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论析
朱丹丹
摘 要: 大数据时代,随着网络影响力不断加强,各种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融会、冲突与整合也越来越尖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托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对我国进行长期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攻击和渗透,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客观分析大数据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及时调整、转变、建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和战略路径,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在大数据时代下的话语认同,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意识形态安全; 建构
中图分类号: G11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4.004
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三大发明预告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到来。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每一次科技的进步,都带动着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的发展。[1]21世纪,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并不单单代表一个纯粹的技术统治,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价值观在内的全方位的历史进程。一方面,大数据不仅带来了各个国家文化的相互碰撞和激荡,深刻地改变着世界的分配格局和政治秩序;另一方面,信息时代影响着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人们的价值判断和社会发展的选择。正如列宁所说:“思想一经群众所掌握,就会变为力量。”现在,我们有7亿网民,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获取信息和交流工作的新渠道和新空间,但也使面临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研究探索大数据时代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路径,拓宽其传播途径和宣传方式,积极有效抵制西方反华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安全
1842年,马克思担任《莱茵报》的主编,他观察到经济因素和社会关系二者的辨证关系,批判了普鲁士书报检查令和虚伪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本质,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在1844年的《德法年鉴》中,从宗教批判转向了对德国的现实制度和反动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批判,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政治批判转向了对经济批判,并通过《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大体上建立了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第一卷)著作中对这一体系进行了检验和再系统化,在经典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和《反杜林论》及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中,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而且揭示出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原理和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意识形态建设的过渡性问题。这些理论都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学说。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两部著作中集中论述了意识形态的概念。1846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社会意识是一定阶级或集团的思想价值体系。它是指在一定的阶级社会中,建立在一定的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书中,批判了商品拜物教,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剥削本质和与其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必须掌握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客观存在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长期以来学者们普遍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形象不受任何外来异质威胁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特指中国共产党执政下,采取各种方式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国家思想体系和思想路线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柱作用。
21世纪,在思想多元化的意识形态兴起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深化的过程中和社会的转型中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此,我们应根据现实趋势和时代变化,主动更新观念,及时调整策略,重视并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一个以大数据倒逼的时代下,占领网络阵地的至高点,是坚定“三个自信”,把握“四个全面”,落实“五大理念”,实现“中国梦”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严峻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思想任务。
二、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新特点
2012年以来,大数据(big data)一词被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及,大数据是由网络科技和各种科学设备等多种数据源生成的大规模数据集。21世纪,大数据通过 Volume(大量)、 Velocity(高速)、 Variety(多样)、 Value(价值)四个特点,全面渗透到人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给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网络和新媒体的推动下,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也越来越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大数据的预测、分析功能不仅给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构建提供了巨大的契机,也为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由此,意识形态安全已成为我国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迎接挑战,深入研究,抓住机遇,开创意识形态建设的新局面。在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呈现出三个新特点:
(一)意识形态安全的“多维性”
信息技术的兴起和迅速发展,使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涉及的范围和层面已经超越了国家和军事层面,其安全的着眼点由“维护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单一性为主的安全价值基点,横向延伸直至全球、纵向承载体拓展深入国内直至公民个体。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下,意识形态安全的“复合”范围拓展到了经济、政治、文化、信仰、价值观安全等领域的多维度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不仅关涉主权国家,更是需要全世界共同关心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树立新的意识形态安全观,建构意识形态安全机制,并为其他安全提供理论引导、精神引领和价值支撑。
(二)意识形态安全的“外源性”
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凭着先进的技术优势,转移作战方式和作战空间,全方位发展网络的“移动化”的软实力渗透传播;扩张新媒体主导的意识形态霸权和文化霸权;开发研制突破中国的网络监控技术,通过网络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着力推行西方的“分化”和“西化”策略,妄图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西方一些反华势力妄图通过网络传播所谓的“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消解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甚至不惜编造谎言,加强对中国的丑化和妖魔化宣传。因此,排斥其他意识形态的干扰,刻不容缓。
(三)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源性”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期,我们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同人们的思想观念与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网络和新媒体的传播技术手段,空前拓展了意识形态的信息传递和文化传播功能。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网络虚拟社群打破了地缘空间的限制,使不同的参与主体依托文字和语言参与现实和虚拟的互动,为各种不同的舆论和信息提供斗争、碰撞的平台。而这些舆论和信息直接或者间接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问题有关,在人人都拥有话语权的背景下其不同意识形态的冲突与交锋更为直接和激烈,引发了人们认同感的缺失,因而意识形态话语权受到挑战和威胁。
三、 大数据时代下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
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2]2010年1月2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了题为“网络自由”的演讲,在讲话中希拉里推销“网络自由”,多次批评中国对网络信息进行管制。希拉里大谈网络自由的实质是美国的决策者妄图利用互联网这一工具推广自己的价值观,达到塑造全球领导力的政治目的。大数据时代,面对西方价值观的强势渗透的外部因素和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内部因素,习近平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只有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话语力量、真理力量和逻辑力量,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威信,激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大众认同。
(一)就外部因素而言,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来自西方价值观的渗透
当前,资产阶级自由化使马克思主义者常常处于失语地位。当今在科技、经济上占垄断地位的西方国家通过新媒体的开放平台大肆宣扬各种反动言论,诋毁和歪曲社会主义制度,甚至丑化攻击党的领袖和军队。在这种情况下,默认、提倡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反而变为一种时尚。资产阶级愈发活跃、肆虐,导致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显得愈来愈力不从心。究其实质,西方国家就是要从政治上颠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领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全盘西化”,使我国的文化改革和意识形态发展面临严峻复杂的环境。
1. 西方美化其政治思想消解国家政治认同。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3]政治价值的核心内容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通过培育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信仰起支撑作用。“一个群体如果没有信仰,那么这个群体就会彻底瓦解。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4]苏东剧变后,作为科技强国的美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政治制度和政治发展方面的应用,一直试图通过网络等传播手段颠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达到瓦解中国政权,维系其霸主地位和政治目的。其通过数据形式极力美化人权观念以及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和多党轮流制度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并利用民族、宗教、人权为借口肆意干涉我国内政,削弱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地位进而对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执政地位和现有政治制度、民主模式提出严峻挑战,促使中国只有接受西方民主制度才能解决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都表明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引发动荡和分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不能仅仅依靠强制力和教化手段来维持其统治,必须通过建构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党的领导的政治合法性来获得广大民众的情感上认同和支持。
2. 西方推行其强势文化侵蚀国家主流文化。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指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军事、科技实力构成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和意识形态为体现的软实力。”[5]大数据时代,西方国家各种粗俗的文化产品大量而迅速涌入我国,它们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哲学基础,加剧了对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冲击。在信息化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凭借强大的硬实力,充当“世界警察”,以文化产品的推销为手段,加强对全球文化生产和信息传播的“软实力”的主导和控制,实施文化渗透和价值观念的侵略,在世界范围内更多的是在发展中国家强化其文化霸权地位,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和侵蚀中华民族文化。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如果我们不能迅速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的网络核心价值观,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红色网络文化,就难以在激烈的多元文化和舆论碰撞下有效维护国家的网络文化主权。对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传播和普及儒家传统文化,依靠儒家文化的理性权威,提升现实人文关怀。因此,我们面对西方国家的“软渗透”,要时刻保持警惕,解决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情感归属问题,并把它贯穿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构建中。
3. 西方宣称其“普世价值”冲击主导思想地位。信息传播的全球化、网络化和大众传媒的深度扩展,使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话语传播和话语表达的重要途径和竞争领域。资料表明,美国等资产阶级国家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大肆传播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普世价值观,造成极端的拜金主义、个人享乐主义和自由主义泛滥,淡化了国家一直以来提倡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导致人们致力以物质享受为生活目标的公共价值追求,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造成了人们对资源的严重浪费,使人们只顾眼前的享乐,却忘记了应履行的责任,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数据时代,强调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已渐渐地异化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异化为一个价值符号。经济利益通常占上风,而无私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价值观已抛诸脑后,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符号,改变了大多数人的思想和价值观的非政治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和侵蚀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凡此种种,破坏了我们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和治理,必将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政治信仰和发展,这是很危险的。总之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主义价值观,规避消费主义带来的风险。
4. 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削弱主流意识形态。大数据时代来临前,意识形态主要由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和各种新媒体的出现拓宽了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和传播空间,成为汇聚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跑马场”,充斥着实用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在这些社会思潮中历史虚无主义者夸大我们党在工作中的失误,妄图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史,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必然性。西方提倡的新自由主义,其政治目的就是要动摇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企图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来“规制”全世界。这是资本主义的理论和政治手段,是统治压迫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历史和事实证明,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文化市场的逐步扩大和开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控制思想意识形态的鸦片在我国的输出权和主动权将是自觉的、长期的。为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正确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关系,主动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界限,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
(二)就内部因素来说,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来自主体价值观阵地的瓦解
客观上,社会转型给意识形态的历史变迁带来了安全风险。正如侯教授所说:“我们的时代是知识主导、知识爆炸的时代,可是又是思想苍白、精神危机的时代。”伴随着新媒体的传播移动性越来越强,传播载体的私人化和传播对象的自由化越来越普及,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一切都颠覆了人在传统媒体中受众的地位。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中的诸多因素威胁到了意识形态安全。
1. 网络主体价值观对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的侵蚀。任何一种思想体系都需要通过符号来传播。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意识形态依托于网络、媒体、图像、文字等对受众产生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即国家在长期的宣传中形成的一套具有高度政治认同感和政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符号系统。然而,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参与者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也形成了一套特殊 “网络语言”。自上世纪30年代,许多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数学家在各自的领域“描述”和“记录”了社会网络语言自身的认识论和范式。研究得出,人与人之间有各种不同的“关系”:经济往来、感情联系、人际评价、部族结构、信息交流、派系团体等交往过程中,数据分析技术表明网络语言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在网络虚拟空间,利用“网络语言”的语言特点,尤其在社会转型时期“意见领袖”的舆论权所引发的“风暴”。人们通过网络对社会各种现实问题进行交流,加之转型期思想理论的先进性与社会现实性弊端之间的明显差距,基层党组织社会功能弱化与民众信仰意识的淡薄诱发信仰危机,网民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评判的“语言”有可能被国际国内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甚至蓄意挑拨,诋毁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来达到消解民心的目的,而这一现实状况恰恰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不断被侵蚀。
2. 弱势心理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侵蚀。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的发展,这使传播具备了互动性、开放性、跨时空性的特征。在网络化的时空背景下,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国家的绝对话语权,使民众成了信息的接收者和传播者,这使得传播具备了互动性和跨时空性,新媒体的信息传播者往往具有匿名性和自发性,在社会转型期,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和感情与以往是不同的。面对贫富差距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引起的不公平感,面对权力的寻租和贪污腐败带来的无力感,愤懑、不满、牢骚造就了全社会的“弱势心理”,很多社会现实民众往往不明真相,甚至使很多社会舆论已经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和传统媒体相比,新型媒体的出现成为民众发泄不满,表达意见,承载期待的平台,但真正被政府采纳并起决定作用的很少,于是民众带着这种积怨已久的“弱势心理”在这种虚拟的公共表达空间中表达了更多的愤懑,使网络环境一度乌烟瘴气。而一些网络不法分子,故意自编自演恶意中伤若干议题,使事情发酵,通过网络背后一些人的暗箱操作和推动,很快在网上传播、发酵,最终使得整个事态扩大,无法收拾。这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权威性和垄断性构成了极大挑战,侵蚀了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传播的能力。
3. 网络参与主体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政治社会化的侵蚀。在网络普及之前,国家统治者运用政治手段和行政命令影响公民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合法性,民众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处于单向度的接受地位;自进入大数据时代,新媒体的诞生影响了整个公众的政治社会化进程。网民不仅是参与的主体同时也是政治公民,他们通过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相互交流来获取信息。如果他们得到的信息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那么网络参与主体就会掀起网络舆论来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对其构成严重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与权威性不认同或不接受,拒绝接受权威主体的命令;另一方面,网络参与主体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杜撰出创造新的思想和表达方式,以此来侵蚀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话语权。
四、大数据时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战略路径
毛主席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政治动荡、政权更迭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思想演化是个长期过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7]因此,必须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习总书记2016年4月19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构建全方位的信息网络保障的安全体系,共筑网络安全的防线。目前,网络安全的防控能力还很薄弱。我们强调大国之间无论是技术博弈,还是话语权博弈,都要相互尊重全球互联网主权发展的“四项原则”、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增强国家、政府、个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从“阵地争夺”到“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互联网已经发展成为新的争夺场地。面对西方话语霸权对我国互联网领域渗透,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挑战,要时时掌握并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语言的感染力和辐射力,牢固树立网络阵地的堡垒意识,及时拓展我们的舆论宣传覆盖平台。
1. 重塑网络语言争夺网络的至高地。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2]在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中,网络的广泛应用打破了以往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局限性和单向性,它使各种思想的流动和交换通过数字信号传输,拓宽了人类的信息渠道和交往能力,带来了更快捷、更高效的意识形态的传播路径。随着中国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将一些消极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传至中国,侵蚀了民众的思想和价值观。信息化时代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各种网络平台防范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重大方针政策,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影响力。
2. 创新网络话语体系增强宣传实效。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和实践表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理论创新更是其他一切创新的前提和先导。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的理论,就需要将我国的国情和其自身不断融合,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继承中创新自身特色的意识形态,不断增强其吸引力和说服力。其一,要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方式,将理性政治和感性表达相结合,运用数字、图画等艺术表现形式,拉近与大众的心理距离。把握宣传的广度,拿捏宣传的力度,注重宣传实效。其二,要积极吸收借鉴人类世界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借助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力量充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道德力量和体系。其三,要了解现代传媒的传播规律,对传统优秀文化中的资源进行创新性转化,传播、强化、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中国思想和中国风格。
3. 培养一支专业的网络人才队伍。我们要积极主动地适应网络发展的新形势,加强战略阵地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理论专业水平的思想政治队伍建设者,主动掌握信息网络通信的发展趋势,加强网络红色阵地的社会主义方针、理论、政策的宣传,在信息领域思想政治工作中,一方面,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影响范围,体现国家意志;另一方面,传播到西方社会的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也可以削弱互联网的负面影响,保障了主流思想的贯彻和落实。使互联网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深入人心,使更多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科学性的认识,并转化为改造实践的物质力量。
(二)从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胡锦涛在十四届六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缺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意识下手。”历史经验表明,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各种反动思潮就必然会去占领。目前,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交互性已然成为各种舆论的阵地。正如美国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所指出的:“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8]因此,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和传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引领整合各种思潮增强主流意识话语权。网络等新媒体中各种思潮的滋长蔓延,其目的都是与马克思主义争夺思想的主导权。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渗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不断增强体系话语权。习近平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如何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与其他社会思潮的关系,这就要弄清楚各种社会思潮背后的历史背景,利益诉求,目的趋向。一方面,要尊重差异,引领整合兼容各种思想意识;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亮出底线,强调划界批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
2. 将“利益诉求”与“感性表达”相结合。人的信仰总是与需要、利益、诉求相关联的, “关怀”到什么程度,就会“唤起了”多少“热情”。“思想”一旦离开“利益”,[9]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一种意识形态,如果它不符合人们的利益和经验,就决不会成为这些人的意识形态。”[10]因此,大数据时代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不能仅停留在政治层面,我们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分析日常生活中群众的心理期待和利益诉求,处理好网络政治主义生态和政治逻辑语言,给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广泛的道德文化感染力和认同力。
3.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为了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我们要学会通过网络网上网下走群众路线,要形成社会大家庭的同心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和“整合”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安国之器,回答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什么样的精神旗帜带领全体人民开拓前进。我们必须坚持用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来鼓舞人民的斗志,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的,网络文化控制力和引导力,牢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在网络信息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前进。
(三)从被动接受到积极自觉
通过网络渠道获得信息,面对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和思维方式以及价值体系,而且对国家、社会、工作也产生新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多的是呈现出了自发性和非理性的特点。但经过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进程,人们逐渐由原先不自觉的“自在”状态转变为今天有意识的“自为”状态。
1. 主动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当下,我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下不仅要巩固和发展党报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而且要积极抢占包括互联网和移动设备在内的各大新兴媒体,加快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宣传的网络红色主流网站,并积极鼓励国内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工作者创建个人主页,主动宣传国家重大思想并建立统一的网络舆情监控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并跟踪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状态及其价值取向,做好引导工作,防止“信息暴动”式消极思想蔓延。
2. 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引导民众认同。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悠久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对维护我国的安定团结有着重大意义。但凡出现违背传统文化的事件,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官方的媒体都要一致对外,积极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气节。因此,我们要借助传播媒介,唱响传统文化主旋律,用更符合民众易于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协调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让人们感受、理解传统文化的实践性和生动性,努力建设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
3. 积极发挥大数据应用和分析专家的作用。信息化时代大数据在意识形态舆情监测方面发挥了重大的实践作用。大数据应用和分析专家的技术监控和数据分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弘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库”专家们往往起着“领头羊”的作用。专家们通过海量的数据预测和分析解读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党的决策被人民理解和接受,明确了意识形态安全是“为什么人”, 增强了认同感和合法性,弘扬了民主和科学的精神。
(四)从网络立法到净化网络空间
2016年4月19日,在京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完善网络监管,化解网络中存在的风险。立法是净化网络空间的必经之路,网络世界也要受法律约束。如何在尊重各种多元意识形态传播的规律下,化解网络风险,成为当下面临的重要课题。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监管缺失和民众法律意识淡泊,盗窃或出售对一些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和有关的数据,实施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网络犯罪和网络诈骗行为,对执法部门的传统执法方式和执法思路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依法加大对互联网的数据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提升网上执法力,构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新秩序就显得更为急迫。
1. 加强科技的投入,提高网络技术。面对网络时代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态势,我们要采取硬件和软件双管齐下的战略。优化网络的数据化的方向、宽带化的方向和智能化的方向,研制高端核心技术,研发各种抵制反动、有害信息的技术软件,努力提高集思想性与娱乐性为一体的中文信息软件比率,打破西方网络文化垄断网络世界的神话。
2. 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规范网络行为。网络的舆情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由于信息技术刚兴起时,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消极的意识形态传播泛滥。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了网络信息传播机制,构建了网络信息管理的基本架构,健全了网络审查制度及网络管理的法律体系,净化了网络空间。在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和网民自由言论的基础上,为控制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了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了民众自觉自愿遵守信息网络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了信息网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创新网络文化构建,培育理性传播环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的地位,鼓励和发展更多有时代特征的网络新文化。我们要以健康的网络思想文化为基础创新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的新文化语境创新中国化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网络文化。在制定法规的同时尊重网民的言论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和道德精神需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人民群众,力争讲好中国好故事,传播中国正能量,树立中国好形象,以此吸引世界各地的网民浏览并访问我们的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的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信息化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要正确处理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之间的关系,建构一整套严谨细致的意识形态安全防范体系;而且要利用国家、政府、个人的数据搜集、存储、分析能力扩大网络宣传的阵地,维护好主流意识形态在多种世界文化的相互激荡中保持主导作用和辐射功能,打造融通中西方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改变国际话语单方面的格局。这不仅是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安全治理能力的政治手段,而且也是全面夺取小康社会胜利的社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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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社会[M].张斌,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责任编辑、校对:杨栓保]
摘 要: 大数据时代,随着网络影响力不断加强,各种价值理念和意识形态之间的融会、冲突与整合也越来越尖锐。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依托其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垄断地位对我国进行长期的意识形态领域的攻击和渗透,在很大程度上威胁到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客观分析大数据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新情况和新特点,及时调整、转变、建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传播方式和战略路径,进一步增强马克思主义在大数据时代下的话语认同,对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建构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 大数据时代; 意识形态安全; 建构
中图分类号: G112 文献标识码: A DOI:10.13411/j.cnki.sxsx.2016.04.004
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三大发明预告了资产阶级社会的到来。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每一次科技的进步,都带动着不同国家的意识形态建设的发展。[1]21世纪,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并不单单代表一个纯粹的技术统治,而是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价值观在内的全方位的历史进程。一方面,大数据不仅带来了各个国家文化的相互碰撞和激荡,深刻地改变着世界的分配格局和政治秩序;另一方面,信息时代影响着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人们的价值判断和社会发展的选择。正如列宁所说:“思想一经群众所掌握,就会变为力量。”现在,我们有7亿网民,互联网给人们提供了获取信息和交流工作的新渠道和新空间,但也使面临意识形态安全领域的严峻挑战。因此,我们必须研究探索大数据时代下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路径,拓宽其传播途径和宣传方式,积极有效抵制西方反华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一、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安全
1842年,马克思担任《莱茵报》的主编,他观察到经济因素和社会关系二者的辨证关系,批判了普鲁士书报检查令和虚伪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本质,确立了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在1844年的《德法年鉴》中,从宗教批判转向了对德国的现实制度和反动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批判,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的政治批判转向了对经济批判,并通过《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大体上建立了科学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并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资本论》(第一卷)著作中对这一体系进行了检验和再系统化,在经典著作《哥达纲领批判》和《反杜林论》及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中,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体系,而且揭示出了意识形态的相对独立性原理和共产主义社会初级阶段意识形态建设的过渡性问题。这些理论都进一步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学说。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两部著作中集中论述了意识形态的概念。1846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指出,社会意识是一定阶级或集团的思想价值体系。它是指在一定的阶级社会中,建立在一定的法律、哲学、道德、艺术、宗教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1858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书中,批判了商品拜物教,揭露了资产阶级的剥削本质和与其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理论体系。因此,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必须掌握意识形态安全领域客观存在的规律,在此基础上,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长期以来学者们普遍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个国家占主导地位的主流意识形态和国家形象不受任何外来异质威胁的相对稳定的状态。我国的意识形态安全,特指中国共产党执政下,采取各种方式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国家思想体系和思想路线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挥了重要的智力支持和精神支柱作用。
21世纪,在思想多元化的意识形态兴起的背景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改革开放深化的过程中和社会的转型中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对此,我们应根据现实趋势和时代变化,主动更新观念,及时调整策略,重视并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在一个以大数据倒逼的时代下,占领网络阵地的至高点,是坚定“三个自信”,把握“四个全面”,落实“五大理念”,实现“中国梦”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项严峻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思想任务。
二、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的新特点
2012年以来,大数据(big data)一词被人们越来越多地提及,大数据是由网络科技和各种科学设备等多种数据源生成的大规模数据集。21世纪,大数据通过 Volume(大量)、 Velocity(高速)、 Variety(多样)、 Value(价值)四个特点,全面渗透到人们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给人类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的影响。在网络和新媒体的推动下,各种意识形态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也越来越广,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大数据的预测、分析功能不仅给我国的社会主义意识构建提供了巨大的契机,也为其带来了严峻的挑战。由此,意识形态安全已成为我国当前最重要的问题之一,迎接挑战,深入研究,抓住机遇,开创意识形态建设的新局面。在大数据时代,意识形态安全呈现出三个新特点:
(一)意识形态安全的“多维性”
信息技术的兴起和迅速发展,使意识形态安全研究的内涵和外延涉及的范围和层面已经超越了国家和军事层面,其安全的着眼点由“维护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安全”单一性为主的安全价值基点,横向延伸直至全球、纵向承载体拓展深入国内直至公民个体。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下,意识形态安全的“复合”范围拓展到了经济、政治、文化、信仰、价值观安全等领域的多维度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不仅关涉主权国家,更是需要全世界共同关心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树立新的意识形态安全观,建构意识形态安全机制,并为其他安全提供理论引导、精神引领和价值支撑。
(二)意识形态安全的“外源性”
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凭着先进的技术优势,转移作战方式和作战空间,全方位发展网络的“移动化”的软实力渗透传播;扩张新媒体主导的意识形态霸权和文化霸权;开发研制突破中国的网络监控技术,通过网络传播方式和传播途径,着力推行西方的“分化”和“西化”策略,妄图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即西方一些反华势力妄图通过网络传播所谓的“普世价值”、历史虚无主义等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消解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甚至不惜编造谎言,加强对中国的丑化和妖魔化宣传。因此,排斥其他意识形态的干扰,刻不容缓。
(三)意识形态安全的“内源性”
在改革开放和社会转型期,我们赖以生存的经济、政治、社会和同人们的思想观念与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网络和新媒体的传播技术手段,空前拓展了意识形态的信息传递和文化传播功能。在网络的虚拟空间中,网络虚拟社群打破了地缘空间的限制,使不同的参与主体依托文字和语言参与现实和虚拟的互动,为各种不同的舆论和信息提供斗争、碰撞的平台。而这些舆论和信息直接或者间接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问题有关,在人人都拥有话语权的背景下其不同意识形态的冲突与交锋更为直接和激烈,引发了人们认同感的缺失,因而意识形态话语权受到挑战和威胁。
三、 大数据时代下意识形态安全面临的严峻挑战
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2]2010年1月21日,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发表了题为“网络自由”的演讲,在讲话中希拉里推销“网络自由”,多次批评中国对网络信息进行管制。希拉里大谈网络自由的实质是美国的决策者妄图利用互联网这一工具推广自己的价值观,达到塑造全球领导力的政治目的。大数据时代,面对西方价值观的强势渗透的外部因素和利益主体多样化的内部因素,习近平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只有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马克思主义理论本身的话语力量、真理力量和逻辑力量,才能不断增强党的威信,激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大众认同。
(一)就外部因素而言,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来自西方价值观的渗透
当前,资产阶级自由化使马克思主义者常常处于失语地位。当今在科技、经济上占垄断地位的西方国家通过新媒体的开放平台大肆宣扬各种反动言论,诋毁和歪曲社会主义制度,甚至丑化攻击党的领袖和军队。在这种情况下,默认、提倡西方国家的意识形态反而变为一种时尚。资产阶级愈发活跃、肆虐,导致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显得愈来愈力不从心。究其实质,西方国家就是要从政治上颠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领导地位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行“全盘西化”,使我国的文化改革和意识形态发展面临严峻复杂的环境。
1. 西方美化其政治思想消解国家政治认同。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绝不是一个脱离真实世界之外而构建的全新王国。相反,互联网空间与现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部分。互联网实质上是政治、经济全球化的最美妙的工具。”[3]政治价值的核心内容是意识形态,意识形态通过培育社会成员对于政治信仰起支撑作用。“一个群体如果没有信仰,那么这个群体就会彻底瓦解。一个没有共同信仰的社会,就根本无法存在,因为没有共同的思想,就不会有共同的行动。”[4]苏东剧变后,作为科技强国的美国高度重视大数据在政治制度和政治发展方面的应用,一直试图通过网络等传播手段颠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达到瓦解中国政权,维系其霸主地位和政治目的。其通过数据形式极力美化人权观念以及三权分立、议会民主和多党轮流制度的政治思想和政治制度,并利用民族、宗教、人权为借口肆意干涉我国内政,削弱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地位进而对中国共产党的合法执政地位和现有政治制度、民主模式提出严峻挑战,促使中国只有接受西方民主制度才能解决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特定的历史和现实条件都表明照搬西方的政治制度必将影响社会稳定,引发动荡和分裂。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任何一个统治阶级都不能仅仅依靠强制力和教化手段来维持其统治,必须通过建构主流意识形态,增强党的领导的政治合法性来获得广大民众的情感上认同和支持。
2. 西方推行其强势文化侵蚀国家主流文化。哈佛大学教授约瑟夫·奈指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既包括由经济、军事、科技实力构成的硬实力,也包括以文化和意识形态为体现的软实力。”[5]大数据时代,西方国家各种粗俗的文化产品大量而迅速涌入我国,它们以抽象的人性论为哲学基础,加剧了对传统文化和意识形态的冲击。在信息化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凭借强大的硬实力,充当“世界警察”,以文化产品的推销为手段,加强对全球文化生产和信息传播的“软实力”的主导和控制,实施文化渗透和价值观念的侵略,在世界范围内更多的是在发展中国家强化其文化霸权地位,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和侵蚀中华民族文化。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如果我们不能迅速形成富有时代特征的网络核心价值观,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红色网络文化,就难以在激烈的多元文化和舆论碰撞下有效维护国家的网络文化主权。对此,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传播和普及儒家传统文化,依靠儒家文化的理性权威,提升现实人文关怀。因此,我们面对西方国家的“软渗透”,要时刻保持警惕,解决民众对马克思主义的情感归属问题,并把它贯穿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构建中。
3. 西方宣称其“普世价值”冲击主导思想地位。信息传播的全球化、网络化和大众传媒的深度扩展,使互联网已经成为世界话语传播和话语表达的重要途径和竞争领域。资料表明,美国等资产阶级国家向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大肆传播资产阶级“民主、自由、平等、人权”普世价值观,造成极端的拜金主义、个人享乐主义和自由主义泛滥,淡化了国家一直以来提倡的集体主义价值观,导致人们致力以物质享受为生活目标的公共价值追求,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造成了人们对资源的严重浪费,使人们只顾眼前的享乐,却忘记了应履行的责任,弱化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数据时代,强调以自我为中心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已渐渐地异化为人们的一种生活方式,甚至异化为一个价值符号。经济利益通常占上风,而无私奉献精神和集体主义价值观已抛诸脑后,消费文化和大众文化已经成为一个文化符号,改变了大多数人的思想和价值观的非政治的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淡化和侵蚀主流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凡此种种,破坏了我们的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如果不加以有效控制和治理,必将影响整个中华民族的政治信仰和发展,这是很危险的。总之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消费主义价值观,规避消费主义带来的风险。
4. 西方各种社会思潮削弱主流意识形态。大数据时代来临前,意识形态主要由报纸、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来传播,主流意识形态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号召力。但是在大数据时代,互联网和各种新媒体的出现拓宽了意识形态传播方式和传播空间,成为汇聚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想以及反马克思主义思想的“跑马场”,充斥着实用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在这些社会思潮中历史虚无主义者夸大我们党在工作中的失误,妄图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历史,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和制度的必然性。西方提倡的新自由主义,其政治目的就是要动摇以社会主义的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企图用西方资本主义制度来“规制”全世界。这是资本主义的理论和政治手段,是统治压迫广大人民群众的工具。历史和事实证明,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文化市场的逐步扩大和开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控制思想意识形态的鸦片在我国的输出权和主动权将是自觉的、长期的。为此,我们必须高度警惕,正确处理好马克思主义与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关系,主动划清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界限,增强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
(二)就内部因素来说,意识形态安全风险来自主体价值观阵地的瓦解
客观上,社会转型给意识形态的历史变迁带来了安全风险。正如侯教授所说:“我们的时代是知识主导、知识爆炸的时代,可是又是思想苍白、精神危机的时代。”伴随着新媒体的传播移动性越来越强,传播载体的私人化和传播对象的自由化越来越普及,使得每个人都可以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一切都颠覆了人在传统媒体中受众的地位。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新媒体环境中的诸多因素威胁到了意识形态安全。
1. 网络主体价值观对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的侵蚀。任何一种思想体系都需要通过符号来传播。在网络的虚拟空间里,意识形态依托于网络、媒体、图像、文字等对受众产生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即国家在长期的宣传中形成的一套具有高度政治认同感和政治合法性的意识形态符号系统。然而,在大数据背景下,网络参与者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也形成了一套特殊 “网络语言”。自上世纪30年代,许多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心理学家和数学家在各自的领域“描述”和“记录”了社会网络语言自身的认识论和范式。研究得出,人与人之间有各种不同的“关系”:经济往来、感情联系、人际评价、部族结构、信息交流、派系团体等交往过程中,数据分析技术表明网络语言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充实和发展。在网络虚拟空间,利用“网络语言”的语言特点,尤其在社会转型时期“意见领袖”的舆论权所引发的“风暴”。人们通过网络对社会各种现实问题进行交流,加之转型期思想理论的先进性与社会现实性弊端之间的明显差距,基层党组织社会功能弱化与民众信仰意识的淡薄诱发信仰危机,网民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评判的“语言”有可能被国际国内的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利用,甚至蓄意挑拨,诋毁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来达到消解民心的目的,而这一现实状况恰恰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符号系统不断被侵蚀。
2. 弱势心理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侵蚀。大数据时代下,网络的发展,这使传播具备了互动性、开放性、跨时空性的特征。在网络化的时空背景下,网络技术的发展打破了国家的绝对话语权,使民众成了信息的接收者和传播者,这使得传播具备了互动性和跨时空性,新媒体的信息传播者往往具有匿名性和自发性,在社会转型期,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认知和感情与以往是不同的。面对贫富差距导致的被剥夺感,社会竞争引起的不公平感,面对权力的寻租和贪污腐败带来的无力感,愤懑、不满、牢骚造就了全社会的“弱势心理”,很多社会现实民众往往不明真相,甚至使很多社会舆论已经突破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和传统媒体相比,新型媒体的出现成为民众发泄不满,表达意见,承载期待的平台,但真正被政府采纳并起决定作用的很少,于是民众带着这种积怨已久的“弱势心理”在这种虚拟的公共表达空间中表达了更多的愤懑,使网络环境一度乌烟瘴气。而一些网络不法分子,故意自编自演恶意中伤若干议题,使事情发酵,通过网络背后一些人的暗箱操作和推动,很快在网上传播、发酵,最终使得整个事态扩大,无法收拾。这对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的权威性和垄断性构成了极大挑战,侵蚀了国家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传播的能力。
3. 网络参与主体对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政治社会化的侵蚀。在网络普及之前,国家统治者运用政治手段和行政命令影响公民的政治认同和政治合法性,民众在政治社会化过程中处于单向度的接受地位;自进入大数据时代,新媒体的诞生影响了整个公众的政治社会化进程。网民不仅是参与的主体同时也是政治公民,他们通过虚拟的网络空间进行相互交流来获取信息。如果他们得到的信息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那么网络参与主体就会掀起网络舆论来质疑主流意识形态的权威,对其构成严重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对主流意识形态的合理性与权威性不认同或不接受,拒绝接受权威主体的命令;另一方面,网络参与主体在网络虚拟空间发挥其主体性和创造性,杜撰出创造新的思想和表达方式,以此来侵蚀主流意识形态的政治话语权。
四、大数据时代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体系的战略路径
毛主席说:“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6]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政权的瓦解往往是从思想领域开始的,政治动荡、政权更迭可能在一夜之间发生,但思想演化是个长期过程。思想防线被攻破了,其他防线就很难守住。”[7]因此,必须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习总书记2016年4月19日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加快构建全方位的信息网络保障的安全体系,共筑网络安全的防线。目前,网络安全的防控能力还很薄弱。我们强调大国之间无论是技术博弈,还是话语权博弈,都要相互尊重全球互联网主权发展的“四项原则”、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增强国家、政府、个人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从“阵地争夺”到“理论创新”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互联网已经发展成为新的争夺场地。面对西方话语霸权对我国互联网领域渗透,我们的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特点,和新挑战,要时时掌握并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网络语言的感染力和辐射力,牢固树立网络阵地的堡垒意识,及时拓展我们的舆论宣传覆盖平台。
1. 重塑网络语言争夺网络的至高地。马克思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的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2]在数字化、网络化的进程中,网络的广泛应用打破了以往传统媒体信息传播的局限性和单向性,它使各种思想的流动和交换通过数字信号传输,拓宽了人类的信息渠道和交往能力,带来了更快捷、更高效的意识形态的传播路径。随着中国进入了网络时代,网络信息技术突飞猛进,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将一些消极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传至中国,侵蚀了民众的思想和价值观。信息化时代我们要更好地利用各种网络平台防范西方国家意识形态的渗透,宣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重大方针政策,巩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凝聚力、影响力。
2. 创新网络话语体系增强宣传实效。新中国成立之后的历史和实践表明,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理论创新更是其他一切创新的前提和先导。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科学的,发展的理论,就需要将我国的国情和其自身不断融合,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继承中创新自身特色的意识形态,不断增强其吸引力和说服力。其一,要创新主流意识形态的宣传方式,将理性政治和感性表达相结合,运用数字、图画等艺术表现形式,拉近与大众的心理距离。把握宣传的广度,拿捏宣传的力度,注重宣传实效。其二,要积极吸收借鉴人类世界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借助传统文化和道德的力量充实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话语道德力量和体系。其三,要了解现代传媒的传播规律,对传统优秀文化中的资源进行创新性转化,传播、强化、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话语体系的中国思想和中国风格。
3. 培养一支专业的网络人才队伍。我们要积极主动地适应网络发展的新形势,加强战略阵地建设,努力培养一批具有一定理论专业水平的思想政治队伍建设者,主动掌握信息网络通信的发展趋势,加强网络红色阵地的社会主义方针、理论、政策的宣传,在信息领域思想政治工作中,一方面,使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价值观在一定程度上扩大影响范围,体现国家意志;另一方面,传播到西方社会的我国主流意识形态,也可以削弱互联网的负面影响,保障了主流思想的贯彻和落实。使互联网成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深入人心,使更多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科学性的认识,并转化为改造实践的物质力量。
(二)从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胡锦涛在十四届六中全会上讲话指出:“意识形态领域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如果这个阵地出了问题,就可能导致社会动乱甚至丧失政权。敌对势力要搞乱一个社会,颠覆一个政权,总是先从意识形态领域打开缺口,先从搞乱人们的意识下手。”历史经验表明,意识形态的主阵地,如果马克思主义不去占领,各种反动思潮就必然会去占领。目前,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交互性已然成为各种舆论的阵地。正如美国著名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所指出的:“世界已经离开了暴力与金钱控制的时代,而未来世界政治的魔方将控制在拥有信息强权的人的手里,他们会使用手中掌握的网络控制权、信息发布权,利用英语这种强大的文化语言优势,达到暴力、金钱无法征服的目的。”[8]因此,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也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发展和传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 引领整合各种思潮增强主流意识话语权。网络等新媒体中各种思潮的滋长蔓延,其目的都是与马克思主义争夺思想的主导权。随着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面对西方文化的强势渗透,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需要不断增强体系话语权。习近平同志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如何正确处理马克思主义与其他社会思潮的关系,这就要弄清楚各种社会思潮背后的历史背景,利益诉求,目的趋向。一方面,要尊重差异,引领整合兼容各种思想意识;另一方面,要旗帜鲜明地批判各种反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思潮,亮出底线,强调划界批驳,凝聚共识,齐心协力。
2. 将“利益诉求”与“感性表达”相结合。人的信仰总是与需要、利益、诉求相关联的, “关怀”到什么程度,就会“唤起了”多少“热情”。“思想”一旦离开“利益”,[9]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一种意识形态,如果它不符合人们的利益和经验,就决不会成为这些人的意识形态。”[10]因此,大数据时代下,社会主义主流意识形态的话语权不能仅停留在政治层面,我们要和群众打成一片,分析日常生活中群众的心理期待和利益诉求,处理好网络政治主义生态和政治逻辑语言,给民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才能从根本上形成广泛的道德文化感染力和认同力。
3.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为了实现我国两个“一百年”的目标,我们要学会通过网络网上网下走群众路线,要形成社会大家庭的同心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和“整合”作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安国之器,回答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用什么样的精神旗帜带领全体人民开拓前进。我们必须坚持用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来鼓舞人民的斗志,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思想基础的,网络文化控制力和引导力,牢牢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在网络信息时代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前进。
(三)从被动接受到积极自觉
通过网络渠道获得信息,面对各种非主流意识形态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行为和思维方式以及价值体系,而且对国家、社会、工作也产生新的看法。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更多的是呈现出了自发性和非理性的特点。但经过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进程,人们逐渐由原先不自觉的“自在”状态转变为今天有意识的“自为”状态。
1. 主动增强网络宣传工作的渗透力。当下,我们在网络虚拟空间下不仅要巩固和发展党报杂志在内的传统媒体,而且要积极抢占包括互联网和移动设备在内的各大新兴媒体,加快建立一批特色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宣传的网络红色主流网站,并积极鼓励国内著名的马克思主义先进理论工作者创建个人主页,主动宣传国家重大思想并建立统一的网络舆情监控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并跟踪不同社会群体的思想状态及其价值取向,做好引导工作,防止“信息暴动”式消极思想蔓延。
2. 传播中国传统文化引导民众认同。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的华夏文明,悠久的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对维护我国的安定团结有着重大意义。但凡出现违背传统文化的事件,无论是普通的网民,还是官方的媒体都要一致对外,积极维护国家的尊严和民族的气节。因此,我们要借助传播媒介,唱响传统文化主旋律,用更符合民众易于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协调好传统文化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让人们感受、理解传统文化的实践性和生动性,努力建设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
3. 积极发挥大数据应用和分析专家的作用。信息化时代大数据在意识形态舆情监测方面发挥了重大的实践作用。大数据应用和分析专家的技术监控和数据分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弘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智库”专家们往往起着“领头羊”的作用。专家们通过海量的数据预测和分析解读国家的大政方针,使党的决策被人民理解和接受,明确了意识形态安全是“为什么人”, 增强了认同感和合法性,弘扬了民主和科学的精神。
(四)从网络立法到净化网络空间
2016年4月19日,在京召开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习总书记强调要加快网络立法,完善网络监管,化解网络中存在的风险。立法是净化网络空间的必经之路,网络世界也要受法律约束。如何在尊重各种多元意识形态传播的规律下,化解网络风险,成为当下面临的重要课题。许多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监管缺失和民众法律意识淡泊,盗窃或出售对一些涉及国家重大安全和有关的数据,实施一些违反党纪国法的网络犯罪和网络诈骗行为,对执法部门的传统执法方式和执法思路都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依法加大对互联网的数据管理,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力度,提升网上执法力,构建网络空间意识形态的新秩序就显得更为急迫。
1. 加强科技的投入,提高网络技术。面对网络时代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态势,我们要采取硬件和软件双管齐下的战略。优化网络的数据化的方向、宽带化的方向和智能化的方向,研制高端核心技术,研发各种抵制反动、有害信息的技术软件,努力提高集思想性与娱乐性为一体的中文信息软件比率,打破西方网络文化垄断网络世界的神话。
2. 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规范网络行为。网络的舆情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由于信息技术刚兴起时,没有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消极的意识形态传播泛滥。近年来,我国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规范了网络信息传播机制,构建了网络信息管理的基本架构,健全了网络审查制度及网络管理的法律体系,净化了网络空间。在网络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和网民自由言论的基础上,为控制意识形态的传播提供了法律依据,强化了网络法制宣传教育,提升了民众自觉自愿遵守信息网络法律意识,真正做到了信息网络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 创新网络文化构建,培育理性传播环境。加强网络文化建设的地位,鼓励和发展更多有时代特征的网络新文化。我们要以健康的网络思想文化为基础创新我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用马克思的新文化语境创新中国化成果,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网络文化。在制定法规的同时尊重网民的言论权利,满足人民群众的心理需求和道德精神需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人民群众,力争讲好中国好故事,传播中国正能量,树立中国好形象,以此吸引世界各地的网民浏览并访问我们的网站。
习近平总书记审时度势、高屋建瓴,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的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信息化背景下,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不仅要正确处理大数据与意识形态安全之间的关系,建构一整套严谨细致的意识形态安全防范体系;而且要利用国家、政府、个人的数据搜集、存储、分析能力扩大网络宣传的阵地,维护好主流意识形态在多种世界文化的相互激荡中保持主导作用和辐射功能,打造融通中西方的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改变国际话语单方面的格局。这不仅是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安全治理能力的政治手段,而且也是全面夺取小康社会胜利的社会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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