级员工,生计益艰”。洪水到来之际,最先援救的当是这些最下者。则物价暴涨之际,最先救助的也应该是处于生活基本线边缘的这些下层民众。抗战爆发后,在电报人员群体,首先着力解决的是低级员工的生活问题,使其薪酬不断得到提增,电政司因此指出,“为体恤起见,于电政财力万分困难之中,将低级员工待遇,陆续提高”,进而向中高级员工拓展,且大致能够跟上物价主要是粮食价格的上涨节奏,并出现货币与实物并存的薪酬发放模式。這一切不仅反映出政府保民生的宗旨与愿望,且大抵透显上述的救助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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