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承认新中国问题探析(1949~1950)
摘 要?演加拿大承认新中国问题经历了从“事实的承认”到“法律的承认”的演变过程。加拿大内阁于1949年11月16日通过了原则上承认新中国的决议,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推迟行动时间。朝鲜战争爆发后,这一决议最终被搁置。战后,加拿大一直寻求独立外交权,但在冷战格局下,其自主权力非常有限。在对华政策上,深受美英的制约和影响,加之其自身在华利益有限,且其传统外交政策更注重北大西洋三角而忽略亚太地区,这使得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的问题上,主观愿望积极,客观推动力缺乏,最终在徘徊犹豫中搁浅了。
关键词?演加拿大,新中国,承认问题,对华政策,中加关系
中图分类号?演K1 ?眼文献标识码?演A ?眼文章编号?演0457-6241(2016)22-0066-07
二战后,加拿大追随美国“扶蒋反共”的对华政策,向国民党提供贷款和军事援助,与中国共产党处于敌对状态。1949年,共产党胜利在望,加拿大不得不重新审视对共产党政府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前后,承认新中国问题是加拿大圣·劳伦特(Louis S. St. Laurent)政府对华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加拿大内阁围绕这一问题不断展开讨论,由最初主张“事实的承认”转向“法律的承认”;①从主张西方国家协调一致,到追寻自己的承认原则。在以皮尔逊(Lester B. Pearson)为首的外交部的推动下,加拿大内阁终于在1949年11月16日通过了原则上承认新中国的决议,但推迟了具体行动时间。在接下来半年多的时间里,加拿大在具体执行时间上一直徘徊不前,朝鲜战争爆发后,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最初尝试搁浅。直到1970年,特鲁多(Pierre Trudeau)执政时期才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
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主要来自中国和加拿大,其研究成果各有千秋。②但是,承认问题作为现代中加关系史中的重要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的探讨。本文主要通过对1949~1950年加拿大解密档案中有关承认新中国问题的解读,全面梳理新中国成立前后,加拿大政府对华承认问题的政策演变过程,探讨承认计划搁浅的原因,进而分析战后加拿大对华政策的特点。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之后,加拿大政府尚未开始考虑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只是通知其驻华大使戴维斯(T. C. Davis),如果他觉得必要的话,让在南京和上海的领事官员与共产党进行口头联系,希望按照国际惯例,继续执行正常工作,保护加拿大侨民的利益。①5月27日,上海解放后,加拿大政府开始考虑共产党中央政权建立后对其可能的承认问题。6月3日,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希尼(A. D. P. Heeney)在给外交部长皮尔逊的备忘录中指出:
想保护我们的在华利益而不与已经占领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共产党政权打交道,是不现实且不符合逻辑的,目前中国共产党受到很大的拥护并且可能会继续扩展其力量。②
加拿大政府研究后认为,目前“法律的承认”时机还不太成熟,需要考虑实施“事实的承认”。国民党政府撤到广州后,加拿大政府命令其驻华大使继续留在南京,不跟随国民党南撤;如果国民党成功在南方建立政权,则可以向国民党政府派遣一个临时代办。
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加拿大最初选择“事实的承认”,除了受英美对华政策影响外,还出于其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
在政治上,首先,加拿大担心,承认共产党中国后,可能会加大共产主义在东南亚国家的蔓延;其次,加拿大还担心承认中国共产党政府后,共产党可能会利用其驻加外交人员在加拿大华人中进行颠覆和宣传活动。1949年6月20日,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希尼给枢密院安全小组主席罗伯森(M. T. Robertson)的信件中提到了共产党执政后在加拿大华人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希尼担心,共产党在控制了广州之后,会想方设法影响加拿大华人,除可能的颠覆和间谍活动外,“共产党中国的代表可能会竭力组织政治俱乐部;他们将利用媒体传达自己的观点;他们甚至会激励在加拿大的华人参加竞选”。③
在经济上,加拿大要考虑中国方面需要偿还加拿大给国民政府的非军事贷款3500万加元;另外,中国还需偿还由加拿大政府担保,加拿大银行贷给中国民生工业公司建造船只的款项;④对加拿大传教士及其财产的处理问题;加拿大总体的贸易和商业利益。⑤总体来看,加拿大在中国的直接经济利益不大,其更注重与英美等国的协调一致: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的上台是现代史上的重大变革,在面临这样的剧变时,以直接的国家利益如像贷款、信贷、空运权等孤立的问题为基础来制定政策是错误的,需要特别考虑西方世界一致的对华政策以保护整个西方世界的利益。⑥
由于英国和美国在中国的根本利益不同,因而,他们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的分歧十分明显。英国出于对现实利益的考虑,主张承认共产党政权,力图通过发展与新政权的友好关系来维护其既得利益。英国采取这种政策,与其在中国拥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以及对香港殖民地发展的考虑有关。美国与英国的关注点不同,它更注重对中国的政治影响力。支持蒋介石打内战是美国在中国最大的投资,美国不愿意接受蒋介石失败和中国共产党节节胜利的事实。因此,美国一开始就抱定改造新政权的目的,并把承认不平等条约、获取情报、影响中国政治发展等一些对新政权的巩固和国家安全具有威胁性的目标放在了突出的位置。⑦
英美两大国在承认共产党中国问题上的分歧,使加拿大追求西方国家协调一致的希望落空,夹在英美之间的加拿大,开始探索自己的对华立场。加拿大政府对中国的认知,除来自英美政府及媒体报道之外,最重要的是驻华大使馆发回的反映中国情况的电报。加拿大驻华大使戴维斯及一等秘书朗宁(Chester Ronning)①的观点对加拿大对华政策的形成有直接的影响。戴维斯于1947年5月取代前驻华公使欧德澜少将(Victor Odlum)成为第一位直接委派的驻华大使。戴维斯一改欧德澜对蒋介石一味奉承的态度,对蒋介石政权的腐败大加批评,认为蒋介石应该为共产党的胜利负责。8月15日,戴维斯给外交部长皮尔逊的信中提到,事实上加拿大在中国没有经济利益,但一个团结、繁荣的中国能为加拿大的贸易服务。戴维斯认为,加拿大应对共产党中国保持友好态度,认为“在珠帘里面有一席之地比起努力地从外面窥探要强很多,我们不应该失去一只脚踏进门的机会”,②这样可以为以后的经济交往奠定基础。戴维斯并不赞同美国所谓的中国完全从属于苏联的看法,也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敌视共产党政府的态度,认为这将会引起中国共产党的怨恨,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困难,这种政策只会将共产党推进苏联的怀抱,切断西方在中国的利益和影响。另外,他还反对美国将自己的对华政策施加到其他国家身上:
美国的政策是它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它向英国及其他民主国家施加压力,让和它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的话,我怀疑这样做的明智性。③
8月26日,戴维斯与南京外侨处处长黄华进行了私下的友好会谈,朗宁任翻译。会谈中,戴维斯首次提出要对新中国政府实施“法律的承认”。在谈到加拿大的承认问题时,黄华指出,至今为止加拿大对中国不友好且插手中国内战,为国民党提供飞机等武器,加拿大要有一个从敌视到友好的态度转变。戴维斯解释说,提供战争物资仅仅是《共同援助法》的继续,而飞机交易是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戴维斯强调,加拿大不想关注中国的内政问题,这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加拿大只希望有一个统一富强的中国并与之做生意。
新中国成立后,10月3日,南京军管会把各国留在南京的原使馆官员召集到外侨处接见厅,朗宁应邀前往,外侨处处长黄华向他们正式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并称在几天内会以书面的形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和周恩来外长致各国外长的公函交给他们。10月5日,朗宁把公告和周恩来信的全文用电报传回国内。1949年10月26日,朗宁受外交部指示约见黄华,口头转告了加方对周恩来外长致皮尔逊外长的信的意见,说加拿大政府正在研究周外长的信和毛泽东主席的公告,在此期间,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准许加拿大驻华领事行使正常职权。④
戴维斯回国后,于11月2日给圣·劳伦特总理发了一份有关承认新中国问题的备忘录,⑤主要内容包括当前中国的地位、西方国家的承认问题、拒绝承认的得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承认的时间问题等。戴维斯认为,根据国际法,如果新政府符合承认条件的话,加拿大应给予无条件的承认,“我觉得共产党只接受无条件承认,试图讨价还价将会是徒劳,这只会招致更大的敌意”。⑥戴维斯希望加拿大能够承认新政权,调整两国关系,以便于将来向新中国施加影响,拒绝承认和推迟承认所产生的效果是一样的,这将会促使中国依靠苏联,并使其日益敌视西方。⑦关于承认的时间问题,戴维斯指出,美国肯定会耽搁几个月时间,英国和印度打算马上承认,至于加拿大,不要太急迫,但不能有不必要的延迟,需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最好是在第四届联合国大会之后。⑧
11月10日,英联邦在伦敦召开了有关中国问题的会议,参会的主要人员是各国驻英高级专员及英国外交大臣贝文(Ernest Bevin)。英国认为,无论从政治上、法律上还是实际情况上,应该给予控制大部分大陆地区的中国共产党政府以“法律的承认”,与共产党政府建立外交和经济关系,可以阻止中国与苏联的联合,英国不想向北京政府保证什么,只想确保共产党承担国民党政府的责任和条约义务。会议上,印度倾向于尽早承认,要给中国共产党发展民族主义的机会,而不是沦为苏联的卫星国。加拿大表示支持英国和印度的政策,但是由于加拿大在中国的利益有限,因此,不能在英国或印度之前采取行动,也不能在本届联合国大会结束之前承认新中国,加拿大强调了北大西洋公约国及英联邦国家在此问题上协商一致的重要性。①至此,加拿大对新中国的承认立场已十分明确。在11月16日的内阁会议上,经过讨论后,加拿大内阁同意原则上承认新中国政府,但推迟了采取行动的时间。②
综上所述,由于英美两国在华利益上的差异,两国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的分歧日益明显,加拿大试图维护西方国家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统一战线的希望破灭,在权衡利弊之后,加拿大最终选择支持英国的承认立场。最初,加拿大准备实施“事实的承认”,但随着蒋介石的迅速落败和新中国的成立,加拿大政府开始转变立场,转向“法律的承认”,最终加拿大内阁同意原则上承认新中国。应该说这种转变与英国、印度等国的影响有关,是加拿大外交部直接推动的结果,驻华大使戴维斯在推动承认问题上功不可没。但是加拿大内阁只是原则上承认,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行动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美国拖延、观望态度的影响,在对华承认问题上,加拿大不得不考虑这个南部强大邻国的立场。
加拿大内阁于11月16日原则上承认新中国后,接下来加拿大政府需要考虑的是具体的行动时间问题。
1949年12月17日,英国首相艾德礼(Clement Richard Attlee)给圣·劳伦特总理的信件中提到,英国政府决定将在1950年1月2日采取行动承认新中国,他询问加拿大政府是否愿意采取一致行动。圣·劳伦特总理在回信中称,加拿大倾向于承认新中国,但强调将根据科伦坡外长会议③的讨论情况做决定。
在科伦坡会议上,皮尔逊外长对英国和三个亚洲英联邦成员国代表支持尽早承认新中国的立场印象深刻。贝文指出,现在苏联和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的误解和怀疑,应该追溯到西方国家最初的不承认政策,因此,英国打算立即承认并努力与新政府相处。④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称,印度人民想通过承认新中国以影响中国的发展,在采取细致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实行谨慎友好的政策将会取得很好的效果。⑤皮尔逊在给圣·劳伦特总理的备忘录中称:
如果我们想要通过承认获得好处的话,应该避免最后一个采取行动。因此,我现在的想法是,在我回到渥太华后,我们应该承认新政府,不能再有拖延。⑥
然而,皮尔逊对承认新中国问题的积极号召,并没有得到圣·劳伦特总理的响应,总理希望等皮尔逊返回后再议,并强调承认问题最好经过议会辩论决定。
应该说,在早期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由于美国奉行“等待尘埃落定”的对华政策,对中国的态度不甚明朗,对加拿大的对华政策干涉较少。但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美国孤立遏制新中国的政策基本形成,对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举措就不会听之任之了。1950年2月4日,加拿大驻美大使休姆·朗(Hume Wrong)连续发了两份电报给副外长希尼,汇报了美国政府对承认新中国问题的态度,及他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休姆·朗认为,目前美国承认新中国的可能性不大。⑦1月14日,美国驻北京领事馆的财产被没收后,美国外交官从中国撤离,这打消了在不久的将来采取行动的可能。随着11月选举的到来,在年底之前,美国政府不大可能会提起这个问题。⑧
另外,“远东委员会”①中承认新中国的国家将要超过多数,使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问题变得敏感起来。若“远东委员会”中再有两个国家的代表承认新中国,就可以获得多数的7票;如果这种情况在联合国就中国代表权问题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出现的话,会使美国的处境异常尴尬。美国政府将这个问题看得很严重,美国国务院认为,通过建立“远东委员会”与联合国的联系可以避免这种尴尬。简言之,就是在承认问题上,与正打算实施承认的友好国家订立君子协定,在联合国就中国代表权问题做出决定之前,“远东委员会”成员国不实施承认新中国的行动。②因此,休姆·朗对此问题表示担心,建议加拿大最好将承认的行动推迟一段时间,或者到3月底,若加拿大在几个星期内承认北京政府,这可能会招致美国的误解,“如果我们能够以短暂的拖延帮助化解美国尴尬的处境,但又不影响我们的主要目标,这样的推迟或许是值得考虑的”。③休姆·朗希望等待英国及其他承认国家的建交谈判结果出来后再做决定。
在加拿大内阁中,虽然外交部长皮尔逊极力倡导承认新中国,但是圣·劳伦特总理本人态度冷淡,而以财政部长阿博特(D. C. Abbott)为代表的一些内阁官员则大力反对,这导致内阁意见无法统一,最终的结果就是不断地拖延。
在2月23日的内阁会议上,外交部长作了有关承认新中国的报告,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皮尔逊认为,如果原则上决定承认,应该在3月下旬承认,但需要声明,承认并不意味着赞成共产党体制,在承认之后,加拿大在中国的外交事务将由朗宁代办主持。财政部长阿博特建议,在采取措施使加拿大的经济损失最小化之前不予承认。经过进一步讨论,圣·劳伦特总理建议,将承认问题推迟到商贸部长和国防部长都出席的会议上再决定。④
3月10日的内阁会议上,皮尔逊指出,如果继续拖延的话,加拿大在中国的外交人员将会面临被驱逐的危险,这样,接下来建立外交关系就比较困难了,因此,需要在3月末宣布承认新中国。圣·劳伦特总理指出,承认新中国是不可避免的,但加拿大没有必要率先打破英国承认后面临的僵局。内阁最终决定,将承认新中国的问题推迟到接下来的会议中继续进行讨论。⑤
内阁的犹豫徘徊令在南京的朗宁代办非常着急,在3月28日给皮尔逊的电报中,他希望,在英国结束与新中国的谈判及新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解决后,立即对其实施承认。朗宁认为承认的好处与拖延的时间成反比,中国追随苏联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想象。⑥
这种拖延的局面在4月中旬以后有所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皮尔逊外长终于在5月4日给内阁的备忘录中,提出了承认新中国的具体方案。备忘录指出,英国宣布承认后在建立外交关系的谈判中所遇到的困难,是加拿大在承认中国问题上犹豫不前的原因,加拿大不想被置于同样尴尬的地位。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建议采取不同的方法,指示朗宁在口头上告知中国在南京的相关官员,加拿大考虑在宣布承认中央政府的同时,两国政府互换外交代表,并准备授权朗宁到北京进一步讨论相关问题,要求在承认之前确保新中国政府能够承担国民党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责任。⑦在内阁讨论中,国防部长认为,根据共产党的态度和心理,中国政府很有可能不接受这样的条款,加拿大在中国的代表也有可能被赶出来,这会侵害加拿大与新中国未来的关系。皮尔逊则认为,“只要我们努力,共产党会接受我们的条款”。⑧经过进一步地讨论,内阁同意朗宁通过非正式途径,接近中国在南京的高级官员。
根据外交部的指示,朗宁于5月16日与17日连续两次来到外侨处,转达了加拿大政府承认新中国问题的提议。新中国方面做出积极回应,表示如果加拿大政府“正式声明”承认的愿望,外交部欢迎加拿大代表来北京;但是,在承认之前只讨论初步的、程序性的问题,至于朗宁提出的其他问题,应该在建立外交关系后处理。①在收到朗宁的转达后,皮尔逊认为,虽然5月4日的内阁决议没有被完全接受,但是北京做了些让步,认为谈判应该在程序性问题上进行,并想在宣布承认之前达成协议,这意味着加拿大不会遇到类似英国在承认中遇到的问题。皮尔逊在部署接下来的行动时指出,坚持事先讨论加拿大单方面提出来的实质性问题,不会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在对朗宁的初步谈判指示上,只涉及互换代表、设立使领馆等最基本的条款。②
在6月21日的内阁会议上,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仍然有分歧,农业部长称,为了避免国内的不利反应,最好推迟承认新政权,到不得不实行承认时再说。劳伦特总理指出,如果加拿大在南京的代表被授权进行谈判,在成功签订协定后,政府应该立即准备承认,无论北京是否得到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承认。③虽然此次劳伦特总理立场坚定,但经过讨论后,内阁还是决定将承认问题推迟再议。
而6月25日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加拿大与新中国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了,公众舆论朝着不利于承认新中国的方向发展。因此,加拿大政府决定:推迟承认新中国,“直到朝鲜危机结束,或是新中国对朝鲜的立场明朗了,抑或是等北京对英国的承认问题做出反应后再说”。④同时,加拿大政府指示朗宁,如果北京询问起推迟谈判的原因,他需要以个人的名义告知中国政府,朝鲜战争爆发后,加拿大要对此问题及整个远东问题进行重新考虑,因此,还不能对承认问题采取行动。至此,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问题搁浅了,并一拖就是20年,直到1970年特鲁多总理时期才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最初承认新中国的问题上,加拿大希望与它的主要盟国——美国和英国,协调一致,这与加拿大早期处理中国问题的态度是一致的。⑤但是,由于英美两国的在华利益不同,两国所理解的协商一致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美国希望它的盟国在对华承认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在短期内不承认新中国,想方设法孤立并最终推翻中国共产党政权。加拿大认为,美国的这一政策,会使中国只能通过苏联来获取经济援助,这不仅会加大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控制,还会拉近中苏关系,因此不赞成美国的政策。⑥加拿大外交部包括外交部长皮尔逊、副外长希尼,美洲及东亚司司长孟席斯(Arthur Menzies)、驻华大使戴维斯、驻华代办朗宁等在内的官员都认识到,在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而共产党政权胜利在望,且日益受到民众拥护的情形下,承认新中国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现实上都是必要的,这与英国的务实外交趋向一致,即在承认的基础上与新中国接触,发展贸易,维持西方国家在新中国的影响力,避免中国彻底倒向苏联。⑦最终,加拿大选择支持英国的政策。加拿大对承认新中国的态度经历了从“事实的承认”到“法律的承认”的演变过程。在外交部的推动下,1949年11月16日的内阁会议通过了原则上承认新中国的决议,但推迟了具体的行动时间。
然而,直到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经过半年多的徘徊犹豫,加拿大最终搁置了早期承认新中国的计划。就其原因来说,国内外学者的看法各异。加拿大学者斯蒂芬·比克罗夫特(Stephen Beecroft)强调了国家利益在决定加拿大政府行动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纵观战后加拿大的议事日程,无论在内阁或外交部,对华政策都未列入优先考虑之列:
希望从承认上得到好处是太缥缈,太遥远,太模糊了,不足以弥补其可能给加美关系带来损害,而这种代价却是直接的,是看得见、觉得着的……①
麦克马斯特大学安吉拉·格雷汉姆博士(Angela Graham)主要强调美国压力的重要作用,“许多因素特别是美国的压力,使‘最好的机会化为泡影”。②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中加关系史专家刘广太先生,他将加拿大在承认问题上裹足不前的原因归为国际冷战环境和美国对加拿大的影响上:
当时,国际社会分裂为针锋相对的两个阵营。美国把孤立中国作为对苏冷战、实施遏制战略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国际问题上,加拿大终究要站在发动冷战的美国一边。这样,加拿大便把它的对华政策捆在冷战的战车上。③
潘兴明老师在论述加拿大在承认问题上只决定不实施的原因时除了赞成上述两种观点外,还指出加拿大在其全球战略层面、传统观念和政府文化上以北美为本,重视欧洲,忽视亚洲;另外,他还认为,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优柔寡断,错过了承认的最佳时机。④
通过对加拿大对华承认问题相关档案的研究,结合时代背景,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加拿大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的一再拖延,是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外部因素方面,1949~1950年间国际冷战已悄然拉开帷幕,美苏在欧洲对峙中剑拔弩张,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冷战已然蔓延到亚洲,加拿大在冷战中坚定地站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中。这一背景决定了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举措,实际上也是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整体利益,在加拿大外交档案中,多次提到承认问题在加强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影响及防止新中国向苏联靠拢中的作用,这也是包括美英在内的西方国家对华政策的主要目标,只是在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时出现了分歧。
再者,作为英联邦的成员之一,加拿大在初期承认问题上与英国保持一致,但是英国在1950年1月6日宣布承认新中国后,在接下来建交谈判中遇到很多问题,加拿大吸取教训,想等到中英建交谈判成功后再行动,在宣布承认的同时建立外交关系。另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英联邦国家在承认问题上的观望态度,也对加拿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美国的反对是加拿大考虑的重要因素。战后加美经济关系密切,加拿大不想因为承认中国问题而破坏加美关系。一直以来,美国对中国共产党都持敌视态度,“扶蒋反共”的政策早在二战期间就已经出现,在国共内战期间更是大力援助国民党,加上“沃德事件”和1949年8月美国国务院发表的中美关系《白皮书》,这些使得美国在一开始就将不承认、孤立新中国作为其对华政策的主要目标,并向英国、加拿大等盟国施加压力,使它们在对华政策上和自己保持一致。加上美国国内在1950年初兴起的“麦卡锡主义”,反共反华的舆论浪潮正兴,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加拿大政府的对华政策。
当然,中国的态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大外交政策(“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决定了中国在对待各国的外交承认及建交问题上态度沉稳。加上新中国成立初期忙于国内政权的巩固及优先发展与苏联的外交关系,无暇顾及加拿大。
在内部因素方面,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犹豫不决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加拿大在华利益有限,这与加拿大以北大西洋三角为核心的传统外交战略有关,对东亚局势不够重视,国内民众及政府官员对中国的情况知之甚少。加拿大在中国的利益除了两笔数额不大的对国民党政府及民生工业公司的贷款外,剩下的就是在华传教士的财产利益及一些商业利益,这些比起美国对加拿大的经济利益,实在是少之又少,当然也无法和英国的在华利益相提并论。
正因为上述原因,使得内阁在承认问题上犹豫不决。虽然以皮尔逊为首的外交部大力推进,但是圣·劳伦特总理本人一开始就对承认问题不大热心,包括财政部部长阿博特在内的内阁成员也极力反对,这些均导致加拿大早期承认新中国的计划搁浅。
【作者简介】李瑞居,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二战与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及加拿大外交史。
【责任编辑:杜敬红】
关键词?演加拿大,新中国,承认问题,对华政策,中加关系
中图分类号?演K1 ?眼文献标识码?演A ?眼文章编号?演0457-6241(2016)22-0066-07
二战后,加拿大追随美国“扶蒋反共”的对华政策,向国民党提供贷款和军事援助,与中国共产党处于敌对状态。1949年,共产党胜利在望,加拿大不得不重新审视对共产党政府的政策。新中国成立前后,承认新中国问题是加拿大圣·劳伦特(Louis S. St. Laurent)政府对华关系的主要内容之一。加拿大内阁围绕这一问题不断展开讨论,由最初主张“事实的承认”转向“法律的承认”;①从主张西方国家协调一致,到追寻自己的承认原则。在以皮尔逊(Lester B. Pearson)为首的外交部的推动下,加拿大内阁终于在1949年11月16日通过了原则上承认新中国的决议,但推迟了具体行动时间。在接下来半年多的时间里,加拿大在具体执行时间上一直徘徊不前,朝鲜战争爆发后,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最初尝试搁浅。直到1970年,特鲁多(Pierre Trudeau)执政时期才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
研究这一问题的学者主要来自中国和加拿大,其研究成果各有千秋。②但是,承认问题作为现代中加关系史中的重要问题,仍然有待进一步的探讨。本文主要通过对1949~1950年加拿大解密档案中有关承认新中国问题的解读,全面梳理新中国成立前后,加拿大政府对华承认问题的政策演变过程,探讨承认计划搁浅的原因,进而分析战后加拿大对华政策的特点。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之后,加拿大政府尚未开始考虑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问题,只是通知其驻华大使戴维斯(T. C. Davis),如果他觉得必要的话,让在南京和上海的领事官员与共产党进行口头联系,希望按照国际惯例,继续执行正常工作,保护加拿大侨民的利益。①5月27日,上海解放后,加拿大政府开始考虑共产党中央政权建立后对其可能的承认问题。6月3日,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希尼(A. D. P. Heeney)在给外交部长皮尔逊的备忘录中指出:
想保护我们的在华利益而不与已经占领中国大部分地区的共产党政权打交道,是不现实且不符合逻辑的,目前中国共产党受到很大的拥护并且可能会继续扩展其力量。②
加拿大政府研究后认为,目前“法律的承认”时机还不太成熟,需要考虑实施“事实的承认”。国民党政府撤到广州后,加拿大政府命令其驻华大使继续留在南京,不跟随国民党南撤;如果国民党成功在南方建立政权,则可以向国民党政府派遣一个临时代办。
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加拿大最初选择“事实的承认”,除了受英美对华政策影响外,还出于其自身政治、经济利益的考虑。
在政治上,首先,加拿大担心,承认共产党中国后,可能会加大共产主义在东南亚国家的蔓延;其次,加拿大还担心承认中国共产党政府后,共产党可能会利用其驻加外交人员在加拿大华人中进行颠覆和宣传活动。1949年6月20日,加拿大外交部副部长希尼给枢密院安全小组主席罗伯森(M. T. Robertson)的信件中提到了共产党执政后在加拿大华人中可能产生的影响。希尼担心,共产党在控制了广州之后,会想方设法影响加拿大华人,除可能的颠覆和间谍活动外,“共产党中国的代表可能会竭力组织政治俱乐部;他们将利用媒体传达自己的观点;他们甚至会激励在加拿大的华人参加竞选”。③
在经济上,加拿大要考虑中国方面需要偿还加拿大给国民政府的非军事贷款3500万加元;另外,中国还需偿还由加拿大政府担保,加拿大银行贷给中国民生工业公司建造船只的款项;④对加拿大传教士及其财产的处理问题;加拿大总体的贸易和商业利益。⑤总体来看,加拿大在中国的直接经济利益不大,其更注重与英美等国的协调一致:
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的上台是现代史上的重大变革,在面临这样的剧变时,以直接的国家利益如像贷款、信贷、空运权等孤立的问题为基础来制定政策是错误的,需要特别考虑西方世界一致的对华政策以保护整个西方世界的利益。⑥
由于英国和美国在中国的根本利益不同,因而,他们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的分歧十分明显。英国出于对现实利益的考虑,主张承认共产党政权,力图通过发展与新政权的友好关系来维护其既得利益。英国采取这种政策,与其在中国拥有巨大的经济利益以及对香港殖民地发展的考虑有关。美国与英国的关注点不同,它更注重对中国的政治影响力。支持蒋介石打内战是美国在中国最大的投资,美国不愿意接受蒋介石失败和中国共产党节节胜利的事实。因此,美国一开始就抱定改造新政权的目的,并把承认不平等条约、获取情报、影响中国政治发展等一些对新政权的巩固和国家安全具有威胁性的目标放在了突出的位置。⑦
英美两大国在承认共产党中国问题上的分歧,使加拿大追求西方国家协调一致的希望落空,夹在英美之间的加拿大,开始探索自己的对华立场。加拿大政府对中国的认知,除来自英美政府及媒体报道之外,最重要的是驻华大使馆发回的反映中国情况的电报。加拿大驻华大使戴维斯及一等秘书朗宁(Chester Ronning)①的观点对加拿大对华政策的形成有直接的影响。戴维斯于1947年5月取代前驻华公使欧德澜少将(Victor Odlum)成为第一位直接委派的驻华大使。戴维斯一改欧德澜对蒋介石一味奉承的态度,对蒋介石政权的腐败大加批评,认为蒋介石应该为共产党的胜利负责。8月15日,戴维斯给外交部长皮尔逊的信中提到,事实上加拿大在中国没有经济利益,但一个团结、繁荣的中国能为加拿大的贸易服务。戴维斯认为,加拿大应对共产党中国保持友好态度,认为“在珠帘里面有一席之地比起努力地从外面窥探要强很多,我们不应该失去一只脚踏进门的机会”,②这样可以为以后的经济交往奠定基础。戴维斯并不赞同美国所谓的中国完全从属于苏联的看法,也反对美国干涉中国内政、敌视共产党政府的态度,认为这将会引起中国共产党的怨恨,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困难,这种政策只会将共产党推进苏联的怀抱,切断西方在中国的利益和影响。另外,他还反对美国将自己的对华政策施加到其他国家身上:
美国的政策是它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它向英国及其他民主国家施加压力,让和它保持政策的一致性的话,我怀疑这样做的明智性。③
8月26日,戴维斯与南京外侨处处长黄华进行了私下的友好会谈,朗宁任翻译。会谈中,戴维斯首次提出要对新中国政府实施“法律的承认”。在谈到加拿大的承认问题时,黄华指出,至今为止加拿大对中国不友好且插手中国内战,为国民党提供飞机等武器,加拿大要有一个从敌视到友好的态度转变。戴维斯解释说,提供战争物资仅仅是《共同援助法》的继续,而飞机交易是通过正常的商业渠道。戴维斯强调,加拿大不想关注中国的内政问题,这是中国人自己的事情,加拿大只希望有一个统一富强的中国并与之做生意。
新中国成立后,10月3日,南京军管会把各国留在南京的原使馆官员召集到外侨处接见厅,朗宁应邀前往,外侨处处长黄华向他们正式宣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消息,并称在几天内会以书面的形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和周恩来外长致各国外长的公函交给他们。10月5日,朗宁把公告和周恩来信的全文用电报传回国内。1949年10月26日,朗宁受外交部指示约见黄华,口头转告了加方对周恩来外长致皮尔逊外长的信的意见,说加拿大政府正在研究周外长的信和毛泽东主席的公告,在此期间,希望中国政府能够按照国际惯例准许加拿大驻华领事行使正常职权。④
戴维斯回国后,于11月2日给圣·劳伦特总理发了一份有关承认新中国问题的备忘录,⑤主要内容包括当前中国的地位、西方国家的承认问题、拒绝承认的得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及承认的时间问题等。戴维斯认为,根据国际法,如果新政府符合承认条件的话,加拿大应给予无条件的承认,“我觉得共产党只接受无条件承认,试图讨价还价将会是徒劳,这只会招致更大的敌意”。⑥戴维斯希望加拿大能够承认新政权,调整两国关系,以便于将来向新中国施加影响,拒绝承认和推迟承认所产生的效果是一样的,这将会促使中国依靠苏联,并使其日益敌视西方。⑦关于承认的时间问题,戴维斯指出,美国肯定会耽搁几个月时间,英国和印度打算马上承认,至于加拿大,不要太急迫,但不能有不必要的延迟,需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最好是在第四届联合国大会之后。⑧
11月10日,英联邦在伦敦召开了有关中国问题的会议,参会的主要人员是各国驻英高级专员及英国外交大臣贝文(Ernest Bevin)。英国认为,无论从政治上、法律上还是实际情况上,应该给予控制大部分大陆地区的中国共产党政府以“法律的承认”,与共产党政府建立外交和经济关系,可以阻止中国与苏联的联合,英国不想向北京政府保证什么,只想确保共产党承担国民党政府的责任和条约义务。会议上,印度倾向于尽早承认,要给中国共产党发展民族主义的机会,而不是沦为苏联的卫星国。加拿大表示支持英国和印度的政策,但是由于加拿大在中国的利益有限,因此,不能在英国或印度之前采取行动,也不能在本届联合国大会结束之前承认新中国,加拿大强调了北大西洋公约国及英联邦国家在此问题上协商一致的重要性。①至此,加拿大对新中国的承认立场已十分明确。在11月16日的内阁会议上,经过讨论后,加拿大内阁同意原则上承认新中国政府,但推迟了采取行动的时间。②
综上所述,由于英美两国在华利益上的差异,两国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的分歧日益明显,加拿大试图维护西方国家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统一战线的希望破灭,在权衡利弊之后,加拿大最终选择支持英国的承认立场。最初,加拿大准备实施“事实的承认”,但随着蒋介石的迅速落败和新中国的成立,加拿大政府开始转变立场,转向“法律的承认”,最终加拿大内阁同意原则上承认新中国。应该说这种转变与英国、印度等国的影响有关,是加拿大外交部直接推动的结果,驻华大使戴维斯在推动承认问题上功不可没。但是加拿大内阁只是原则上承认,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行动时间,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美国拖延、观望态度的影响,在对华承认问题上,加拿大不得不考虑这个南部强大邻国的立场。
加拿大内阁于11月16日原则上承认新中国后,接下来加拿大政府需要考虑的是具体的行动时间问题。
1949年12月17日,英国首相艾德礼(Clement Richard Attlee)给圣·劳伦特总理的信件中提到,英国政府决定将在1950年1月2日采取行动承认新中国,他询问加拿大政府是否愿意采取一致行动。圣·劳伦特总理在回信中称,加拿大倾向于承认新中国,但强调将根据科伦坡外长会议③的讨论情况做决定。
在科伦坡会议上,皮尔逊外长对英国和三个亚洲英联邦成员国代表支持尽早承认新中国的立场印象深刻。贝文指出,现在苏联和西方国家之间存在的误解和怀疑,应该追溯到西方国家最初的不承认政策,因此,英国打算立即承认并努力与新政府相处。④尼赫鲁(Jawaharlal Nehru)称,印度人民想通过承认新中国以影响中国的发展,在采取细致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同时,实行谨慎友好的政策将会取得很好的效果。⑤皮尔逊在给圣·劳伦特总理的备忘录中称:
如果我们想要通过承认获得好处的话,应该避免最后一个采取行动。因此,我现在的想法是,在我回到渥太华后,我们应该承认新政府,不能再有拖延。⑥
然而,皮尔逊对承认新中国问题的积极号召,并没有得到圣·劳伦特总理的响应,总理希望等皮尔逊返回后再议,并强调承认问题最好经过议会辩论决定。
应该说,在早期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由于美国奉行“等待尘埃落定”的对华政策,对中国的态度不甚明朗,对加拿大的对华政策干涉较少。但随着新中国的建立,美国孤立遏制新中国的政策基本形成,对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举措就不会听之任之了。1950年2月4日,加拿大驻美大使休姆·朗(Hume Wrong)连续发了两份电报给副外长希尼,汇报了美国政府对承认新中国问题的态度,及他本人对此问题的看法。休姆·朗认为,目前美国承认新中国的可能性不大。⑦1月14日,美国驻北京领事馆的财产被没收后,美国外交官从中国撤离,这打消了在不久的将来采取行动的可能。随着11月选举的到来,在年底之前,美国政府不大可能会提起这个问题。⑧
另外,“远东委员会”①中承认新中国的国家将要超过多数,使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问题变得敏感起来。若“远东委员会”中再有两个国家的代表承认新中国,就可以获得多数的7票;如果这种情况在联合国就中国代表权问题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出现的话,会使美国的处境异常尴尬。美国政府将这个问题看得很严重,美国国务院认为,通过建立“远东委员会”与联合国的联系可以避免这种尴尬。简言之,就是在承认问题上,与正打算实施承认的友好国家订立君子协定,在联合国就中国代表权问题做出决定之前,“远东委员会”成员国不实施承认新中国的行动。②因此,休姆·朗对此问题表示担心,建议加拿大最好将承认的行动推迟一段时间,或者到3月底,若加拿大在几个星期内承认北京政府,这可能会招致美国的误解,“如果我们能够以短暂的拖延帮助化解美国尴尬的处境,但又不影响我们的主要目标,这样的推迟或许是值得考虑的”。③休姆·朗希望等待英国及其他承认国家的建交谈判结果出来后再做决定。
在加拿大内阁中,虽然外交部长皮尔逊极力倡导承认新中国,但是圣·劳伦特总理本人态度冷淡,而以财政部长阿博特(D. C. Abbott)为代表的一些内阁官员则大力反对,这导致内阁意见无法统一,最终的结果就是不断地拖延。
在2月23日的内阁会议上,外交部长作了有关承认新中国的报告,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皮尔逊认为,如果原则上决定承认,应该在3月下旬承认,但需要声明,承认并不意味着赞成共产党体制,在承认之后,加拿大在中国的外交事务将由朗宁代办主持。财政部长阿博特建议,在采取措施使加拿大的经济损失最小化之前不予承认。经过进一步讨论,圣·劳伦特总理建议,将承认问题推迟到商贸部长和国防部长都出席的会议上再决定。④
3月10日的内阁会议上,皮尔逊指出,如果继续拖延的话,加拿大在中国的外交人员将会面临被驱逐的危险,这样,接下来建立外交关系就比较困难了,因此,需要在3月末宣布承认新中国。圣·劳伦特总理指出,承认新中国是不可避免的,但加拿大没有必要率先打破英国承认后面临的僵局。内阁最终决定,将承认新中国的问题推迟到接下来的会议中继续进行讨论。⑤
内阁的犹豫徘徊令在南京的朗宁代办非常着急,在3月28日给皮尔逊的电报中,他希望,在英国结束与新中国的谈判及新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解决后,立即对其实施承认。朗宁认为承认的好处与拖延的时间成反比,中国追随苏联的速度超出了他的想象。⑥
这种拖延的局面在4月中旬以后有所转变。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皮尔逊外长终于在5月4日给内阁的备忘录中,提出了承认新中国的具体方案。备忘录指出,英国宣布承认后在建立外交关系的谈判中所遇到的困难,是加拿大在承认中国问题上犹豫不前的原因,加拿大不想被置于同样尴尬的地位。为了避免这一点,他建议采取不同的方法,指示朗宁在口头上告知中国在南京的相关官员,加拿大考虑在宣布承认中央政府的同时,两国政府互换外交代表,并准备授权朗宁到北京进一步讨论相关问题,要求在承认之前确保新中国政府能够承担国民党政府与加拿大政府之间的责任。⑦在内阁讨论中,国防部长认为,根据共产党的态度和心理,中国政府很有可能不接受这样的条款,加拿大在中国的代表也有可能被赶出来,这会侵害加拿大与新中国未来的关系。皮尔逊则认为,“只要我们努力,共产党会接受我们的条款”。⑧经过进一步地讨论,内阁同意朗宁通过非正式途径,接近中国在南京的高级官员。
根据外交部的指示,朗宁于5月16日与17日连续两次来到外侨处,转达了加拿大政府承认新中国问题的提议。新中国方面做出积极回应,表示如果加拿大政府“正式声明”承认的愿望,外交部欢迎加拿大代表来北京;但是,在承认之前只讨论初步的、程序性的问题,至于朗宁提出的其他问题,应该在建立外交关系后处理。①在收到朗宁的转达后,皮尔逊认为,虽然5月4日的内阁决议没有被完全接受,但是北京做了些让步,认为谈判应该在程序性问题上进行,并想在宣布承认之前达成协议,这意味着加拿大不会遇到类似英国在承认中遇到的问题。皮尔逊在部署接下来的行动时指出,坚持事先讨论加拿大单方面提出来的实质性问题,不会达到预期目标,因此,在对朗宁的初步谈判指示上,只涉及互换代表、设立使领馆等最基本的条款。②
在6月21日的内阁会议上,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仍然有分歧,农业部长称,为了避免国内的不利反应,最好推迟承认新政权,到不得不实行承认时再说。劳伦特总理指出,如果加拿大在南京的代表被授权进行谈判,在成功签订协定后,政府应该立即准备承认,无论北京是否得到大多数西方国家的承认。③虽然此次劳伦特总理立场坚定,但经过讨论后,内阁还是决定将承认问题推迟再议。
而6月25日朝鲜战争的爆发,使加拿大与新中国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了,公众舆论朝着不利于承认新中国的方向发展。因此,加拿大政府决定:推迟承认新中国,“直到朝鲜危机结束,或是新中国对朝鲜的立场明朗了,抑或是等北京对英国的承认问题做出反应后再说”。④同时,加拿大政府指示朗宁,如果北京询问起推迟谈判的原因,他需要以个人的名义告知中国政府,朝鲜战争爆发后,加拿大要对此问题及整个远东问题进行重新考虑,因此,还不能对承认问题采取行动。至此,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问题搁浅了,并一拖就是20年,直到1970年特鲁多总理时期才最终解决了这一问题。
在最初承认新中国的问题上,加拿大希望与它的主要盟国——美国和英国,协调一致,这与加拿大早期处理中国问题的态度是一致的。⑤但是,由于英美两国的在华利益不同,两国所理解的协商一致的内容也不尽相同。美国希望它的盟国在对华承认上与自己保持一致,在短期内不承认新中国,想方设法孤立并最终推翻中国共产党政权。加拿大认为,美国的这一政策,会使中国只能通过苏联来获取经济援助,这不仅会加大共产党对中国人民的控制,还会拉近中苏关系,因此不赞成美国的政策。⑥加拿大外交部包括外交部长皮尔逊、副外长希尼,美洲及东亚司司长孟席斯(Arthur Menzies)、驻华大使戴维斯、驻华代办朗宁等在内的官员都认识到,在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而共产党政权胜利在望,且日益受到民众拥护的情形下,承认新中国无论是在逻辑上还是现实上都是必要的,这与英国的务实外交趋向一致,即在承认的基础上与新中国接触,发展贸易,维持西方国家在新中国的影响力,避免中国彻底倒向苏联。⑦最终,加拿大选择支持英国的政策。加拿大对承认新中国的态度经历了从“事实的承认”到“法律的承认”的演变过程。在外交部的推动下,1949年11月16日的内阁会议通过了原则上承认新中国的决议,但推迟了具体的行动时间。
然而,直到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经过半年多的徘徊犹豫,加拿大最终搁置了早期承认新中国的计划。就其原因来说,国内外学者的看法各异。加拿大学者斯蒂芬·比克罗夫特(Stephen Beecroft)强调了国家利益在决定加拿大政府行动中的重要作用,他指出,纵观战后加拿大的议事日程,无论在内阁或外交部,对华政策都未列入优先考虑之列:
希望从承认上得到好处是太缥缈,太遥远,太模糊了,不足以弥补其可能给加美关系带来损害,而这种代价却是直接的,是看得见、觉得着的……①
麦克马斯特大学安吉拉·格雷汉姆博士(Angela Graham)主要强调美国压力的重要作用,“许多因素特别是美国的压力,使‘最好的机会化为泡影”。②持类似观点的还有中加关系史专家刘广太先生,他将加拿大在承认问题上裹足不前的原因归为国际冷战环境和美国对加拿大的影响上:
当时,国际社会分裂为针锋相对的两个阵营。美国把孤立中国作为对苏冷战、实施遏制战略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国际问题上,加拿大终究要站在发动冷战的美国一边。这样,加拿大便把它的对华政策捆在冷战的战车上。③
潘兴明老师在论述加拿大在承认问题上只决定不实施的原因时除了赞成上述两种观点外,还指出加拿大在其全球战略层面、传统观念和政府文化上以北美为本,重视欧洲,忽视亚洲;另外,他还认为,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优柔寡断,错过了承认的最佳时机。④
通过对加拿大对华承认问题相关档案的研究,结合时代背景,综合上述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加拿大在对华承认问题上的一再拖延,是国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外部因素方面,1949~1950年间国际冷战已悄然拉开帷幕,美苏在欧洲对峙中剑拔弩张,随着新中国的建立,冷战已然蔓延到亚洲,加拿大在冷战中坚定地站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中。这一背景决定了加拿大承认新中国的举措,实际上也是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整体利益,在加拿大外交档案中,多次提到承认问题在加强西方国家对新中国的影响及防止新中国向苏联靠拢中的作用,这也是包括美英在内的西方国家对华政策的主要目标,只是在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时出现了分歧。
再者,作为英联邦的成员之一,加拿大在初期承认问题上与英国保持一致,但是英国在1950年1月6日宣布承认新中国后,在接下来建交谈判中遇到很多问题,加拿大吸取教训,想等到中英建交谈判成功后再行动,在宣布承认的同时建立外交关系。另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等英联邦国家在承认问题上的观望态度,也对加拿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同时,美国的反对是加拿大考虑的重要因素。战后加美经济关系密切,加拿大不想因为承认中国问题而破坏加美关系。一直以来,美国对中国共产党都持敌视态度,“扶蒋反共”的政策早在二战期间就已经出现,在国共内战期间更是大力援助国民党,加上“沃德事件”和1949年8月美国国务院发表的中美关系《白皮书》,这些使得美国在一开始就将不承认、孤立新中国作为其对华政策的主要目标,并向英国、加拿大等盟国施加压力,使它们在对华政策上和自己保持一致。加上美国国内在1950年初兴起的“麦卡锡主义”,反共反华的舆论浪潮正兴,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到加拿大政府的对华政策。
当然,中国的态度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三大外交政策(“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一边倒”),决定了中国在对待各国的外交承认及建交问题上态度沉稳。加上新中国成立初期忙于国内政权的巩固及优先发展与苏联的外交关系,无暇顾及加拿大。
在内部因素方面,加拿大在承认新中国问题上犹豫不决的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加拿大在华利益有限,这与加拿大以北大西洋三角为核心的传统外交战略有关,对东亚局势不够重视,国内民众及政府官员对中国的情况知之甚少。加拿大在中国的利益除了两笔数额不大的对国民党政府及民生工业公司的贷款外,剩下的就是在华传教士的财产利益及一些商业利益,这些比起美国对加拿大的经济利益,实在是少之又少,当然也无法和英国的在华利益相提并论。
正因为上述原因,使得内阁在承认问题上犹豫不决。虽然以皮尔逊为首的外交部大力推进,但是圣·劳伦特总理本人一开始就对承认问题不大热心,包括财政部部长阿博特在内的内阁成员也极力反对,这些均导致加拿大早期承认新中国的计划搁浅。
【作者简介】李瑞居,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二战与战后国际关系史、美国及加拿大外交史。
【责任编辑:杜敬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