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宣怀与武昌起义爆发后的上海金融救济

宁汝晟

[摘要]武昌起义后,上海金融市场受到了极大的冲击,盛宣怀以亦官亦商的身份,依靠其政治权力及-其控制和所联系的中外金融机构,为维持上海金融市面的稳定做出了不少努力。同时竭力保全其控制的企业利益,客观上有利于包括一般客户在内的整个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基本利益,也是他在近代金融史上留下的最后一页。
[关键词]盛宣怀,武昌起义,上海金融业,中国通商银行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06-0027-07
辛亥革命前,盛宣怀先后获得督办铁路大臣、邮传部右侍郎、帮办度支部币制事宜等重要职位,他与武昌起义爆发后产生的上海金融救济问题有重要关系。对于辛亥革命前后盛宣怀与中国金融史的关系,已有不少论著有所述及。武昌起义之后,清廷统治摇摇欲坠,这对光复之前的上海金融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上海金融救济成为朝野、官商、中外关注所在。本文拟以已刊、未刊盛宣怀档案史料为中心,结合他种史料文献,对盛宣怀与上海金融救济的基本史事进行梳理,并对盛宣怀救济上海市面、救济中国通商银行以及与外国金融势力的关系等问题作出评述,以就教于学者同仁。
一、向上海紧急起运现银以救济金融
武昌起义爆发后不久,上海市场银根极紧,导致“银拆、洋厘飞涨”。作为清廷驻上海的最高行政官员,上海道刘燕翼力图督饬各方维持金融市场的稳定,如1911年10月14日与两江总督张人骏以及中国通商银行方面协商,向上海市面投放银元,當日,另与商务总会总协理及钱业董事等在洋务局会议维持金融事宜。并颁发布告要求商人自律,强调“不准高抬洋、拆,妨碍金融,尤为大市要点”;15日再次“示禁不得高抬(银拆、洋厘)”,在要求商人自律的同时,威胁动用国家机器维持市面:
恐奸商故意垄断,除饬县廨密查严禁外,又移请商会谕饬钱业各商,勿将洋、拆再行高抬,以维市面。
10月16日,刘燕翼又移文商会,其中特别提出了对钱业的关注,要求商会:“切实告诫钱业全体,务各恪守本分,正经营业”,如再有妨害金融机关者,“则成案具在,惟有指名严拿,立予惩处,决难再予从宽”。在警示钱业勿利用风潮投机谋利的同时,刘燕翼还告示市民:“照常营业,不必再有惊疑,提取现资,转致金融,妨碍本埠大市,是为至要。”从报纸的报道及刊发的布告、晓谕来看,上海道为了稳定上海市面,在第一时间确实做出了种种努力。但从实际效果而言,尤其结合后来的局势发展来看,在救市的真金白银运达前,这些行动和行政命令所能起到的效果有限。
就在刘燕翼发布告示的同时,时任邮传部大臣的盛宣怀也开始了行动。10月13日,盛宣怀即通过两江总督张人骏和江宁造币厂总办蔡景、帮办景凌霄,要求将该厂存银赶运上海,交付盛氏控制下的中国通商银行。调运此款的名义,一开始是为了支援鄂军,只是后来沪市起了风潮,遂改为存储于通商银行,以救济上海市面。
盛宣怀十分关注这批白银的起运和沿途的安全,曾于10月14日吩咐通商银行董事王存善,望其亲自赴宁向造币厂方面“说明理由,克日上船,过镇江等处勿停泊,出城上船如需保护,请面商安帅妥密办理”。10月16日,盛宣怀又致电中国通商银行分董、实际主持行务的顾润章,提到日前江宁造币厂运送的200万元“新国币”,“想已入库”。10月17日,他又电江宁造币厂总办蔡景,询问:“运沪二百二十五万元,已运齐否?”由此,盛宣怀借助政治的上下级关系和控制的金融机构,运送银元救济上海事进入具体落实阶段。
关于向上海运送银元的数额,盛氏10月16、17日的两份电文中出现了200万元和225万元两个数额。事实上,当时中外各方都在关注向上海运银的情况。如英国方面有过密报:
总督还采取了其他预防措施,将存于造币厂的新铸银元移到上海,本月14日送走一百万元,次日又送走二百万元。
但报告未提及消息的来源。尚为清廷控制的上海大清银行也说:
当由敝行电达总行呈部核准,由宁厂借运新币二百万元,内拨交敝行一百万元。
而通商银行的记载则与225万元这个数额相符。到了10月18日,上海城乡自治公所董事李平书和上海商务总会都提到了新币的数额是400万元,根据前述的运银数额,可能是出现了分批运银的情况。10月20日,“南京造币厂从轮船运来”100万元;同日,“南京造币厂从铁路运来”125万元。这就引出了当时自南京向上海运送白银的方式,通览盛宣怀自10月13日起各通相关电文,所提到的都是通过轮船,并未提到铁路;连提到将这批白银储存在上海通商银行,也提到“因通商与招商局相连,见有洋大班”,“银库可靠”。但上海《申报》有多篇报道提及火车,如:两江总督张人骏电刘燕翼:“即日(14日)晚间有现银一百万两,由火车运沪,汇存交通银行,以便调用”;江宁造币厂因有新币一百万,计装四百箱,装由沪宁快车运沪,交付通商银行”。而在工部局警务处10月17日的《警务日报》中,也称“500箱龙洋由一支武装卫队从火车站护送到中国通商银行”,“护送队是下午3时从火车站出发的”。总之,武昌起义后不久,上海市面上已经关注到有大批白银运抵,虽然对于数额和载运方式的说法不尽相同,而盛宣怀个人档案则较清楚地揭示了盛氏本人在其中的具体做法和关键性作用。
盛宣怀在联系两江总督和造币厂运作银元的同时,于10月16日急电上海通商银行顾润章,指示将业已运抵上海通商银行库房的200万元现银中,立即拆开一箱,邀请上海大清银行经理宋汉章、交通银行经理顾晴川以及商会、钱业领袖面商,“如能照英洋一律兑换,即由上海大清、交通、通商三行公电币制局或可奏明办理。此路打通,即可随铸随用。江宁一厂每日可铸十余万元,俟将来辅币齐全,再照币制章程办理”。虽然盛宣怀在电文中称“但系个人思想,尚未会议”,上海通商银行方面立即邀请宋汉章、顾晴川会商:
佥云乘此现洋缺乏,若照龙洋价值较英洋每元约少银三四厘,当可通行。适各钱庄及商会在座,亦甚赞成。请钧裁会议请旨示遵。
也就是说,上海银钱业及商会都赞成盛宣怀的意见,陆续自南京把江宁造币厂新铸银元运抵上海,按照行情投放市面,达到稳定金融市场的目的。
另外,代表清末上海立宪派利益的上海城厢自治公所,也寄望盛宣怀在维持上海金融方面发挥作用。10月18日,上海城厢自治公所董事李平书得悉有新银币到沪,他一面电禀江苏巡抚程德全,请转商度支部,将寄沪之新银币400万发交各银行钱庄,流通市面;另一方面致电盛宣怀:“伏祈宫保主持,切恳度支部照准,以救沪市而维大局。”盛宣怀复电称:
业已会商度部,准予维持照办,已电达上海大清、交通两银行遵照。又电沪道转知商会,一体维持。
李平书曾担任上海通商银行总董,深知盛宣怀对于度支部尚书载泽以及币制局、造币厂等机构的影响力。在武昌起义之初政局动荡、上海金融不稳的情况下,盛宣怀出面且出力推动,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同样是在10月18日,上海商务总分会致两江总督张人骏的电文中,又提到了请求将新运银元接济市面的事。值得注意的是,由江苏巡抚,渐次而上至两江总督,再上至盛宣怀的最终确认,回复的意见均是:“即希刘道与通商银行王道迅速妥议复办。”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盛宣怀在设法救济上海市面的过程中,为什么会牵涉到中国通商银行?
二、筹谋救济中国通商银行的两全之策
事实上,武昌起义之后盛宣怀在安排救济上海金融的过程中,一直在为如何救济他掌控下的中国通商银行而殚思竭虑,以冀这两方面的救济相得益彰。
1897年盛宣怀主持创办中国通商银行,使得他主持的各种工业、交通事业能够联系起来,以便融通资金,统一管理,以求获得进一步发展,“这就是其设立通商银行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此后,盛宣怀便以通商银行为中心进行布局。1904年10月16日,盛宣怀委任王存善、李钟珏为驻行总董,顾润章为驻行分董,此三人均与盛宣怀的其他洋务企业有着密切的关系,通过这次人事变动,盛更牢固地控制了中国通商银行。而顾润章作为盛的外甥,实为盛安排在中国通商银行的心腹,他虽是中国通商银行驻行分董,但在银行中实际握有很大的权力,可视作盛宣怀在中国通商银行中的代言人。也正因中国通商银行与盛宣怀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银行的发展与盛的政治、经济权势关系紧密。
1905年起,盛宣怀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将修路外债的大部分款项交由中国通商银行存储。1910年8月17日,上谕命盛宣怀回邮传部右侍郎本任并帮办度支部币制事宜;年底,盛宣怀任邮传部尚书,执掌邮传部。此后,中国通商银行与该部发生了密切联系,银钱往来极为频繁。盛宣怀上任后,邮传部在中国通商银行进行存款。此外,盛宣怀不仅在各项铁路借款中为中国通商银行争取存款,更是在交通银行陷入资金缺乏的困境时,不仅裁撤奏撤其帮理梁士诒,还散布流言,并将邮传部所存交通银行之款提交中国通商银行(见表1)。
当然,这些资金转移对中国通商银行是有利的,它有助于加强其应对金融市场风波的实力。可见,盛宣怀在进入清廷权力高层、致力于币制改革之后,并没有打算放弃中国通商银行。从事实层面而言,尽管与大清银行相比处于劣势,但经历严重亏损后,自1905年底开始,盛宣怀和中国通商银行新一届办事董事及华大班采取了一系列整饬措施,此后几年,中国通商银行皆处于赢利状态中,公积金也随之而逐步增加。至1910年初,总行尚少股本银14万余两,盛宣怀曾计划于次年补发八厘官利,旋因辛亥革命的爆发而推迟一年实现。
还在四川保路运动发生后不久,盛宣怀即预感时局将有大变,担心他经营的“公私产业”有损,急令所属企业负责人谋求对策。针对通商银行,他以目下时局将有重大变化,致函通商银行总董王存善、顾润章等人,指示“稍作准备,务使通商设法保全”。武昌起义爆发后,通商银行除了开始向有关厂矿店铺催收放款,盛宣怀也在第一时间催促南京造币厂调运银元。银元从南京起运、过镇江及至10月15日运抵上海后,盛宣怀联系王存善和顾润章,询“通商银根如何”,除了拨运他处外,望通商银行“代留数十万备用”。当时,上海钱庄业最先散布不收银行钞票之说,这对中国通商银行而言是不利的市场动向。10月14日至16日,沪道示谕商会及钱业,不得高抬(银拆、洋厘)。工部局《警务日报》记录10月17日下午“各银行均有人争提存款,各银行都请求捕房帮助”,中国通商银行赫然在列,并“从10月14日起沪宁铁路售票处只接受中国通商银行、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发行的钞票”;18日“继续向银行争提存款”。上海市面受到影响当是无疑。通商银行看似无碍,实则未必。
在盛宣怀看来,紧急调运至上海的白银,虽然存于中国通商银行银库,但毕竟公开名义上是救济整个上海市面的,既要确保通商银行直接受惠,又不能被金融界视作有失公允,在具体安排上颇费考量。他特意把作为清政府直接控制的大清银行、交通银行放在救济的前列,让通商银行紧随其后,以求两全。为此,他指示通商银行高层人士应主动联系在上海的大清银行、交通银行方面,商洽救济事宜。如10月16日,“盛宣怀指示,对于新运国币,可由上海大清、交通、通商三家银行公电币制局奏明办理”。10月17日,盛宣怀得悉交通银行要求立即获得救济款:“晴川电交通钞票急需新币”,要求通商速付百万,“勿延误”。次日,除了致电顾润章交付大清、交通新币各100万元外,盛再次致电通商银行,指示救济款分配时,通商银行既不可自行挪用,也不可扣压向对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拨款:“新币不奏准,断不能用”,“只有二十五万元可暂借通商,如不敷可向晴川密商,以期两顾。须知此款与通商无涉,若通商勒住,不遵命令,比倒帐更坏,断乎不可,望速照拨”。按照盛宣怀的考虑,通商银行凭借着保存救济现银的地位,采用与大清、交通等机构(特别是当时盛宣怀直接控制的交通银行)商议的方式来确定分配方案,對通商银行最为有利。但在上海的通商银行高层起初并没有领会盛宣怀来电的良苦用心,以为通商银行只能分得救济款总额的尾数,随即由董事、大班致电盛宣怀:“新币收二百二十五万,奉拨交通百万、大清百万,通商无分”,“第三批闻安帅奏请截留”,“通商钞票大起风潮,不能不备现洋,可否三家匀拨,求速复”。而在盛宣怀及通商银行之外的其他各方看来,上述电文既可证明盛宣怀在主持救济上海金融事务方面时瞩目全局、秉公办理,以大清、交通两家政府银行为重,也体现了通商银行确实处境困难,急需相当救济。“欲取之,先与之”,这就是盛宣怀苦心谋划救济中国通商银行的两全之策。
于是,盛宣怀在与有关方面沟通之后,确定了大清银行为主、交通和通商两行次之的救济现银分配方案。10月19日,盛宣怀致电通商银行顾润章,指示:“新币大清百万速即交去。其余准通商留七十五万元,交通五十万元,勿误。”当日,盛宣怀发出了致沪大清分行、交通分行、通商总行的公电,提出:“已到者先拨大清一百万,交通六十五万,通商六十万,应照现在市价作银,订期归还币制局,勿误。”于是,自10月25日起,连续数天,通商银行在报上刊发告白,称:
度支部币制局发来新币二百二十五万元,存大清银行一百万元,交通及通商银行各存六十余万元,非奉币制大臣命令,岂敢动用?分存三处,又岂通商一行所能把持?
可见,最后的救济现银的分配方案中,通商银行得以与交通银行并列,并没有被边缘化。这样,盛宣怀审时度势,周全考量,在出面救济上海金融市场的同时,也实现了对于中国通商银行的救济。
三、向外求援以维系资金周转
武昌起义爆发后,为了维持中国通商银行的运作以及其自身企业间的资金周转,盛宣怀还试图向有过接触的外资银行押款。
汇丰银行总行设在香港,在成立之初便以囊括中国的贸易金融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甲午战前已在对华债款投资中处于重要的地位,以后逐步转变为英国对华资本输出的重要工具。盛宣怀早在创办中国通商银行时,便与汇丰银行有着密切的联系,最初的《中国通商银行大概章程》在很多地方仿效了汇丰银行的章程,如规定用人办事悉以汇丰为准,发钞亦仿效汇丰银行,更重要的是,通商银行首任洋大班,聘请的就是曾在汇丰银行供职20余年的美德伦。此后,盛宣怀在主持与英商怡和洋行及汇丰银行达成的沪宁铁路借款合同中,怡和与汇丰都同意把相当部分的地价款、路款存于通商银行,通商银行并得在汇丰银行未设分支机构的铁路沿线地区经理有关银钱往来。据统计,1905年怡和洋行和汇丰银行向通商银行拨存购地款约合规银87万两,存入路款25万余两,此后连续两年又存入路款共计20余万两。可见,盛宣怀及其通商银行与汇丰银行之间的合作关系由来已久。
再以辛亥前夕汇丰银行和上海金融的联系来看,1910年上海发生“橡皮股票风潮”,为了稳定市面,上海道台曾获清廷奏准向上海9家外国银行借款350万两规元,其中汇丰银行出资最多,达到80万两。待到武昌起义发生后,上海其他各银行为接济汉行运出现洋以致洋厘继而高涨,相反,汇丰银行为了维持上海市面,却仍然允许钱庄拆款。当时清廷度支部曾电拨上海道台江宁造币厂新币30万元,指定“寄顿汇丰、太古等行”,旋即上海光复,在金融界人士的呼吁下,汇丰和太古同意这笔款项得提交沪军都督府财政部支配。汇丰银行当时在上海有着重大的商业利益,与各华资银行、钱庄联系密切,尽管当时政局动荡未定,汇丰银行还是颇为注意维持上海金融市场的。
武昌起义爆发之后,盛宣怀曾要求通商银行驻行分董顾润章向上海汇丰银行和日商正金银行押借数十万两,以资周转。在与汇丰银行接洽过程中,顾润章起初提出押款10万两,以轮船招商局股1200股作抵,到了10月17日,已经与汇丰银行方面说定次日成交。对此,顾润章颇为满意,甚至考虑到市面趋紧,拟以其他押品向汇丰银行“再做一二十万,以备不虞”。然而到了10月18日,汇丰银行突然知会通商银行方面,轮船招商局股1200股只可押借8.5万两,即减少了1.5万两,即招商局股每股只可押借65两左右。盛宣怀得悉这一情况之后,认为市面资金缺乏的局面愈趋严峻,当即决定由上海通商银行出面,以各种押品再向汇丰押借现银50万两,盛并向顾润章仔细询问通商银行所持有的招商局股、仁济和保险公司股以及通商银行股、汉冶萍公司股各有多少,甚至打算如果已有股票不够抵押的话,考虑用通商银行抵押的资金抽换,“大约至多七折止”。同时,盛宣怀面见在北京汇丰银行大班,要求其向上海汇丰银行通融押借事宜。于是,10月19日顾润章根据盛宣怀的指示,在上海再度与汇丰银行方面交涉押借,并提出以招商局股、通商银行股以及仁济和保险公司股为押品。而上海汇丰银行方面虽然知悉盛宣怀的要求,只愿意接受以招商局股做抵押,每股押借65两。但不接受通商银行股、仁济和股等押品,而上海通商银行当时能够凑得出的招商局股票总共只有5500股,按照汇丰银行开出的押借条件,通商银行方面只能获得35.7万两押款,且需要通商银行尽快确认。10月20日,汇丰银行方面确认:“已经商定股票押款银三十五万七千两,望即议定可即委代签字。”对于盛宣怀50万元预期押借总额的差额10多万两,汇丰银行方面也没有完全拒绝,表示“押在通商产业亦可转押,多多益善”。盛宣怀从顾润章和汇丰银行两方面都知晓了上述交涉结果,特别是了解到汇丰银行对于产业股票作为押品的通融态度,即指示顾以通商银行存有的27000股汉冶萍公司股票,继续向汇丰银行进行押借。这样,到了10月下旬,盛宣怀已经就维系通商银行的周转资金,得到了来自汇丰银行方面的积极回应。
除了汇丰银行之外,盛氏也与日商横滨正金银行上海分行接洽。横滨正金银行总行设在日本横滨,于1893年在上海成立分行,两年后上海分行升格为独立统辖行。盛宣怀及其企业很早便与横滨正金银行建立起联系,如1904年以“预售矿石”名义获得该行贷款300万日元,以后又继续在1905年、1908年、1910年和1911年获得不同数额的借款,累计达1200余万日元,这些借款都和盛宣怀脱不了干系。1911年4月,清度支部与四国银行团签订了1000万英镑币制实业借款。同月,盛宣怀利用其主持币制局的身份,指示中国通商银行顾润章向日方洽购生铜事,并预拨120万两存储通商银行作为购铜费用。而在新银元铸造之前,盛宣怀借助邮传部的渠道,将购买大条银的款项拨存中国通商银行,与日方进行流通。同时,盛宣怀又利用上海正金银行的渠道,由通商银行来接收邮传部拨来的日币75.8万元,并兑换为现银。此后,盛宣怀连续通过横滨正金银行从伦敦代为购办大条银并运送国内,交中国通商银行接收寄存,再运解南京造币厂开铸新币。可以说,盛宣怀与中国通商银行,当时成为了清廷邮传部和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之间的中介,最终为币制改革运作的。武昌起义爆发后,盛宣怀即指示通商银行的顾润章向“正金赶紧商办”押款,由于通商银行所存招商局的股票一开始便确定向汇丰银行押借了,对于正金银行这边的借款只能以其他押品了。顾润章与正金银行接洽之后,向盛宣怀建议“仍以矿石向日本借用百万元,以救危急”;同时指出,通商银行与“正金素有交谊,通商等股票或可通融”。在得到盛宣怀的允准后,顾润章等与正金银行数次交涉,正金银行不仅同意可直接用矿石作抵提供百万元押款,还答应接受通商银行持有的通商银行股份为抵押,提供130余万元的借款。这样,在武昌起义后上海市面银根普遍收紧的情况下,日商正金银行就成为通商银行在获得急需的营运资金方面又一重要来源。
应当指出,武昌起义之后汇丰银行与横滨正金银行向中国通商银行提供押款,带有帮助后者渡过金融恐慌局面的属性,这固然与盛宣怀多年来注重培植与在华外商金融势力之间的合作网络有关,但也是包括汇丰和正金在内的在华外商银行维系自身利益的需要使然。自1897年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之后到辛亥前夕,华资银行业取得长足的发展,已显现出与钱庄业和外商银行业之间的鼎足之势,三者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同业之间的共同取向所在,既有日常的业务往来,也有在政局动荡的情况下互相支持共同维持市场稳定,而本文所提及的盛氏与汇丰银行和正金银行之间的各项押款交涉,虽然不排斥含有非经济因素的考量,但各方都遵循着在商言商、锱铢必较的原则。
武昌起义之后,清廷统治摇摇欲坠,这对光复之前的上海金融市场造成了极大的冲击。与应对变局手足无措的上海道台不同,盛宣怀一方面身为邮传大臣并曾任度支部币制事宜帮办,对于大清银行、交通银行和造币厂等官方金融机构关系极其密切,另一方面作为中国通商银行的创办人和实际控制者,长期以来与商业性金融机构互通声气,而上述亦官亦商的身份又颇得在华外商机构的重视。这些都有助于盛宣怀在救济上海金融方面,得以腾挪周旋于朝野之間、华洋之间、上海与外埠之间,尽可能地调集各种金融资源,以维持上海金融市面的稳定。虽然盛宣怀上述努力的出发点还是维系旧有的金融格局和秩序,在此格局和秩序下求得其个人控制企业基本利益的保全,但作为晚清政局下为数不多的有抱负、有作为的人士,盛宣怀在维持上海金融方面殚思竭虑、积极作为,客观上有助于包括一般客户在内的整个金融市场参与者的基本利益,也是其在近代金融史上留下的最后一页。
然而,形势比人强,就在上海金融市场大体稳定、中国通商银行营运资金基本无虞之际,盛宣怀遭到资政院弹劾,旋即于10月26日被清廷革职,“永不叙用”,亦即不复具有体制内的资源支配权。另一方面,盛宣怀与民党没有任何联系,自忖不会见容于即将光复后的新的上海地方当局——沪军都督府。他的选择是仓惶出走,东渡日本,终止了他与上海金融界乃至整个近代中国金融变迁的公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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