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文明进程中的法国因素考略
陆一歌+陈磊
如果从文明史的角度来看,英国文明吸纳了来自欧洲大陆的各种文明,其中对法国文明的吸纳尤为显得突出。无论是在英国的历史还是文化艺术或是语言层面,我们都可以发现法国文明的踪影。自诺曼征服开始,英国从法国移植了欧洲大陆先进的封建制度,司法制度也得到了大发展;在文化层面,英国王室和上层社会接受了来自法国的文化;建筑艺术上大量采用源于法国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语言方面则使用法语,尤其是官方语言和法律语言。
公元1066年开始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攻占英格兰的“诺曼征服”,是在西欧发生的最后一次
领土征服。自那以后,只有政治征服,而没有这种外族大规模的以家庭为单位迁徙至被征服土地,并以统治者身份分享土地的领土征服。①诺曼人自9世纪开始定居法国诺曼底地区,在语言和习俗上逐渐法国化,并且接受了法国的封建制模式。
作为法王封地的诺曼底公国在法兰西文明影响下,从10世纪开始步入封建化轨道,而诺曼底公爵的封建宗主权也在这一进程中逐渐巩固与完善,尤其在“征服者威廉”统治时期得到了强化,贵族与公爵之间形成了封君封臣的关系,他们从公爵处领有土地,但要为公爵提供数量不等的骑士,于是又将自己的领地分给骑士,以保证封建军役征调,由此形成了以服骑士役为土地占有条件的军事封土制——法兰克骑士封地制,这也是威廉征服不列颠成功的根本原因。日益巩固与强化的诺曼底封建宗主政权,既为诺曼人征服英国奠定了基础,也为征服后在英国建立强大的封建王权准备了条件。②
威廉一世在占领不列颠后,便开始推行这种军事封土制。他把在法国以及诺曼底已经建立起的封建法引入英格兰。③他将死于战乱或流亡的英国旧贵族领地收归国王所有,然后以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为模式,在征服者中进行分配。威廉的军队中很多来自法国安茹、布列塔尼、缅因等地的封建主,因而这些地区的骑士得到了与自己地位和军功相称的封地。而原盎格鲁—撒克逊贵族赛恩大都在战争中死亡,威廉一世收了回他们的土地,取缔了赛恩阶层,取而代之以这些受封的法兰克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威廉一世在英格兰推行的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以服兵役为条件给骑士分配土地,骑士对封地拥有占有权、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骑士封地为世袭制。
这样,一种以土地分封为媒介,把维护封建政权的义务在各级土地所有者之间层层分割,以造成政治统治权与土地使用权密切结合的政治体制,从欧洲大陆移植到了英国。但有一点不同的是,法兰克骑士封地制在英格兰被威廉一世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
1086年8月1日,威廉一世在索尔兹伯里召开效忠宣誓会,要求英国各级土地领主都要对他行臣服礼,保证永远效忠。此举被称为“索尔兹伯里誓约”,据此,英国的各级封建主不管是否为国王的直属封臣,都首先是国王的附庸,而在对岸的法国骑士封地制只需对直接封主效忠。这实际上反映了君权至上的思想,实现了国王对臣民的直接统治。这可以理解为法兰克骑士制度在英国的生根发展,以及创新的目的还是为了威廉一世稳定征服后的国家局势、也是实现王国“跨海而治”的基础。而这一种在旧有的盎格鲁撒克逊的国家体制上植入的欧洲大陆封建骑士制度,也被史学家H.W.C.戴维斯视为“西欧第一个和最完善的封建王权典型”。
诺曼征服是英格兰最后一次异族入侵,这次暴力征服的意义在于摧毁了英国旧有的贵族阶级,加速了英国历史的演进进程。而从法国导入的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也让英国从此踏入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开始在英国得到大发展。从诺曼征服到亨利二世统治结束近一个半世纪,英国封建制度从基础到上层建筑全面建立,到13世纪达到极盛。④
安茹家族对英国的统治始于12世纪,1154年安茹王朝正式成立,开国之君便是亨利二世。亨利二世出生于法兰西的安茹,是安茹伯爵的儿子,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诺曼底公国,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安茹、缅因、布列塔尼,又从妻子那里继承了阿基坦、普瓦图和加斯科尼。整个安茹帝国的版图北起英格兰一直向南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作为这个横跨海峡的广阔帝国的国王,亨利二世毫无疑问是欧洲最大的君主。他是自威廉征服以来第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从大陆来的国王,精通法文、拉丁文,是当时欧洲一流的外交家、政治家和实干家。休谟在他的著作《英国史》中这样评价亨利二世:
亨利二世是在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君主,智慧、品德、能力都如同鹤立鸡群,在英国列王中最为强大,卒年五十八岁,享国三十五年。在公私事务中,他的性格近乎白璧无瑕,身体和精神几乎都
完美无缺,足以赢得尊重喜爱。①
安茹大帝国的存在依赖于亨利二世的个人政治能力,他可以说是一个很繁忙的统治者,需要不停地从英格兰往返于大陆,在帝国各处奔波。
亨利二世同时还是一个法学家,他精通法律,重用了一大批熟识法律的大臣,这其中就包括此后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贝克特。亨利二世首先着力于加强国王的司法集权,在他即位以后,为了重塑王权政治权威,消除封建离心倾向,需要将司法权收归于王权,而此时教会的司法权过于膨胀,这就产生了12世纪的英国王权与教权之争,以亨利二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争夺司法权为焦点。封建司法权与政治权力密不可分,它既是封建等级政治依附关系的体现,又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同时,封建司法权还是一种经济特权,对所属地产上的罪犯征收司法罚金乃至没收其土地财产,也是增加财源的重要途径。
1164年,亨利二世制定了《克拉伦敦宪章》,通过对教、俗司法权的明确来遏制和削弱教权,从而限制宗教法庭的权限。这无疑激起了捍卫教会利益的贝克特的强烈反对。
法国历史学家梯叶里这样描述贝克特与亨利二世之间亲密的关系:“贝克特曾是亨利二世最忠诚、最亲密的伙伴,他与国王一起用餐,一起娱乐,甚至享用国王的金银珠宝。”②可是,国王与教会的这场司法权之争也最终让两位昔日的密友反目成仇,最终曾为亨利二世得力助手的贝克特被国王的内卫骑士所杀。
关于刺杀贝克特是否是亨利二世指使也有众多讨论。休谟在他所著《英国史》中认为亨利本意是要将贝克特绳之以法,亨利一开始得知贝克特的激烈反对的消息,想立刻逮捕他,并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③并且国王也反对暴力,他派使者追赶四位骑士,命令他们不得伤害大主教的人身。④梯叶里则指出亨利命令用法律手段依法抓捕贝克特,并以叛国罪将其送进监狱。⑤
蒋孟引先生所著《英国史》一书中认为亨利二世并不愿意贝克特死:一份夸大柏克特反对态度的报告再次激怒了亨利。有四个骑士没等到亨利气愤平息下来,就离开诺曼底回国,在亨利二世的防止暴力的信到达之前就把柏克特杀死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内。⑥陈晓律主编的《英帝国》则认为亨利二世就是杀死贝克特的指使者:
性情暴躁的亨利听到这个消息时,身边有许多骑士和贵族,他情绪激动地大叫:“竟然没有人肯为我向这个捣乱的教士报仇。”有四位骑士听到了国王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言语,迅速赶到海边……骑士们遂拔剑将其刺倒。⑦
《英国王室史纲》一书则对此事件论述较为简略,且也没有将此事件与亨利二世联系在一起:
教俗冲突最后以贝克特大主教的殉难告终。1170年4个骑士在坎特伯雷教堂刺杀了坎特伯雷大主教。⑧
无论贝克特之死是否由亨利指使,这个事件显然震惊了基督教世界,在教皇的干预下,亨利二世对教会的司法权之争作出了一定让步,但仍保留了对其直属封臣的教士的司法审判权。通过亨利二世的司法集权,英国的统一法律及普通法形成,王国只通行一种法律制度,由王室法庭颁布实施。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由王室法庭审理。这被视为英国独具特色的普通法的起源。
由此王廷演进成为王国的最高国家法庭,国王的最高司法权威也逐渐建立起来。而随着王廷司法权的扩展和国王最高司法权威的形成,也促进了较为专职的司法权力机构的产生,之后王国的中央司法机关逐渐与王廷分离,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中央法庭和巡回法庭。而这个中央法庭也被不少学者视为英国高等法院产生的源头。亨利二世对英国的司法体系无疑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国王司法集权制度。因而史学家Bryce Lyon称亨利二世为“伟大的法律改革家”,英国普通法的“真正奠基人”。
横跨海峡的安茹帝国疆域空前广阔, 英国简
直成了半个法国:
由于国王和许多贵族都出身法国,法国人的习俗居于优势,成为人们模仿的榜样。因此,无论文学还是礼貌、法律或是艺术,外国进步的东西得以大量移植到英格兰。王国的风尚不再落伍于欧洲大陆的邻邦。①
这一时期的英国,无论从文化还是语言上,都处于全面引进吸收来自法兰西先进风尚的时代。
从教堂建筑艺术层面上看,英国对法兰西的模仿尤为显著。宗教建筑是中世纪突出的艺术形式,发展于12世纪、完善于13世纪的哥特式大教堂是中世纪文明的最伟大的美学成就。法国是哥特式建筑的发源地。大修道院长苏格(Suger)于1140至1150年资助建造巴黎附近的圣丹尼斯(St.Denis)修道院教堂,在修建中做了初步尝试。尖形拱顶用于唱诗席与中殿,并随之探索了增加窗户大小的可能性。②这样,第一座哥特式教堂——圣丹尼斯教堂便于1143年在法国巴黎建成,其尖形拱顶,大面积的表现宗教主题绘画的花窗玻璃,为以后许多教堂所效法。
1144年,在庆祝圣丹尼斯重修完成举行的典礼上,各国的主教们吃惊地发现这种建筑形式有着不可抵挡的魅力。于是25年之后,凡有代表参加过庆典的地区都出现了哥特式教堂。到13世纪中期,法兰西哥特式建筑在巴黎、兰斯、亚眠、沙特尔的教堂中达到和谐并且完美的程度。成熟的哥特式风格的教堂产生的视觉印象与罗马式教堂有很大的不同。哥特式建筑有一种高耸入云的气概。两种主要的革新包括广泛采用彩绘玻璃以及尖形拱顶产生了一整套新的审美观。因为大面积的透明彩绘玻璃的采用,罗马式教堂幽暗的地方在哥特式教堂则光彩四溢。另外,罗马式建筑强调容积和体积,哥特式风格的美学价值则基本在于线条。③因而哥特式风格不仅照亮了中世纪的教堂,而且还让它变得修长而宏伟。
此时处于文化从属时期的英国也开始从法兰西引进哥特式风格,1175年,国王亨利二世任命法国建筑大师来自桑斯的威廉(William of Sens)修复坎特伯雷大教堂。他选择使用法国哥特式风格重建坎特伯雷大教堂,这被视为英国哥特式建筑的发端。④这里需要提到几个典型的哥特式建筑的案例,一个是索尔兹伯里教堂,它像法兰西教堂那样拥有尖顶的宏伟以及窗扉的美观。但是最著名的还属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身处伦敦中心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堪称英国哥特式建筑的最高成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英国人在引进法兰西的建筑风格时并不是完全效法,仍留有一些岛国的特色。虽然和法兰西教堂一样拥有尖顶,但高度却低于法国的高度。教堂内部的拱形圆顶也低于法国教堂的高度。另外英国大教堂的长度超过大陆的大教堂,但不如它们巍峨高大。以威斯敏斯特教堂为例,它长511英尺,比法国的亚眠大教堂长76英尺,但高度却少了37英尺。英国人相对保守的民族性格可见一斑。
从语言的层面来看, 英国的上层社会普遍使用法语。自从诺曼征服开始,法语就作为统治阶级的语言在英国自上而下地推行。休谟曾经这样评论安茹王朝时期法语的地位:
法语是时尚的语言,英国人鄙视自己的国家,假装擅长外语。威廉的意图、外国人在各方面的统治地位、英国王室的长期使用,给我们目前的英语增添了法语成分,而法语则成为了我们语言中最伟大最优秀的部分。⑤
法语有如此高的地位最重要的当然是与统治阶级的构成有关,因为诺曼征服后,英国旧贵族赛恩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法兰西各省的大地主大贵族,当时的英国宫廷和军营总是充满了来自法国各省的贵族,国家政治权利和宗教特权及国家财富几乎垄断在这些贵族手里。法语之所以能够在英国为上层阶级所使用,是因为当时进入英国的贵族们的数量及他们所掌握的权力足够让他们在入主英国后继续使用自己的语言。他们将来自法国的语言文化习俗带到了英格兰,这些使英格兰的新贵族们在一切公共事务乃至亲密交流都宁愿使用法语。甚至威廉国王自己似乎也更依恋在欧洲诺曼底的领土,而不是自己通过武力方式来取得的英国国土。正是这种感情的依恋让
他们在语言上对法语也是情有独钟。
另外,从征服者威廉开始,国王的强力推行法语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下诏在全国学校都应该教授年轻人法语。在宫廷只讲法语。最高法院的诉状用法语写成,契约用法语写成,法律术语用法语写成。①据统计,在诺曼征服时期,大约有10000个法语单词进入到了英语词汇,其中约有3/4至今仍在使用。更有趣的是当时的英国人对入主后的征服者并没有继续持仇视态度,也没有抗拒法语的使用。事实上战败的伤口和战争对政治社会秩序造成的动荡逐渐被人们所忘记,人们开始接受和适应新的统治秩序。
在现代英语中依然可以看到很多法语词汇的影子,例如:英文government(政府)源于法语的gouvernement, art(艺术)来源于art等等。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这些词汇很多与上层建筑以及艺术等相关,而他们大部分都源于法语,究其原因,不难发现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包括知识界普遍使用的法语是这些词汇的来源。如此多的法语词汇进入英语语言,也因为当时英语代表的是相对法语而落后的文化,有更多向代表先进文化的法语学习的地方。从诺曼征服一直到中世纪末期,法语通过在政治、军事、宗教文学及艺术等方面的影响不断涌入英语词汇。同时,也应看到在上层社会使用更多的法语,在民间下层社会的情况却是有所不同,作为盎格鲁—撒克逊的土著语言仍然在民间通行。一些日常用语则出现了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双语并行的局面,比方说牛这个单词在民间称之为ox,但是摆上贵族们的餐桌后,则使用法语称之为beef。法语作为统治阶级的语言没有直接取代作为下层阶级使用的语言英语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当时的统治者对英语在下层社会的使用是持冷漠旁观的态度,既不鼓励也不压制。根据历史记载,威廉国王为了更好的统治他的臣民,在43岁的时候竟然开始学习英语,只不过事务繁忙,没有取得更大的进展。
如果从文明史的角度来看,英国文明吸纳了来自欧洲大陆的各种文明,其中对法国文明的吸纳尤为显得突出。无论是在英国的历史还是文化艺术或是语言层面,我们都可以发现法国文明的踪影。自诺曼征服开始,英国从法国移植了欧洲大陆先进的封建制度,司法制度也得到了大发展;在文化层面,英国王室和上层社会接受了来自法国的文化;建筑艺术上大量采用源于法国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语言方面则使用法语,尤其是官方语言和法律语言。
公元1066年开始的诺曼底公爵威廉率军攻占英格兰的“诺曼征服”,是在西欧发生的最后一次
领土征服。自那以后,只有政治征服,而没有这种外族大规模的以家庭为单位迁徙至被征服土地,并以统治者身份分享土地的领土征服。①诺曼人自9世纪开始定居法国诺曼底地区,在语言和习俗上逐渐法国化,并且接受了法国的封建制模式。
作为法王封地的诺曼底公国在法兰西文明影响下,从10世纪开始步入封建化轨道,而诺曼底公爵的封建宗主权也在这一进程中逐渐巩固与完善,尤其在“征服者威廉”统治时期得到了强化,贵族与公爵之间形成了封君封臣的关系,他们从公爵处领有土地,但要为公爵提供数量不等的骑士,于是又将自己的领地分给骑士,以保证封建军役征调,由此形成了以服骑士役为土地占有条件的军事封土制——法兰克骑士封地制,这也是威廉征服不列颠成功的根本原因。日益巩固与强化的诺曼底封建宗主政权,既为诺曼人征服英国奠定了基础,也为征服后在英国建立强大的封建王权准备了条件。②
威廉一世在占领不列颠后,便开始推行这种军事封土制。他把在法国以及诺曼底已经建立起的封建法引入英格兰。③他将死于战乱或流亡的英国旧贵族领地收归国王所有,然后以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为模式,在征服者中进行分配。威廉的军队中很多来自法国安茹、布列塔尼、缅因等地的封建主,因而这些地区的骑士得到了与自己地位和军功相称的封地。而原盎格鲁—撒克逊贵族赛恩大都在战争中死亡,威廉一世收了回他们的土地,取缔了赛恩阶层,取而代之以这些受封的法兰克骑士为贵族底层的领有制。威廉一世在英格兰推行的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以服兵役为条件给骑士分配土地,骑士对封地拥有占有权、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骑士封地为世袭制。
这样,一种以土地分封为媒介,把维护封建政权的义务在各级土地所有者之间层层分割,以造成政治统治权与土地使用权密切结合的政治体制,从欧洲大陆移植到了英国。但有一点不同的是,法兰克骑士封地制在英格兰被威廉一世增加了一项重要内容。
1086年8月1日,威廉一世在索尔兹伯里召开效忠宣誓会,要求英国各级土地领主都要对他行臣服礼,保证永远效忠。此举被称为“索尔兹伯里誓约”,据此,英国的各级封建主不管是否为国王的直属封臣,都首先是国王的附庸,而在对岸的法国骑士封地制只需对直接封主效忠。这实际上反映了君权至上的思想,实现了国王对臣民的直接统治。这可以理解为法兰克骑士制度在英国的生根发展,以及创新的目的还是为了威廉一世稳定征服后的国家局势、也是实现王国“跨海而治”的基础。而这一种在旧有的盎格鲁撒克逊的国家体制上植入的欧洲大陆封建骑士制度,也被史学家H.W.C.戴维斯视为“西欧第一个和最完善的封建王权典型”。
诺曼征服是英格兰最后一次异族入侵,这次暴力征服的意义在于摧毁了英国旧有的贵族阶级,加速了英国历史的演进进程。而从法国导入的法兰克骑士封地制也让英国从此踏入封建社会,封建制度开始在英国得到大发展。从诺曼征服到亨利二世统治结束近一个半世纪,英国封建制度从基础到上层建筑全面建立,到13世纪达到极盛。④
安茹家族对英国的统治始于12世纪,1154年安茹王朝正式成立,开国之君便是亨利二世。亨利二世出生于法兰西的安茹,是安茹伯爵的儿子,他从母亲那里继承了诺曼底公国,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安茹、缅因、布列塔尼,又从妻子那里继承了阿基坦、普瓦图和加斯科尼。整个安茹帝国的版图北起英格兰一直向南延伸到比利牛斯山脉,作为这个横跨海峡的广阔帝国的国王,亨利二世毫无疑问是欧洲最大的君主。他是自威廉征服以来第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从大陆来的国王,精通法文、拉丁文,是当时欧洲一流的外交家、政治家和实干家。休谟在他的著作《英国史》中这样评价亨利二世:
亨利二世是在他那个时代最伟大的君主,智慧、品德、能力都如同鹤立鸡群,在英国列王中最为强大,卒年五十八岁,享国三十五年。在公私事务中,他的性格近乎白璧无瑕,身体和精神几乎都
完美无缺,足以赢得尊重喜爱。①
安茹大帝国的存在依赖于亨利二世的个人政治能力,他可以说是一个很繁忙的统治者,需要不停地从英格兰往返于大陆,在帝国各处奔波。
亨利二世同时还是一个法学家,他精通法律,重用了一大批熟识法律的大臣,这其中就包括此后成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的贝克特。亨利二世首先着力于加强国王的司法集权,在他即位以后,为了重塑王权政治权威,消除封建离心倾向,需要将司法权收归于王权,而此时教会的司法权过于膨胀,这就产生了12世纪的英国王权与教权之争,以亨利二世与坎特伯雷大主教贝克特争夺司法权为焦点。封建司法权与政治权力密不可分,它既是封建等级政治依附关系的体现,又是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工具。同时,封建司法权还是一种经济特权,对所属地产上的罪犯征收司法罚金乃至没收其土地财产,也是增加财源的重要途径。
1164年,亨利二世制定了《克拉伦敦宪章》,通过对教、俗司法权的明确来遏制和削弱教权,从而限制宗教法庭的权限。这无疑激起了捍卫教会利益的贝克特的强烈反对。
法国历史学家梯叶里这样描述贝克特与亨利二世之间亲密的关系:“贝克特曾是亨利二世最忠诚、最亲密的伙伴,他与国王一起用餐,一起娱乐,甚至享用国王的金银珠宝。”②可是,国王与教会的这场司法权之争也最终让两位昔日的密友反目成仇,最终曾为亨利二世得力助手的贝克特被国王的内卫骑士所杀。
关于刺杀贝克特是否是亨利二世指使也有众多讨论。休谟在他所著《英国史》中认为亨利本意是要将贝克特绳之以法,亨利一开始得知贝克特的激烈反对的消息,想立刻逮捕他,并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③并且国王也反对暴力,他派使者追赶四位骑士,命令他们不得伤害大主教的人身。④梯叶里则指出亨利命令用法律手段依法抓捕贝克特,并以叛国罪将其送进监狱。⑤
蒋孟引先生所著《英国史》一书中认为亨利二世并不愿意贝克特死:一份夸大柏克特反对态度的报告再次激怒了亨利。有四个骑士没等到亨利气愤平息下来,就离开诺曼底回国,在亨利二世的防止暴力的信到达之前就把柏克特杀死在坎特伯雷大教堂内。⑥陈晓律主编的《英帝国》则认为亨利二世就是杀死贝克特的指使者:
性情暴躁的亨利听到这个消息时,身边有许多骑士和贵族,他情绪激动地大叫:“竟然没有人肯为我向这个捣乱的教士报仇。”有四位骑士听到了国王在大庭广众之下的言语,迅速赶到海边……骑士们遂拔剑将其刺倒。⑦
《英国王室史纲》一书则对此事件论述较为简略,且也没有将此事件与亨利二世联系在一起:
教俗冲突最后以贝克特大主教的殉难告终。1170年4个骑士在坎特伯雷教堂刺杀了坎特伯雷大主教。⑧
无论贝克特之死是否由亨利指使,这个事件显然震惊了基督教世界,在教皇的干预下,亨利二世对教会的司法权之争作出了一定让步,但仍保留了对其直属封臣的教士的司法审判权。通过亨利二世的司法集权,英国的统一法律及普通法形成,王国只通行一种法律制度,由王室法庭颁布实施。重大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由王室法庭审理。这被视为英国独具特色的普通法的起源。
由此王廷演进成为王国的最高国家法庭,国王的最高司法权威也逐渐建立起来。而随着王廷司法权的扩展和国王最高司法权威的形成,也促进了较为专职的司法权力机构的产生,之后王国的中央司法机关逐渐与王廷分离,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中央法庭和巡回法庭。而这个中央法庭也被不少学者视为英国高等法院产生的源头。亨利二世对英国的司法体系无疑进行了重大改革,建立了国王司法集权制度。因而史学家Bryce Lyon称亨利二世为“伟大的法律改革家”,英国普通法的“真正奠基人”。
横跨海峡的安茹帝国疆域空前广阔, 英国简
直成了半个法国:
由于国王和许多贵族都出身法国,法国人的习俗居于优势,成为人们模仿的榜样。因此,无论文学还是礼貌、法律或是艺术,外国进步的东西得以大量移植到英格兰。王国的风尚不再落伍于欧洲大陆的邻邦。①
这一时期的英国,无论从文化还是语言上,都处于全面引进吸收来自法兰西先进风尚的时代。
从教堂建筑艺术层面上看,英国对法兰西的模仿尤为显著。宗教建筑是中世纪突出的艺术形式,发展于12世纪、完善于13世纪的哥特式大教堂是中世纪文明的最伟大的美学成就。法国是哥特式建筑的发源地。大修道院长苏格(Suger)于1140至1150年资助建造巴黎附近的圣丹尼斯(St.Denis)修道院教堂,在修建中做了初步尝试。尖形拱顶用于唱诗席与中殿,并随之探索了增加窗户大小的可能性。②这样,第一座哥特式教堂——圣丹尼斯教堂便于1143年在法国巴黎建成,其尖形拱顶,大面积的表现宗教主题绘画的花窗玻璃,为以后许多教堂所效法。
1144年,在庆祝圣丹尼斯重修完成举行的典礼上,各国的主教们吃惊地发现这种建筑形式有着不可抵挡的魅力。于是25年之后,凡有代表参加过庆典的地区都出现了哥特式教堂。到13世纪中期,法兰西哥特式建筑在巴黎、兰斯、亚眠、沙特尔的教堂中达到和谐并且完美的程度。成熟的哥特式风格的教堂产生的视觉印象与罗马式教堂有很大的不同。哥特式建筑有一种高耸入云的气概。两种主要的革新包括广泛采用彩绘玻璃以及尖形拱顶产生了一整套新的审美观。因为大面积的透明彩绘玻璃的采用,罗马式教堂幽暗的地方在哥特式教堂则光彩四溢。另外,罗马式建筑强调容积和体积,哥特式风格的美学价值则基本在于线条。③因而哥特式风格不仅照亮了中世纪的教堂,而且还让它变得修长而宏伟。
此时处于文化从属时期的英国也开始从法兰西引进哥特式风格,1175年,国王亨利二世任命法国建筑大师来自桑斯的威廉(William of Sens)修复坎特伯雷大教堂。他选择使用法国哥特式风格重建坎特伯雷大教堂,这被视为英国哥特式建筑的发端。④这里需要提到几个典型的哥特式建筑的案例,一个是索尔兹伯里教堂,它像法兰西教堂那样拥有尖顶的宏伟以及窗扉的美观。但是最著名的还属威斯敏斯特大教堂,身处伦敦中心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堪称英国哥特式建筑的最高成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英国人在引进法兰西的建筑风格时并不是完全效法,仍留有一些岛国的特色。虽然和法兰西教堂一样拥有尖顶,但高度却低于法国的高度。教堂内部的拱形圆顶也低于法国教堂的高度。另外英国大教堂的长度超过大陆的大教堂,但不如它们巍峨高大。以威斯敏斯特教堂为例,它长511英尺,比法国的亚眠大教堂长76英尺,但高度却少了37英尺。英国人相对保守的民族性格可见一斑。
从语言的层面来看, 英国的上层社会普遍使用法语。自从诺曼征服开始,法语就作为统治阶级的语言在英国自上而下地推行。休谟曾经这样评论安茹王朝时期法语的地位:
法语是时尚的语言,英国人鄙视自己的国家,假装擅长外语。威廉的意图、外国人在各方面的统治地位、英国王室的长期使用,给我们目前的英语增添了法语成分,而法语则成为了我们语言中最伟大最优秀的部分。⑤
法语有如此高的地位最重要的当然是与统治阶级的构成有关,因为诺曼征服后,英国旧贵族赛恩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来自法兰西各省的大地主大贵族,当时的英国宫廷和军营总是充满了来自法国各省的贵族,国家政治权利和宗教特权及国家财富几乎垄断在这些贵族手里。法语之所以能够在英国为上层阶级所使用,是因为当时进入英国的贵族们的数量及他们所掌握的权力足够让他们在入主英国后继续使用自己的语言。他们将来自法国的语言文化习俗带到了英格兰,这些使英格兰的新贵族们在一切公共事务乃至亲密交流都宁愿使用法语。甚至威廉国王自己似乎也更依恋在欧洲诺曼底的领土,而不是自己通过武力方式来取得的英国国土。正是这种感情的依恋让
他们在语言上对法语也是情有独钟。
另外,从征服者威廉开始,国王的强力推行法语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他下诏在全国学校都应该教授年轻人法语。在宫廷只讲法语。最高法院的诉状用法语写成,契约用法语写成,法律术语用法语写成。①据统计,在诺曼征服时期,大约有10000个法语单词进入到了英语词汇,其中约有3/4至今仍在使用。更有趣的是当时的英国人对入主后的征服者并没有继续持仇视态度,也没有抗拒法语的使用。事实上战败的伤口和战争对政治社会秩序造成的动荡逐渐被人们所忘记,人们开始接受和适应新的统治秩序。
在现代英语中依然可以看到很多法语词汇的影子,例如:英文government(政府)源于法语的gouvernement, art(艺术)来源于art等等。通过总结,可以发现这些词汇很多与上层建筑以及艺术等相关,而他们大部分都源于法语,究其原因,不难发现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包括知识界普遍使用的法语是这些词汇的来源。如此多的法语词汇进入英语语言,也因为当时英语代表的是相对法语而落后的文化,有更多向代表先进文化的法语学习的地方。从诺曼征服一直到中世纪末期,法语通过在政治、军事、宗教文学及艺术等方面的影响不断涌入英语词汇。同时,也应看到在上层社会使用更多的法语,在民间下层社会的情况却是有所不同,作为盎格鲁—撒克逊的土著语言仍然在民间通行。一些日常用语则出现了上层社会与下层社会双语并行的局面,比方说牛这个单词在民间称之为ox,但是摆上贵族们的餐桌后,则使用法语称之为beef。法语作为统治阶级的语言没有直接取代作为下层阶级使用的语言英语的原因是很多方面的。当时的统治者对英语在下层社会的使用是持冷漠旁观的态度,既不鼓励也不压制。根据历史记载,威廉国王为了更好的统治他的臣民,在43岁的时候竟然开始学习英语,只不过事务繁忙,没有取得更大的进展。