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与英格兰早期王国的建立

异质文明的融合是早期民族国家形成的重要因素。比利时著名历史学家亨利·皮朗在《穆罕默德和查理曼》中指出:
唯有盎格鲁—撒克逊人对罗马皇帝的权威不屑一顾。对于其他蛮族而言,罗马皇帝仍是卓越的统治者。①
因此日耳曼民族迁徙后,盎格鲁—撒克逊人较早地建立起自己的王国,亨利·皮朗将其原因归结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占据的不列颠,是罗马帝国所有行省中“罗马化”程度最低的一个。②限于探讨的主题,亨利·皮朗并没有一一考察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不列颠建立众多小王国的名称及过程。国外学者一般列出肯特、诺森伯里亚、麦西亚、东盎格利亚、威塞克斯、埃塞克斯、苏塞克斯七个大国,并加上林赛、萨里、赫威赛等小国。③然而,没有指出这些王国建立的原因。国内学者在研究中也是列出不列颠土地上的主要国家,加上几个小国,同样没有揭示盎格鲁—撒克逊人立国的原因。④因此,有必要延长研究时段,从罗马不列颠晚期开始,比较盎格鲁—撒克逊人迁徙前后的社会变化,探究殖民主义最早的尝试者建立王国的主要原因。
公元43年克劳狄征服不列颠,使之成为罗马帝国的一个行省。不列颠成为罗马的行省后,部分地区经历了罗马化,克里斯托弗·A·斯奈德认为有两种类型的罗马化,一种发生在不列颠北部和威尔士等军事化地区,哈德良长城、安东尼长城以及与它们相关的系列军事要塞的修建,促进了不列颠当地的经济发展,罗马军人和当地妇女结婚,商人随之而来向罗马人提供商品和服务,在军事要塞附近出现小的居民点,甚至还出现大城市卡莱尔,不列颠人也被征募到罗马军队中,他们学会了拉丁语和诸如工程等技术,退役后回到家乡,将罗马文化传到更多的不列颠地区;另一种罗马化则是城市作为引领者,不列颠贵族首先接受了罗马化转型,很快垄断了不列颠地方上的元老院,他们依然统治着原来的不列颠民众。然而,不列颠更广大的农村地区和人数更多的农村人口,延续了部落时代的特征,并没有罗马化。①
罗马不列颠初期,与皇帝有直接关系的奥古斯都代表和行省代表统治着不列颠。3世纪不列颠被划分为两个行省,但管理结构没有根本改变,整体管理被划分为一般管理和财政管理,一般管理包括命令不列颠军队。4世纪时,不列颠被划分为5个行省,罗马的管理则分为军事和民事两部分,行政长官(vicarius)取代奥古斯都代表的民事角色,行省统治者向他负责,但他和皇帝没有直接的关系,行政长官本人向高卢执政官负责;军队有自己独立的管理组织,不列颠的军事指挥官向在高卢或其他地方的监军负责,此时,不列颠的官员相对远离帝国权力的源头,而在罗马帝国统治末期,监军的影响越来越大。在地方层面,不列颠人组成了地方元老院。②
402年,罗马帝国西部皇帝荷诺里乌斯的军事统帅、出身蛮族的斯底里科从不列颠撤出一个军团,削夺了不列颠的卫戍部队,也表明“财政日渐紧张的帝国政府也无力再供养不列颠的军队”。③这对不列颠人来说是一桩重大事变,不列颠虽不能说是“完全陷于不设防的状态,但它的安全的确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依赖以高卢为中心的西部行省所能提供的时有时无的保护”。④
406年,阿兰人、汪达尔人和苏维汇人横扫高卢行省,担心蛮族会渡过英吉利海峡的不列颠军队,选出自己的皇帝解决边防问题。士兵出身的马库斯、格拉提安先后被推举为皇帝,但是由于不能取悦于选举他们的军人,很快被杀。军队推选的第三个皇帝是康斯坦丁三世,他派遣军队前往高卢防卫西部行省,这导致不列颠防御松弛。
历史学家佐西莫斯⑤记述了409年撒克逊人对不列颠的另一次进犯:
莱茵河对岸的蛮族肆无忌惮地发起了侵略。他们不但让不列颠的居民减少了,而且某些高卢民族面对摆脱罗马人统治的境地,也不再服从罗马人的法律,而是回到他们本民族的风俗上去了。因而,不列颠人将自己武装了起来,冒着许多危险来保证自己的安全,并让他们的城市免受蛮族的进攻。整个阿莫里卡以及高卢的其他行省纷纷仿效不列颠人,以同样的方式,通过驱逐罗马人的长官以及确立起他们想要的统治使自己获得了独立。⑥
这被认为是罗马不列颠时期的结束。可能随着罗马人被赶走,苏格兰人和皮克特人向不列颠人进攻,不列颠的一些地方向罗马求救,410年,荷诺里乌斯皇帝向不列颠各城市发去一封信,敦促并授权他们自卫。正常情况下,罗马帝国皇帝应该将类似信件发送给行省代理人或其他类似的帝国代表,这表明在406—410年的混乱局面中,“帝国机构统治已经解体,城市当权者成了唯一幸存的权力机关”。克里斯托弗·A·斯奈德认为:
409—410年间的事变“是不列颠人在面临蛮族入侵的危机之时,并得知了康斯坦丁三世在欧洲大陆的败亡后发动的一场贵族政变。……为了拿起武器抵抗蛮族侵略者,不列颠人必须要违反罗马的法律,抵触那些负责执行罗马法律的
人——康斯坦丁的官员。不列颠的地方行政官员和地方贵族与不列颠的安全利害相关,因为他们拥有土地、财富和扈从。他们坚定地保卫和治理不列颠,并抵抗罗马的统治权,此时的他们真正将自己看做不列颠人。他们就是亚罗马不列颠时期的僭主,是中世纪王朝诸王的先驱。①
罗马人撤离后,不列颠人的最严重威胁不是撒克逊人,而是苏格兰人和皮克特人。在他们的袭击下,不列颠人放弃了城墙和城市,四下逃命,不列颠人内部的互相争斗“加深了外族人所带来的灾难”,②不列颠人的国家陷于绝境。克里斯托弗·A·斯奈德认为,在不列颠各地地方性权贵的纷争中,沃蒂根在410年之后控制了不列颠,并重新建立了王朝统治,由不列颠各部落公民代表组成的议事会,仍拥有一定权威,但是只能与沃蒂根分享权力。
5世纪中期,不列颠货币体系衰落,出现实物交换的经济体系,占有土地的大小、豢养武士的多少决定领主的地位,他们用宴乐、武器、礼物换取扈从的忠心,领主可能也以农产品和家畜的形式从受保护的农民和其他劳动者那里征收实物税。③在经历了战争、混乱和瘟疫之后,不列颠所有的人和国王沃蒂根“都同意向海外的撒克逊人求救”。④
那么,不列颠人所求助的撒克逊人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状况呢?盎格鲁—撒克逊人是古代日耳曼人的一支,⑤他们居住在北德意志和丹麦半岛南半部,⑥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亚志》有助于我们了解他们的状况。
第一,日耳曼人中已产生国王,“他们的国王是按照出身推举的”,⑦这表明已出现王族,国王必须出身于王族,拥有王室血统,但是王位的继承并不是父子相继,而是要通过推选才能产生。国王并不拥有无限的权力,他不能一意孤行。恩格斯在探讨易洛魁人的氏族时也指出:“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义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的手段。”⑧带领士兵作战的将军,以勇力为标准进行选拔,他不是靠命令,而是通过以身作则统率士兵,靠作战勇敢、身先士卒来获得士兵的拥戴。在战斗中,如果士兵犯有过错,将面临死刑、囚禁、鞭笞等刑罚,祭司掌管着这些事务,日耳曼人并不把这些视为刑罚或将军的军令。他们认为,在作战时常有一位神陪伴他们,这些责罚是神所降。这种神降罚的观念,有助于避免将领与士兵间的直接冲突,更有利于团结作战。
第二,部落大会是日耳曼人的重要管理组织。日耳曼人已对不同的事务进行了分类,“小事由酋帅们商议;大事则由全部落议决”。⑨即使由全部落议决的大事,事先也已由酋帅们商讨过,这表明酋帅们更多地参与了部落的管理。召集会议需要2到3天的时间,会议日期是固定的,或在新月初上时,或在月盈时。集会时,出席者带着武器就座,国王或酋帅中,以年龄、出身、战争中的声望、口才等任一标准,推选一人作为发言人,他的目的是说服大家,而不是命令人们。如果人们满意他的意见,就用最尊敬的赞同方式——挥舞手中的矛,来表示同意,如果不满意,就发出啧啧的叹息声。在部落大会上,可以提出控诉或宣布死刑。犯罪性质不同,刑罚的方式也不同。
叛逆犯和逃亡犯则吊死在树上;怯敌者、厌战者和犯极丑恶之秽行者,则用树枝编成的囚笼套住而投入沼泽的泥淖中。他们认为这样分别处罚,是表示对于犯罪的行为,应当明正典刑,悬尸示众;而对于可耻的丑行,却应当秘而不宣。⑩
犯轻罪者,罚以马或牛若干,一半归国王或国家所有,一半归受害人或其亲属所有。
在部落大会上,可以选举一些长官,到各部落和村庄里处理诉讼,每一名长官由人民中选出的
100名陪审者作为顾问。此时的日耳曼人并没有成文的法律,塔西佗在对日耳曼人的婚姻制度和生育制度进行考察后,认为日耳曼人中“优良的风俗习惯,其效力远胜于别的地方的优良的法律”。①部落大会上选举的巡审长官,之所以由100名陪审顾问伴随,其目的可能是当巡审长官进行审判时,可以在陪审顾问中咨询风俗习惯。
第三,亲兵队是日耳曼人中另一个重要的组织。有些出身高贵或祖上有战功的日耳曼少年,可以担任酋帅,但是即使这样的少年,也厕身于年富力强、阅历深厚的成年人之间,不以做侍从为耻。侍从之中有等级,这由他们服侍的主人决定,侍从之间为了谁是第一侍从而竞争,酋帅们也为了拥有最多、最勇敢的侍从而竞争。由一群优秀侍从环绕的酋帅,安宁无事时可显示威仪,冲锋陷阵时可防护左右,这样的酋帅不仅在本部落,而且在邻近的部落中享有盛名,会受到外族使臣的称誉,被赠以厚礼,甚至仅凭威名就足以慑服敌人。在战场上,酋帅和侍从要同样勇敢,勇气稍怯者即是对自己的耻辱。“酋帅们为胜利而战斗;侍从们则为酋帅而战斗”。如果本土长年安静太平,很多高贵的青年就自愿到正在发生战争的部落,“一则因为他们的天性好动而恶静;再则因为他们在危难之中容易博得声誉;三则因为只有在干戈扰攘之中才能维持人数众多的侍从”。②酋帅慷慨地赐给侍从战马和长矛,并供以充足的筵席饮宴,而这一切都是从战争和劫掠中得来的。
此外,日耳曼人中已出现偿命金。日耳曼人有义务继承父亲和亲属的宿仇及旧好,但是宿仇是可以和解的,“甚至仇杀也可以用若干头牛羊来赎偿”,③这不仅使仇家全族感到满足,而且对整个部落更为有利,如果允许自由地血亲复仇,冤冤相报是非常危险的。至于日耳曼人的土地,是“公社共有的”,④公社之内按贵贱分配,他们的土地广阔平坦,易于分配,而且每年耕种新的土地。“日耳曼人中,没有一个部落是居住在城郭内的”,⑤他们散居于水泉边、草地上或树林中,住宅不许彼此毗连,建筑不用石瓦,全用原木,还喜欢挖掘地窖。
总之,塔西佗笔下的日耳曼人虽不是专指盎格鲁人—撒克逊人,但是学者们认为塔西佗的描述具有一定的共性,⑥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迁徙前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已处于父系氏族阶段,虽有酋帅,但是酋帅权力不大,部落大会和亲兵队是部落的重要组织,酋帅和亲兵好战的本性,使酋帅亲兵结成的共同体,易于向外部寻找战争机会。所以,当不列颠人和沃蒂根国王向撒克逊人求援时,盎格鲁—撒克逊人会自然地接受请求,渡海来到不列颠。⑦
449年,盎格鲁—撒克逊人受不列颠王的邀请,乘3艘巨船到达不列颠,奉命驻扎在岛的东部,同苏格兰人和皮克特人作战,把他们赶到较远的地方。初战得胜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将捷报以及不列颠富饶而不列颠人胆怯的情况告知他们的族人,于是,撒克逊人组成更大的船队,配备更强的军队来到不列颠。新来者获准在不列颠人中居住,条件是他们要同不列颠的敌人作战,保卫国家的安全与和平,不列颠人则付给他们适当的报酬。克里斯托弗·A·斯奈德认为不列颠人与盎格鲁—撒克逊人达成的条约“十分符合罗马对待蛮族联盟的军事政策”。⑧比德记载了这些新来者的民族状况:
这些新来的人来自日耳曼的三个较为强大的民族即撒克逊人、盎格鲁人和朱特人。肯特人、怀特人(即占据怀特岛的居民)以及住在怀特岛正对面的西撒克逊地区,至今仍然称为朱特人的那些人都是朱特人的后裔;东撒克逊人、南撒克逊人和西撒克逊人来自居住在今天称为古撒克逊人地区的撒克逊人。从居住在称为安格尔恩地区(该地区据说处于朱特人和撒克逊人地区之间,迄今为止一直是废墟)的盎格鲁人中繁衍了东盎格鲁人、高地盎格鲁人、麦西亚人和居住在亨伯河北岸的所
有诺森伯里亚人的后裔以及其他盎格鲁人。①
《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E本449年条目下的内容,与比德的记载相同。孔令平先生认为,迁徙不列颠的民族,除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三大支外,还有弗里西安人、斯瓦本人等。②王兴业认为通称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中,其实包含着盎格鲁人、撒克逊人、朱特人、弗里西安人、斯维比人、法兰克人。③克里斯托弗·A·斯奈德则认为除三大支民族外,还有法兰克人、斯堪的纳维亚人,但是不包括弗里西安人。④综合史料记载与学者们的研究,我们可以认为,449年迁徙不列颠的民族是以盎格鲁人、撒克逊人和朱特人为主体的。
这些移居者最早的首领,比德依据传闻记载为亨吉斯特和霍沙两兄弟,他们的祖先可追溯到沃登神,也就是说,他们出身于王族,同时又成为军事首领。盎格鲁—撒克逊人继续成批地竞相涌入不列颠,人数剧增,对邀请他们前来的不列颠人造成威胁。有一段时间,盎格鲁—撒克逊人甚至同皮克特人勾结起来,他们以要求更多的补给为借口,寻衅滋事,进而与不列颠人作战,“公共和私人住宅被夷为平地;各地神父在祭坛上被活活打死;主教和他们的教徒,失去了一切尊严,被惨无人道地用火烧死或用剑刺死”。⑤一些人逃往山区,另一些人则逃往海外。《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从455年到556年,屡次记载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不列颠人作战,其间,安布罗斯率领不列颠人在巴顿山取得抗击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大捷,大多数学者们将其时间界定为485—500年之间。⑥
那么,频繁作战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不列颠人之间,哪支在当时的人口构成中占据优势呢?传统的观点属于“烧—杀模型”,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在一次次血腥的战争中,其数量压倒了不列颠人口的数量。另一种观点认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征服,只是相对少量的军事精英所为,他们将自己的语言和物质文化强加给不列颠人,其总体数量约在1万至2万人之间。克里斯托弗·A. 斯奈德基于考古学上的新发现和对文字资料的最新解释,提出了盎格鲁—撒克逊人来临的新模型,即“废弃说”,认为在不列颠东部城镇中,人口的急剧下降,是出自不列颠人的主动遗弃和搬迁,而不是盎格鲁—撒克逊人毁灭的结果。不列颠的主教们领导了这场大迁徙,一部分不列颠人在他们的带领下,乘船前往大陆,定居于从布列塔尼到加利西亚的无人地区;留下来的不列颠基督徒将他们的影响,从城镇迅速传播到乡村甚至边远的地区。⑦斯奈德并没有明确指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和不列颠人,哪支在人口构成中占据优势,但其“废弃说”深化了我们对盎格鲁—撒克逊人与不列颠人之间关系的认识。
处于父系氏族阶段的盎格鲁—撒克逊人,应邀来到不列颠,他们是如何完成由部落向国家的过渡的呢?或者说,盎格鲁—撒克逊诸小国是如何建立的呢?史蒂文·巴西特认为有两种理想模式:一是邻近的定居地区稳定地合并,同时占支配地位的部落,其首领转变为国王;另一种是外部集团强行控制后罗马时代早期已经存在的领地。⑧也就是说,盎格鲁—撒克逊诸小国的形成有和平与暴力两种途径。《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中记载的多是暴力立国的情况,455年,亨吉斯特和霍沙同不列颠王沃蒂根作战,霍沙战死,“此后,亨吉斯特和他的儿子埃什继承王国”。⑨他们被认为是肯特人的祖先。477年,埃尔和他的3个儿子率领3条船来到不列颠,杀死许多不列颠人,编年史并没有讲埃尔立国的情况,但是在829年记载“盎格鲁—撒克逊盟主”的条目下,将埃尔称为“南撒克逊人的国王”。⑩同样,彻迪克和他的儿子金里克也是在征服不列颠人的土地上,建立了西撒克逊人的王国。至于诺森伯里亚,编年史只是提到伊达在547
年继承王位,“诺森伯里亚王室就起源于他”,①也没有说明伊达立国的具体情况。芭芭拉·约克认为,诺森伯里亚王国通过合并伯尼西亚和德伊勒两个盎格鲁—撒克逊王国以及融合一些小的克尔特王国而形成。②这似乎是属于通过和平方式而立国的例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芭芭拉·约克在这里讲的诺森伯里亚王国,是由小的王国并不是由部落合并融合而形成的,是由小国而变为大国,并不能代表部落通过和平方式融合而成为国家的理想模式。至于东撒克逊、东盎格利亚和麦西亚等王国,学者们根据其他资料可以推定其最早的国王,③但是对其立国过程和方式不是十分明了。
如果将立国时期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状况同他们迁徙不列颠前的情况进行对比,发现,尽管此时期的国王依然必须出身王族,但同时他们已经掌握了军事力量,成为军事首领,成为血统出身与军事领导权的统一体,不再像部落时期,依据出身选举国王,依据勇力选举将军。而且王位之间已是父子相继,也不再是从王族中选举产生国王。血统出身与军事领导权的统一,王位在父子间相继,表明盎格鲁—撒克逊人已走出部落时代,步入国家阶段。④随着时间的推移,在7世纪末8世纪初,已接受基督教的英格兰人宗教热情高涨,开始向外传教,两名长期旅居爱尔兰的英吉利神父黑休厄德和白休厄德也加入传教的行列,他们到达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祖居地“古撒克逊人地区”,希望使他们皈依基督教,当时古撒克逊的情况是:
这些古撒克逊人没有国王,统治国家的而是各个总督,一旦战争爆发,他们就抽签,谁中了签,谁在战争中就担当首领,大家都得服从。但是战争一结束,各个总督就又平起平坐了。⑤
这说明当时的“古撒克逊地区”仍处于军事民主制阶段,离创建国家还有一段距离。因此,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播迁英格兰的过程中,建立由国王进行统治的国家,是一个明显的历史进步,对英格兰以后的政治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罗马人虽然在盎格鲁—撒克逊人之前来到不列颠,但是由于罗马不列颠只是部分地区实现了罗马化,加上罗马帝国晚期普遍的军事化倾向,所以罗马人撤离不列颠后,罗马人的统治方式并没有在不列颠留存,⑥不列颠人中盛行僭主政治。从欧洲大陆来到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人,虽然仍处于部落社会阶段,但是已出现权力不大的国王,并且有部落大会、亲兵队等社会组织,这三者对盎格鲁—撒克逊人影响深远。盎格鲁—撒克逊人在播迁不列颠的过程中,国王实现了血统出身与军事领导权的统一,王位在父子间相继,他们通过暴力建立了诸多小国。
【作者简介】刘晓倩,广西南宁人,苏州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史。
于文杰,男,1961年生,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世界近代史研究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与英联邦研究、世界文化与思想史研究、中国南海问题研究。
陆一歌,1980年生,江苏江阴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南京大学金陵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法国史、欧洲思想与文化史。
陈磊,1986年生,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英国史。
蒋俊俊,女,1979年生,江苏如皋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南京晓庄学院外国语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日本文化史、近代日本文学。
张建辉,1975年生,河南辉县人,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后,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讲师,主要从事英国早期史研究。
【责任编辑:全骜颉、杜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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