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海圻”“海琛”北归事件述论
[摘要]1935年发生的“海圻”“海琛”两舰北归事件改变了国民政府海军统一进程。在此事件中,闽系掌控的海军部接收两舰失败,使其失去统一海军的最佳时机,且暴露出海军部无法完成海军统一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其中央身份不被认可。军委会则趁机接收两舰,并将全国海军政令划归其下办理,成为统一国民政府海军的主导机构。在军委会领导之下,中国海军开启了逐渐排挤闽系、整合其他派系的全新统一路径。
[关键词]海圻舰,贾德干,中英关系,蒋介石,海军统一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02-0035-09
一·二八事变后,原本四分五裂的海军呈现统一的趋势,直至抗战胜利后初步完成,其间领导机构经历了由闽系掌控的海军部到军事委员会的更替。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于海军部在海军统一进程中的作用,然而新史料却显示,军委会另有一套从统一全国海军军令人手的海军统一方案,并借助1935年“海圻”“海琛”两舰(下文简称“圻琛两舰”)北归得以介入海军,对海军统一进程影响至深。然而,此事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文文将运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台北“国史馆”和英国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典藏档案,通过梳理1935年圻琛两舰北归一事,对海军部未能统一海军的原因以及军委会如何介入海军事务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两舰驶入香港与请求北归中央
北伐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海军主要由广东海军和北伐期间先后易帜的闽系海军(后入主海军部,又称中央海军)、东北海军(后称青岛海军)三支海军力量构成。1932年之前,国民政府三大海军派系之军令、军政仍操之于不同机构之手。海军部掌握着中央海军之军令、军政权;东北陷落后,东北海军军令权转移至军委会北平分会管辖,海军军政仍掌握在青岛海军司令沈鸿烈之手;1932年5-7月,陈济棠通过琼崖海战击败陈策,将广东海军各舰整编为第一集团军艦队,实现了掌控广东海军政令的夙愿。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面对空前的国防压力,海军部、军委会先后提出两套统一海军的方案。海军部所提统一方案集中体现在海军部长陈绍宽于6月4日向蒋介石呈请的《函陈统一海军计划案》之中,其实质是将全国海军军政置于海军部统一之下。具体途径为发挥其绝对优势,从统一全国海军舰艇着手:其一,利用有限经费,建造新舰,增强实力。至抗战前,“海军部[历]年来建造订造之舰艇计有平海、宁海巡洋舰,逸仙、永绥、民权、民生、咸宁等炮舰,十宁等浅水炮舰”。其二,利用其他派系战乱之际,派军舰收容出逃军舰。较为成功的案例是1932年7月海军部接收中山舰。
军委会的方案则从统一海军军令人手。1933年1月,军委会修正《民国二十二年度军事委员会军事进行纲要》,其中关于海军部分,要求“中央、东北、广东三舰队一律收归军委会指挥,以一事权”。1934年,参谋本部第一厅第四处处长朱伟向军委会呈送《国防计划海军部分》,为军委会统一海军计划拟定了具体方案:
海军军令权归于最高军事机关而统一之。是即将广东海军之指挥权自第一集团之手、青岛海军之指挥权自北平军事委员会分会之手、将长江海军之指挥权自海军部之手,悉移而置之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之下。
该方案的核心是将三派海军的军令权悉收归军委会,以统一全国海军军令。在实践层面,1935年春,军委会决定成立海军军令处,以原广东海军系统的陈策为处长。海军军令处的成立表明军委会在1935年初已经迈出了整理海军军令的重要一步。
对比海军部与军委会的海军统一方案,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海军部抑或军委会均有中央之名义,两套方案各有其合理之处,关键在于何者能够在海军统一的实际行动中得以贯彻实施。1935年6月,广东海军发生内乱,其主力“海圻”“海琛”两舰脱离广东,要求北归中央。这一事件为海军部与军委会的海军统一方案的实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圻琛两舰原为东北海军的主力舰艇,其总吨位之和约为7250吨,约占东北海军总吨位的43.7%。1933年6月,东北海军爆发薛家岛事件。因不满东北海军司令沈鸿烈的人事处置,海圻、海琛与肇和三舰脱离东北海军南下投粤。海圻、海琛与肇和三舰投粤之初,陈济棠将三舰编为粤海舰队,并保留舰队在人事安排与作战指挥上的相对独立性。1935年4月,陈济棠为将东北三舰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下,宣布取消粤海舰队司令部,将其编入第一集团军舰队。然而,陈济棠“以陆军节制海军”的做法却引起三舰原东北籍中下层官兵的强烈不满,在唐静海、张凤仁等人的策划下,于6月15日晚带舰出走,在黄埔江面引发武力冲突,最终两舰于17日晨冲出虎门,这一事件有论者称之为黄埔事件。
两舰逃出虎门要塞后,暂泊香港附近的长洲海面。以唐静海、张凤仁为首的两舰官兵意识到“一旦遇敌,舰上无煤不能快车行动”为致命问题,决议致函港英政府申请驶入香港口岸补充煤炭。17日,得知两舰申请入港的消息后,署理香港总督萧敦(Thomas Southorn)考虑到两舰是违背广州当局的意愿逃离广州,并且尚不清楚它们与南京政府之间的关系,因此,并未立即给予答复,而是征询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Alexander Cadogan)“关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建议”。18日,贾德干复电表达了个人看法:
我认为应当以对待所有悬挂中国国旗的军舰的方式对待这两艘巡洋舰,除非我们收到中国政府的更正声明,宣告他们为叛舰。倘若他们试图利用香港水域作为基地,针对广州挑起战事,或者以任何方式令港英政府处境尴尬,它们就应该像1932年的中山舰一样被要求撤离。
萧敦采纳了贾德干的建议,决定将两舰视为中国军舰的一部分而非叛舰,允许它们驶入香港。6月19日下午,两舰驶入港海。
在等待港英政府是否同意驶入香港之际,两舰官兵决定与南京政府联络,航向中央。18日,唐静海、张凤仁代表两舰官兵通电南京政府,表示愿“将圻琛两舰国家武器仍以交还国家”,请求中央“俯赐收录”。19日,在驶入香港之前,未获答复的两舰官兵再次致电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说明因经费困难、伤员留医在港,两舰准备驶入香港,然后“航行人京、受训候命”。
实际上,坐镇成都指挥“剿共”的蒋介石在18日已通过各方情报得知黄埔事件,不过,对于两舰将来去向,这些情报判断有“闻投中央”或“北投伪国”两种可能。19日,当蒋介石收到两舰官兵通电后,出于防范两舰返粤或投降“伪满”的考虑,他立即复电唐静海、张凤仁,令其率舰“直驶厦门候令”,同时电令驻闽绥靖公署主任蒋鼎文,在圻琛两舰驶抵厦门时,予以抚慰收容。21日,两舰官兵收到蒋介石的复电,不过蒋的答复令他们颇感失望。因为他们不愿驶往中央海军控制的地盘,并且十分清楚这么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三年前中山舰抵达厦门被中央海军接管就是前车之鉴。不愿驶往厦门的两舰官兵立即回电蒋介石,委婉指出:“今全体官兵以钧座指示候令地点、环境亦不甚佳,深愿直航首都就近受训。”两舰官兵明确向蒋介石表示希望驶往南京。
不过就在21日中午,两舰官兵开始意识到形势的严峻,决定当天驶离香港。首先,署理港督萧敦致函两舰官兵,要求他们尽快离开香港。尽管18日贾德干大使曾向萧敦提出了对待两舰的个人建议,但这些看法仅是他个人判断,并非南京政府的态度,他承认:“南京政府尚未有人就此事与我进行磋商。”直到20日,南京外交部才收到两舰请求中央收录的通电,并对此电迅速做出反应,政务次长徐谟立即派参事拜访贾德干大使。该参事表示,南京政府已收到两舰通电,但尚未就此复电指示,询问港英政府能否通知两舰立即离开香港水域。贾德干提议港英政府可以正式通知两舰,要求其尽快离开香港水域。南京政府高度赞赏了贾德干的建议,称英方在此事中的态度是完全正确的。啵照贾德干的建议,萧敦致函两舰官兵,令他们尽快离开香港。其次,陈济棠派员运动两舰,“要求开回广州,任何条件悉愿接受”。此外,两舰官兵亦恐留港日久,补给困难。为摆脱种种不利局面,尽管尚未接到蒋介石允准直航南京的指令,两舰官兵仍决定于当日16时左右离港北上,驶往南京,“拟慢航行听候钧座最后命令”。
值得注意的是,两舰官兵并未将实际航行计划通知港英政府。他们在复函中表示已经收到南京方面令其驶往厦门的复电,并计划于16时至17时间出发。从两舰角度考虑,离港前从中央接到的是“直驶厦门”指令,“直駛首都”的请求尚未得到批准,而从地理方位上考虑,驶往厦门、南京均为离港北上,因此似乎并无通知港英政府其具体计划的必要。毫无疑问的是,两舰官兵在复函中所言“南京方面指令”指的是蒋介石的电文,而非外交部指令。况且外交部拟定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港英政府致函两舰要求其离港的方式来满足两舰北归请求,而不是直接复电两舰,令其离港。但在港英政府看来,两舰表示下午离开香港的复函与中国外交部希望港英政府通知两舰尽快离开香港,两者完全是一致的,至于到底是驶往南京还是厦门则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因此,香港海军司令薛域致电英国皇家海军中国舰队总司令弗雷德里克·德雷维尔(Frederic Drever)时,乐观地认为事件即将结束,甚至计划等两舰彻底离开香港水域之后,撰写一份报告,以作总结。6月21日16时30分,圻琛两舰离港北上,驶往南京。
二、炮击事件与海军部派舰接收
然而,就在圻琛北归事件即将获得圆满解决之际,两舰于18时在香港外围海域突遭海军部所派宁海、海容和海筹三舰炮击。实际上,南京政府在最初处理这一事件时,忽略了海军部可能发挥的作用。当海军部长陈绍宽收到两舰官兵请求中央收录的通电时,他立即将之视为统一中国海军的绝佳时机。19日,陈绍宽决定派遣海军部政务次长兼第一舰队司令陈季良率舰赴港接收两舰。17时30分,陈季良携海军部顾问英国海军上校莫士(J.A.V.Morse)率宁海、海容与海筹等舰从舟山群岛起航南下。海军部军舰从舟山群岛出发至香港需在海上航行两天时间,为探悉圻琛两舰在港动向,20日晚,陈季良派遣具备无线电通信功能的通济舰从厦门出发前往香港。21日晨,通济舰先期抵达香港,并于中午向陈季良报告圻琛两舰尚泊香港,计划于当日16时离港。由于海军部三舰到达香港约在20时,陈季良立即通过通济舰向圻琛两舰官兵下达命令,令其在港候命。
通济舰抵达香港后,立即引起两舰官兵的注意,并试图与之取得联系。据路透社消息,代理舰长唐静海表示,通济舰来港后,他们认为通济舰隶属中央海军,既已决定投靠中央,理应与通济舰取得联系,因此,派海琛舰副长吴支甫登上通济舰,询问其来此是否与南京处置两舰计划有关,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通济此次抵港,仅为训练游弋,并未接有南京方面关于二舰之训令”。但在午后,通济舰收到陈季良下达的两舰在港候命的命令后,立即派副长“持字条”令两舰暂缓离港。然而,此时两舰官兵已经收到蒋介石令其“直驶厦门候令”的电文以及萧敦要求他们尽快离开香港的函件,并且他们注意到陈季良的命令与之矛盾。正如事后唐静海向蒋介石所解释的:
通济舰只派大副持字条至职舰,说缓开并未有正式公文即电报,且未奉有委座、院长训令着缓开,并[未]奉委座、院长令知有陈司令来接。
因此,两舰官兵拒绝了海军部政务次长陈季良的命令,仍按原定计划离港。
在通济舰与两舰官兵交涉之际,陈季良已做好武力接收两舰的准备。陈在舰上召开紧急会议并决定:如果叛舰未遵守命令而离开香港,他打算尽可能地拦截两舰;若两舰未服从他的信号,将开火炮击。会后,陈季良命令各舰进入战备状态。15时30分,陈季良从通济舰发来的电文中获悉,两舰决定仍按计划离港。18时,海军部三舰在海上发现圻琛两舰后,立即发出“停下否则将会开炮”的信号,并通过无线电要求圻琛两舰“返回香港”。十分钟后,在圻琛两舰进入宁海射程且两舰未服从命令的情况下,宁海舰开始炮击两舰。圻琛两舰因宁海三舰在己方射程之外,且又看到宁海舰悬挂有次长旗,因而未予还击便折回香港。不过,由于天降暴雨影响了炮击的精准度,宁海舰也未能命中圻琛两舰。深感意外的圻琛两舰紧急折回香港,而宁海等三舰在未获港英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无法驶入香港,只得驻泊港外。
炮击事件后,为了实现对两舰的接收,陈季良考虑以外交方式着手,希望由港英政府出面扣押圻琛两舰。由于圻琛两舰已返回香港,而海军部三舰尚未获准驶入香港,陈季良派遣英国海军上校莫士同海容舰副舰长周应骢前往港府交涉。22日1时15分,在与萧敦的会谈中,莫士解释称,宁海三舰此次来港代表中央政府,同时转达了陈季良希望由港英政府向圻琛两舰官兵传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函:“如果圻琛两舰将炮闩上缴并随宁海舰偕同入京,中央政府自当保证两舰员兵安全。”令莫士颇为意外的是,萧敦明确表示,南京政府从未提出“允许宁海舰驶入香港”的请求,并称南京政府已经通知他,将圻琛两舰视为中国舰队的一部分。尽管萧敦明确拒绝了陈季良提出的扣押两舰的要求,但他还是接受了陈季良的另一请求,即派人到海圻舰传送信函。
海军部在希望通过港英政府扣押两舰的方式来实现接收的企图失败后,转而与两舰官兵展开交涉,寻求解决之道。收到陈季良要求上缴炮闩的函件后,两舰官兵当即派吴支甫赴宁海舰交涉。炮闩乃火炮上用于装填、发射炮弹的装置,圻琛两舰卸去炮闩即失去攻击能力,因此,两舰官兵提出四条意见:
第一、本国人往来不应假英国人之手(因陈季良的公文是由英国小火轮送来的);第二、圻琛两舰炮栓不能缴,如果为了安全,可以互换;第三、下级应该服从上级,但上级不问青红皂白迎头就打,下级不能不进行自卫;第四、如开诚相见,我们请次长改乘海圻指挥,同回南京。
两舰官兵明确拒绝了陈季良要求上缴炮闩之令,陈季良亦无法接受“互换炮闩”与“改乘海圻”等条件。24日下午,两舰官兵续派代表至宁海舰商谈接收办法,但在关键的“上缴炮闩”一事上,仍无法达成一致。事实上,炮击事件后,两舰官兵已不再对陈季良抱有任何信任,而是决定只会服从蒋介石与军委会的命令。他们向港英政府透露了这一真实态度:不会服从陈季良的命令,仅服从通过无线电联络的中央政府的命令。因此,在尚未收到蒋介石的指令之前,陈季良与两舰官兵之间的交涉显然难以达成一致。
对蒋介石而言,处理圻琛两舰事件的原则是尽快使两舰回归中央,但因通讯时效滞后,蒋介石直到23日才收到两舰官兵要求“直航首都”的电请。他非但不介意两舰官兵违令,而且立即同意其请求,并致电海军部长陈绍宽,告以圻琛两舰21日直航首都事,电令海军部各舰“不可在半途加以留难,到时并盼妥予收容训勉为要”。当日晚,蒋介石又收到有关炮击事件的电报,因此再次致电陈绍宽,警告“此种处置恐徒逼之回粤或驱其投伪”,但对于由海军部收容两舰,蒋则持支持态度,“准其直航首都,妥为收容盼”。在蒋介石看来,海军部三舰抵达香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功接收的可能性。为此,蒋介石在处理“上缴炮闩”之争时,一面致电陈绍宽转令陈季良“就近和平抚慰,劝同北航,勿勒缴炮闩为要”,一面指示唐静海等人“希即随同陈次长北航来京,勿再迟延为盼”。
当双方于26日收到蒋介石裁示后,“上缴炮闩”之争即告解决,海军部接收两舰一度出现转机。26日晚至27日晨,陈季良先后将海容、海筹、应瑞和通济四舰撤离香港,开赴厦门,以示接收诚意,同时,陈季良于27日正式通知香港当局:“宁海、海圻、海琛三舰定三十日离港北归。”然而,在围绕如何北航的问题上,双方再起争端。陈季良首先提出开行办法:“筹瑞二舰在前,圻琛二舰居中,宁海殿后,各距十海里。”但在唐静海、张凤仁等人看来,这一编队计划是置两舰于中间,只能挨打不能还手,使两舰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唐静海、张凤仁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各舰可并行,舰距可为五百米”的开行办法,其意为双方均在对方军舰射程之内,圻琛两舰若再遭炮击,尚有反击之力。遗憾的是,唐静海、张凤仁所提这一方案虽赋予两舰还击之权,但在实力对比明显有利于接收方的情况下,仍未获陈季良首肯,使海军部错失了接收的最佳时机。此后,随着谈判陷入僵局和港英政府作出驱离两舰的决定,南京政府不得不另寻接收办法。
三、港英政府对两舰的态度与军委会派员接舰
炮击事件发生前,作为处理两舰入港的决策者,萧敦完全是按照贾德干在电文中给出的建议行事。萧敦不仅将两舰视为中国舰队的一部分,而且依照中国外交部的要求,在21日致函两舰官兵,要其尽快离开香港水域。港英政府这一态度背后,乃是出于维护中英关系大局的考量,为此,萧敦不顾港粤关系可能出现的裂痕,当面拒绝陈济棠所派代表甘介侯提出的“阻止两舰离开”之请求。
然而,海军部军舰的到来、炮击事件以及两舰返回香港的接连发生,令萧敦颇为意外,因为“南京政府从未表示过宁海舰要来香港”,并且宁海舰的行为似乎与南京政府的意愿相悖。为此,萧敦在明确拒绝海军部次长陈季良所提扣押两舰之请求的同时,再次致电贾德干,希望了解南京政府的真实意愿,以及征求应该如何采取行动的建议。颇为不巧的是,贾德干已于22日下午从南京飞赴北平,他不但无法及时获悉南京政府的真实态度,而且从其25日致英国外交大臣赛缪尔·霍尔(Samuel Hoare)的报告中可知他对事件进展的了解仍停留在21日。他向霍尔表示:“我刚刚得到消息称,6月21日圻琛两舰离开香港后即遭到北方战舰的炮击,他们被迫返回。”可见,25日那天贾德干才读到萧敦发给他的21日电。
在未能全面了解事态进展以及南京政府最新态度的情况下,贾德干于25日复电萧敦,贸然建议驱离两舰。他说:
注意到中国外交部次长曾指出,两位舰长已经失去了对军舰的控制,并且由于这两艘巡洋舰似乎已经对香港的和平造成威胁,我认为您有理由要求两舰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香港水域,违者将被解除武装并处以扣留,直至中国政府按照自身的意愿对这一事件的处置作出决定。
显然,贾德干错误地判断了南京政府的态度。在海军部派舰介入以及炮击事件后,两舰官兵为避免被武力接收,安全未获保证之前,始终不愿离开香港。此时,南京政府亦希望能够在香港妥善处理两舰北归一事,而不愿看到双方再次发生武力冲突。而这一切都有赖于港英政府允许两舰继续停泊在香港水域。
不过,萧敦并未完全采纳贾德干大使的建议。他在与香港海军司令、殖民大臣以及司法部长等人讨论后,认为“关于解除武装与扣留舰只,目前存在实际困难”,但他们仍然接受了贾德干提出的“要求两舰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香港水域”的建议,决定“向海琛舰和海圻舰传达南京政府的要求,即它们必须立刻离开香港,以免被解除武装与扣留”,至于下一步行动则取决于两舰是否服从南京的要求。在萧敦寻求解决办法的同时,薛域也在向海军高层请示应对之策。22日,英国皇家海军中国舰队总司令德雷维尔收到薛域报告后,复电提醒薛域注意英国皇家海军与中国海军的内部纠纷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确保香港的领海安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建议薛域与萧敦商议,“在香港水域内的任何中国军舰避难处附近,部署一艘或多艘皇家军舰”。025日,萧敦正式致函兩舰官兵:接英国驻华大使通知,中国政府要求两舰立即离开香港,并要求两舰告知离港时间。与此同时,萧敦与薛域安排英舰“多赛特郡”号(H.M.S.Dorsetshire)护送圻琛两舰离开香港水域。
港英政府的正式函告令正与南京政府联络的两舰官兵颇为意外。因为从蒋介石发给他们的指令中,似乎此时南京政府的意愿是希望他们与海军部达成一致并由陈季良率领他们直航回京,只是具体接收方式仍在交涉之中。不过,两舰官兵十分清楚的是,一旦他们离开香港,仍有可能受到海军部军舰的威胁。有鉴于此,他们决定继续停留在香港水域。在复函中,两舰官兵以轮机出现故障尚待修理为由,向萧敦表示“还要再停留四到五天”。在萧敦看来,两舰官兵之所以如此回复,是因为两舰已经通过无线电与南京政府取得了联络。因此,萧敦决定不再驱逐两舰,以便为中国政府解决这一纠纷提供充裕的时间。
两舰官兵在复函港英政府的同时,亦致电蒋介石汇报情况并请示办法:
现接港英政府函咨略谓:“接中国政府照会,着海圻等离开本港”等语,似此在中央未派大员来港骑乘职舰偕同宁海各舰联欢航京之前,现为奉从中央威信、维持国家体面、保全中英睦谊起见,未便即日离港。
由于两舰官兵在电文中并未提及原函中所明确表示的中方照会的消息来源是“接英国驻华大使通知”,南京政府在查证外交部并无此照会后,猜测这一照会乃海军部所为。尽管戴笠注意到两舰官兵的这封电报前后似有矛盾之处,但仍然判断照会“系必海军陈次长所为也”。外交部长汪精卫持同样看法:“外交部并无此项照会,定又是海军部所为。”与此同时,两舰官兵再次致电蒋介石,指出陈季良所提北归之开行办法,“恐出海后被飞机威胁,前后夹击,是非无人证明”,恳请蒋介石派大员来舰率领,或就近令陈次长到舰率领,并略带威胁地表示“不然政府即发遣散费,员兵在此离舰”。
使两舰安全回归中央,是蒋介石处理这一事件的首要目的,为此,他不但对海军部擅自派舰赴港接收不予追究,甚至在炮击事件后仍然同意由海军部接收两舰。不过,当蒋介石从含有照会的电文以及两舰官兵的强硬表态中意识到海军部军舰的到来才是两舰安全回归中央的最大威胁时,他立即改变全力支持海军部接收两舰的态度,转而加派军委会海军军令处处长陈策赴港接收。27日,蒋介石对此作出批示:“拟覆已加派陈策来港办理,并特电外部通知港府勿生枝节矣。”哺京政府对圻琛两舰官兵渐趋强硬之态度亦颇为忧虑,为了尽快接收两舰,28日,行政院院长汪精卫与军委会办公厅主任朱培德商定具体办法:
(1)由外交部电港政府,声明圻琛两舰在港候陈处长策赴港率领航京。(2)由军委会、行政院分令海军部速调宁海、应端等舰回京。(3)遵委座电令即特派陈处长赴港接收圻琛两舰率其来京候命。(4)职拟先拨给五万元交陈处长带去接济。
当然,海军部此次对于圻琛两舰志在必得,其遵令回调宁海等舰的前提是圻琛两舰回京后拨归海军部。24日,朱培德得知炮击事件后向蒋介石建议:密令将圻琛两舰“归还海军部以安厚甫(陈绍宽)心理”。蒋介石对此提议深表赞同,在26日回复朱培德的电文中表示“海军自当归还海部不成问题”。获此保证,陈绍宽即按照28日决议电令陈季良率宁海等舰回京。30日下午,陈季良率领宁海等舰离港北航。至此,陈季良率领的海军部南下接收舰队最终铩羽而归。
陈策赴港接收圻琛两舰的行动极为顺利。就外部环境而言:一是外交部通过贾德干正式通知港英政府,军委会成员陈策代替陈季良接管圻琛两舰北归事;一是陈季良已奉令回调宁海等舰返回南京。对圻琛两舰而言,身为军委会海军军令处处长的陈策原为广东海军司令,曾在1932年与陈济棠爆发冲突,因而“对圻琛两舰反陈济棠极表同情”。陈策于4日下午抵达香港,9日晨率领两舰离港北归。7月18日,两舰抵达南京下关。
四、两舰北归后的善后问题
圻琛两舰北归后,军委会理应按照之前承诺将两舰交付海军部,然而,却遭到圻琛两舰代理舰长唐静海、张凤仁的坚决反对。唐、张二人先后于7月21日、25日致电蒋介石,提出愿受武昌行营主任张学良统辖或将两舰另编成一支舰队。同时他们在电文中指责中央海军“彼等传统政策即为排斥非闽系海军为目的”。两舰官兵不愿归属海军部统辖之意十分明确。
尽管蒋介石否决了上述提议,但两舰官兵不愿接受海军部领导的强烈态度使蒋介石不得不谨慎处理两舰的隶属问题。因此,他指示朱培德处理这一问题时需注意两舰官兵与海军部之间的矛盾,“惟拨归海部之前应如何令其彼与相安、诚信相感,希兄等妥拟办法具报”。7月26日,朱培德在与军政部部长何应钦、训练总监部总监唐生智协商后,拟定了圻琛两舰善后处理的甲、乙两项办法:
甲项办法:(1)圻琛两舰仍编入第三舰队,暂驻长江;(2)第三舰队之行政归返海军部;(3)海军行政照军政部办法,无论人事经理均由军委会核送行政院照章办理;(4)全国海军军令实行划归军委会办理;(5)第三舰队司令人选,是否仍以谢刚哲充任,请钧座核定。
乙项办法:(1)将圻琛两舰另编为第四舰队或特务舰队,驻扎长江;(2)其办法与甲项同。
甲、乙两项办法之差异仅在于,圻琛两舰名义上编入原属第三舰队(驻青岛)还是另建第四舰队或特务舰队。由此可见,军委会力图借助圻琛两舰建制一事解决两个层面问题:一是暂时性的解决圻琛两舰隶属问题,拟定办法为:两舰驻泊长江;两舰所属行政权归返海军部;以谢刚哲充任两舰所属舰队司令。一是长久性的解决全国海军军令权与海军军政权归属问题,军委会明确提出,全国海军军令应划归军委会办理,海军行政则由军委会核送行政院照章办理,因海军部隶属于行政院,此两项办法实际上是使全国海军军令权与军政权悉收于军委会之下。
8月5日,朱培德将与陈绍宽面商后达成的有关圻琛两舰善后相关人事、经费等项决定呈报蒋介石:
至第三舰队司令仍以谢刚哲继任为宜。海圻、海琛两舰舰长,遵以唐静海、张凤仁二人分别加委。两舰经费,俟编制预算核定后,再行具报追加。惟第三舰队原有经费,经與何部长商定,仍照旧由[北]平分会及青岛市政府分担,直接发放。
7日,军委会训令海军部有关圻琛两舰善后处理决定:“着仍编入第三舰队,至第三舰队行政事宜,着归海军部办理。”
至此,圻琛两舰在北归中央后,经各方博弈,其善后处置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态势:圻琛两舰驻扎南京,以唐静海、张凤仁为两舰舰长,在隶属上编入第三舰队,但第三舰队行政权划归海军部办理,然而,包括圻琛两舰在内的第三舰队军费仍由军委会北平分会及青岛市政府发放。从这一情形看,圻琛两舰的善后处理照顾到了圻琛两舰官兵、海军部与第三舰队等各方利益诉求,并使海军部名义上获得了第三舰队的军政权,但在军费发放者拥有直接话语权的权力结构之下,海军部对圻琛两舰的军政权只能是浮于形式。因此,圻琛两舰善后处置实质上是将圻琛两舰置于“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的海军军令处(the Naval Department)而非海军部的统治之下”。
对于以海军军令权相交换的陈绍宽而言,当其发现无法真正控制圻琛两舰时,乃以辞职向军委会施压。然而,军委会并未因此做出任何让步,仅由行政院代理院长孔祥熙于21日出面予以慰留。以辞职向军委会施压无效后,陈绍宽只得回部任事,接受军委会的既定安排。
透过圻琛两舰北归及其善后,军委会获得了整合海军的时机与资本。无论是1933年军事委员会修正的《民国二十二年度军事委员会军事进行纲要》,还是1934年参谋本部第一厅第四处处长朱伟呈请军事委员会的《国防计划海军部分》,均显示军委会筹划通过收归海军军令权以实现统一海军的目标。不过,这种停留纸面上的宏愿与军令权分崩离析的现实相差甚远,海军部在处理圻琛两舰北归事件中的表现即为例证,恰如军委会办公厅主任朱培德所指责的那样,海军部“此次对于圻琛两舰,派宁海等舰南下炮击,事先事后均未呈报”。不过,海军擅自南下却为军委会实现对海军军令权的统一提供了时机。6月26日,朱培德接受陈策提出的将海军军令划归军委会主持的办法,即“海军军令平时由本会令行,海部转行办理,已办者由部呈报本会,代办者由部呈会候核,但战时或绥请时应由本会直接主持”,并将此办法呈请蒋介石决定。不过,蒋介石并未立即同意这一办法,他指示朱培德,“此事暂缓决定”。两舰回京后,军委会借由处理圻琛两舰隶属问题之机,最终迫使海军部长陈绍宽同意将全国海军军令实行划归军委会办理。这既表明海军部试图从整合全国海军军政以统一海军方案的失败,也预示着未来海军之统一必将在军委会的领导之下完成。
综而述之,一·二八事变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防压力,海军部与军委会先后从海军军政、军令人手,提出两套路径迥异的统一方案,力图改善海军四分五裂的局面。1935年發生的圻琛北归事件为海军部、军委会实现海军统一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契机。在此事件中,海军部接收两舰失败,使其失去统一海军的最佳时机,且暴露出海军部无法完成海军统一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其中央身份不被认可。尽管闽系入主海军部成立之后有中央海军之称,但在圻琛两舰北归一事中,其中央身份并不被军委会、地方军系和港英政府所认可,甚至海军部被圻琛两舰官兵指责为“一省一系包办”。除以往研究的共识“经费不足”之外,“中央身份不被认可”是中央海军始终未能完成海军统一的另一重要原因。
1935年,军委会通过圻琛两舰北归及其善后处置,成功实现了对圻琛两舰的控制,并趁机将全国海军军令权划归其下办理。这在宣告海军部主导的海军统一进程戛然而止的同时,亦显示出军委会已然替代海军部成为主导国民政府海军统一的新机构。至1935年底,军委会能够控制的海军势力包括军令处长陈策(原广东海军系统)、圻琛两舰、青岛海军、电雷系,上述人员在排斥海军部领导的共同心理以及军委会的整合之下,开始呈现出整合非中央海军势力并逐渐排挤中央海军、消弭派系的全新的海军统一路径。不过,中央海军依然拥有舰艇与人才教育优势,即使在1937年江阴海战中舰艇尽失的情况下,其人才教育优势依然存在,这就意味着军委会主导的海军统一是极其漫长的过程,一直持续至战后海军重建。
本文为笔者2016年应邀赴台湾政治大学研修访学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程玉祥,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研究。
[责任编辑:杜敬红]
[关键词]海圻舰,贾德干,中英关系,蒋介石,海军统一
[中图分类号]K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57-6241(2017)02-0035-09
一·二八事变后,原本四分五裂的海军呈现统一的趋势,直至抗战胜利后初步完成,其间领导机构经历了由闽系掌控的海军部到军事委员会的更替。已有研究主要侧重于海军部在海军统一进程中的作用,然而新史料却显示,军委会另有一套从统一全国海军军令人手的海军统一方案,并借助1935年“海圻”“海琛”两舰(下文简称“圻琛两舰”)北归得以介入海军,对海军统一进程影响至深。然而,此事件未能引起足够的重视,文文将运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台北“国史馆”和英国国家档案馆(The National Archives)典藏档案,通过梳理1935年圻琛两舰北归一事,对海军部未能统一海军的原因以及军委会如何介入海军事务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两舰驶入香港与请求北归中央
北伐结束后,南京国民政府海军主要由广东海军和北伐期间先后易帜的闽系海军(后入主海军部,又称中央海军)、东北海军(后称青岛海军)三支海军力量构成。1932年之前,国民政府三大海军派系之军令、军政仍操之于不同机构之手。海军部掌握着中央海军之军令、军政权;东北陷落后,东北海军军令权转移至军委会北平分会管辖,海军军政仍掌握在青岛海军司令沈鸿烈之手;1932年5-7月,陈济棠通过琼崖海战击败陈策,将广东海军各舰整编为第一集团军艦队,实现了掌控广东海军政令的夙愿。
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面对空前的国防压力,海军部、军委会先后提出两套统一海军的方案。海军部所提统一方案集中体现在海军部长陈绍宽于6月4日向蒋介石呈请的《函陈统一海军计划案》之中,其实质是将全国海军军政置于海军部统一之下。具体途径为发挥其绝对优势,从统一全国海军舰艇着手:其一,利用有限经费,建造新舰,增强实力。至抗战前,“海军部[历]年来建造订造之舰艇计有平海、宁海巡洋舰,逸仙、永绥、民权、民生、咸宁等炮舰,十宁等浅水炮舰”。其二,利用其他派系战乱之际,派军舰收容出逃军舰。较为成功的案例是1932年7月海军部接收中山舰。
军委会的方案则从统一海军军令人手。1933年1月,军委会修正《民国二十二年度军事委员会军事进行纲要》,其中关于海军部分,要求“中央、东北、广东三舰队一律收归军委会指挥,以一事权”。1934年,参谋本部第一厅第四处处长朱伟向军委会呈送《国防计划海军部分》,为军委会统一海军计划拟定了具体方案:
海军军令权归于最高军事机关而统一之。是即将广东海军之指挥权自第一集团之手、青岛海军之指挥权自北平军事委员会分会之手、将长江海军之指挥权自海军部之手,悉移而置之于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之下。
该方案的核心是将三派海军的军令权悉收归军委会,以统一全国海军军令。在实践层面,1935年春,军委会决定成立海军军令处,以原广东海军系统的陈策为处长。海军军令处的成立表明军委会在1935年初已经迈出了整理海军军令的重要一步。
对比海军部与军委会的海军统一方案,必须强调的是,无论是海军部抑或军委会均有中央之名义,两套方案各有其合理之处,关键在于何者能够在海军统一的实际行动中得以贯彻实施。1935年6月,广东海军发生内乱,其主力“海圻”“海琛”两舰脱离广东,要求北归中央。这一事件为海军部与军委会的海军统一方案的实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圻琛两舰原为东北海军的主力舰艇,其总吨位之和约为7250吨,约占东北海军总吨位的43.7%。1933年6月,东北海军爆发薛家岛事件。因不满东北海军司令沈鸿烈的人事处置,海圻、海琛与肇和三舰脱离东北海军南下投粤。海圻、海琛与肇和三舰投粤之初,陈济棠将三舰编为粤海舰队,并保留舰队在人事安排与作战指挥上的相对独立性。1935年4月,陈济棠为将东北三舰纳入自己的掌控之下,宣布取消粤海舰队司令部,将其编入第一集团军舰队。然而,陈济棠“以陆军节制海军”的做法却引起三舰原东北籍中下层官兵的强烈不满,在唐静海、张凤仁等人的策划下,于6月15日晚带舰出走,在黄埔江面引发武力冲突,最终两舰于17日晨冲出虎门,这一事件有论者称之为黄埔事件。
两舰逃出虎门要塞后,暂泊香港附近的长洲海面。以唐静海、张凤仁为首的两舰官兵意识到“一旦遇敌,舰上无煤不能快车行动”为致命问题,决议致函港英政府申请驶入香港口岸补充煤炭。17日,得知两舰申请入港的消息后,署理香港总督萧敦(Thomas Southorn)考虑到两舰是违背广州当局的意愿逃离广州,并且尚不清楚它们与南京政府之间的关系,因此,并未立即给予答复,而是征询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Alexander Cadogan)“关于如何处理他们的建议”。18日,贾德干复电表达了个人看法:
我认为应当以对待所有悬挂中国国旗的军舰的方式对待这两艘巡洋舰,除非我们收到中国政府的更正声明,宣告他们为叛舰。倘若他们试图利用香港水域作为基地,针对广州挑起战事,或者以任何方式令港英政府处境尴尬,它们就应该像1932年的中山舰一样被要求撤离。
萧敦采纳了贾德干的建议,决定将两舰视为中国军舰的一部分而非叛舰,允许它们驶入香港。6月19日下午,两舰驶入港海。
在等待港英政府是否同意驶入香港之际,两舰官兵决定与南京政府联络,航向中央。18日,唐静海、张凤仁代表两舰官兵通电南京政府,表示愿“将圻琛两舰国家武器仍以交还国家”,请求中央“俯赐收录”。19日,在驶入香港之前,未获答复的两舰官兵再次致电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说明因经费困难、伤员留医在港,两舰准备驶入香港,然后“航行人京、受训候命”。
实际上,坐镇成都指挥“剿共”的蒋介石在18日已通过各方情报得知黄埔事件,不过,对于两舰将来去向,这些情报判断有“闻投中央”或“北投伪国”两种可能。19日,当蒋介石收到两舰官兵通电后,出于防范两舰返粤或投降“伪满”的考虑,他立即复电唐静海、张凤仁,令其率舰“直驶厦门候令”,同时电令驻闽绥靖公署主任蒋鼎文,在圻琛两舰驶抵厦门时,予以抚慰收容。21日,两舰官兵收到蒋介石的复电,不过蒋的答复令他们颇感失望。因为他们不愿驶往中央海军控制的地盘,并且十分清楚这么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三年前中山舰抵达厦门被中央海军接管就是前车之鉴。不愿驶往厦门的两舰官兵立即回电蒋介石,委婉指出:“今全体官兵以钧座指示候令地点、环境亦不甚佳,深愿直航首都就近受训。”两舰官兵明确向蒋介石表示希望驶往南京。
不过就在21日中午,两舰官兵开始意识到形势的严峻,决定当天驶离香港。首先,署理港督萧敦致函两舰官兵,要求他们尽快离开香港。尽管18日贾德干大使曾向萧敦提出了对待两舰的个人建议,但这些看法仅是他个人判断,并非南京政府的态度,他承认:“南京政府尚未有人就此事与我进行磋商。”直到20日,南京外交部才收到两舰请求中央收录的通电,并对此电迅速做出反应,政务次长徐谟立即派参事拜访贾德干大使。该参事表示,南京政府已收到两舰通电,但尚未就此复电指示,询问港英政府能否通知两舰立即离开香港水域。贾德干提议港英政府可以正式通知两舰,要求其尽快离开香港水域。南京政府高度赞赏了贾德干的建议,称英方在此事中的态度是完全正确的。啵照贾德干的建议,萧敦致函两舰官兵,令他们尽快离开香港。其次,陈济棠派员运动两舰,“要求开回广州,任何条件悉愿接受”。此外,两舰官兵亦恐留港日久,补给困难。为摆脱种种不利局面,尽管尚未接到蒋介石允准直航南京的指令,两舰官兵仍决定于当日16时左右离港北上,驶往南京,“拟慢航行听候钧座最后命令”。
值得注意的是,两舰官兵并未将实际航行计划通知港英政府。他们在复函中表示已经收到南京方面令其驶往厦门的复电,并计划于16时至17时间出发。从两舰角度考虑,离港前从中央接到的是“直驶厦门”指令,“直駛首都”的请求尚未得到批准,而从地理方位上考虑,驶往厦门、南京均为离港北上,因此似乎并无通知港英政府其具体计划的必要。毫无疑问的是,两舰官兵在复函中所言“南京方面指令”指的是蒋介石的电文,而非外交部指令。况且外交部拟定的解决方案是通过港英政府致函两舰要求其离港的方式来满足两舰北归请求,而不是直接复电两舰,令其离港。但在港英政府看来,两舰表示下午离开香港的复函与中国外交部希望港英政府通知两舰尽快离开香港,两者完全是一致的,至于到底是驶往南京还是厦门则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因此,香港海军司令薛域致电英国皇家海军中国舰队总司令弗雷德里克·德雷维尔(Frederic Drever)时,乐观地认为事件即将结束,甚至计划等两舰彻底离开香港水域之后,撰写一份报告,以作总结。6月21日16时30分,圻琛两舰离港北上,驶往南京。
二、炮击事件与海军部派舰接收
然而,就在圻琛北归事件即将获得圆满解决之际,两舰于18时在香港外围海域突遭海军部所派宁海、海容和海筹三舰炮击。实际上,南京政府在最初处理这一事件时,忽略了海军部可能发挥的作用。当海军部长陈绍宽收到两舰官兵请求中央收录的通电时,他立即将之视为统一中国海军的绝佳时机。19日,陈绍宽决定派遣海军部政务次长兼第一舰队司令陈季良率舰赴港接收两舰。17时30分,陈季良携海军部顾问英国海军上校莫士(J.A.V.Morse)率宁海、海容与海筹等舰从舟山群岛起航南下。海军部军舰从舟山群岛出发至香港需在海上航行两天时间,为探悉圻琛两舰在港动向,20日晚,陈季良派遣具备无线电通信功能的通济舰从厦门出发前往香港。21日晨,通济舰先期抵达香港,并于中午向陈季良报告圻琛两舰尚泊香港,计划于当日16时离港。由于海军部三舰到达香港约在20时,陈季良立即通过通济舰向圻琛两舰官兵下达命令,令其在港候命。
通济舰抵达香港后,立即引起两舰官兵的注意,并试图与之取得联系。据路透社消息,代理舰长唐静海表示,通济舰来港后,他们认为通济舰隶属中央海军,既已决定投靠中央,理应与通济舰取得联系,因此,派海琛舰副长吴支甫登上通济舰,询问其来此是否与南京处置两舰计划有关,但得到的答复却是“通济此次抵港,仅为训练游弋,并未接有南京方面关于二舰之训令”。但在午后,通济舰收到陈季良下达的两舰在港候命的命令后,立即派副长“持字条”令两舰暂缓离港。然而,此时两舰官兵已经收到蒋介石令其“直驶厦门候令”的电文以及萧敦要求他们尽快离开香港的函件,并且他们注意到陈季良的命令与之矛盾。正如事后唐静海向蒋介石所解释的:
通济舰只派大副持字条至职舰,说缓开并未有正式公文即电报,且未奉有委座、院长训令着缓开,并[未]奉委座、院长令知有陈司令来接。
因此,两舰官兵拒绝了海军部政务次长陈季良的命令,仍按原定计划离港。
在通济舰与两舰官兵交涉之际,陈季良已做好武力接收两舰的准备。陈在舰上召开紧急会议并决定:如果叛舰未遵守命令而离开香港,他打算尽可能地拦截两舰;若两舰未服从他的信号,将开火炮击。会后,陈季良命令各舰进入战备状态。15时30分,陈季良从通济舰发来的电文中获悉,两舰决定仍按计划离港。18时,海军部三舰在海上发现圻琛两舰后,立即发出“停下否则将会开炮”的信号,并通过无线电要求圻琛两舰“返回香港”。十分钟后,在圻琛两舰进入宁海射程且两舰未服从命令的情况下,宁海舰开始炮击两舰。圻琛两舰因宁海三舰在己方射程之外,且又看到宁海舰悬挂有次长旗,因而未予还击便折回香港。不过,由于天降暴雨影响了炮击的精准度,宁海舰也未能命中圻琛两舰。深感意外的圻琛两舰紧急折回香港,而宁海等三舰在未获港英政府允许的情况下无法驶入香港,只得驻泊港外。
炮击事件后,为了实现对两舰的接收,陈季良考虑以外交方式着手,希望由港英政府出面扣押圻琛两舰。由于圻琛两舰已返回香港,而海军部三舰尚未获准驶入香港,陈季良派遣英国海军上校莫士同海容舰副舰长周应骢前往港府交涉。22日1时15分,在与萧敦的会谈中,莫士解释称,宁海三舰此次来港代表中央政府,同时转达了陈季良希望由港英政府向圻琛两舰官兵传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函:“如果圻琛两舰将炮闩上缴并随宁海舰偕同入京,中央政府自当保证两舰员兵安全。”令莫士颇为意外的是,萧敦明确表示,南京政府从未提出“允许宁海舰驶入香港”的请求,并称南京政府已经通知他,将圻琛两舰视为中国舰队的一部分。尽管萧敦明确拒绝了陈季良提出的扣押两舰的要求,但他还是接受了陈季良的另一请求,即派人到海圻舰传送信函。
海军部在希望通过港英政府扣押两舰的方式来实现接收的企图失败后,转而与两舰官兵展开交涉,寻求解决之道。收到陈季良要求上缴炮闩的函件后,两舰官兵当即派吴支甫赴宁海舰交涉。炮闩乃火炮上用于装填、发射炮弹的装置,圻琛两舰卸去炮闩即失去攻击能力,因此,两舰官兵提出四条意见:
第一、本国人往来不应假英国人之手(因陈季良的公文是由英国小火轮送来的);第二、圻琛两舰炮栓不能缴,如果为了安全,可以互换;第三、下级应该服从上级,但上级不问青红皂白迎头就打,下级不能不进行自卫;第四、如开诚相见,我们请次长改乘海圻指挥,同回南京。
两舰官兵明确拒绝了陈季良要求上缴炮闩之令,陈季良亦无法接受“互换炮闩”与“改乘海圻”等条件。24日下午,两舰官兵续派代表至宁海舰商谈接收办法,但在关键的“上缴炮闩”一事上,仍无法达成一致。事实上,炮击事件后,两舰官兵已不再对陈季良抱有任何信任,而是决定只会服从蒋介石与军委会的命令。他们向港英政府透露了这一真实态度:不会服从陈季良的命令,仅服从通过无线电联络的中央政府的命令。因此,在尚未收到蒋介石的指令之前,陈季良与两舰官兵之间的交涉显然难以达成一致。
对蒋介石而言,处理圻琛两舰事件的原则是尽快使两舰回归中央,但因通讯时效滞后,蒋介石直到23日才收到两舰官兵要求“直航首都”的电请。他非但不介意两舰官兵违令,而且立即同意其请求,并致电海军部长陈绍宽,告以圻琛两舰21日直航首都事,电令海军部各舰“不可在半途加以留难,到时并盼妥予收容训勉为要”。当日晚,蒋介石又收到有关炮击事件的电报,因此再次致电陈绍宽,警告“此种处置恐徒逼之回粤或驱其投伪”,但对于由海军部收容两舰,蒋则持支持态度,“准其直航首都,妥为收容盼”。在蒋介石看来,海军部三舰抵达香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成功接收的可能性。为此,蒋介石在处理“上缴炮闩”之争时,一面致电陈绍宽转令陈季良“就近和平抚慰,劝同北航,勿勒缴炮闩为要”,一面指示唐静海等人“希即随同陈次长北航来京,勿再迟延为盼”。
当双方于26日收到蒋介石裁示后,“上缴炮闩”之争即告解决,海军部接收两舰一度出现转机。26日晚至27日晨,陈季良先后将海容、海筹、应瑞和通济四舰撤离香港,开赴厦门,以示接收诚意,同时,陈季良于27日正式通知香港当局:“宁海、海圻、海琛三舰定三十日离港北归。”然而,在围绕如何北航的问题上,双方再起争端。陈季良首先提出开行办法:“筹瑞二舰在前,圻琛二舰居中,宁海殿后,各距十海里。”但在唐静海、张凤仁等人看来,这一编队计划是置两舰于中间,只能挨打不能还手,使两舰完全处于被动地位。唐静海、张凤仁则针锋相对地提出“各舰可并行,舰距可为五百米”的开行办法,其意为双方均在对方军舰射程之内,圻琛两舰若再遭炮击,尚有反击之力。遗憾的是,唐静海、张凤仁所提这一方案虽赋予两舰还击之权,但在实力对比明显有利于接收方的情况下,仍未获陈季良首肯,使海军部错失了接收的最佳时机。此后,随着谈判陷入僵局和港英政府作出驱离两舰的决定,南京政府不得不另寻接收办法。
三、港英政府对两舰的态度与军委会派员接舰
炮击事件发生前,作为处理两舰入港的决策者,萧敦完全是按照贾德干在电文中给出的建议行事。萧敦不仅将两舰视为中国舰队的一部分,而且依照中国外交部的要求,在21日致函两舰官兵,要其尽快离开香港水域。港英政府这一态度背后,乃是出于维护中英关系大局的考量,为此,萧敦不顾港粤关系可能出现的裂痕,当面拒绝陈济棠所派代表甘介侯提出的“阻止两舰离开”之请求。
然而,海军部军舰的到来、炮击事件以及两舰返回香港的接连发生,令萧敦颇为意外,因为“南京政府从未表示过宁海舰要来香港”,并且宁海舰的行为似乎与南京政府的意愿相悖。为此,萧敦在明确拒绝海军部次长陈季良所提扣押两舰之请求的同时,再次致电贾德干,希望了解南京政府的真实意愿,以及征求应该如何采取行动的建议。颇为不巧的是,贾德干已于22日下午从南京飞赴北平,他不但无法及时获悉南京政府的真实态度,而且从其25日致英国外交大臣赛缪尔·霍尔(Samuel Hoare)的报告中可知他对事件进展的了解仍停留在21日。他向霍尔表示:“我刚刚得到消息称,6月21日圻琛两舰离开香港后即遭到北方战舰的炮击,他们被迫返回。”可见,25日那天贾德干才读到萧敦发给他的21日电。
在未能全面了解事态进展以及南京政府最新态度的情况下,贾德干于25日复电萧敦,贸然建议驱离两舰。他说:
注意到中国外交部次长曾指出,两位舰长已经失去了对军舰的控制,并且由于这两艘巡洋舰似乎已经对香港的和平造成威胁,我认为您有理由要求两舰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香港水域,违者将被解除武装并处以扣留,直至中国政府按照自身的意愿对这一事件的处置作出决定。
显然,贾德干错误地判断了南京政府的态度。在海军部派舰介入以及炮击事件后,两舰官兵为避免被武力接收,安全未获保证之前,始终不愿离开香港。此时,南京政府亦希望能够在香港妥善处理两舰北归一事,而不愿看到双方再次发生武力冲突。而这一切都有赖于港英政府允许两舰继续停泊在香港水域。
不过,萧敦并未完全采纳贾德干大使的建议。他在与香港海军司令、殖民大臣以及司法部长等人讨论后,认为“关于解除武装与扣留舰只,目前存在实际困难”,但他们仍然接受了贾德干提出的“要求两舰在限定的时间内离开香港水域”的建议,决定“向海琛舰和海圻舰传达南京政府的要求,即它们必须立刻离开香港,以免被解除武装与扣留”,至于下一步行动则取决于两舰是否服从南京的要求。在萧敦寻求解决办法的同时,薛域也在向海军高层请示应对之策。22日,英国皇家海军中国舰队总司令德雷维尔收到薛域报告后,复电提醒薛域注意英国皇家海军与中国海军的内部纠纷没有任何关系,但必须确保香港的领海安全。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建议薛域与萧敦商议,“在香港水域内的任何中国军舰避难处附近,部署一艘或多艘皇家军舰”。025日,萧敦正式致函兩舰官兵:接英国驻华大使通知,中国政府要求两舰立即离开香港,并要求两舰告知离港时间。与此同时,萧敦与薛域安排英舰“多赛特郡”号(H.M.S.Dorsetshire)护送圻琛两舰离开香港水域。
港英政府的正式函告令正与南京政府联络的两舰官兵颇为意外。因为从蒋介石发给他们的指令中,似乎此时南京政府的意愿是希望他们与海军部达成一致并由陈季良率领他们直航回京,只是具体接收方式仍在交涉之中。不过,两舰官兵十分清楚的是,一旦他们离开香港,仍有可能受到海军部军舰的威胁。有鉴于此,他们决定继续停留在香港水域。在复函中,两舰官兵以轮机出现故障尚待修理为由,向萧敦表示“还要再停留四到五天”。在萧敦看来,两舰官兵之所以如此回复,是因为两舰已经通过无线电与南京政府取得了联络。因此,萧敦决定不再驱逐两舰,以便为中国政府解决这一纠纷提供充裕的时间。
两舰官兵在复函港英政府的同时,亦致电蒋介石汇报情况并请示办法:
现接港英政府函咨略谓:“接中国政府照会,着海圻等离开本港”等语,似此在中央未派大员来港骑乘职舰偕同宁海各舰联欢航京之前,现为奉从中央威信、维持国家体面、保全中英睦谊起见,未便即日离港。
由于两舰官兵在电文中并未提及原函中所明确表示的中方照会的消息来源是“接英国驻华大使通知”,南京政府在查证外交部并无此照会后,猜测这一照会乃海军部所为。尽管戴笠注意到两舰官兵的这封电报前后似有矛盾之处,但仍然判断照会“系必海军陈次长所为也”。外交部长汪精卫持同样看法:“外交部并无此项照会,定又是海军部所为。”与此同时,两舰官兵再次致电蒋介石,指出陈季良所提北归之开行办法,“恐出海后被飞机威胁,前后夹击,是非无人证明”,恳请蒋介石派大员来舰率领,或就近令陈次长到舰率领,并略带威胁地表示“不然政府即发遣散费,员兵在此离舰”。
使两舰安全回归中央,是蒋介石处理这一事件的首要目的,为此,他不但对海军部擅自派舰赴港接收不予追究,甚至在炮击事件后仍然同意由海军部接收两舰。不过,当蒋介石从含有照会的电文以及两舰官兵的强硬表态中意识到海军部军舰的到来才是两舰安全回归中央的最大威胁时,他立即改变全力支持海军部接收两舰的态度,转而加派军委会海军军令处处长陈策赴港接收。27日,蒋介石对此作出批示:“拟覆已加派陈策来港办理,并特电外部通知港府勿生枝节矣。”哺京政府对圻琛两舰官兵渐趋强硬之态度亦颇为忧虑,为了尽快接收两舰,28日,行政院院长汪精卫与军委会办公厅主任朱培德商定具体办法:
(1)由外交部电港政府,声明圻琛两舰在港候陈处长策赴港率领航京。(2)由军委会、行政院分令海军部速调宁海、应端等舰回京。(3)遵委座电令即特派陈处长赴港接收圻琛两舰率其来京候命。(4)职拟先拨给五万元交陈处长带去接济。
当然,海军部此次对于圻琛两舰志在必得,其遵令回调宁海等舰的前提是圻琛两舰回京后拨归海军部。24日,朱培德得知炮击事件后向蒋介石建议:密令将圻琛两舰“归还海军部以安厚甫(陈绍宽)心理”。蒋介石对此提议深表赞同,在26日回复朱培德的电文中表示“海军自当归还海部不成问题”。获此保证,陈绍宽即按照28日决议电令陈季良率宁海等舰回京。30日下午,陈季良率领宁海等舰离港北航。至此,陈季良率领的海军部南下接收舰队最终铩羽而归。
陈策赴港接收圻琛两舰的行动极为顺利。就外部环境而言:一是外交部通过贾德干正式通知港英政府,军委会成员陈策代替陈季良接管圻琛两舰北归事;一是陈季良已奉令回调宁海等舰返回南京。对圻琛两舰而言,身为军委会海军军令处处长的陈策原为广东海军司令,曾在1932年与陈济棠爆发冲突,因而“对圻琛两舰反陈济棠极表同情”。陈策于4日下午抵达香港,9日晨率领两舰离港北归。7月18日,两舰抵达南京下关。
四、两舰北归后的善后问题
圻琛两舰北归后,军委会理应按照之前承诺将两舰交付海军部,然而,却遭到圻琛两舰代理舰长唐静海、张凤仁的坚决反对。唐、张二人先后于7月21日、25日致电蒋介石,提出愿受武昌行营主任张学良统辖或将两舰另编成一支舰队。同时他们在电文中指责中央海军“彼等传统政策即为排斥非闽系海军为目的”。两舰官兵不愿归属海军部统辖之意十分明确。
尽管蒋介石否决了上述提议,但两舰官兵不愿接受海军部领导的强烈态度使蒋介石不得不谨慎处理两舰的隶属问题。因此,他指示朱培德处理这一问题时需注意两舰官兵与海军部之间的矛盾,“惟拨归海部之前应如何令其彼与相安、诚信相感,希兄等妥拟办法具报”。7月26日,朱培德在与军政部部长何应钦、训练总监部总监唐生智协商后,拟定了圻琛两舰善后处理的甲、乙两项办法:
甲项办法:(1)圻琛两舰仍编入第三舰队,暂驻长江;(2)第三舰队之行政归返海军部;(3)海军行政照军政部办法,无论人事经理均由军委会核送行政院照章办理;(4)全国海军军令实行划归军委会办理;(5)第三舰队司令人选,是否仍以谢刚哲充任,请钧座核定。
乙项办法:(1)将圻琛两舰另编为第四舰队或特务舰队,驻扎长江;(2)其办法与甲项同。
甲、乙两项办法之差异仅在于,圻琛两舰名义上编入原属第三舰队(驻青岛)还是另建第四舰队或特务舰队。由此可见,军委会力图借助圻琛两舰建制一事解决两个层面问题:一是暂时性的解决圻琛两舰隶属问题,拟定办法为:两舰驻泊长江;两舰所属行政权归返海军部;以谢刚哲充任两舰所属舰队司令。一是长久性的解决全国海军军令权与海军军政权归属问题,军委会明确提出,全国海军军令应划归军委会办理,海军行政则由军委会核送行政院照章办理,因海军部隶属于行政院,此两项办法实际上是使全国海军军令权与军政权悉收于军委会之下。
8月5日,朱培德将与陈绍宽面商后达成的有关圻琛两舰善后相关人事、经费等项决定呈报蒋介石:
至第三舰队司令仍以谢刚哲继任为宜。海圻、海琛两舰舰长,遵以唐静海、张凤仁二人分别加委。两舰经费,俟编制预算核定后,再行具报追加。惟第三舰队原有经费,经與何部长商定,仍照旧由[北]平分会及青岛市政府分担,直接发放。
7日,军委会训令海军部有关圻琛两舰善后处理决定:“着仍编入第三舰队,至第三舰队行政事宜,着归海军部办理。”
至此,圻琛两舰在北归中央后,经各方博弈,其善后处置呈现出较为复杂的态势:圻琛两舰驻扎南京,以唐静海、张凤仁为两舰舰长,在隶属上编入第三舰队,但第三舰队行政权划归海军部办理,然而,包括圻琛两舰在内的第三舰队军费仍由军委会北平分会及青岛市政府发放。从这一情形看,圻琛两舰的善后处理照顾到了圻琛两舰官兵、海军部与第三舰队等各方利益诉求,并使海军部名义上获得了第三舰队的军政权,但在军费发放者拥有直接话语权的权力结构之下,海军部对圻琛两舰的军政权只能是浮于形式。因此,圻琛两舰善后处置实质上是将圻琛两舰置于“军委会委员长蒋介石的海军军令处(the Naval Department)而非海军部的统治之下”。
对于以海军军令权相交换的陈绍宽而言,当其发现无法真正控制圻琛两舰时,乃以辞职向军委会施压。然而,军委会并未因此做出任何让步,仅由行政院代理院长孔祥熙于21日出面予以慰留。以辞职向军委会施压无效后,陈绍宽只得回部任事,接受军委会的既定安排。
透过圻琛两舰北归及其善后,军委会获得了整合海军的时机与资本。无论是1933年军事委员会修正的《民国二十二年度军事委员会军事进行纲要》,还是1934年参谋本部第一厅第四处处长朱伟呈请军事委员会的《国防计划海军部分》,均显示军委会筹划通过收归海军军令权以实现统一海军的目标。不过,这种停留纸面上的宏愿与军令权分崩离析的现实相差甚远,海军部在处理圻琛两舰北归事件中的表现即为例证,恰如军委会办公厅主任朱培德所指责的那样,海军部“此次对于圻琛两舰,派宁海等舰南下炮击,事先事后均未呈报”。不过,海军擅自南下却为军委会实现对海军军令权的统一提供了时机。6月26日,朱培德接受陈策提出的将海军军令划归军委会主持的办法,即“海军军令平时由本会令行,海部转行办理,已办者由部呈报本会,代办者由部呈会候核,但战时或绥请时应由本会直接主持”,并将此办法呈请蒋介石决定。不过,蒋介石并未立即同意这一办法,他指示朱培德,“此事暂缓决定”。两舰回京后,军委会借由处理圻琛两舰隶属问题之机,最终迫使海军部长陈绍宽同意将全国海军军令实行划归军委会办理。这既表明海军部试图从整合全国海军军政以统一海军方案的失败,也预示着未来海军之统一必将在军委会的领导之下完成。
综而述之,一·二八事变后,面对日益严重的国防压力,海军部与军委会先后从海军军政、军令人手,提出两套路径迥异的统一方案,力图改善海军四分五裂的局面。1935年發生的圻琛北归事件为海军部、军委会实现海军统一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契机。在此事件中,海军部接收两舰失败,使其失去统一海军的最佳时机,且暴露出海军部无法完成海军统一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其中央身份不被认可。尽管闽系入主海军部成立之后有中央海军之称,但在圻琛两舰北归一事中,其中央身份并不被军委会、地方军系和港英政府所认可,甚至海军部被圻琛两舰官兵指责为“一省一系包办”。除以往研究的共识“经费不足”之外,“中央身份不被认可”是中央海军始终未能完成海军统一的另一重要原因。
1935年,军委会通过圻琛两舰北归及其善后处置,成功实现了对圻琛两舰的控制,并趁机将全国海军军令权划归其下办理。这在宣告海军部主导的海军统一进程戛然而止的同时,亦显示出军委会已然替代海军部成为主导国民政府海军统一的新机构。至1935年底,军委会能够控制的海军势力包括军令处长陈策(原广东海军系统)、圻琛两舰、青岛海军、电雷系,上述人员在排斥海军部领导的共同心理以及军委会的整合之下,开始呈现出整合非中央海军势力并逐渐排挤中央海军、消弭派系的全新的海军统一路径。不过,中央海军依然拥有舰艇与人才教育优势,即使在1937年江阴海战中舰艇尽失的情况下,其人才教育优势依然存在,这就意味着军委会主导的海军统一是极其漫长的过程,一直持续至战后海军重建。
本文为笔者2016年应邀赴台湾政治大学研修访学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程玉祥,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华民国史研究。
[责任编辑:杜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